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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近几年,我校对学生学业成绩评定进行了改革,彻底取消了百分制,实行了小学生素质综合评价.我们的综合素质评价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了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从单纯通过书面测试、考试检查学生对知识、技能掌握的情况,转变为运用不拘一格的方法综合评价学生在情感、态度、价值观、知识与技能、创新意识、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变化与进步。我们在小学生素质综合评价中的具体做法是:
1、新的《课标》对教学目标提出了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要求。所以在课堂上我们对学生的评价除了重视学生对认知任务的完成,而且还要重视学生学习过程中思维活动的评价,重视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等非智力因素的评价,全面评价学生。如课堂上,学生学习积极性、发言的次数、声音的洪亮程度、作业书写情况等都可以加以评价,使学生由某一点的肯定评价循序渐进走向全面肯定的评价,使学生在不断肯定中学习能力得到全方位发展。进步就是100分。
2、《课标》要求我们要采取多样化的方式。评价方式应多种多样,口试、笔试、作业等结合起来。因此,我们还把自我评价、学生评价、教师评价、家长评价结合起来。在一、二年级取消分数,平时作业用“红旗”、“红花”、“小火炬”表示并加上简单的批语。单元练习、期末考试则用等级制进行模糊评价。其他年级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制,并改一张试卷定乾坤为化整为零,分项、分阶段考试。比如,教师发现学生的字写得很工整了,发现他组了一个很特别的词语、表演很精彩一句赞赏、加上几分,让学生喜欢很多天,甚至回味很多年!我们凭着极平凡的发现,凭着极为平常的一句赞语,凭着用不完的分数点燃孩子自尊、自信的热情,点亮指引他们前进的灯塔。想一想,我们的平凡在孩子一生中却是多么伟大。慷慨些,让每个学生都感受成功的喜悦。
3、以往的教学评价是把优异成绩给予极少数的学生,能够获得成功的只是凤毛麟角,把评价无形中变成了一种甄别过程,而我们所实施的评价是为了让学生在现有的基础上谋求实实在在的发展。我们指出,不要吝啬表扬,不要把表扬看成是给学生的多大的赏赐,而要真诚的送一份赞许。这里我们提出在课堂上评价要研究学生的差异,分层加以鼓励。这就如同摘一棵树上的桃子,有的身手就够到,有的跳脚才能够到,有的需要踩矮凳子,有的则需要踩高凳子。教师分层鼓励就是在教给学生跳脚、搬矮凳子、换高凳子。坚持每个学生都有得分、获得小红花的机会,每个学生都有成功的机会。
我们规定每周五的下午第二节课为评价课。在评价课中,每个学生积累到一定的分数可以获得一个雏鹰争章板上的任何一个章,只要学生喜欢就可以获得这个章。在评价课中,还可以以聊天的形式让学生说说对自己取得章和别人取得的成绩的看法,开展自评和互评活动。每个月的最后一周选出冠军,由学校印发喜报派班级干部送往家中,让家长共同来感受孩子成功的喜悦。期末我们将综合学期成绩评选出学期冠军、亚军、季军。
这样即重视了课堂的评价,使学生总处于“我能行”的积极状态中学习,又能在期末时对学习状态给予科学的评价,始终让学生处于喜悦的竞争状态中。家长也由最初的不明白、不理解到表示认同、赞同。我们充分利用这一激励手段对学生所取得的点滴成绩,给予充分肯定,鼓励学生积极健康向上发展,促进学生行为习惯动机得到形成、深化和发扬。
总之,小学生素质综合评价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内容,如何搞好评价,将关系到学校教育改革的成败,因此让我们共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和搞好素质综合评价工作贡献力量吧!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和谐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我校以品质与素养、学习与实践、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1、方向性原则:评价体现新的人才观、教育观和质量观,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
2、客观性原则:在评价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做出合理的评价。评价坚持主体参与,以学生、家长、教师评价相结合。
3、全面性原则:评价体现全面性和综合性,从五个方面进行评价。关注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对评价内容进行全面考核,有根据地作出判断。
4、科学性原则: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围绕评价目的,建立简便易行、利于操作、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运用科学、多样、灵活的评价方法实施评价。
5、发展性原则:尊重人的发展性与特殊性,注重评价的内容多元、方法多样。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业成绩,又要重视学生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
6、参与性原则:要加强学生之间、学生、教师和家长的对话与交流,增进理解与沟通,开展有效的自评、互评,及时反馈,促进学生的自我完善,形成和谐的学校文化。
1、基础性发展目标
基础性发展目标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主要依据。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品德与素养、学习与实践、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五个方面。
2、学科性发展目标
学科性发展目标在关注学生各学科学业成绩的同时,关注学生的学习品质。包括主动学习、快乐学习、学会学习、合作学习、乐于实践。
评价方法包括日常性评价、阶段性评价、终结性评价。评价时应把握“日常性评价是阶段性评价的基础、阶段性评价是终结性评价的基础”的操作原则。
1、日常性评价
各学科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注意观察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关注学生的表现,及时做出评价,并适时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
(1)、即时评价。教师要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及时评价每个学生的优点、不足以及发展潜能,满足每个学生的发展需要。
(2)、学业考试。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选择相应的考试方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除传统的纸笔测试外,还可设展示性评价,允许学生进行二次考试。
(3)、实绩表现。通过演讲比赛、小制作、小发明、小竞赛及文体艺术等丰富多采的活动,展示学生的特长,张扬学生的个性,培养学习兴趣,促进全面发展。
2、阶段性评价
(1)、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编印各种相关的评价子表,广泛宣传和培训。
(2)、综合素质评定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评价小组,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培训工作,统一思想,保证评价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综合素质评定小组要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每学期结束时要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价,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将评价结果填入《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3、终结性评价
终结性评价应由学校评定委员会组织进行,要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完成。评定时以学生阶段性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为依据,结合学科成绩确定学生的评价等级。
1、评价结果的呈现
(1)、等级表达。分为A、B、C、D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质性评语。以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对学生给予一个综合性的评语。
2、评价结果的运用
(1)、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及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家长作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评定结果只公示“优”等级,其余等级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2)、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定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
(3)、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为了激励和提醒学生及家长,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同时也作为学校诊断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开放目的:
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实践途径和机会,使学生在参观、体验过程中,提高动手实践、研究创造、思维拓展等综合能力,丰富假期生活。
二、开放时间:
1月19日――2月26日
三、开放内容:
(一)专题研究性学习活动
1、活动内容:针对各活动课特点,开展相应的研究性学习活动
2、活动形式:学习及实践探究(详见附件)
3、实施过程:公布各室活动内容,学生自主选择参与
4、活动对象:全市5-8年级学生
5、活动时间:20xx年1月19日―2月9日(详见附件)
(二)科技展品参观体验
1、活动内容:
参观体验走廊及各展室的科技展品
2、活动形式:
参观体验
3、实施过程:
在中心,专人指导下,进行参观及体验
4、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可由家长陪同参观体验)
5、活动时间:
20xx年1月19日―2月26日(需提前预约)
周一至周五(春节期间除外)8:30―3:30
四、有关要求:
1、本次开放活动,学生均自愿参加,学校及家庭要提前做好学生往来及活动中的安全、纪律等方面的教育,确保活动安全、有益。
2、学生到中心开展参观及实践体验期间,中心将对每名学生的活动情况进行记录与评价,评价结果将通过适当的方式反馈给学校或家长。
五、开放地点及联系方式:
1、开放地点:
西岗区中小学综合素质教育中心
2、具体地址:
西岗区工人村工十巷2号
3、乘车路线:
18、19、414、407路公交车工人村站下车,海达广场大连锁厂后身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贯彻和落实全国职业教育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事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办出职教特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通过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素质的新要求。
(一)、推进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是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中等职业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转变教育思想,树立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的新观念,培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他们应当具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素养,掌握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继续学习的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立业创业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具有基本的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二)体现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对职业中学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出发点是衡量学生全面发展的状况,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内容的全面性,体现学生之间的差异,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促进学生在打好共同基础的同时,实现有个性、有特长的发展。通过对评价主体的互动化、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和评价过程的动态化,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三)探索科学可行的评定方式方法,加强评价制度建设。立足我校教育教学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评定方式、方法和规范,完善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加强公示、监督、申诉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的实效和公正。通过探索职业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建立健全职业中学学生评价制度,形成素质教育实施与保障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是实施素质教育,体现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精神,反映以就业为导向的课程方案的要求,通过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给中等职业教育以正确的导向。
(二)操作性原则。方案实施要为学校、用人单位、社会和家长理解并接受,要使教学组织、考试考查、就业选人等方面的操作简便、直观。方案的指标体系制定要合理,有较强的可评性,评价要有多元主体的参与,评价操作要实现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则。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制度建设,提前公布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的意见。保障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
(四)发展性原则。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适当收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和发展水平的描述与实证材料。正确发挥评价的激励、发展功能,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客观反映学生的个性差异和个性特长。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制度、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负责学校评价工作的监督指导、咨询、投诉、复议等事宜的处理。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学校教导处、德育处、生产实习处、招生就业办共同实施,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是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的具体负责人。
(三)成立班级评价工作小组。由班主任和各副班主任、科任教师组成,负责主动领取评价表;组织本班家长召开家长会;组织学生自评、互评并组织统计评价结果;组织评价小组成员填写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及时以通知书的形式告知学生和家长学期评价结果;接受学生申诉或查询。
四、评价内容及标准
我们分析和综合了部分学校的成功经验,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结合职业学校自身的特点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估确定为思想道德素质、专业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社会与交往素质和艺术与修养素质五个方方面。具体见《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量化表》
(1)思想道德素质
学生道德道德素质包括思想品质和公民道德两个方面,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成长记录、教师和同学的评价等,由学生的自我评价为主,同学互评为辅。
(2)专业文化素质
学生专业文化素质包括专业模块修习记录(具体见附件)和学习能力评价两方面。专业模块修习记录独立进行统计,根据学生学分管理档案,对学生所得学分的总量、学分的分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真实反映学生的知识结构;学习能力评价通过学生学习兴趣、学习方法、学习态度、综合实践能力的测评客观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
(3)身体心理素质
学生身心健康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体育课程、体育活动中的表现和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表现,客观反映学生身心健康状况。
(4)社会与交往素质
主要根据平时学生在班级、社会等实践活动中的表现,评价其在团队合作,交流沟通,对社会的认知等意识和水平。
(5)艺术与修养素质
学生艺术素质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参加艺术活动的表现及作品,客观反映学生的艺术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修养素质评价根据学生在日常生活和交往中的表现客观反映学生的个人修养水平。
五、评定方法
评价从时间上分为学期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类,从形式上分为自评、互评、评价小组评三类。
(一)学期评价
学期评价是每学期期末,在班级评价小组组长主持下,组织学生开展自评、互评、小组评,最后由班主任认真填写《学生综合素质学期评价登记表》的过程。
1、自评
由班主任教师向每名同学分发自评表,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完成自我评价,直接填在登记表上,同时在《反馈表》上填写评语,填完后教师应立即收回登记表保管,以免遗失。
2、互评
(1)、学生互评的方法为:首先,对学生进行培训和引导,减少学生在评价中感情用事或以偏概全的现象。其次,在评价开始时由班主任下发《学生综合素质互评表》,做到每生一份,每名学生都参与对本班全体同学的评价(连同本人一并评价),为确保评价的公正性,评价采用无记名的形式,按“A、B、C、D”四个等级进行。为便于统计,素质评价卡中“A、B、C、D”四个等级直接转换为分值,分别以“5/4/3/2”的形式出现。学生互评完成后,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对互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2)、互评计分方法为:某评价要素被评为
A级得5分、B级得4分、C级得3分、D级得2分,二十个要素满分100分。在统计某生评定结果时,应将全班其他同学对该同学二十个要素评定的总分相加,再除以全班参加对该同学评定的人数,得出该同学的总平均分。
(3)、互评等级确定方法为:若某生20个评价要素总平均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则综合素质互评为A等,90分以下75分(含75分)以上为B级,75分以下60分(含60分)以上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在计算总平均分时,如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转化为整数后计算等级。
3、评价小组评定
在学期评价过程中,评价小组应对学生互评结果进行逐一审核,根据本班A级指标数,结合学生平时表现,评价小组认为学生互评结果基本反映学生实际的,则直接将学生互评结果认定为小组评定结果。但评价小组若发现学生互评结果与学生实际表现严重不符合的,可进行调整,并将调整过的内容填在评价表上
,并对每个学生打出终评等级及时填写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上,同时评价小组集体填写综合评语,每学年度第二学期小组评结果视为该生该学年度的评价结果。
另外,凡受学校处分的,该学期评价结果降为C等。到终结性评价结束时尚未撤销处分的,终结性评价结果直接降为C等;终结性评价结束后受学校处分的,终结性评价结果直接降为C等;受公安机关拘留或拘留以上处罚的,该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直接降为D等;因同一事件分别受公安机关和学校处罚或处分的,评价时按就重不就轻的原则进行评价。凡在三年内曾受公安机关拘留或拘留以上处分的,终结性评价结果降一等处理;
初中第六学期受公安机关拘留或拘留以上处罚的,终结性评价直接降为D等。
学期评价结束后,班主任应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反馈表》发给学生,并请学生反馈给家长,家长和学生本人分别填写意见并签名。自评、互评和小组评均结束后,班主任应对每名同学的自评与互评结果进行对照分析,对学生自评与互评结果反差较大的,班主任应结合平时对该生的观察与了解,及时给予个别辅导,以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以实现自我教育的目的。
(二)终结性评价
终结性评价在高二下学期结束前,由评价小组集体进行。
1、等级确定
终结性评价等级应依据学生之前各学期的评价结果来确定。首先将各学期评定分数相加,用分值之和除以学期数(出现小数时以四舍五入计),然后按A级(90分以上)、B级(75―89分)、C级(60-74分)、D级(60分以下)的划分方法,将分值转化为等级,作为学生终结性评价等级。
2、评语拟定
评价小组成员应在对学生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共同讨论并拟定出学生综合评语,评语语言应准确、精练,重点突出学生品格与态度的一贯表现。
对于评价小组工作中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裁决,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无法裁决的向教育局评价委员会报告。
六、评价结果
1、评价结果从性质上分为两类:一是学期评价结果;二是终结性评价结果,学期评价结果是终结性评价结果的参考,终结性评价结果视为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总结性评价,作为学生就业的基本条件之一并记入档案。
2、评价结果从形式上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综合性评语,由评价小组运用文字给予准确描述,并认真填写在评价登记表上。第二种是等级评定,即由班级评价小组集体参照互评、自评,结合学生日常表现评价得出等级性结论。
学期评价结果和终结性评价结果均应于评价结束后一周内告知学生,学期评价结果应及时请学生签字。同时,获A级的学生名单应向全校公布,接受师生监督,并公布申诉、举报电话与申诉、举报方法。评价工作小组应同时接受家长和学生的申诉,妥善处理学生和家长提出的各类异议。
七、关于评价的几点说明:
1、若评价小组工作中有重大分歧的,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裁决。
2、学生的评价结果依据必须保留至少一学年。
3、学期评价结果和终结性评价结果应于评价结束后一周内告知学生及家长,接受师生监督。
4、学期评价中,若学生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一律为C级。
5、若学生有违法犯罪行为并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一律为D级。
6、若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打架斗殴、恶意损坏公物等现象造成重大影响或结果的,综合素质评价一律为C级。
7、一般情况下,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尽量少用C
级和D级。
八、评价监督:
1、申诉、举报电话:5722357
5722719
2、申诉、举报方法:
①若对评价结果与自身实际表现有重大分歧,可向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②凡对评价有异议并提出申诉的,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展开调查,若情况属实,可作出评价调整,若情况与班级评价小组结果相符合,维持原评价,并对该同学提出批评教育。
全面建立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初中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为了让学生、教师和广大家长全面了解和掌握《郎溪县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的基本要点,明确下一步学校操作流程和具体要求,确保我校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紧张而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组织、明确分工
1、凌笪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组(下设评价小组)
组长:黄明富
副组长:张远冰、虞觉民
2、凌笪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
组长:蔡刚
成员:钱军、李伟及13位现任班主任
办公室设在教导处。
3、凌笪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监察小组
组长:邹天云
成员:张正平、周有智
办公室设在政教处。
4、工作职责:
(1)凌笪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组全面负责全县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评价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制定评价、实施细则和审核评价的规章制度;组织对班主任和教师的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对各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价程序;对本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审核认定、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
(3)监察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监控本校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情况,接受各界人士的质询与质疑、监督与投诉,并制定具体投诉方式与处理办法,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
二、强化宣传、操作细则
1、利用学校网站和宣传栏向全校及社会公示《宣城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宣城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及说明》《宣城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凌笪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由教导处组织教师学习上述文件;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学习上述文件,让全校师生和社会人士都关心关注此项工作,明确开展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
2、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和班级评价小组利用系统软件上机完成自评、互评和师评活动。由学生依据《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的评定内容和参考标准对自己和他人的综合表现进行全面地总结、分析和评定,并认真填写《宣城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手册》中的学生自我评价;由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按照《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结合学生表现对学生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由教导处汇总分析数据,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自评、互评、师评、统考折合、总分各项分数,下发给各班级,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班主任组织认真填写《20xx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中的自评、互评、师评、统考折合、总分、等级、值得记载的情况(须附原始实证材料)、学业考试成绩、教师综合性评语。完成家长、学生、班主任签名,确认无误后交教导处形成学生成长记录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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