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更多文库 > 1号文库 > 详情页

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2022-10-19 23:49:06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一篇: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义煤集团巩义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我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杜绝工程质量事故发生,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全面提升我公司标准化建设水平,为推动我公司“本质安全型、质量标准型”矿井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现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考核范围

全公司采、掘、开、修一线区队。

二、考核办法

1、实施惩罚考核办法,由生产科负责考核,生产科现场检查工程质量存在隐患,按照标准扣罚,每月月末由生产科汇总各区队处罚工资金额,上报劳资科实施处罚。

2、若采煤工作面及上、下巷,开掘工作面发生冒顶、片帮等工程质量事故,影响正常生产的,由生产科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三、具体标准及考核细则

通用部分

1、新开口及新开工工程布臵后由生产科现场查看并设计2天后下发相关规程及措施、开工通知单;开工通知单及时下发施工单位及相关科室,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地点配套作业规程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联系通知单等有关规定施工,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及未按规程及措施要求施工。否则处罚2000元/次。

2、施工单位在施工地点必须按照要求,储备预防冒顶、片帮等事故的备用材料码放整齐,挂牌专人管理,平时不得使用,用后及时

义煤集团巩义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补充。不合格处罚1000元/次。

采煤工作面

1、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尺寸2.9m×3m(走向×倾向)采用12根4.5mπ型梁,一梁六柱均棚支护,棚距(中-中)0.25m,6根2.6mπ型梁一梁三柱均棚支护棚距(中-中)0.5m。上、下出口高度不低于1.7m。(不合格的扣1000元/次)

2、工作面采用π型梁配合单体柱两梁五柱均棚支护,棚距均匀,规定250mm,柱距、排距偏差不超过±50mm。底板松软时,支柱要穿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柱鞋,钻底小于100mm。工作面严禁出现两根π型梁无弯曲变形、支柱齐全,无缺柱、折柱、倒柱或失效柱,坏柱要及时更换;顶梁要架设牢固,顶盖要与π型梁面卡紧接实。支柱迎山有力,严禁前倾、推磨、倒仰、流水等现象。(不合格的扣1000元/次)

3、工作面每隔5m要留不小于500mm的安全通道。工作面输送机老塘侧人行道要畅通,高度不低于1.8m,宽度不小于0.7m。(不合格的扣1000元/次)

4、工作面采用塑料网、背木背设顶板,背木间距300mm,必须严格按要求连网,塑料网搭接长度100mm,每100mm用联网绳连一扣,网铺平展,工作面内不得出现大范围网兜。(不合格的扣1000元/次)

5、工作面高度不低于1.8m,移溜子后老塘侧浮煤必须清理干净。工作面必须保证达到“三直一平两畅通”。(不合格的扣1000元/次)

采煤工作面上、下巷修护

义煤集团巩义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1、上、下巷超前支护段规定长度10m(安全出口向外)。(不合格的扣1000元/次)

2、综采工作面上、下巷超前支护段采用梁×腿=4.5×2.8m12#工字钢梯形对棚支护,净高2.5m,下净宽5.2m,净棚距0.4m,扎角80°,柱窝深0.2m;炮采工作面上、下巷超前支护段采用梁×腿=3.3×2.8m12#工字钢梯形对棚支护,净高2.5m,下净宽4.0m,净棚距0.4m,柱窝深0.2m,扎角80°,支架梁口向下1.5m以上背设塑料网及背木,背木间距500mm,塑料网型号:长×宽=2.0m×1.6m,背木型号:长度700mm,直径不小于30mm,塑料网与塑料网搭接长度100mm,每100mm采用联网绳连一扣,要求塑料网平展、无网兜现象,棚与棚相同位臵背木成一条直线;(巷道高度、宽度及背设不合格扣1000元/次)

3、上、下巷工字钢超前支护段要求打设9根撑木,工字钢棚梁打设5根,其中正中打设1根,离正中500mm各打设一个,梁口各打设1根,两侧工字钢腿打设4根,其中梁口搭接处向下200mm各打设1根,梁口搭接处向下1200mm各打设1根。撑木采用圆木,长度500mm,直径不低于70mm。(未按要求扣1000元/次)

4、上、下巷工字钢超前支护段,两路门式抬棚加强支护。要求溜子两侧各打设一路门式抬棚。溜子段宽度0.8m,行人侧范围0.7m~0.9m。门式抬棚活柱抽出量在200至800mm,机械柱抽出量不小于2节,安全阀、操作罚严禁埋在煤中。(不合格扣1000元/次。)

5、上、下巷工字钢超前支护段,新棚允许超过所替棚300mm,

义煤集团巩义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若底板为碴时,要求替棚底板与原巷道底板一致,若底煤厚度超过500mm,长度超过15m,施工必须提前及时与生产科、地测科联系。(不合格扣1000元/次。)

6、工作面上、下巷U型钢棚支架替棚段,要求柱腿下末端向上1.2m以上顶、帮背设金属网及背木,背木间距500mm。金属网型号:长×宽=2.0m×1.0m,背木型号:长度700mm,直径不小于30mm,网与网搭接长度100mm,每100mm采用8号铁丝连一扣,要求金属网平展、无网兜现象,严禁人为破坏、裁剪金属网,棚与棚相同位臵背木成一条直线。梁腿搭接处内壁垫设长×宽=500×60mm废旧皮带、螺丝必须按规定上紧、上牢固。(背设不合格或金属网未按要求搭接、连接的扣1000元/次)

7、工作面上、下巷U型钢棚支架替棚段每棚使用9套卡缆,5个连板。梁腿搭接处各3套卡缆(要求下面2套卡缆并在一起,最下面卡缆距梁腿搭接梁末端30mm,最上面卡缆距梁腿搭接腿末端30mm),梁正中紧挨点柱打设一套,柱腿上末端向下平拉2m各一套卡缆,搭接5块连板,即梁腿搭接处正中卡缆,梁中卡缆,柱腿1套卡缆,采用厚度16mm,宽度100mm,长度320mm规格连板,连板必须按照中、腰线打设,并在一条直线上,合抱点柱或门式抬棚打设在巷道正中。(未按要求打设卡缆、连板、点柱、门式抬棚的扣1000元/次)

8、上、下巷U型钢棚支架替棚段,高度不得低于3.0m,新架设U型钢棚不得高于原棚300mm,必须沿底替棚,高度、宽度不影响

义煤集团巩义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行人、通风及运输等;非行人侧及皮带(溜子)两侧严禁有杂物及堆煤现象,必须及时清理。(不合格的扣1000元/次)

9、施工必须采用前探梁做为临时支护,前探梁用两根4mπ型梁一梁配两个钳卡式悬梁器,用卡子将前探梁固定于支架梁上,以支架梁中心为准,二组前探粱向两侧均匀布臵,间距为1.5至1.8m;每组前探粱卡子不小于2个,卡子间距不少于3m,顺巷道方向固定牢固。施工期间必须始终确保前探梁顶至窝面正头且前探梁伸出后,后端外露不小于0.5m。每次落煤前后,必须及时移前探梁和检查卡具是否松动,卡子卡牢后,方能继续作业。严禁空顶作业,空顶距不大于500mm。(不合格的扣1000元/次)

开拓、掘进巷道

1、巷道内无空顶、帮和超挖、欠挖现象(直径大于500mm,深度大于250mm,帮大于200mm)。(不合格的扣1000元/次)

2、喷浆配料严格按照水泥:沙:石子=1:3.5:1.5(重量比)配比,并且底料(石子直径不小于10mm)符合有关要求,现场抽查。(标准分10分,不合格的扣2分/次;处罚区队400元/次)U型钢棚要求:

3、U型钢棚支护段,要求柱腿下末端向上1.2m以上顶、帮背设金属网及背木,背木间距500mm。金属网型号:长×宽=2.0m×1.0m,背木型号:长度700mm,直径不小于30mm,网与网搭接长度100mm,每100mm采用8号铁丝连一扣,要求金属网平展、无网兜现象,严禁人为破坏、裁剪金属网,棚与棚相同位臵背木成一条直线。梁腿搭

义煤集团巩义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接处内壁垫设长×宽=500×60mm废旧皮带、螺丝必须按规定上紧、上牢固。(背设不合格或金属网未按要求搭接、连接的扣1000元/次)

4、U型钢棚支护段每棚使用9套卡缆,5个连板。梁腿搭接处各3套卡缆(要求下面2套卡缆并在一起,最下面卡缆距梁腿搭接梁末端30mm,最上面卡缆距梁腿搭接腿末端30mm),梁中紧靠点柱边打在皮带侧1套卡缆,柱腿上末端向下平拉2m 1套卡缆;梁腿搭接处正中卡缆,梁中卡缆,柱腿卡缆均使用连板,采用厚度16mm,宽度100mm,长度330mm规格连板,连板必须按照中、腰线打设,并在一条直线上,U型钢合抱焊接点柱打设在巷道正中,点柱打设牢固并成一条直线,并按照质量标注化要求刷漆。(未按要求扣1000元/次)

5、U型钢棚支护段,高度、宽度、扎角等必须符合支架设计要求;要求高度、宽度误差在-100mm至50mm,下宽5.2m支架,净高3.0m;下宽6.9m支架,净高3.5m(不合格的扣1000元/次)

6、U型钢棚支护段必须对背设段喷浆管理,喷浆厚度100mm,喷浆分为初喷及复喷,扩修段正头向后10m可以不喷浆,正头向后10m至20m喷浆厚度为30mm至50mm,正头向后20m以后巷道必须达到100mm。喷浆表面平整,1m范围内凹凸不超过10mm。(不合格的扣1000元/次)

7、施工必须采用前探梁做为临时支护,前探梁用两根π型梁一梁配两个钳卡式悬梁器,用卡子将前探梁固定于支架梁上,以支架梁中心为准,二组前探粱向两侧均匀布臵,间距为1.5至1.8m;每组前

义煤集团巩义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探粱卡子不小于2个,卡子间距不少于3m,顺巷道方向固定牢固。施工期间必须始终确保前探梁顶至窝面正头且前探梁伸出后,后端外露不小于0.5m。每次落煤前后,必须及时移前探梁和检查卡具是否松动,卡子卡牢后,方能继续作业。严禁空顶作业,空顶距不大于500mm。(不合格的扣1000元/次)锚网喷要求:

8、金属网型号为长×宽=4.5m×1.7m,网与网搭接长度100mm,每100mm采用8号铁丝连一扣,金属网必须平展,喷浆后,锚杆不得外露。表面平整、结实,墙基无明显裸露,1m范围内凹凸不超过10mm。(不合格扣1000元/次)

9、硬岩段采用锚杆、金属网作为临时支护,软岩段可采用打设带帽点柱配合锚杆、金属网作为临时支护,临时支护不得超过1.8m;在临时支护的基础上,复喷混凝土至设计断面尺寸,作为永久支护,永久支护距离正头不得超过3.2 m。(不合格扣1000元/次)

10、锚杆规格为:顶部打φ22×2250mm钢筋树脂锚杆,锚杆间排距为700×800mm,每根锚杆配CK2390 药卷一套,金属网:长×宽=4.5×1.7m,网格间距60×60mm。水沟滞后正头不得超过20m,严格按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有关规定打设锚杆。(不合格扣1000元/次)

四、其它

1、全公司采、掘、开、修区队严格按此标准执行,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义煤集团巩义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2、本考核标准及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生产科。

生产科 2013年12月1日

第二篇: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院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全体职工的质量工作行为,使考核和工作制度化,杜绝职责不清、工作不到位、考核不严、奖惩不分明等现象,激发全员参与质量管理的热情,从而达到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的目的。

第二条 适用于与质量工作相关的部门及个人。各部门应参照院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对部门内每位职工制定相应的个人考核细则。第三条 院总工程师负责指导质量考核管理工作;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手册、程序文件制修订的考评打分;院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作业指导书、方案、检验案例等技术文件编写(修订)质量的考评打分;院质保工程师负责组织报告质量、现场抽查质量等质量工作的考评打分;院质量部门相关人员负责日常质量工作的组织管理及质量考评分的记录。

第四条 质量考核实施原则

(一)科学合理原则。质量考核的依据是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以及本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用正确的导向促进院质量管理方式向科学规范、高效有序转变。

(二)公正透明原则。检验工作质量考核采用部门内部日常考核、部门交叉考核、院质量考核和外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更加客观、公正、有效地考评各部门工作。

(三)奖优罚劣原则。质量考核结果作为质量责任金的发放依据,同时也作为对部门及员工年终考核和岗位聘任的依据之一。发挥质量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对先进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给予惩罚,以更好地发挥质量考核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二章 质量考核内容

第五条 质量考核内容包括:

(一)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方案、检验案例等技术文件编写(修订)质量的评价;

(二)报告/证书质量、现场检验质量、驻场站工作质量、质量体系运转情况等工作评价;

(三)设备管理、资料管理、检验软件维护、质量纪律、投诉抱怨等日常质量工作的组织管理及质量评价。

第三章 体系文件编写考核

第六条 参与体系文件(包括作业指导书)编制修订的,按时完成质量部所下达任务书的内容,经技术负责人组织的评审小组评审定级:A级每份个人加10分,部门加4分;B级每份个人加8分,部门加2分;C级每份个人加5分,部门加1分。修订依据改动大小及难易程度依据对应等级由质管部决定加分情况,审核人员审核一份加2分。(A级:第一次评审基本符合要求,仅少量需要修改;B级:第一次评审有较多问题,修改后经二次评审符合要求;C级:经三次以上评审(审核)及反复修改后才符合要求)

第七条 每个部门每年于上交5份案例,要求结构内容按照ZL2016-16表4-1检验案例填报表格进行填写。案例质量由相关分技术负责人或质量部相关专业人员审核。部门缺少一份扣2分,不达要求每份扣0.5分,编写一份达到要求的案例个人加1分,完成符合要求案例的部门加2分,多交一份加1分。审核一份案例加0.5分。

第八条 检验方案编写经技术负责人组织评审定级:A级每份个人加3分,部门加2分;B级每份个人加2分,部门加1分;C级每份个人加1分,部门加0.5分。审核一份检验方案加1分。(A级:第一次评审基本符合要求,仅少量需要修改;B级:第一次评审有较多问题,修改后经二次评审符合要求;C级:经三次以上评审(审核)及反复修改后才符合要求)

第四章 检验质量及体系运转考核

第九条 检验部门建立了内部考核制度、记录,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并于下季度月第一个月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一季度内部考核情况上报质量监督管理部备案,并附见证材料(记录)。上报内容根据各科室内部制度要求及记录格式提交,完成此项工作全年部门质量分加12分,见证和记录按月份提供,缺一个月的见证或记录扣1分,缺一个记录的考核情况扣3分。

第十条 抽查检验报告证书的考核情况按ZL2014-16表1-1 《检验报告证书质量考核表》的内容进行考核;产品出厂制造监检证书考核情况按ZL2014-16表1-2 《产品出厂制造监检证书质量考核表》内容进行考核;检验现场考核按照ZL2014-16表2-1 《现场质量考核表》内容进行考核;驻厂站工作质量按照ZL2014-16表2-2 《驻厂站工作质量考核表》进行考核。考核分以报告抽查和现场抽查实际得分为依据,所得分以个人和部门分别统计,算全年平均分。个人平均分为个人扣分总数/被抽查的报告数。

第五章 质量工作日常管理考核

第十一条 部门设备管理员应建立本部门领用设备台账;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报检。未建立设备台账、未及时报检的每台设备个人和部门分别扣1分。

第十二条 保障部应按照CTJC-005 仪器设备管理程序要求对设备进行建档、编号、使用监督检查、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周期表》、《检验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表》、《仪器设备借用登记表》及仪器设备的修理、报废、停用和封存等管理工作。管理不善每台仪器设备扣1分。第十三条 部门应按照CTJC-001 文件控制程序对文件做好编号和管理、发放和回收登记等,未按程序文件执行的每份文件部门扣0.1分。第十四条 部门积极配合新检验软件、移动终端等信息化建设,每次组织讨论,按要求参与了的部门一次加1分,缺一次扣1分。第十五条 对下发的《不符合报告》进行及时整改,必要时填写《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情况表》。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部门每次扣1分,个人扣1分。

第十六条 部门及人员应积极参加院质量例会及一切质量活动,未经请假缺席一次个人扣1分、请假人员每次个人扣0.5分,部门扣分根据个人扣分累计。

第十七条 设备超期未检验,存在翻红现象,设备翻红数量每月达100台以上每超过1台扣0.01分,根据数量累计扣分。

第十八条 部门应积极配合报告抽查及现场抽查等质量考核,按规定及时上交考核结果,每超期1天扣0.05分。

第十九条 对事故调查、用户投诉、媒体曝光经查属实的工作质量问题,根据问题的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由质量监督管理部提出记分建议,经质量负责人审核,院长批准,每次对责任人员、责任部门分别记10~20分和20~50分。在本院检验资格核准、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中发现检验质量问题,并影响了核准及认定结果的,每个项目扣10分。

第二十条 发现以下严重问题之一,在对责任者记分处罚的同时,所属部门或院人力资源管理部按院有关规定,予以降低级别、暂停检验、调离岗位、行政处分,必要时撤销其检验资格直至除名:

(一)一年内,抽查发现同类问题持续出现、未有改进,且年度记分超100分(含);

(二)未到现场,或虽到现场但未对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即出具检验报告;

(三)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严重的检验检测质量问题;

(四)确因检验检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引起特种设备事故、法律诉讼(我院败诉的)、责任赔偿等重大后果。

第二十一条 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如涉及违反院行风廉政有关规定,由院纪检监察部门按规定处理,并视情节严重扣10分~20分,个人与部门同扣。

第六章 质量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二十二条 院从检验检测部门绩效工资中抽出10%作为质量责任金,本细则第三章个人与部门的加分或扣分与第四章、第五章中的扣分内容不进行抵扣,定义为质量工作贡献分;第四章、第五章部门与个人质量考核结果,加分与减分可以进行抵扣,按200元/分进行奖惩。部门扣分、加分由部门承担考核结果,个人扣分、加分由个人承担。全年综合统计,并按200元/分进行结算。

第二十三条 质量监督管理部于每年第12月20日前,完成本年度质量考核记分情况统计。统计情况与检验部门核对后,经质量负责人审核,报院长批准,予以公布,作为质量工作贡献奖励、质量工作处罚及评选检验质量先进部门和个人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 院设立“检验质量个人先进奖”,奖励对象为检验检测部门人员,每年年初根据上年质量考核情况评选一次。机电、承压各设一等奖1名,每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每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4名,每名奖金2000元。若符合条件的人数不够,可空缺。评选条件:

(一)有本细则第十九条、二十条、二十一条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选,或无任何加分者不得参选;

(二)质量考核年度个人记分排名(由低到高)末10位者不得参选;

(三)未能参加当年四个季度考核或检验数量机电类不少于100台次者、承压类不少于10台者不得参选 ;

(四)质量考核年度个人记分排名(由低到高)在前20名内;

(五)在检验质量工作中表现优秀或有突出贡献,完成了作业指导书、检验方案的编写及检验案例的编写工作人员优先考虑。第二十五条 我院设立“检验质量部门先进奖”,奖励对象为检验检测部门,每年年初根据上年质量考核情况评选一次。设一等奖1个,奖金标准1500元/人,二等奖1个,奖金标准1200元/人,三等奖1个,奖金标准1000元/人。若符合条件的部门不够,可空缺。评选条件:

(一)有本办法第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选 ;

(二)质量考核年度部门记分排名(由低到高)末2位者不得参选;

(三)质量考核年度部门记分排名在(由低到高)前5名内;

(四)在检验质量工作中表现优秀或有突出贡献。

第二十五条 个人年度质量考核情况作为院人事综合考核的依据之一,与年终考核、级别升降、职称评定、岗位聘任挂钩,具体按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 部门年度质量考核情况作为部门年终全面考核的依据之一,具体按院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篇:矿石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定稿

锦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矿石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一、矿石质量管理规定

根据市场情况,保证开采矿石质量合乎销售要求,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制定矿石质量管理规定。

1、开采—出井矿石质量管理

(1)、生产矿石保证“销售规定的质量”要求;

(2)、矿石取样必须在作业面上从矿层顶板到底板连续刻槽取样,按照规定求得矿石质量;

(3)、矿石质量有变化时,应取样化验,合乎要求方能开采;(4)、对矿石贫富搭配,首先在各自作业面上按规定取样化验,搞清其搭配的比例后,再开采搭配。

(5)、“销售规定的质量”矿层或不合乎要求的矿层厚度大于0.4m以上时,必须分层爆破,矿渣分开出井。无论在井内外均应先选后运;

(6)、对于已出井的矿石应加强管理,做到不贫化、不损失,矿堆中有渣必须加强人工选矿,矿、渣分开;

(7)、生产过程中,矿石质量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及时按规范取样;确认矿石质量不符合销售要求时,应停止生产。

(8)、矿场(堆)矿石取样,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按规范取样,做到取样具有代表性。

(9)、月底,将采出矿石品位同工作面矿石品位化验进行比 对,矿石品位之差不得超过1.0个品位。

通过上述管理,矿石贫化率控制在5.0%以内。

2、运输—销售矿石质量管理

(1)供销管理人员必须将“销售矿石的数量、质量”按月度、季度、及销售变化动态情况及书面通知矿部;

(2)对于已采出的矿石应积极协调运输,加强质量管理,做到在运输过程中不贫化、不损失;

(3)对于综合合乎销售要求的矿石,还要做到按比例搭配贫富矿石装运,以便配矿;

(4)对运出的矿石应综合检验其质量,按规定要求取样,有关人员要亲自在场取样、送样、化验,且把握化验环节,争取矿石质量“生产—销售—用户”化验结果相符;

(5)生产、销售人员应对矿石质量“生产—销售—用户”化验结果及时分析总结,掌握质量变化情况,提及各管理环节注意把关。

通过上述管理,矿石质量误差控制在1个品位以内。

二、矿石取样化验工作准则

为了搞好矿石的质量管理,按照“矿石质量管理规定”办事,必须搞好矿石取样化验工作,以便指导生产,督促开采质量。故此,对矿石取样化验规定如下工作准则。

(一)矿石取样

1、巷道工作面取样:从中间矿层顶板至底板垂直连续取样 刻槽取样。

2、巷道掘进,矿层有变化时,必须按规定取样化验。

3、矿场取样,按0.50m间方网络点取样。

4、取样必须由甲乙双方管理人员亲自取样化验。

(二)矿石化验

1、按现行有关检验标准方法进行,同一矿样注意保存,以便后检。

2、矿石化验合乎销售要求后堆放至矿场,运输销售。

3、矿石化验每月总结1次,并在工程矿石取样化验结果图上标明。

4、运出矿石品位必须和用户化验相符,品位之差不得超过1个品位,否则,由质检员负责会同用户、有关人员取样化验,求得矿石与用户的统一结果。

三、矿石质量考核办法

1、各工程点工作面的矿石只要有变化,都要按上述规定取样化验。一次若矿石较多,可综合化验一次,但缩分矿样必须按规范办事。

2、矿石质量:工作面矿石品位同采出矿石品位之差超过规定要求,采出矿石不计量结算。

3、采出矿石不符合销售质量要求,不计量结算。

4、具体考核由矿长、总工程师负责进行考核,相关人员参加。

5、每月一考核,当月一兑现。

四、指导与监督

1、按“矿石质量管理规定、矿石取样化验准则、考核办法”办事。

2、质检有关人员,每半月将工程点矿石、矿场矿石质量汇报一次,月底总结一次。

3、甲乙双方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矿石质量分析会,提出管理意见,强化管理措施。

第四篇: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管理制度

制度编码:

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1.总则 1.1 目的

为确保本组织有能力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通过有效运用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督促公司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保持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并让顾客满意,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产品质量,强化员工的质量意识,打造特制定本质量管理考核细则。1.2 适用范围

1.2.1 本考核细则适用于公司质量体系内各职能部门和生产单位;

1.2.2 适用于对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所有产品质量以及与质量管理有关当事人工作行为的考核;

1.2.3 按规定进行的新品研发试制、新工艺试验等出现的质量问题,不纳入本质量管理考核范围;

1.2.4 如其他考核制度高于本标准的按高标准执行。1.3 职责

1.3.1 技术质量保证部负责本文件的制定和修订,并负责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制定公司质量目标以及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价和考核;

1.3.2 各分厂/部门负责落实、实施公司质量办法,负责质量目标进行分解、实施; 1.3.3 责任部门负责质量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落实整改措施;

1.3.4 综合办(人力资源)负责根据公司决定落实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考核; 1.3.5 公司主管领导负责争议决定的最终裁定。1.4 处理流程及要求 1.4.1 质量事故报告

1.4.1.1 重大质量事故要求发现部门发现后2小时内口头、16小时内书面报告技术质量保证部和公司主管领导。

1.4.1.2 一级、二级和三级质量事故要求发现部门发现后4小时内口头、16小时内书面报技术质量保证部。(一级质量以下事故的,夜班微信、短信先告知)1.4.1.3 当发生质量事故,发现部门按《不合格品处置单》向技术质量保证部提供书面报告,夜间发生的质量事故发现后4小时内口头(一级质量事故以下微信、短信告知)、次日白班书面报技术质量保证部和相关领导。1.4.2 质量事故分析

1.4.2.1 重大质量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主持专题分析会,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责任人,确定纠正/预防措施及完成措施时间;技术质量保证部负责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跟踪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1.4.2.2 一级和二级质量事故由技术质量保证部负责人主持专题分析会,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责任人,确定纠正/预防措施及完成措施时间;技术质量保证部负责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跟踪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1.4.2.3 三级质量事故由责任部门领导主持专题分析会,技术质量保证部质量主管参加,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责任人,确定纠正/预防措施及完成措施时间;责任部门负责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技术质量保证部跟踪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1.4.2.4 四级质量事故由责任部门质量主管主持专题会议会,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责任人,确定纠正/预防措施及完成措施时间;责任部门负责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技术质量保证部跟踪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1.4.2.5 质量分析会通知到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不得无故缺席;

1.4.2.6 责任部门3个工作日内拿出原因分析、纠正/预防措施和处罚奖励处理建议报技术质量保证部核定,技术质量保证部每月进行通报。1.4.3 考核的信息来源

1.4.3.1 产品实物质量信息——主要根据产品实现过程监控、成品放行抽查、质量标准化检查、第三方监造和监督、巡检抽查、外部质量异议以及其他内外部对产品实物质量问题(部门例会、质量日报/周会/月会材料)的发现等信息;

1.4.3.2 质量体系运行信息——主要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日常监督检查、管理体系内外审及现场体系、工艺、规程、规范等实际操作情况检查与发现、员工举报或投诉及来自用户方的顾客满意反馈等信息。1.4.4 总要求

1.4.4.1 严禁未经主管部门批准、许可,擅自更改工艺路线或修改物资采购技术条件、随意更改或拒绝执行公司特控质量参数或有关工艺制度;

1.4.4.2 严禁隐瞒质量事故,或故意干扰、妨碍、恐吓质检人员正常行使质检职权、影响事故调查,推卸责任、取假试样、报假数据、随意更改质量记录等弄虚作假行为,对原因、责任清楚的质量问题必须按公司规定进行认真查处,严禁包庇、纵容责任者;对原因不明且暂时无法分析的质量问题,暂不作考核,但要求责任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讨论研究;

1.4.4.3 严禁发现质量异常后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无视质检人员通知继续生产。对于因此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上调事故等级追究责任部门责任人及部门领导责任; 1.4.4.4 分厂/部门质量工程师负责本分厂/部门相关的质量纪律检查,每月将检查情况汇总后,经部门领导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最后由综合办负责落实,其中岗位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1.4.4.5 技术质量保证部负责公司相关的质量纪律检查,技术质量保证部巡检发现异常时,立即反馈当班作业长或责任分厂质量主管确认,确认后,责任分厂质量主管24小时内提供责任人及质量问题说明。技术质量保证部每月将检查情况汇总后,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最后由综合办负责落实;

1.4.4.6 客户、外单位发现的质量纪律问题,每月将检查情况汇总后,经技术质量保证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最后由综合办负责落实,其中责任部门相关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1.4.4.7 对各生产分厂的产品,技术质量保证部采取过程监控组或内审组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质检员对产品进行监查,并对各质量监控点、特殊工序及重要控制过程进行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对产品制造的全过程质量进行控制;

1.4.4.8 技术质量保证部的考核工作以正常工作检查为基础,以抽查、集中检查、专项检查为辅,对全公司的产品和岗位行为进行控制;

1.4.4.9 技术质量保证部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下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或《不合格品纠正和预防措施表》或《不符合项纠正和预防措施表》至责任部门,要求责任部门限期整改;

1.4.4.10 对于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若责任部门一时无能力整改,或牵涉多部门原因并一时无法纠正的问题,不纳入当月考核。但技术质量保证部应予以登记备案以作为今后的改进项目加以解决;

1.4.4.11 对于上述不符合项,责任部门完全有能力进行整改,若责任部门整改后仍不合格则对责任人或班组罚款100元/项;不按期整改或不整改,则对责任人或部门负责人罚款500元,并再次限期整改。责任单位整改后仍不合格,不按期整改或不整改,则加倍处罚,并通报批评;

1.4.4.12 质量检查人员如在检查过程中遇到检查人或检查组解决不了的质量问题或发现质量事故,应及时向上一级汇报;不及时汇报,则根据问题性质扣检查当事人500~2000元/次; 1.4.4.13 技术质量保证部负责每周五把各类检查结果汇总(注:现场检查一经发现同步通报至责任人及责任部门领导,便于及时进行整改),周六统一下发通报至各责任人或分厂/部门及作业区域,每月初将上月度进行的各类检查结果汇总并提供相应的月度评价意见进行月度质量考核;

1.4.4.14 技术质量保证部每月初根据报送的有关考核建议内容进行跟踪核实,形成处理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送综合办(人力资源)实施,各相关部门配合考核的实施;

1.4.4.15 对于员工行为规范的性质和符合程度,除按本考核方式外,特殊情况还可参照公司其他管理办法实施通报表扬、一次性嘉奖以及一次性罚款、通报批评、行政警告、记过或免职等;

1.4.4.16 公司对纠正员工的违规行为应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并维护公司质量体系规范运行。对员工任何违规行为的处理决定应当公开进行; 1.4.4.17 员工对公司的处理决定享有陈述、申辩权利。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有权通过相关合法途径解决。1.5 质量奖励实施

1.5.2 质量奖励处理流程及要求

1.5.2.1 每月结束后,技术质量保证部核对当月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并依据细则规定编制质量目标考核建议(见德胜公司质量类专项考核中质量目标达成奖); 1.5.2.2 每月重难点合同完成情况较好时,可由生产分厂向技术质量保证部提出嘉奖申请。技术质量保证部进行符合性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1.5.2.3 参照本质量管理办法,对有贡献的个人对照条款进行奖励申报; 1.5.2.4 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送综合办进行决定事项落实;

1.5.2.5 综合办负责根据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考核情况实施考核,并由人力资源部具体实施。

1.5.2 奖励基金与处罚资金管理

1.5.2.1 公司设立质量奖励基金,基金来源于各类质量处罚金额中获得,技术质量保证部做好基金进出明细台账(参照德胜公司质量类专项考核),质量基金的使用主要用于奖励质量方面有特殊贡献或工作质量优秀或避免重大质量事故发生或发现质量差错的等员工;

1.5.2.2 奖金的发放由相关部门向技术质量保证部提出或技术质量保证部根据当月业绩进行申报,在《德胜公司质量类专项考核》中进行体现。1.6 其他相关说明 1.6.1 解释权与修订权:本规定解释权与修订权在技术质量保证部;

1.6.2 争议仲裁:当发生某部门或某个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事发公布后7天内向技术质量保证部提出,最终由公司主管领导进行仲裁;

1.6.3 如果发生提供考评的事实为错判或不成立,并且已经对有关人员进行了考核。一旦该事实经技术质保部调查并确认属误判,应在下月度的质量考核中予以登报纠正,并向被考核人单独返还已被扣除的相关扣款。但不能作为下月度的考核内容; 1.6.4 对于违反本考核细则的当事人,由考核部门下达考核意见,考核部门在对该员工实施考核时,只能对照本考核细则中最适合的考核条款进行考核,不重复扣罚; 1.6.5 公司考核小组在考评时,如发现相关的违规行为无对照条款或与公司其它制度规定相冲突时,技术质量保证部可根据性质轻重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或另行处理;

1.6.6 对于本公司接受认证机构或国家质量监督抽查/审核(或第三方监造)活动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情况,质量部门根据情况,可参照本规定另行单独对有关责任部门或当事人实施考核;

1.6.7 考核过程中涉及的金额均为该员工的行为影响了整体绩效而扣除的绩效额,不涉及到员工的基本工资。扣除后,若当月工资不满最低工资数的,以最低工资数执行,不足部分分月进行扣除;(或分几个月平均进行扣除)

1.6.8 为改变员工犯低级错误的频次,提升员工质量意识,本考核制度一切从严进行,考虑员工知错能改,犯错后能积极配合改正错误习惯,养成良好的工作质量习惯及态度,特设立道歉机制,如员工承认错误,写承若保证书并在所在区域/班组员工面前大声读出(或对监造道歉),可减免处罚金额80%;(注:是否允许执行道歉机制需质保部部长同意,原则上不超3次/年,同类事故只有一次机会)2.公司质量事故和质量异议考核 2.1 质量事故考核细则 2.1.1 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公司范围内发生质量事故共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质量事故。其中,2.1.1.1 重大质量事故:是指产品发生以下情节,或累计折算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5万元及以上。

a)发生当班投入生产或驳运产品发生混钢;或,b)因操作不当,导致发生当班产出50%(或600支)及以上产品大批量报废或不合格而导致降级;或,c)安排用户合同过程中,因错误解读或下达不符合用户要求的计划指令,导致生产的产品不能交付;或,d)用户监造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并造成终止合同或停止继续订货;或,e)打顿管未按要求进行处置,造成漏检的;(发现打盹,判别不准需集中到精整涡探分选的除外)。

2.1.1.2 一级质量事故:是指产品发生以下情节,或折算造成公司经济损失5万元~15万元。

a)发生混钢未遂、混规格事故,孔洞、开裂等致命缺陷漏检;或,b)同一工序当班一次发生同类型原因,造成产生等外品(和废品)、返工返修品数量达到“表1”批量数的;

c)同一工序当班一次发生同类型原因,造成产生缺陷管或返工管达到“表2”批量数的。

2.1.1.3 二级质量事故:是指产品或设备发生以下情节,或折算经济损失1万元~5万元。

a)同一工序当班一次发生同类型原因,造成产生等外品(和废品)、返工返修品数量达到“表1”批量数的;

b)同一工序当班一次发生同类型原因,造成产生缺陷管或返工管达到“表2”批量数的。

2.1.1.4 三级质量事故:是指产品发生以下情节:

a)同一工序当班一次发生同类型原因,造成产生等外品(和废品)、返工返修品数量达到“表1”批量数的;

b)同一工序当班一次发生同类型原因,造成产生缺陷管或返工管达到“表2”批量数的。

2.1.1.5 四级质量事故:是指产品发生以下情节:

a)同一工序当班一次发生同类型原因,造成产生等外品(和废品)、返工返修品数量达到“表1”批量数的;

b)同一工序当班一次发生同类型原因,造成产生缺陷管或返工管达到“表2”批量数的。

注:不合格支数为流入下道工序的支数,如在本工序不占用正常作业资源进行挽救的可不列入,鼓励责任部门/责任人一方面严加控制不合格产出,另一方面在本工序进行处理不流入下道工序造成他人作业浪费。2.1.2 质量事故的考核

2.1.2.1 当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经责任认定后,根据情形按如下办法考核:

a)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扣2000~3000元罚款;技术质量保证部主要负责人扣2000~3000元;公司主要负责人3000~10000元;

b)对事故直接责任人扣罚2000~3000元或性质严重将给予行政处分,对责任作业区或班组负责人及区域组长/主班扣800~1000元,如找不到直接责任人,扣与该事故有关的责任班组人均300元;

c)技术质量保证部区域主管、产品提供部门区域主管扣800-1000元; d)若事故责任涉及到同一岗位多人或同一部门多岗位或多部门,则对所有相关责任人或班组集体考核,具体考核意见由技术质量保证部提出。2.1.2.2 当发生一级质量事故时,经责任认定后,按如下办法考核:

a)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扣500~1000元罚款;

b)对事故直接责任人扣罚1000~2000元,当班负责人及区域组长/主班扣300-500,如找不到直接责任人,则扣罚与该事故有关的责任班组人均200元。

d)对技术质量保证部区域主管、产品提供部门区域主管扣500-600元; e)若事故责任涉及到同一岗位多人或同一部门多岗位或多部门,则对所有相关责任人或班组集体考核,具体考核意见由技术质量保证部提出。2.1.2.3 当发生二级质量事故时,按如下办法考核:

a)对事故直接责任人扣800~1000元,当班负责人及区域组长/主班扣200-300元,如找不到直接责任人,则扣与该事故有关的责任班组人均扣150元;

b)产品提供部门区域主管扣200-300元。2.1.2.4 当发生三级质量事故时,按以下办法考核:

对直接责任人扣罚600-800元,当班负责人及区域组长/主班扣罚100-200元,必要时,可追加对部门负责人及区域主管考核。如找不到直接责任人,扣除与该事故责任班组人均100元。

2.1.2.5 当发生四级质量事故时,按以下办法考核:

对直接责任人扣罚500元,必要时,当班负责人扣罚100元,如有必要,可追加对部门负责人及区域主管考核。如找不到直接责任人,扣除与该事故责任班组人均50元。

2.1.2.6 其他考核说明

2.1.2.6.1 认定员工违规性质属特别轻微的,或能积极主动承认错误,配合部门调查并有改进行为,或该员工一贯表现优秀,事后认识深刻等情形,积极主动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人员可以酌情减轻考核,但不得少于标准的50%;

2.1.2.6.2 质量事故性质经认定后,情节特别严重将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具体由公司领导确定;

2.1.2.6.3 针对批量性漏检等违规情况(可判别未认真做到质量监控/监督的),技术质量保证部过程监控组当班人员,应承担相关连带考核责任,具体考核意见由技术质量保证部提出;

2.1.2.6.4 针对当月考核金额过大的(超500元),可分月进行考核,如次月不发生同类事故可当月免于不考,依此类推;(当月免考仅针对轧伤管等容易发生质量事故的类型)

2.1.2.6.5 为鼓励以奖为主,处罚为辅的质量管理要求,引导各质量高风险岗位员工的质量工作积极性,持续坚持做好本岗位质量工作,特对连续100天不发生同类事故的责任人可以返还质量考核;(仅针对轧伤管等容易发生质量事故的类型)2.1.3.5.6 如果发生了批量质量缺陷造成批量封锁或批量报废达到质量事故的程度,但整个过程是处于技术质量人员或分厂级管理人员现场监控情况下或正在按试验方案进行试验或属于新产品试制时,可以适当减免责任。但应专题研究并策划改进方案,避免再次发生;

2.1.2.6.7 对于质量事故的考核,认定岗位人员为第一责任人,班组长、作业长为第二责任人;若岗位人员发现异常上报管理人员后,管理人员未及时或不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发生批量性质量异常的,认定管理人员负主要责任;

2.1.2.6.8 当月重复发生同类质量异常的分厂/部门,上调质量异常或事故等级进行考核。

2.1.2.6.9 对于质量事故发生部门逾期不召开分析会的、延期或不反馈“不符合项报告”或“纠正措施实施记录表”的,考核部门负责人当月绩效工资300-500元,并进行全厂通报;

2.2 质量异议事故考核细则 2.2.1 质量异议事故等级划分

质量异议事故主要针对公司产品交付用户后,所产生的来自顾客方(含国家权威机构)的质量投诉,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事件,定性为质量异议事故。根据质量异议的性质,公司将划分以下等级并实施考核。

2.2.1.1重大质量异议:致公司损失25万元以上或受国家、地市部门检查通报批评,或重大漏检流入客户区域(无论数量及损失多少),严重影响公司声誉。

2.2.1.2一级质量异议:致公司损失15万元~25万元或用户反映强烈,影响公司业务发展。

2.2.1.3二级质量异议:致公司损失5万元~15万元以下,或用户满意度差。2.2.1.4三级质量异议:致公司损失1万元~5万元以下; 2.2.1.5四级质量异议:致公司损失1万元以下。2.2.2 质量异议事故考核

对于发生的质量异议事故,技术质量保证部应会同有关部门和分厂对事故进行原因分析,研究制定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有效措施。另外,质异处理人员应尽量通过顾客确认产品的问题现象和本公司产品的详细信息(包括:合同号、生产日期,班别,规格等),便于事后责任认定。质异事故经确认责任清晰的,将按以下条款对照考核。

2.2.2.1 质量异议责任认定

2.2.2.1.1对于管加工分厂交付的产品(含5CT/5L及其他产品),根据以下具体原因进行责任认定:

a)经热处理后的全长管体存在问题:经分析试验无问题的由管加工分厂负主要责任;若试验机或试验过程存在问题的技术质量保证部检试验中心负主要责任(留样);

b)经加厚但未经热处理后的管体存在问题:加厚部分由管加工,管体部分由热轧负主要责任;

c)未加厚未热处理后的整个管体存在问题:不存在混钢问题的由热轧负相应主要责任,存在混钢问题的由混钢场所负责;

d)螺纹加工后产品存在问题:管加工负主要责任; e)外购钢管或辅料经加工后产品存在问题:根据情况,管加工、采购部门和技术质量保证部分别负相应责任;

f)外购接箍存在问题:采购部门负主要责任,技术质量保证部负连带次要责任。2.2.2.1.2对于热轧交付的产品(含5CT/5L及其他产品),根据以下具体原因进行责任认定:

a)热轧钢管直接交付产品存在问题:热轧负主要责任,技术质量保证部负连带次要责任。

b)外购原料钢管存在问题:采购部门或加工单位负主要责任,技术质量保证部负次要责任。

2.2.2.1.3 对于其他情况,导致产品存在问题(所有公司产品),根据以下具体原因进行责任认定:

a)交付产品不符合合同要求,但属于下列工作责任心所致:

①顾客合同要求在合同评审时未覆盖或确认错误:由销售员或合同评审人员负责相应责任;

②合同下单或生产计划下单未覆盖或出错:由销售部门和生产部门责任人负相应责任;

③下单明确,但生产单位或检验部门未实施或漏项:由生产单位或检验部门负相应责任;

④产品交付后至到港后发生散捆或受损:经查属于打包质量原因由分厂负主要责任;如属于运输或吊装原因由销售部门、物流部门(含港口)负主要责任;

b)交付产品不符合合同要求,但属于设备或装置软硬件原因所致:

①检验设备(如性能试验机、分析仪、管拧接、水压、探伤,包括设备配置软件等)出现异常,导致检验产品判定错误:由设备维护部门责任人负主要责任,相关分厂操作责任人负次要责任;

②测量装置(如量具)出现异常,导致检验产品判定出错:由量具管理部门责任人员和量具使用人员负相应责任;

2.2.2.1.4 对于找不到具体责任人,按逐级向上追溯考核责任。即:自岗位人员→责任班组全体成员→责任区域管理人员/班组长→区域主管/作业长→部门主管→部门负责人;

2.2.2.1.5 如上述责任不能证明是本单位相关人员所致(如监视和测量设备或装置委外鉴定/检定),则不对当事人做考核。2.2.2.2 质量异议考核细则 2.2.2.2.1 重大质量异议考核:经责任认定后,a)对公司负责人扣5000~20000元罚款;或

b)对技术质量保证部主要负责人2000~5000元罚款;或,c)对产品(含原料)提供部门主要负责人2000~5000元罚款;或,d)对设备维护部门主要负责人2000~5000元罚款;或,e)对责任单位负责人2000~5000元罚款;或,f)对直接责任人扣罚2000~5000元。如找不到直接责任人,则扣罚与该事故有关的责任班组人均400~500元。

g)对质量副总、技术质量保证部区域主管、产品提供部门区域主管、设备部门和采购部门区域主管扣其直接上司处罚金额的50%。

f)根据公司决定,其他部门的绩效考核分将可能降分。2.2.2.2.2 一级质量异议考核:经责任认定后,a)对技术质量保证部区域主管扣1000~1200元罚款;或 b)对产品提供部门区域主管扣1000~1200元罚款;或 c)对设备部门或采购部门区域主管扣1000~1200元罚款;或 d)对责任单位负责人扣1000~2000元罚款;或

e)对直接责任人扣1000~2000元罚款。如找不到直接责任人,则扣罚与该事故有关的责任班组人均250元。

2.2.2.2.3 二级质量异议考核:经责任认定后,a)对技术质量保证部区域管理人员扣300~500元;或 b)对产品提供部门区域管理人员扣300~500元;或

c)对设备维护部门或采购部门区域管理人员扣300~500元(由公司考核组确定);

d)对责任单位作业区或班组负责人扣300~500元;

e)对直接责任人扣1000~1200元。如找不到直接责任人,则扣罚与该事故有关的责任班组人均扣罚200元。

2.2.2.2.4 三级质量异议考核:经责任认定后,对直接责任人扣罚800~1000元。如找不到直接责任人,则与该事故有关的责任班组人均扣罚150元。

2.2.2.2.5 四级质量异议考核:经责任认定后,对直接责任人扣罚600元/次。如找不到直接责任人,则扣罚与该事故有关的责任班组人均扣罚100元。2.2.2.3 其他考核说明(参照2.1.2.5 其他考核说明)

2.2.2.3.1 质异性质经认定后,情节特别严重将加重处罚,主管以上干部有可能受到警告、记过及以上行政处罚,具体由公司领导确定;

2.2.2.3.2 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异议如损失金额远远超出上限25万元,可视损失金额进行加重处罚。

第五篇: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质量考核管理办法文件件编号:**********

第一章总 则

一、目的:为明确质量责任,强化意识,规范质量管理,防止质量差别的异常,保证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方式:惩罚方式包括部门内部警告、通报批评、罚款、降薪、调岗、解除劳动合同等。奖励方式包括部门内部表扬、通报表扬、奖金、先进个人评选、提薪等。

三、考核原则:在初期实行以激励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行不知者不罪,轻罚首犯,重罚重犯;适度考核,质量索赔。

四、考核周期:月度、。

第二章质量惩罚

一、质量问题分类

按严重程度分为质量差错、异常和事故。

1、质量差错:质量不符合标准即为差错、不良率在2%以内定义为差错。

2、质量异常:产品(各考核体)不良率超过2%;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报废或返修

工时在30小时以上50小时以内;整批次不良或同一不良率占总不良的40%以上。质量异常需要在24小时内报质量部、公司。

3、质量事故:成批报废、返修、降级、退货或索赔。产品不良率超过5%;经济损失超过2000元;

批量报废或返修50小时以上,导致不能完成生产计划或质量指标的。质量事故需在1小时内报质量部、公司。

二、质量惩罚规定及处理

(一)批量性不良处理

凡产品出厂前,各相关部门因设计、采购、计划、投料、管理、加工面造成批量返修、报废、导致质量异常,但损失费用在1000元以内,考核责任人损失的10%--15%。确定第一、二、三责任人进行处理,由质量部和相关部门于事发确认两日内进行相关事实分析、处理意见和措施后,提报副总批准后执行。

(二)加工类不良处理

质量部门按月度和,分别对部门和员工进行质量统计。

1、个人月度不良率:不良率控制在2%以内,否则超1%,考核责任人30元;超过2%,考核责任人

80元;超3%,考核责任人150元,不良率在0.5%--2%,无质量事故或重大损失,质量方面无奖惩。

2、部门月度不良率:用于考核因责任部门原因导致的部门不良。部门月度综合不良率控制在2%以

内,部门不良率用于考核部门生产负责人和质量检验。否则超1%,考核负责人30元;超过2%,考核负责人80元;超3%,考核负责人150元,不良率在0.5%--2%,无质量事故或重大损失,质量方面无奖惩。其它考核还有批量性的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等。

3、零件转序后发现的不良:上道工序应严格执行“不制造不良品、不流出不良品”,下道工序应严

格执行“不接收不良品”的质量管理要求。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交付给本序的所有零件必须进行100%的入序检验,坚决消除上道工序产生的不良品。任何入序检验出的不良品,经过上序和本序班组负责人鉴定并收集相关证据,确定不良品由上道工序流出的,填写《转序不良品奖惩处置单》,由发现不良品的工序负责人随日产量数据一起提交到质量部。①当不良品件数小于10件/类时,奖励发现不良品的工序员工个人10元/次,考核流出不良品的工序员工个人10元/次。②当不良品件数大于10件/类时,奖励发现不良品的工序员工个人30元/次,考核流出不良品的工序员工个人30元/次。③本工序每月累计发生20次的不良反馈,考核检查员和工序负责人各10元,不良反馈次数每增加20次,检查员和工序负责人考核增加一倍(40次即20元,60次即30元)。若转序后产生了批量性质量问题,则员工承担80%,检验人和生产负责各为10%,但若是明显的个人问题,非管理疏忽,公司每月对部门检验人和部门生产责任人进行一定数额的免考核。质量部对月数据汇总后上报公司财务部当月执行奖惩。

4、零件发交出厂后发现的不良:造成主机厂对公司500元以上索赔时,通过调查、分析对责任单

位或相关责任人进行一定数额的考核。主机厂检验出的不良品,经过对不良品不良现象的认真分析和鉴定后(必要时公司总检、职能部门配合),现场取证,根据零件标签上记录的作业者代号和检验合格的标记内容,将数据直接提交到质量部。①当不良品件数小于5件/类时,考核流出不良品的工序员工个人30元/次。②当不良品件数大于5件/类时,考核流出不良品的工序员工个人50元/次。③各生产车间每月累计发生10次的不良反馈,考核总检查和车间负责人各50元,不良反馈次数每增加10次,总检查和车间负责人考核增加一倍(20次即100元,30次即150元)。但若是明显的个人问题,非管理疏忽,公司每月对总检验人和车间责任人进行一定数额的免考核。质量部对月数据汇总后上报公司财务部当月执行奖惩。

5、质量成本测算:未出厂造成返修,按照每工时5元估算。若报废则损失=材料费+全部工时费*5

元/小时。

6、责任员工、部门检验及部门负责人未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作业(违规操作)、自检、巡检、反

馈以及相关记录的,则考核20元/次,造成多个不良按《零件转序后不良》的要求进行考核。

7、凡第一次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未及时纠正,重复生产时出现同样问题,则扣责任者50—100

元(第一或第二责任人)

8、新入职员工,第一周造成的质量问题,由指导人和部门检验负责任。

(三)其它

1、跨部门的责任处理,不得私自处理,必须通知相关领导,否则由所在部门承担责任。

2、凡外协、采购因工作失职产生质量问题,影响公司生产进度和质量问题的,扣责任人50—200元。

3、凡是内外部质量损失,部门领导在收到质量通报后必须落实责任者并于二日内将落实结果书面送交质量部和副总,否则,部门主要领导人负管理责任。

4、凡是属于新产品研发、首次试制产品,对研发、工程人员造成的质量差错暂不考核。

5、因包装不好,运输和保管造成的质量事故,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6、产生质量异常或事故后未能及时进行处理,内部统计不及时、信息有误等,部门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章质量奖励

一、不良率

1、个人月不良率低于0.5%,将给予奖励,不良率0.2—0.5%,奖励30元,不良率为0,奖励50元。

2、部门月不良率:部门不良率低于0.5%,将给予奖励, 不良率0.2—0.5%,分别奖励部门生产负责人和检验员100和50元;不良率为0,分别奖励部门负责人和检验员200和100元。

二、质量档案与标兵

1、人事部门为员工建立质量档案,作为公司质量管理检查的一项内容;

2、质量标兵每年评选一次,根据全年质量统计、质量纪律执行情况评比,具体条件如下:完成全年下达个人的生产工作任务,无违反厂规厂纪行为,全年无质量事故的生产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全年不良率不大于0.2%;工序管理点自控率达到100%,检验员全年对质量的错漏检次数不超过2次;对提高改进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的职工(创造价值或避免损失价值在3万元以上);对公司质量管理提升、做出突出贡献。

3、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并实施奖励建议人10元/条。

第四章奖惩提报

1、质量部是质量奖惩的提报部门,其它部门可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奖惩提报,对接受的其它部门提供的半成品和总成零件,提出质量反馈,送交质量部以及责任部门。

2、质量部进行质量检查和内部终检时,进行相关的质量奖惩提报;统计生产部门的不良率,各员工不良率的确认、核实。

3、生产各部门根据质量检查,进行质量记录和内部奖惩提报,统计数据经质量部确认审批后,由公司财务部当月执行月度奖惩和奖惩。

本办法2011年12月5日修订,实施日期:。

*********************公司

质量部****年**月**日

拟定:审核:批准:

第六篇:质量稽查考核管理办法

中国3000万经理人首选培训网站

彩电事业本部质量稽查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质量,降低系统成本,强化全员参与质量管理的意识和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彩电事业本部总裁授权,制造总部质量部主管彩电事业本部质量稽查考核管理工作。

第三条 质量稽查考核管理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彩电事业本部范围内有效管理制度、流程、标准、会议纪要、协议等。

第四条 质量稽查考核管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事业本部职能部门、研发中心、制造总部范围内,实施全流程质量稽查考核管理,授权总质量师最高处罚额度为5万元。

第五条 质量稽查考核应以质量问题源头责任为主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责任人,避免平均分配。

第二章 管理办法组织管理

第六条 彩电事业本部总裁根据事业本部管理工作需要,负责质量稽查考核管理办法的批准、发布。

第七条 彩电事业本部设立质量稽查考核监督委员会,由事业本部总裁、常务副总裁、制造总部总经理、制造总部总质量师组成,负责制定事业本部质量稽查考核管理办法,并对日常质量稽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具体工作由总质量师负责。

第八条 制造总部质量部职责:

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http://www.xiexiebang.com

好好学习社区

中国3000万经理人首选培训网站

㈠ 严格按照彩电事业本部质量稽查考核管理办法开展质量稽查考核管理工作;

推荐专题: 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