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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伙食管理委员会简介
“伙食管理委员会”隶属于学校学生会生活部,与内蒙古医学院后勤部门合作,协助食堂管理人员对食堂卫生、饮食进行管理,以保证同学们的饮食质量,也为同学们提供更加合理、健康、营养的饮食。 机构设置
主任:生活部部长(1人)
副主任:生活部副部长 (2人)
下设有检查组、服务组、调访组
任务分配
1. 检查组
工作人员:内蒙古医学院校学生会生活部成员
任务:与后勤部门联合,对食堂进行定期的卫生检查并将检查结
果上报后勤部门,并向同学们进行公示。
2.服务组
工作人员:由勤工助学中心提供人员(贫困生优先考虑) 任务:定期对食堂内部进行清理,以及从事窗口售饭工作,每
月有一定工资。
要求:有积极认真的工作态度,吃苦耐劳的品质及良好的服务
态度。
3.调访组
工作人员:内蒙古医学院校学生会生活部成员
任务:不定期的向同学们做“对食堂的满意程度”的问卷调查,
及时的反映这一阶段同学们对食堂卫生的情况、饭菜的
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使食堂更好的为同学们
服务。
要求: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沟通及表达能力。
附件2:
内蒙古医学院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章程
为了建立广大学生和后勤服务集团饮食服务中心良好的联系沟通渠道,协助后勤集团提高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正当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校园作出贡献.特成立内蒙古医学院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内蒙古医学院学生伙食民主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伙管会)隶属于内蒙古医学院学生会生活部(简称校学生会生活部),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 宗旨:发挥学生与后勤集团及餐饮部门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合法权益,促进广大同学与学校后勤集团之间的双向交流和相互沟通,服务广大同学。
第三条 职责:收集学生意见和建议,协助学院饮食中心搞好饮食服务,并规范学生就餐行为,加强学生与后勤集团及餐饮部门之间的了解、沟通和联系。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成员的组成:校学生会生活部成员以及各学院学生代表
第五条 成员的要求:
1、遵守学校及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国家法令。
2、举止文明、工作时注意礼貌。
3、注意仪表,衣着大方得体、符合成员形象。
4、不怕吃苦,及时并优质完成任务。
第六条 成员权利与义务: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对部门工作进行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3、有维护本部门形象和促进本部门发展的义务。
4、有协调和参加部门规定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第七条 本会委员的任期与换届:
本会委员原则上任期一年,与校学生会换届同时进行。
第八条 本会主席的权利和义务:
1、本会主席有召集、主持本会例会和特别会议的权利和义务。
2、本会主席有对本会日常工作进行安排的权利和义务。
3、本会主席有代表本会定期向学校进行工作汇报的义务。
4、负责组织实施不定期的向学生做,饮食服务、饭菜质量满意率问卷调查,协助餐饮中心加强对食堂各经营单位的管理与监督。
5、负责组织伙管会的各项活动。
第九条 本会委员的权利:
1、有分组或集体对饮食服务工作行使检查的权利。
2、有代表学生对食堂工作质询的权利。
3、有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布的权利。
4、有按照规定要求餐饮部门及其员工立即处理纠纷并行使现场监督的权利。
第十条 本会委员的义务:
1、有每周参加例会及与餐饮部门联系会议的义务。
2、值班接待:伙委会每周一中午12:00—12:50和每周四下午17:00——17:50在食堂监督岗安排值班人员,接待对餐饮服务、饭菜质量等工作有意见和建议的同学并做好登记工作。对于个别问题予以解决,对于普遍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向后勤集团反馈并及时公布结果。并在食堂设立伙管会的意见箱,及时收集、反馈大家的意见。
3、在学生餐厅显眼处挂一食堂监督牌,上面应有每天值日常委的监督电话,学生发现问题可以在值班时间随叫随到,直接对出现的
问题予以解决。
4、联系会议:每两周与餐饮中心召开联系会议。联系会议应当有本会委员和饮食中心经理、相关食堂负责人参加。
5、日常工作:根据本会工作安排,做好各委员本学院的工作。
6、宣传调查:伙委会将不定期对全校同学就学校所有餐厅的卫生、饮食、服务及价格情况以口头询问、分发传单等形式进行调查。
7、有定期在食堂就餐的义务。
8、有定期向学校汇报、向同学公示工作情况的义务。
9、有接受全校学生监督的义务。
10、有工作期间佩带工作证的义务。
11、有定期接受考核的义务。
第十一条 本会工作纪律:
1、伙管会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以理服人,避免与餐厅工作人员发生冲突。
2、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伙管会制定的任何条例,必须保持公正的原则,不得因公报私或其它类似行为。
3、工作过程中必须注重效率,应将每次检查结果及时准确的公布到宣传栏,对广大同学提出的意见和反馈的信息必须认真听取,并及时而切实有效的处理,不得随意拖延。
4、伙管会的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以上条例,应受全校同学的监督。对不履行章程的,伙管会予以全校性通报批评,严重者予以记过处分。
第十二条 会员考核与评价:
1、本会对委员实行对恪守职责,工作积极的委员有口头表扬、通报、对工作消极,违反本会规章制度的委员有口头、通报和取消会员资格等惩罚措施。
2、本会对委员的工作情况实施严格的考核。考核在院后勤集团
的知道下进行,每月一次。考核标准按照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想结合的原则,考核体系包括个人工作述职、值班记录报告、同学意见、工作成效、本会评估和学校主管部门评价等要素。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立即取消委员资格。
3、委员的考核工作由院后勤集团有关领导参与监督。
4、考核结果及时向院后勤集团书记汇报,并向全校同学公示 第十三条 伙食监督管理的具体内容:
1、伙食质量方面:
(1)出售的成品要熟、热、净,做到色香味好。
(2)出售的成品份量价格适当,并保持相对稳定。
(3)品种丰富,搭配合理。
(4)不出售变质、过期食品。
(5)食品主要原料和成品有留样、有索证。
2、服务态度方面:
(1)态度热情,用语文明,不与师生发生口角。
(2)诚信、敬业,公平服务。
(3)熟练操作,不出差错。
(4)虚心听取消费者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3、服务环境方面:
(1)售卖窗口和台面随时保持清洁。
(2)售卖间、操作间、仓库等工作间物品摆放整齐,地面干净,墙面无蛛网,吊扇无尘垢。
4、服务形象方面:
(1)员工个人卫生习惯好,无长指甲,不留长发,衣着干净,举止文明,服务热情。
(2)按规定着装,佩带工号牌。
(3)留长头发(超过衣领)、长指甲、长胡须或上班时间戴戒指、
耳坠、涂指甲油的。
5、服务纪律方面:
(1)刷卡售卖,不收取现金。
(2)当班时不会客、不嬉闹。
(3)禁止在操作间或售卖间吸烟、吃零食。
(4)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工作间。
第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内蒙古医学院后勤服务集团。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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