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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各阶层矛盾分析
改革开放虽然极大地改善了中国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但也带来了一些负面的问题。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社会结构和社会阶层发生了深刻变化。阶层的分化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冲击,产生了阶层分化中的社会焦虑现象,人民的不安全感比改革开放前大得多。
当前公民的心理焦虑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不公平感。这是对阶层分化在起点、规则和结果各方面不平等现象的自然反映。二是相对剥夺感。由于阶层分化受到行业、部门、单位界限的限制,对于体制内的人来说,社会地位的流动,往往不是取决于个人之间的公平竞争,而是取决于行业、部门、单位的性质。有一个好单位,就拥有了别人怎样努力也无法获取的种种利益。体制外的人以及缺乏单位优势的人尽管也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使社会地位获得改善,但与那些坐享其成的人相比,总是存在一种相对剥夺感。三是受挫感。一些社会地位相对下降或社会地位一直很低的人,在心理失落中,会产生强烈的无力改变现实的挫折感。四是危机感。由于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贫困阶层,在市场经济和阶层分化的大潮面前,产生了朝不保夕、前途暗淡的危机感。这些社会焦虑问题极大地抑制阶层分化本身可能产生的社会激励效应,使人们丧失激励自我奋斗、勤劳致富的精神,甚至对现实社会产生抵触情绪。
亨廷顿指出:“现代性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在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和问题。从矛盾性质上来说,这些矛盾是非对抗性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是如果对各阶层间的矛盾处理不好,也会产生对抗性矛盾,产生许多消极的问题,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
在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的过程中,虽然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是各阶层之间的具体利益并不完全一致,不同的社会阶层都是独立的利益主体,在利益分化的格局下,人们对利益的态度发生了根本改变,人们迫切地想表达并实现其利益诉求。各种利益主体在市场经济中平等竞争,受市场经济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影响,围绕利益的争夺就不可避免,阶层间甚至还会出现利益摩擦和冲突,这种摩擦和冲突有时还很激烈,发展为重大社会事件—群体性事件。对近年来发生的阶层矛盾冲突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当前中国的阶层矛盾,具体来讲主要有: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其中,当前表现最为突出的矛盾有三种:贫富矛盾、劳资矛盾和干群矛盾。
(1)贫富矛盾
贫富矛盾,主要是指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尤其是其中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巨额财富的成员)、掌握大量社会经济资源的私营企业主以及部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富裕阶层成员与社会其他低收入阶层成员之间的矛盾。
中国的收入差距已经非常严重。中国的收入鸿沟有逐渐扩大的趋势,虽然各研究机构测试出的基尼系数结果不尽相同,低的在0.43左右,高的在2011年甚至达到0.5(这一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2012》),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中国基尼系数居高不下,并且呈上升的态势。中国收入鸿沟表现在多方面:城乡分化达到历史最高期,城市内部和农村内部居民收入分化严重,不同区域居民收入分化严重,最高收入行业与一般行业收入差距明显。
如果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社会财富越来越集中在少数社会成员手中,那么就说明社会发展的成果只是为少数社会群体、少数人所享用。这样的发展不可能是真正的发展,而只能是畸形化的发展,容易造成社会结构的紧张。即便是这样,却并不意味着社会矛盾就一定会激化或爆发,但是,如果结构紧张的客观环境导致很多人或社会公众将贫富差别归因于“社会不公”,即形成“公正失衡”的舆论环境,在这种舆论环境下,社会矛盾自然会频繁发生,社会就会越加不稳定、越加动荡,甚至存在着很大的倾覆的可能性。在当前社会中,“宝马撞人案”、“拆迁事件”等等,都是“公正失衡”舆论环境下,由贫富矛盾引起的。
(2)劳资矛盾
劳资矛盾是任何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都必须面对的一个普遍性问题。劳资矛盾实质是劳动者与资本之间的矛盾,主要反映了工人(主要包括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以及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中的部分成员等)与私营企业主及经理人员阶层之间矛盾。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发展转型期,劳资矛盾日益凸显和加剧,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中劳动争议的易发和多发,成为影响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安定有序的一大隐患。
近年来,劳资矛盾呈现“高位运行”趋势。由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职工利益诉求与现行分配制度矛盾加剧、劳动监察不够全面到位,2000年至2010年的11年间,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增长约35%,而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由13.5万件上升至60.3万件,不仅如此,劳资冲突严重时甚至会发展为重大的社会事件—群体性事件,并且劳资矛盾引发的冲突事件攀升已经成为不容回避的事实。如:2011年11月4日,外资企业百事中国瓶装厂员工因担心公司易主后自己的权益问题而发生大规模罢工事件,停工潮遍布重庆、成都、福州等10多个省份;2012年1月3日下午,武汉富士康150名员工因不满转岗计划登上楼顶,意图集体跳楼自杀等等。回顾发达国家曾经发生的工运风潮,环视一些国家正在经历的劳资冲突困境,众多教训和经验告诉中国,应对劳资矛盾,既要审慎决策,更要积极而作为。
(3)干群矛盾
干群矛盾主要指党政干部(主要指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与其他阶层之间的矛盾冲突。目前,党政干部阶层与其他社会阶层之间存在着不可忽视的矛盾冲突,干群关系紧张,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造成干群矛盾的原因是复杂的,主要的原因如下: 第一,近些年出现了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的部分成员贪污腐败、以权谋私、生活作风腐化堕落等消极腐败现象的蔓延,而且政府及相关部门乱收费、司法不公正(如瓮安事件、石首事件等)、执法行为粗暴、被征地拆迁人员得不到合理补偿、下岗失业人员得不到妥善安置等侵害普通群众权益的现象也经常发生。这些消极腐败现象的出现给党政干部的形象造成了很大的不良影响,严重伤害了人民的利益,伤害了人民的感情。这一切导致因干群矛盾引发的群体上访和群体突发事件的增多。
当下中国,“搞定”这个词汇已经成了大多数人心中处理问题的第一选择,“搞定”一词的潜在含义就是依靠“关系”来颠倒黑白。对于一个社会来说,当正义通过正规途径无法得到伸张时,那么暴力就成了表达公正的重要途径。当法律、道德成为“关系”的附庸,没有“关系”的人就会抓狂,而抓狂的人往往“情绪不稳定”,于是一有风吹草动,不稳定的“情绪”就会演化成社会飓风。因此,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是化解社会各阶层矛盾的重要途径。
第二,在改革和发展中,党政干部和普通群众所得的利益悬殊太大。在中国目前情况下,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拥有社会组织资源最多,他们属于改革的既得利益者,享有很多特权和利益。2008年社科院公布的《中国社会和谐稳定研究报告》显示,在调查各社会阶层对近十年来获益最多的群体的排序中,69.84%的人认为国家干部是近年来收益最多的群体。
从以上的分析可知,当前中国社会各阶层的矛盾冲突还是很尖锐的,之所以没有像西方那样频繁爆发群体性事件,一方面是因为中华民族是一个特别能忍的吃苦耐劳的民族,人民群众刻意压制了自己的不满焦虑情绪;另一方面是因为缺少一个导火索。虽然,真正绝对的和谐是不存在的,一定程度的矛盾冲突是难以避免的,任何社会任何时候都可能发生冲突,社会主义中国当然也不例外。存在矛盾冲突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不能正视它的存在。人民内部的矛盾其实并不难解决,因为它是非对抗性的。中国政府应该在矛盾冲突尚未扩大化之前积极地正视、分析、解决矛盾,化冲突的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控制社会冲突的强度和烈度以保证社会的相对和谐,否则群体性社会矛盾冲突的爆发将不可避免。
社会学研究表明,合理的社会阶层结构形态应该是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形”结构。历史经验表明,如果一个社会的中间阶层规模很小,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那么这个社会很难保持稳定,甚至会发生社会动荡;相反,在社会中间层规模大的社会,社会资源的配置一般都比较合理,经济社会资源分配差距比较小,它意味着大多数社会成员在现代化过程中普遍受益,享受着安定的生活和较好的社会经济地位,这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坚实力量。
从当代中国社会的阶层结构发展现状来看,阶层分化尚在轰轰烈烈地进行,社会阶层结构处在不断变动与重组过程中,但总体状况并不理想,该缩小的阶层并没有小下去,该扩大的阶层还没有大起来。社会中间层的规模过小,而像农业劳动者这样的构成社会中下层的阶层规模还过大,因而给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带来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客观上要求我们对阶层分化进行合理引导,解决社会阶层分化过程中出现的种种社会矛盾和冲突,以保证社会阶层分化向有利于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形”阶层结构的方向有序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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