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论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历史演变》,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论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历史演变》。
论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历史演变
蔡小如
摘要:本文从历史的角度分析了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三个不同的发展时期,并从中能够了解我国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历史,及以后的发展形势,为高校毕业生的顺利就业作出政策性的引导。
关键词: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 3791(2008)03(a)-0134-01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是指导在校毕业生正确就业的政策依据,是毕业生就业的指引航标。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化改革,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也随之改革,现在就以历史的角度,共同探讨我国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历史演变。大体上我们可以把它视为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发展时期。
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统包统分”就业政策
“统包统分”即指大学生就业由国家负责,按照计划统一分配。从建国初期到80年代中期,在计划经济模式下,经济建设的任务是当作政治任务来完成的,作为经济建设的新生力量——大学毕业生,则是作为“新鲜血液”,同国家集中调配,就业于国家最需要发展的工业领域及其他行业。因此,在建国初期及以后几十年中,大学毕业生基本上是由国家统一分配,实行有计划的统筹安排。从招生到就业,无不打上了“计划”经济的历史烙印。我们通常把这种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称为“统包统分”模式。这种就业模式就是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就业实行由国家负责,按照计划统一分配的制度。其特点是“由国家包下来分配工作,负责到底”;执行的是“统筹安排、集中使用、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的大政方针。应该说高等学校毕业生由国家负责按计划分配的制度,是伴随着我国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而产生和完善的,这种分配制度与我国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它保证了国家建设对人才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地区之间人才需求不平衡的状况,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人才流向,有利于社会安定。这种制度虽然使毕业生普遍就业,但隐患也很多,如专业不对口、学校培养的人才地方上并不需要,而且“一分定终身”,人才不能流动,使人才造成极大的浪费。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就业制度的局限性就大于他的积极意义,需要进行改革。
二、改革开放后的“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就业政策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统包统分”的大学生就业分配制度对于人才的合理配置,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学校的办学积极性,及用人单位择优选才都产生了不良的影响,亟待改革。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是我国对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改革的重要标志。而改革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是《决定》的重大决策之一,它明确指出,对于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学生,其“毕业分配,实行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由本人选报志愿、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制度”。这项决策为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奠定了基础:国家有关部门开始对传统的“统招统分”制度逐步改革,形成了以“供需见面”为主要形式,以“双向选择”为指导目标的就业政策。“双向选择”毕业生就业政策顺应了教育体制改革对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新要求,适用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全过程,有人形象的称“双向选择”毕业生就业政策开创的是一种“自由恋爱”的新模式,以区别于计划经济“双向选择”毕业
生就业政策实施的结果,对广大高校大学生和用人单位而言实际上是一种“双赢”。它实现了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适应了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发展;扩大了用人单位选才的自主权,有利于用人单位择优选才,促进了用人单位尊重知识,珍惜人才风尚的形成;扩大了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促进了学校的教学改革,增强了学校适应社会需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扩大了高等学校毕业生择业的自主权,有利于学生发挥自身的素质优势,有利于学生发展成才;转变了在校大学生的思想观念,提高了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和竞争意识;打破了过去在单一计划分配体制下,大学毕业生那种“包上大学,包当干部”的思想,使在校大学生有了危机感,学生感到没有真才实学就会找不到工作单位,这从根本上为端正高等学校的校风和学风起到了推动作用;保证了企事业单位的人才需要,增大了毕业生到基层的比例,充实了基层科研、教学、生产的第一线的人才需要。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下的“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政策
以“双向选择”为主要特征的毕业生就业制度只是过渡性的就业政策,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建立以“自主择业”为主要特征毕业生就业制度已经势在必行。1993年2月13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是“自主择业”就业模式的政策依据,它明确指出:在20世纪90年代,随着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要采取综合配套、分步推进的方针,加快步伐,改革包得过多、统得过死的体制,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相适应的教育新体制。以《纲要》为政策依据而确定的毕业生就业政策改革目标是:改革高等学校毕业生“统包统分”和“包当干部”的就业制度,实行少数毕业生由国家安排就业,多数由学生“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即除少数享受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单位奖学金的学生,实行在一定范围内就业外,大部分学生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毕业生就业市场“自主择业”。在这种就业体制下,大部分毕业生将按照个人的能力、条件到市场参与竞争,而不再依靠行政手段由国家保证就业;用人单位也只能用工作条件及优惠待遇吸引毕业生,不能等待国家用行政命令的办法给予保证;而高等学校作为就业工作的中介,主要为毕业生“自主择
业 ”提供服务。尽管国家已经提出了“自主择业”的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但到目前为止,“双向选择”的就业政策仍是我国大学生就业的基本政策和主要模式,这是因为“自主择业”的大学生就业政策还需要一个过渡过程。
总的来说,在我国建立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将要经历一个从不规范到逐步规范、从不成熟到比较成熟的市场发育过程,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培育和建立还要有个时间过程。通过“双向选择”的政策过渡是必然的。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只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改革,这样才能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成功就业,从而使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他们的特长,为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推荐专题: 论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历史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