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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优秀范文三篇)

2022-10-19 23: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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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信息化项目验收方案

信息化项目验收方案

一、验收目的

为使信息化项目建设按照《泸州市智慧城市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行,确保项目竣工后达到有关要求和标准,并能正常投入运行,必须进行项目验收。

二、验收对象

参与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

三、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一)所有建设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二)各个分项工程全部初验合格;

(三)已通过软件确认测试评审;

(四)已通过软件系统测试评审;

(五)软件已置于配置管理之下;

(六)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的内容;

(七)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信息安全的要求,涉密信息系统需提供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书;

(八)外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和开发工具符合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

(九)各种设备经加电试运行,状态正常;

(十)经过监理方同意;

(十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同意;

(十二)合同或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验收条件。

四、验收方法

项目验收,是项目开发建设中有组织的主动性行为,它是对项目建设高度负责的体现,也是项目建设成功的重要保证。切实做好项目建设中的验收工作至关重要,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实实在在做好。为保证项目验收质量,针对不同的验收内容,在实施验收操作中,可以采取以下不同的方法:

(一)登记法 对项目中所涉及的所有硬件、软件和应用程序一一登记,特别是硬件使用手册、系统软件使用手册、应用程序各种技术文档等一定要登记造册,不可遗漏,并妥善保管。对项目建设中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双方同意后修订的合同条款、协调开发建设中的问题进行登记。

(二)对照法 对照检查项目各项建设内容的结果是否与合同条款及工程实施方案相一致。

(三)操作法

这是项目建设最主要的验收方法。首先,对项目系统硬件一一实际加电操作,验证是否与硬件提供的技术性能相一致;其次,运行项目系统软件,检验其管理硬件及应用软件的实际能力是否与合同规定的一致;第三,运行应用软件,实际操作,处理业务,检查是否与合同规定的一致,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四)测试法

对能使用检测仪器进行检测的设备、实施应当一一进行实际测试,检查是否和设备、实施的规格、性能要求相一致。

五、验收步骤

(一)需求分析

项目监理单位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需求分析,针对项目验收,监理单位需配备2名有经验的工程师和一名行业专家来组成项目团队,负责具体工作。

(二)编写验收方案(计划书)

项目监理单位在对项目进行深入的需求分析的基础上编写验收方案(计划书),提交市信息办、业主单位审定。

(三)成立项目验收小组

实施测试验收工作时,应当成立项目验收小组,具体负责验收事宜。

(四)项目验收的实施

严格按照验收方案对项目应用软件、网络集成效果、系统文档资料等进行全面的测试和验收。

(五)提交验收报告

项目验收完毕,对项目系统设计、建设质量、设备质量、软件运行情况等做出全面的评价,得出结论性意见,对不合格的项目不予验收,对遗留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意见。

(六)召开项目验收评审会

召开由验收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的项目验收评审会,全面细致地审核项目验收小组所提交的验收报告,给出最终的验收意见,形成验收评审报告提交市信息办和项目业主存档。

六、验收程序

(一)初验

1、申请:项目竣工后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施工单位根据合同、招标书、计划任务书,检查、总结项目完成情况后向业主提出初验申请。

2、方式:项目业主组织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初验。

3、施工单位提供材料:初验申请书、完工报告、项目总结,以及要求的验收评审资料。

(二)终验

1、申请:初验合格后,项目业主根据合同、招标书、任务书,检查、总结项目组织实施和完成情况后向市信息办提出验收申请。

2、经过审核,材料齐全则由信息办组织验收。

验收工作由市信息办和项目业主、监理等单位和专家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分为两个步骤:验收小组验收和验收委员会评审,由验收小组共同确定验收时间、评审时间及其它安排。(1)验收小组验收

验收小组一般由5-8人组成,成员由市信息办和项目业主的管理人员、监理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验收时参照相关验收内容及标准进行,验收后必须提交验收报告。

(2)验收委员会评审 验收委员会一般由8-15人组成,成员由验收小组及市信息办、项目业主和监理单位组织的领导、专家等组成。验收委员会评审一般采取会议评议方式进行,听取验收总结报告说明、验收小组验收结果及意见,通过评审后提交验收评审报告。

(3)项目业主提供材料:验收申请、项目建设总结性评价报告(组织与实施协调)、项目实施报告(技术、项目管理、质量控制)、相关文档资料、验收安排计划、验收小组及委员会名单、验收计划书(由监理单位负责)

3、验收签字

经过验收、评审形成的验收报告和评审报告,验收委员会成员签字。

七、验收依据

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一般选用项目合同书、国标、行业标准和相关政策法规、国际惯例等。

(一)项目合同书 签定的项目有关合同

(二)国家标准

硬件、软件、布线、安全等

(三)泸州智慧城市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四)其它

具体验收标准和依据由监理单位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提出,县智信办和项目业主审定。

八、验收内容和标准

根据具体项目实际制定,由项目监理单位负责编写,县智信办和项目业主审定。项目验收标准是判断项目成果是否达到要求的依据,因而应具有科学性和权威性,只有制定科学的标准,才能有效地验收项目结果。验收内容一般包括测试(复核)、资料评审、质量鉴定三部分。验收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验收内容一般包括软件验收(按功能要求的可执行软件、开发计划文档、详细设计文档、质量保证计划、确认测试计划、源代码、使用说明书等产品、单元测试等)和硬件验收(设备的型号、设备外观、设备相应附件、设备运行、网络运行等)

(二)验收评测工作主要包括:文档分析、方案制定、现场测试、问题单提交、测试报告;

(三)验收测试内容主要包括:功能度、安全可靠性、易用性、可扩充性、兼容性、效率、资源占用率、用户文档。

(四)文档验收标准一般包括:文档完备性、内容针对性、内容充分性、内容一致性、文字明确性、图表详实性、易读性、文档价值等

(五)软件、硬件验收标准要符合国家和相关标准。需要评审的资料包括以下几部分:

(一)基础资料:招标书、投标书、有关合同、有关批复文件、系统设计说明书、系统功能说明书、系统结构图、项目详细实施方案。

(二)项目竣工资料:项目开工报告、项目实施报告、项目质量测试报告、项目检查报告、测试报告、材料清单、项目实施质量与安全检查记录、操作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文件、培训文档、其他文件。

(三)软件开发文档: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测试计划、测试报告、程序维护手册、程序员开发手册、用户操作手册。

(四)软件开发管理文档:项目计划书、质量控制计划、配置管理计划、用户培训计划、质量总结报告、会议记录和开发进度月报。

九、验收结论

验收结果分为:验收合格、需要复议和验收不合格三种。符合信息化项目建设标准、系统运行安全可靠、任务按期保质完成、经费使用合理的,视为验收合格;由于提供材料不详难以判断,或目标任务完成不足80%而又难以确定其原因等导致验收结论争议较大的,视为需要复议。

1、项目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验收不合格处理:

(一)未按项目考核指标或合同要求达到所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的;

(二)所提供的验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

(三)项目的内容、目标或技术路线等已进行了较大调整,但未曾得到相关单位认可的;

(四)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尚未解决和作出说明,或项目实施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

(五)没有对系统或设备进行试运行,或者试运行不合格;

(六)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2、验收结论确认和处理由县智信办会同相关部门根据验收意见和相关资料得出结论,并进行确认。

3、项目验收结论的处理

(一)验收结论为验收合格的,项目业主将全部验收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并连同相应的电子文档,分别报县智信办以及相关部门备案。

(二)验收结论为需要复议的,县智信办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在三个月内补充有关材料或者进行相关说明。

(三)验收结论为验收不合格的,县智信办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业主和设计、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后试运行合格的,项目业主重新申请验收。

(四)未通过验收的信息化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十、项目交接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办理项目交接手续。项目的移交包括项目实体移交和项目文件移交部分。

十一、各项目业主和监理单位要严格参照此方案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第二篇: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要求标准

标 准

目 录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加强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环节的管理,规范项目验收流程,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依照《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穗信息化字„2007‟6号)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1.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经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办)立项审核通过的广州市财政投资新建、扩建信息化项目(包括市级财政补助的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 )的验收。

1.3 验收依据和标准 项目验收依据和标准主要有:

(1)市财政局和市信息办有关批复文件,签定的项目有关合同、合同附件及有关技术文件;

(2)硬件、软件、布线、信息安全、网络等领域的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1.4 测评

测评是对信息化项目进行检测和评价,信息化项目应根据建设内容开展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开发三类中的一类或多类测评。

(1)信息化项目根据检测内容不同以及对项目质量影响的大小,分别由承建单位、第三方信息工程测评机构进行。具体分工见第4章。

(2)由承建单位进行的检测,监理单位须进行现场监督和签字。 2 术语

2.1 信息化项目 以计算机技术、数据库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采集、处理、存储、传输、应用及信息安全保障的系统,包括各信息化系统的新建、升级、改建,但不包括零星的设备添臵。

2.2 验收 验收是项目建设单位和市信息办依据立项审核意见(市信息办出具)和财政批复文件(市财政局出具),在信息化项目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约定事项完成并试运行,用户出具用户试用报告后,依照相关标准组织设计、承建、监理、测评等单位,对信息化项目工程质量的认定。

本规范中,验收为综合验收,不同于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在大型及重大项目验收中要求的工程尾款也不同于质保金。

2.3 建设单位

具有信息化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单位。

2.4 承建单位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信息产业部相应等级资质,为建设单位提供信息工程建设服务的单位。

2.5 监理单位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信息产业部相应等级资质,为建设单位提供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的单位。 2.6 信息工程测评机构

具有独立事业法人或企业法人资格,取得省级以上信息化项目测评资质,经政府采购流程确定的,为建设单位和信息化主管单位提供信息化工程第三方测评服务的机构。

2.7 一般项目

总投资金额小于100万元的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

2.8 大型项目 总投资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小于500万元的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

2.9 重大项目

总投资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的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

2.10 用户试用报告 由建设单位提供的信息化项目试运行期间系统工作情况的报告或用户意见书。项目完成后,通过实际使用(或试运行)一段时间后,用户应对该系统(包括系统功能、性能、系统正确性、系统可操作性、安全性等方面) 提出客观的意见、评价和建议。

2.11 测评方案

由信息工程测评机构编制的、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本验收规范规定编制的项目检测方案。

2.12 测评报告

由信息工程测评机构编制的、给出检测结论和评价的报告。

2.13 项目概要

对项目的各个阶段的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监理情况和验收检测情况进行概要介绍,项目的阶段包括:立项审核阶段、招投标阶段、合同阶段、设计阶段、实施阶段、试运行阶段。

2.14 立项审核申请

向市信息办提交的立项审核申请,阐述系统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估算工程建设的资源投入、预期的时间与进度计划,以及所需要的投资。

2.15 项目建设方案

指经市信息办审核同意的建设方案。按《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编写指南》(穗信息化字„2005‟64号)要求,说明项目的实现在技术、经济和社会条件方面的可行性;评述为了合理地达到开发目标而可能选择的各种方案;说明并论证所选的方案,具体包括项目名称、性质,项目建设单位的概况、机构职责,项目建设需求、目标、规模、周期,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及来源,项目经济及社会效益。

2.16 项目变更申请

是指在信息化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环境或者其它原因而对项目的部分或全部功能、性能、架构、技术指标、集成方法、项目进度等方面提出的变更申请。

2.17 项目变更审批文件

经过三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建单位)书面确认的项目变更文件和共同下发的项目变更单。

2.18 项目开工报告 承建单位已经做好开工准备,并于项目开工前,由承建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的、并经监理单位同意开始施工的报告,主要包括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主要工程内容及工程量、开工条件简述等内容。

2.19 项目实施报告

由承建单位编制的、详细描述项目施工过程的报告,主要包括项目概况、项目施工情况、完成工程量情况、项目进度情况、项目施工质量及控制情况、项目总结等内容。

2.20 项目竣工报告

项目竣工后,由承建单位编制的项目总结报告,主要包括计划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项目简要内容、项目完成情况等内容。

2.21 项目自检报告

由承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本验收规范要求的相关内容,对信息化项目进行检测并编制的报告。

2.22 用户手册 使用非专业语言描述系统所具有的功能及基本的使用方法。使非计算机专业用户通过本手册能够了解该系统的用途,并能操作使用。主要包括:(a)系统的功能、性能和安全保密描述。(b)系统运行环境:系统配臵硬件设备的数量、型号、主要技术参数等,系统配臵的操作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及其他支持软件的基本情况。(c)系统的安装与初始化、输入输出、查询打印、出错处理、数据备份与恢复等基本操作的说明。

2.23 项目监理报告 信息化项目监理单位按照国家规范和项目合同要求开展监理工作而形成的报告。报告内容主要有:项目概况、监理内容和监理目标、监理依据、监理组织机构、监理方法、监理过程情况、项目验收情况(初验)、相关问题和建议等。并附上监理过程文档。

3 验收流程

3.1 验收的前提条件

(1)项目合同规定的建设任务已完成,并符合项目的建设目标;

(2)项目的功能、性能等指标达到项目设计的要求;

(3)项目已试运行3个月;

(4)项目验收资料齐全。

3.2 验收流程

3.2.1 一般项目验收流程

3.2.1.1 验收流程图

项目建设单位确定项目完成合同所

有工程并达到测评要求

项目建设单位委托信息工程测评机构进行验收测评

测评结果

项目建设单位组织验收会议

验收结果

不合格,整改

不合格,整改

合格

合格

项目建设单位将验收备案表、项目概要、用户试用报告和验收结论报市信息办备案

注:虚线部分为可选。

3.2.1.2 验收准备

(1)承建单位按照合同或合同附件的要求,完成各种技术文档; (2)各种设备经加电试运行,状态正常,稳定试运行至少3个月,承建单位编制项目试运行报告; (3)承建单位整理所有技术文档和工程实施管理资料等项目文档,提交给建设单位。

3.2.1.3 验收测评 (1)建设单位委托由政府采购程序确认的信息工程测评机构对项目具体实施测评(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选择测与不测)。测评费用由建设单位自行解决,整个验收费用(包括验收测评和专家费)不高于一万元。

(2)信息工程测评机构在接到建设单位委托后与建设单位签订测评合同,并按照项目要求编制测评方案,在测评实施前将测评方案提交给项目建设单位。

(4)信息工程测评机构完成验收测评后将测评报告提交给建设单位;

(5)如测评未通过,承建单位整改后,建设单位再次委托信息工程测评机构进行验收测评,测评费用由承建单位承担。信息工程测评机构完成验收测评后,将测评报告提交给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

3.2.1.4 验收会议

建设单位收到信息工程测评机构的测评报告后,组建验收组,召开验收会议。验收会议的主要步骤包括:

(1)建设单位作关于项目情况的报告; (2)承建单位作关于项目建设情况、自检情况及竣工情况的报告;

(3)监理单位作关于项目监理内容、监理情况以及项目竣工意见的报告;

(4)如进行了验收测评,由信息工程测评机构作项目测评情况的报告; (5)建设单位作试运行情况报告;

(6)验收组全体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根据具体项目情况选择);

(7)验收组对关键问题进行抽样复核和资料评审;

(8)验收组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价,给出验收意见和验收结论并签字。

3.2.1.5 验收交接

(1)项目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将验收文档资料作为项目的档案进行存档;

(2)承建单位向建设单位办理项目交接。

3.2.1.6 验收备案

建设单位提交验收备案表(见附件2),并将项目概要、用户试用报告和验收结论报市信息办备案。

3.2.2 大型及重大项目验收流程

3.2.2.1验收流程图

第三篇: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

项目验收规范

1.项目结束制度

一个项目从启动到结束将经历复杂的过程,可能出现许多意料之外的情况,在项目即将结束之际,对项目进行完整的回顾和总结,是非常必要,也是对项目的负责、对历史负责的具体表现,项目结束制度以下工作要做:

检查项目的总体实施规划,确认每一项阶段都经过验收 检查项目的验收标准,确认项目的每一阶段都经过验收 检查项目的项目目标,确认项目目标全部实现 检查项目的问题管理,确认所有问题和待办事项已完成 审查项目的全部文档,确认所有文档齐全、规范、内容翔实 审查项目的规章制度,确认所有规章制度完整,紧急处理手段齐备完整的项目总结

正式办理交接,完满的完成项目。

项目启动制度确保项目规范地开始,确定项目管理规则;日报、月报及周例会制度使项目透明地进行,使项目组成员良好沟通,及时暴露出实施中的问题、矛盾;里程碑会议制度及时总结项目没一阶段的工作成果,确定下一阶段的计划;问题和变更管理制度使出现的问题得到规范的解决;文档管理制度确保了项目的质量控制;项目结束 制度使项目圆满收尾,检查项目完成情况,正式的交接。

通过以上各项项目制度,可以清楚地确认项目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标,确认没有隐患存在,并通过规范的文档,使项目顺利地延续。

为确保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我们严格遵守质量控制标准,并应用在项目服务的各个阶段。详尽的内审体制要求我们的每一位服务人员,在自己的岗位上,完成每一步工作,都将分享同事经验,接受项目经理控制。这样每个人工作的成功聚集成小组的成功、项目的成功和客户的满意。

我们将依照既定的项目实施进度完成本次招标的项目实施服务工作,本项目各单位用户可以在项目进展过程的各个阶段提出意见和建议,经项目经理确认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2、项目验收过程 2.1验收测试项目

1.卖家应买方要求提供测试报告及接受检验来证明卖方所提供系统合本合同技术规范署的各项要求。

2.验收项目包括: 1)环境验收测试; 2)可靠性验收测试; 3)维护性验收测试; 4)功能验收测试; 5)稳定性验收测试; 6)性能验收测试; 7)仿真测试;

8)可移植性、兼容性、可靠性、错误的恢复功能等测试。9)文档验收。2.2验收测试过程

系统验收应包括系统初步验收(验收)和系统最终验收(终验)两个阶段。系统验收应履行正式手续,成立专门的系统验收委员会,负责组织、监督和裁决整个系统的验收过程。依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卖方提供的系统按照如下的步骤实施验收:

1、卖方申请验收的准备工作;

2、卖方提出系统验收申请;

3、卖方制定系统验收计划,买方审核计划;

4、成立系统验收委员会;

5、进行系统验收委员会;

6、进行系统验收评审;

7、形成系统验收报告;

8、产品及系统移交。卖方申请验收的准备工作

根据用户系统的特点,系统验收都应在最终买方的实际系统运行 环境中进行。要系统验收申请前应完成如下的工作:

卖方应在系统交付买方验收之前,对完整产品的运行进行确认;

卖方在完成确认测试后,证实系统已满足合同规定的条件及 需求说明书中对系统功能和性能的要求;

卖方应准备好提交验收的各种文档、系统软硬件配置清单,并做好产品的交付准备;

卖方的实施小组应准备好《测试分析报告》和《技术总结报 告》,作为系统验收的必备文件提供验收委员会; 卖方应支持买方对系统的验收测试和评审; 卖方应作出向买方提供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的计划。系统验收申请

卖方在完成规定的系统验收申请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后,应适时 向买方正式提出系统验收申请报告,扼要说明申请系统验收的准备情况和系统所具备的验收条件。卖方在提交系统验收申请报告进,必须按合同书的有关规定,交付有关的产品资料,其中包括系统设备及系统软件配置清单、文档、技术总结报告和测试分析报告等。系统验收申请报告应有卖方的技术负责人签字。

买方的经办人必须了解要验收系统的功能、性能和系统配置与文档等方面的要求,掌握合同书中规定的系统验收条款,对卖方提交的系统验收。

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买方技术负责人经审查后,在申请报告上签字并对卖方的申请作出答复。买方将按合同有关条款做好系统验收的全部准备工作,包括对测试用例、测试数据、测试过程和测试环境的准备。系统验收计划

在系统验收活动进行之前,卖方应制定一套完整的系统验收测试计划。系统验收计划应由系统的卖方和买方共同制订或由买方委托卖方单位制订。该计划要由买方认可,而且还要包括一些由买方提供的测试方案。该计划应包括系统验收工作的活动程序、验收测试要求、技术条件、设备资源、验收准则、工作人员的组成以及日程安排等内容。该计划由买方提交验收委员会审定后执行。2.3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

买方负责成立专门的系统验收委员会,作为系统验收的组织机构。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委员若干人,并由该委员会组织成立系统验收测试组、技术组和文档审查组,配备若干测试员和记录员。

验收委员会由买方代表、特邀专家及最终买方代表组成,必要时,也可吸收卖方代表参加。特邀专家必须是行业信息领域的权威,熟悉国内外该领域技术发展的状况。

验收委员会的任务与权限

1、验收委员会的任务

验收委员会主持整个系统的验收工和,包括如下任务; 审定系统验收计划;

听取卖方的《技术总结报告》和《测试分析报告》; 判定所验收的系统是否符合合同及系统需求说明书的要求; 审定验收测试计划。验收委员会应讨论和审定验收测试计划,5 以保证此计划能满足验收要求;

组织验收测试和进行系统验收评审,并形成系统验收报告; 监督系统验收后的产品移交。

2、验收委员会的权限

a.有权要求卖方和买方对系统开发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说明,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解释;

b.在验收过程中,协调卖方和买方之间可能发生的纠纷; c.决定系统是否通过验收。验收记录

验收工作的全部过程必须详细记录,记录验收过程中验收委员会 提出的所有问题与建议,卖方的解答和验收委员会对被验收系统的评价,并形成文件供评审时查阅及存档。

验收测试计划

系统的验收测试是系统验收活动中最关键的步骤,被验收的系统 必须满足合同条款与系统需求说明书中规定的要求。测试计划及程序包括下列几项: 测试计划及程序的目的; 各项功能测试所需输入的数据; 测试结果记录的说明;

观察、测试结果的设备、工具及程序; 测试进度表;

2.有关的测试结果要以书面报告的形式由卖方向买方提交,内容包括: 测试的系统功能;

为纠正系统缺点需做的变动; 为提高系统性能提出的建议。2.4系统验收

a.系统设备验收; b.验收测试前的检查; c.系统演示; d.验收测试; e.系统验收评审; f.系统验收报告; g.产品移交。系统设备验收

验收委员会的技术组根据卖方提供的系统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和系统软件、数据库和工具软件配置清单,并对照合同或项目建议书的有关规定,检查这些设备及其各项性能指标是否符合要求并将审查结果写进《系统设备验收报告》。

验收测试前的检查

在系统验收测试开始之前,买方必须提前将验收的有关资料分发给验收委员会的委员。验收委员会必须进行以下各项检查以确定是否应进入验收测试。

验收环境与条件的检查

验收委员会在审定系统验收测试计划时,要检查测试环境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全部测试项目的测试用例是否准备好,有关测试人员是否全部到位。

系统演示

卖方应向验收委员会演示被验收系统的全部买方界面、系统包括的主要功能、性能,以证明系统实现的功能与合同要求一致。通过演示活动让验收委员会成员对系统有一个直观和概括的了解。验收委员可现场选用实例对被验收系统时行演示考核,以证实与系统需求的一致性、程序和文档的一致性。

验收测试

系统验收测试组应按系统验收测试计划对系统进行功能测试、可靠性测试、安全性测试、性能测试、一致性测试和文档测试。测试员按分工分别对被验收系统进行逐项测试,并详细记录每一项测试结果,将这些结果分别与预期的结果对照分析,然后写出《系统验收测试报告》,该报告将作为验收委员会评价系统的主要依据,也是买方确定是否接收该系统的主要依据。

系统验收评审

在验收测试完成以后,验收委员会应及时主持评审会,听取有关报告和审议验收结果,并对系统作出综合评价。评审会的议程如下:

听取卖方的《测试分析报告》和《技术总结报告》;

听取系统验收测试组的《系统设备验收报告》、文档审查组的《文 档审查报告》及测试组的《系统验收测试报告》;

按以下的验收准则对系统进行评价:

(1)系统是否满足用户信息系统要实现的目标。

(2)系统采用的技术和实现方案是否做到可靠、先时、灵活、实用。

(3)设备选型是否达到以下要求:

选用目前在国际上技术先进、性能优异的设备,确保系统的先进性和可靠性。

所选用的设备不仅能满足目前用户信息系统业务在功能和性能上的要求,而且具有良好的开放性和扩充性。

所选用的应用开发平台和开发工具先时、简便、有效。便于与其他系统的衔接,实现资源共享。

(4)运行系统的可靠性是系统建设的首要出发点。因此,要求卖方提供高可靠性的产品和技术,确保系统的安全和可靠。要求系统具有较强的容错能力,使系统不易崩溃。

(5)关键系统设备与数据备份的设施是否达到安全可靠。验收委员会应进行认真地讨论,对被验收的系统给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内容包括系统的先进性、功能性、可靠性和安全保密性。最后由验收委员会进行表决,决定系统是否通过验收。

系统验收报告

在验收评审后,验收委员会应写出“系统验收报告”,详尽地记录验收中对系统的评价及验收意见。尤其要明确系统在验收中发现的 问题和缺陷,以及需要改进的意见和卖方对些所作的承诺。验收委员会全体成员在验收报告上签字。根据验收委员会表决情况,由验收委员会主任在验收报告上签署验收意见。

验收结论分为以下两种;

a.通过。表示同意验收的委员超过三分之二; b.不通过。表示同意验收的委员不超过三分之一。

如果系统验收不能通过,验收委员会将根据合同书的规定与供需双方协商处理意见,可能的结果是:要求卖方限期完成开发任务,重新提出验收申请或者终止合同。系统验收通过后,要确定系统进入试运行的时间结束时间,明确卖方在试运行期间要解决的遗留问题以及改进系统的意见,对此卖方的代表要作出承诺。

产品移交

系统通过验收以后,验收委员会的技术组和文档审查组应分别卖方提供的系统设备清单和文档资料清单进行验收,逐项核实后移交给买方。移交结束后形成产品移交文件,该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a.移交产品清单

卖方向买方移交的产品清单分别包括系统构成的硬件和软件部分。硬件部分包括卖方在应和开发或系统配置时,受买方委托代购的各种计算机与外部设备,移交清单中应包括设备名称、单价、数量、供货厂商、保修期限;软件部分包括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等软件的名称、单价、供货厂商。

b.移交的时间、地点、收授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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