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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自查报告(大全)

2022-10-19 23: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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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汇报材料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汇报材料

近年来,我场民族团结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以抓学习、求团结、树典型、结对子、思稳定、促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大力实施“得民心工程”,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一步巩固,目前正在积极准备创建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一、健全各项工作机制,促进创建工作的有效开展

自县委召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动员大会后,5月我场积极召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场动员大会,成立了以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创建工作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创建工作,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分工,明确了各自在创建工作中的职责,做到了创建具体指标、责任细化落实到了人头。同时,经场党支部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克牧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场实施方案》、《关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场的意见》和《克牧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场活动2011年工作要点》,使创建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具体化。

二、紧紧围绕各类主题活动,使创建工作取得新进展

我场通过开展创先争优、“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大教育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大力宣传我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使创建工作取得新进展。充分利用各种节日、纪念日,开展学习交流,文体等活动,举办了党史、民族团结知识竞赛,提高了干部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每周安排两个小时时间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民族团结教育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认真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达到以月促年的效果。及时成立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工作责任制度,形成了责任明确化、工作具体化、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格局,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一是为形成民族团结良好氛围,以教育月活动为契机,利用设立宣传牌、书写标语等多种形式,使民族团结教育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生活。

二是举办民族团结、形势政策专题讲座。利用教育月活动契机,向广大干部群众宣讲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政策法规,做到了家喻户晓。举办了“讲团结、看变化、谋发展”座谈会,我场干部职工及牧民党员积极踊跃的就民族团结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对我场民族团结工作提出了好的思路方法,此次会议中,我场还表彰了在民族团结中表现突出的模范个人,并对他们进行奖励以资鼓励。

三是举办以喜迎建党九十周年为契机在全场举办庆祝建党90周年暨“唱红歌、颂红诗”红色经典诗歌朗诵会及歌唱比赛。紧紧围绕“红色经典”主题,以革命经典诗词、革命歌曲为主要素材,旨在庆祝建党90周年,进一步营造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

四是积极参加县委宣传部举办的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我身边的变化”演讲比赛、以喜迎建党90周年为主题的“中国电信‘天翼杯’爱党、爱祖国、爱家乡”诗歌朗诵赛和县民族团结创建办组织的民族团结知识竞赛。

五是第十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有效开展,安排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活动,评选出“优秀女标兵”、“五好文明家庭”、“优秀母亲”、“十星级文明户”;认真开展“阿里木的先进事迹”的学习。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开展 “民族团结先进事迹”宣讲活动,用先进的事迹鼓舞人,用身边的典型事迹教育人,在全场范围内形成了赶、学、比、超的良好局面。六是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牧民党员群众听取自治县宣讲团宣讲新疆“三史”、“新疆精神”专题报告会,通过学习此次会议内容,使大家更加了解我们新疆的历史,以及爱国、感恩、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

七是领导干部在古尔邦节、肉孜节、老人节慰问我场老党员干部和生活贫困的牧民群众,为他们送去慰问金及物品,让他们在节日期间感受到温暖,体会到我们是团结互助一家亲的大家庭。八是结对帮扶,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帮扶对象家庭,与“1+1”结对户开展结对活动,面对面的交流沟通并建立了结对联系,确保了结对帮扶工作有序推进。组织党员干部为帮扶特困家庭的孩子和困难党员送去了价值六千余元的学习文体用品和慰问品,及时帮助解决他们当前在孩子学习和家庭生活上面临的暂时困难。九是安居富民工程落实有效,在县委的支持下,我场开展危房改造工程,为牧民群众住房提供优质的保障,截至目前我场已解决改造住房户,此次工程的落实,得到我场广大群众的认同。

四、依法加强宗教事务治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认真贯彻区、州、县关于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各项政策及制度,进一步加大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力度,严格落实“三管一负责制”、加强宗教工作队伍建设,重视宗教工作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素质,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宗教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熟悉有关法律,把握宗教工作的基本知识。

广泛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活动。始终把反邪教警示教育作为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不断加强宗教领域反邪教阵地建设。

我场在具体的民族团结工作中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能坚持把民族团结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在统一思想熟悉的基础上认真安排,精心组织。二是学习宣传到位,通过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民族团结好”的主旋律,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活动落实到位,通过结合教育月等各类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使群众性参与面不断扩大,各项活动丰富多彩。

今后,我们将一如继往地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长期进行下去,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场,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做出贡献。

第二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工作规划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

五年规划

(2011年---2016年)

大泉乡中心校东泉分校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五年工作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弘扬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激励全校各族干部更加坚定地高举爱国主义和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大泉乡中心校东泉分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创建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学校工作有机结合,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积极组织广大师生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使全校师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为我校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应有贡献。

二、总体目标

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机关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学校工作全面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在2014年创建成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并鼓励广大师生争创自治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5月4日——2012年4月15日)

1、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动员会,并大力宣传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在校园内营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浓郁氛围。

2、将宣传活动纳入党支部学习计划,进一步澄清历史事实,统一思想认识,让各族教职工进一步感受到中央的关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不断增强学校各族干部的免疫力、鉴别力。

3、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结合校园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在此基础上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选树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宣传典型事迹,营造良好氛围。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5月——2012年12月)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系列专题活动,创建地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

1、按照建设学习型组织、学习型教职工队伍的要求,树立“让学习成为一种常态,让学习成为一种风气”的理念,通过开展教育,使学校师生牢固树立国防意识和忧患意识,树立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思想。

2、深入开展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和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的“六史”宣传教育,组织好《新疆历史》、《新疆巨变》、《民族团结在新疆》、《“四个认同”教育读本》等教材的学习。

3、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突出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积极开展“知党史、报党恩、讲团结、爱祖国”及中国共产党“三史”和新疆“三史”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活动,使广大师生深入了解党的历史、了解新疆历史,增进各族群众对党的感情、对祖国的感情,增进各民族大团结。

4、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慰问离退休老教师和帮扶贫困学生活动。认真做好扶贫解困工作,把党的恩情、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和关爱,送到离退休老教师和贫困学生家庭当中。

5、组织开展校园体育竞赛活动。组织师生举行篮球、跳绳和排球比赛等各种活动,充分调动民汉师生活动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三)第三阶段:自评整改阶段(2013年1月——2014年4月)

1、结合实际,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和民主自查自评工作相结合,认真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为师生办实事上。

2、对照民族团结示范单位标准,领导小组对我校创建活动开展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准备相应材料。

3、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座谈会,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校开展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科室和模范个人,形成人人讲团结、个个求进步的良好风气,为我校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做好准备工作。

(四)第四阶段:申报迎评阶段(2014年5月——2014年6月)

积极做好创建工作的总结及创建成果的收集整理工作,迎接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检查验收。

(五)第五阶段:巩固拓展阶段(2014年7月——2016年11月)

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和面临问题,解决教职工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面临的热点、难点及深层次思想认识问题,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把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建设工作做实做好,使学校涌现出一大批民族团结的团体和个人。

四、保障措施

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弘扬正能量。积极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全体教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大家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组织全校师生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学习宣传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将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信息上报,做好民族团结教育的宣传,使校园成为民族团结、和谐发展的沃土。

大泉乡中心校东泉分校

2011年5月

第三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工作规划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

三年规划

——伊宁市潘津乡中心学校

伊宁市潘津乡中心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

工作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根据伊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伊宁市教育系统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伊市教党发【2013】102号文件,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弘扬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激励全校各族干部更加坚定地高举爱国主义和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潘津乡中心学校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创建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学校工作有机结合,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积极组织广大教职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教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为潘津乡中心学校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应有贡献。

二、总体目标

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机关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学校工作全面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

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在2014年创建成为伊宁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并鼓励广大教职工争创伊宁市、伊犁州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11月24日——2014年1月15日)

1、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动员会,并大力宣传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在校园内营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浓郁氛围。

2、将宣传活动纳入党总支学习计划,进一步澄清历史事实,统一思想认识,让各族教职工进一步感受到中央的关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不断增强学校各族干部的免疫力、鉴别力。

3、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结合校园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在此基础上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选树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宣传典型事迹,营造良好氛围。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1月——2014年12月)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系列专题活动。

1、按照建设学习型单位、学习型教职工队伍的要求,树立“让

学习成为一种常态,让学习成为一种风气”的理念,通过开展教育,使教职工牢固树立国防意识和忧患意识,树立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思想。

2、深入开展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和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的“六史”宣传教育,组织好《新疆历史》、《新疆巨变》、《民族团结在新疆》、《“四个认同”教育读本》等教材的学习。

3、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突出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积极开展“知党史、报党恩、讲团结、爱祖国”及中国共产党“三史”和新疆“三史”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党的历史、了解新疆历史,增进各族群众对党的感情、对祖国的感情,增进各民族大团结。

4、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慰问离退休老教师活动。认真做好扶贫解困工作,把党的恩情、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和关爱,送到离退休老教师当中。

5、组织开展校园体育竞赛活动。组织教职工篮球比赛,组织开展教职工跳绳和排球比赛等各种活动,广泛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三)第三阶段:自评整改阶段(2014年12月——2015年5月)

1、结合实际,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和民主自查自评工作相结合,认真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为广大教职工办实事上。

2、对照民族团结示范单位标准,领导小组对我校创建活动开展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准备相应材料。

3、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座谈会,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校开展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科室和模范个人,形成人人讲团结、个个求进步的良好风气。

(四)第四阶段:申报迎评阶段(2015年5月——2015年6月)

积极做好创建工作的总结及创建成果的收集整理工作,全面接受检查验收,积极申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五)第五阶段:巩固拓展阶段(2015年7月——2015年12月)

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和面临问题,解决教职工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面临的热点、难点及深层次思想认识问题,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保障措施

搞好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全体教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大家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组织广大教职工参与组织的各种活动,学习宣传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将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信息上报,做好民族团结教育的宣传。

伊宁市潘津乡中心学校

201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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