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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自查报告(大全)

2022-10-12 23:02:58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建筑节能自查报告(大全)》,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建筑节能自查报告(大全)》。

第一篇:建筑自查报告

为帮助纳税人开展税收自查工作,特制订了本指南,供纳税人在实际工作中使用。本指南针对行业的特点和可能存在的问题,介绍税种的自查要点;本指南未列举到的,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自查。自查期间,企业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对全部经营活动进行全面自查。自查工作应涵盖企业经营活动涉及的全部税种,自查电子表格不足以填写的,可另用附件说明。

一、自查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建筑业企业。

二、自查范围

1、范围: 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纳税情况,若有涉及到以前税收违法行为的,应按规定向前追溯。

2、税种范围: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管理的税费及基金,其中以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重点。

3、发票范围: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其他大额发票的真伪。

4、自查期限:至20xx年6月20日结束

5、资料报送:自查表及相关资料于自查期结束前报送至启东稽查局综合股,联系电话:83337178/83331714。

三、自查内容

Ⅰ、营业税

(一)收入方面

应全面检查各种应税收入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1.是否按规定确认工程价款,隐匿收入或延迟申报纳税。

(1)合同明确规定付款日期,是否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收入;

(2)合同未明确规定付款日期,或未与甲方(发包方)签订书面合同,在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后是否确认收入;

(3)预收工程款,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

2.是否将整体工程分解记账,没有将部分或全部的安装、装饰等其他工程收入并入该项工程总造价内核算

3.是否将甲方提供的材料价款等计入计税依据

以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工程,是否只将人工费、管理费等劳务收入作为营业税计税依据,未将甲方提供的材料、动力等价款计入计税依据,未申报纳税。

4.是否按规定结转工程价款以外的各项收入

(1)是否结转在工程价款以外收取的机械作业收入、材料转让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项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或者虽按规定核算工程价款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但未申报纳税。

(2)是否将临时设施费、劳保统筹、远征费、二次搬运费等收费项目确认为收入。

(3)超计划、超面积施工部分是否只确认成本,未确认收入。

(4)水暖、电照、给排水、宽带等施工项目的收入是否全额确认。

(5)是否将材料差价款、抢工费、优质工程奖、提前竣工奖等价外收入直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盈余公积”、“利润分配”等账户进行核算,或者直接冲减费用。

(6)设备出租收入是否确认收入。

5.发包方以物偿债,承包方是否按规定确认工程价款

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实物或劳务抵偿工程价款等应付款项,承包方未按规定确认工程价款,隐匿应税收入。

6.是否将工程价款直接冲减工程成本或费用、抵偿债务或换取材料

7.是否将工程质量差和延误工期的罚款等是否直接冲减工程价款

8.非主营业务和其他应征营业税的行为是否计税,是否将非主营业务高税率的项目混作低税率项目申报纳税

9.是否以自建自用建筑物名义隐匿收入

(1)是否利用自建自用建筑物不征收营业税的政策,以自建自用建筑物名义向关联企业提供建筑劳务,未确认应税收入。

(2)出租、出售自建自用建筑物取得收入,是否未按照规定申报纳税。

10.是否隐瞒挂靠工程项目的工程价款收入

(二)其他方面

1.异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是否按规定缴纳营业税

(1)是否按月就其本地和异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取得的全部收入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就其本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缴纳营业税。

(2)是否自应申报之月(含当月)起6个月内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其异地建筑业应税劳务收入的完税凭证(若否,应就其异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

2.其他营业税涉税问题

(三)、涉及股权转让企业的营业税

1.买卖金融商品营业税检查

(1)检查买卖金融商品价差收入的准确性。检查“长期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科目,对于卖出的金融商品,根据企业金融商品买卖统计表核对成本结转是否正确,价差收入的计算是否准确。特别注意股票分红派息后的成本计算是否准确。

(2)检查金融商品分红派息收入的准确性及完整性。检查持有金融商品取得的分红、债券利息收入是否已缴纳营业税。通过查询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公告及债券的派息公告等,检查金融商品的分红、利息收入计提是否正确。

(3)检查是否存在跨结转的买卖金融商品价差负差。检查是否存在利用买卖金融商品价差负差结转至下一年抵减计税营业额的情形。

(4)检查买卖金融商品的价差收入核算是否正确。检查是否将股票、债券、外汇、其他四大类品种统一归为“金融商品”,检查是否将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纳税期内进行相抵,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检查是否扣除了金融商品买卖的交易税费,造成少申报缴纳营业税。

(5)投资收益。检查金融商品卖出时,成本结转的准确性;检查分红派息计提的准确性、完整性。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检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债券的派息金额。

(7)应付账款或预收账款等往来科目,检查明细科目,检查是否存在未确认收入的应税收入。

(8)已缴税金与已提、已申报税金是否一致,检查“应交税金”、“银行存款”。

Ⅱ、企业所得税

应全面检查各种应税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税前扣除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

(一)收入方面(内容参考营业税)

企业是否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劳务收入总额,根据纳税期末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劳务收入。

(二)成本费用方面

1.是否混淆成本归属期,提前结转或多结转工程成本费用

(1)提前结转未完工工程成本。企业是否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为当期劳务成本。

(2)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提前转入工程成本。

(3)擅自缩短临时设施的摊销期,虚增临时设施摊销成本。

2.是否虚列材料成本,虚增工程成本

(1)虚列已耗用材料的单价、数量,虚增材料成本。

(2)将尚未耗用的材料列入成本。

(3)将不属于材料成本、不能税前扣除的其他费用列入材料成本。

(4)取得虚开发票或虚构购进材料业务,虚增材料成本。

(5)材料成本的贷方差异有无长期不调增利润。

(6)已竣工的工地剩余已领用材料有无办理退料手续冲减成本。

3.营业费用方面

(1)固定资产折旧的检查

①是否未按规定年限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

②是否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

③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是否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

(2)租赁费摊销方面

①租赁固定资产,是否一次性列支租赁费,未在租赁期限内平均摊销费用。

②融资租赁时,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期短于该项固定资产法定折旧年限,对每期支付的租赁费高于按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计算的折旧额的,其超出部分不得作为本期成本、费用。是否列支设备租赁费高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折旧额。

③有否将经营租赁时发生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费用如车辆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等列入管理费用。

(3)计税工资方面

①是否虚列人工费用,虚增工程成本

是否虚列施工人员数量、虚列应付工资,虚增人工费用。

②工资支付是否合理。

如以发票报销的方式,为员工报销交通补贴、医疗费;以劳动保护费名义支付给职工人人有份的误餐费;以会议费、公杂费、宣传费名义列支部分职工奖励费;在劳动保险费中列支职工交通意外保险、员工子女保障保险等商业保险,未计入职工工资进行纳税调整。

(4)“三费”方面

①计提基数是否准确。企业发放的住房补贴,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依据。 ②是否重复列支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或者列支或提取的数额是否超过规定比例。

(5)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的检查

将应计入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项目的支出以会议费、差旅费、公杂费、办公用品等项目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在申报时,是否未按税法计算的限额进行纳税调整。

(6)是否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扣除费用。

4.各项损失是否按规定报批,是否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5.购Z、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购Z或开发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是否不作为资本性支出,而直接计入财务费用;高于同类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支付的利息是否调整;向关联方借款利息调整是否正确。

6.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它费用支出是否税前扣除;逾期完工的违约金、赔偿金、逾期还贷的罚息是否挤占成本。

(三)发票方面

1.是否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开具假的发票或虚开发票

(1)异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企业开具从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领购的发票。

(2)向发包方开具假的发票,以隐匿收入,少缴税款。

(3)虚增工程价款或虚构部分业务,向发包方提供虚开的发票,发包方据此虚增固定资产价值或虚增税前扣除额。

2.是否以不合法凭证列支各项成本、费用

(四)其他企业所得税涉税问题

1.工程完工后余料和残料的变价收入、销售废旧包装物收入是否入账。(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

2.从低税率地区分回的投资收益是否按规定补税;

(五)、涉及股权转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

1.收入总额的检查。一是检查股息分红、债券收益、汇兑收益是否全部按规定入账;二是检查各种金融商品买卖收入的确认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将已实现的收入挂在往来账或体现在账外而不确认收入的情况。

2.检查税前扣除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

一是检查税前扣除的各项金融商品交易支出、费用、税金、损失及其他支出,是否属于其当期发生的,且与其取得的金融商品交易收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主要检查股票、债券、外汇等投资收益业务支出等项目。

二是检查是否存在多列费用的情况,检查“投资收益”账户,核实是否将与金融商品交易无关的费用计入该账户。检查费用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虚开发票虚增成本情况;根据员工考勤记录、工时记录、工资标准等,检查是否存在虚增人员工资、奖金套取现金情况。

三是检查固定资产的折旧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擅自缩短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多提折旧的情况。

四是对各资产税务处理的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准确界定各项资产,有无将资本性支出一次性税前扣除;有无将不征税收入用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资产,在税前扣除或摊销。

五是检查企业填报的各项损失,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虚报财产损失、虚报投资性支出损失和虚报借款的坏账损失等虚增成本的情况。

Ⅲ、个人所得税

(一)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发给职工的奖金、实物以及其他各种应税收入,是否足额、准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以发票报销方式或定额发放交通补贴、误餐补助、加班补助、通信补贴等,是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交通补贴、通信补贴如果所在省制定了税前扣除标准的,在标准限额内的部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为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等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

(四)是否以发票报销的方式套取现金,支付给个人奖金、回扣、提成等,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五)支付给无用工手续的临时工工资,是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六)、向股东派息分红是否足额代扣代缴税款,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七)、是否存在利用企业资金支付个人消费性支出或购买家庭财产而未计个税的情况。

Ⅳ、其他税种

(一)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等建筑材料,用于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于移送时是否申报缴纳增值税。(如进行账务处理时将水泥预制构件等建筑材料的生产地点登记为施工现场;将生产水泥预制构件等建筑材料耗用的原材料、人工费用等成本费用分解计入工程施工成本。)

(二)是否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缴纳印花税。

(三)增加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是否缴纳印花税。

(四)将工程转包、分包给其他纳税人,所签订的分包、转包合同,是否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五)经营自用的房屋,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六)对房产进行改造、扩建,增加的房产原值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七)同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是否计入房产价值,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八)是否按规定将相应的土地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据以征收房产税。

第二篇:节能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XX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监督考核办法》和《XX区20xx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分表》有关要求,区总工会积极行动,认真落实,对机关各部室及下辖单位的节能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区总工会将节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区总工会节能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主席任副组长,各部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同时,将年度节能工作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部室,形成了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各部室协调配合,专人负责统计的工作格局,做到了工作结构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二、多措并举,狠抓节能管理

1、深入开展宣传培训。经常性开展节能降耗宣传活动,在公共部位及应用设备旁张贴标语和条幅,大力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工作,从而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识,牢固树立了“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意识,摒弃了节约资源“事不关已”的错误观念,将节能减排工作变为主动行为。有针对性地组织单位人员开展节能技术和知识培训,发放宣传培训资料和教材,提高节能管理能力和操作运行水平。

2、加强节能技术改造。对本单位高能耗、高污染设备有计划实施技术改造。重点抓好照明、电热开水器、信息机房等耗能设施设备的节能改造。积极应用节能技术,用水器具更换为节水器具。卫生间推广使用节水型器具,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设备采购通过政府平台的方式,新购用能设备符合国家节电、节水和环保要求。

3、降低办公能耗。一是建立和落实办公用品采购、配备和领用制度。办公用品的采购和配备一般采购能耗低、优质、廉价的办公设备,不采购高能耗办公用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优先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有关规定,加大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集中采购力度。并且对于配备的用品进行不定期的检查,领用物品时由办公室进行认真地统计,完善物品领用制度。二是推进无纸化办公,纸张充分利用,双面使用纸张。积极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开展垃圾分类处理等专项活动。三是减少一次性签字笔和纸杯的使用数量。办公室内基本不使用一次性签字笔,公务接待尽量使用瓷杯,严格控制一次性纸杯的使用数量,纸杯的使用基本是对于外来人员,单位里的工作人员自带水杯或茶杯。

三、明确节能指标,落实工作责任

20xx年,区总工会实现了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完成全年的能耗统计和报送工作,实现本年度的节水、节电和人均能耗总体水平降低的目标任务。并积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

四、正视问题,找准努力方向

在20xx年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基本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但在通过自查,仍然发现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公共机构节能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部室、职工对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节约资源意识、环境保护意识不够强。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节能降耗监督检查力度。节能工作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水电、办公用品的使用、公务活动用车的使用等进行监督和检查,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切实控制高能耗资源的增长,逐步规范用能行为,走节约化、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二是加大节能降耗宣传力度。制定周密细致的宣传方案,围绕每年的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切实搞好节能宣传日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向全体干部职工宣传节约能源的必要性、重要性,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营造浓厚的节能氛围。

三是建立健全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健全办公用品、公务活动用车、用电用水设备等的使用制度,规范使用行为,明确使用目的、追究使用责任,使公共物品的使用有章可循。完善节能措施,把节能基础工作做的更加扎实,切实保证区总工会节能考核目标的全面完成。

第三篇:建筑自查报告

马鞍山市建设工程监督站:

我单位接到“关于做好全市建筑节能自查工作的通知”,现对在承建的秀山湖壹号公馆一期一标段工程进行自查整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秀山湖壹号公馆一期一标段工程

2、工程地点:旅游大道与秀山路交叉口

3、建设单位:秀山房地产开发公司

4、设计单位:福建广宇建筑设计研究院

5、监理单位:安徽天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施工单位:福州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本工程为住宅楼工程,框架剪力墙结构;1#、2#、9#、10#、11#楼为18层,3#、5#、6#、8#、16#楼为11层建筑类别为二级;耐火等级地上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屋面防水为二级,设计施工年限为50年。

二、执行标准与节能措施

根据《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xxJ955-20xx,按照夏热冬冷地区建筑热工性能应符合的各项规定的要求进行节能设计和计算,本工程在

保证相同的室内环境参数条件下,与未采取节能措施前相比,总能耗达到减少50%的目标。

本工程混凝土平屋面采用30厚酚醛防火隔热保温板,外窗采用塑钢5透明+12A+5透明中空玻璃;砌体外墙采用自保温混凝土砌块,内墙采用煤矸石烧结多孔砖;外墙采用柔性抗裂保温腻子。

外门窗玻璃的光学热工性能以及整窗传热系数采用的是《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门传幕墙6.3.1和6.3.3条提供的各项数据。

三、施工情况

目前一期3#、5#~8#、16#楼内外墙砌体已完成,5#、6#、8#、16#楼外墙保温抗裂腻子施工,1#、2#、9#~11#楼砌体施工。

  秀山房地产开发公司

  20xx年9月7日

第四篇:学校项目自查报告

根据你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叙监发〔〕12号)文件精神,我镇对年1月至年6月以来的工程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自查,现将自查清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检查自查工作,成立了以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领导组。

二、自查情况

(一)实施工程建设项目个数

xx年1月至年6月实施工程项目7个。其中:

xx年实施工程项目5个。分别是:叙永镇草市街风貌塑造工程;叙永镇深基坟至龙安桥彩钢雨棚装饰工程;叙永镇三八场村活动室综合楼修建;三元坝地质排危;叙永镇原鱼凫乡政府拆除排危工程。

xx年1至6月实施项目工程2个。分别是:叙永镇政府下院坝办公楼楼顶维修;叙永镇敬老院维修工程。

(二)工程采购情况

xx年1月至年6月实施工程项目有政府采购计划通知单。

xx县集中采购的项目工程4个。其中:叙永镇草市街风貌塑造工程;叙永镇深基坟至龙安桥彩钢雨棚装饰工程;叙永镇三八场村活动室综合楼修建;三元坝地质排危。

本级政府分散采购的项目工程2个。其中:政府下院坝办公楼楼顶维修;叙永镇敬老院维修工程。

(三)工程完工情况

年1月至年6月实施工程项目中已完工项目3个。其中:叙永镇草市街风貌塑造工程;叙永镇深基坟至龙安桥彩钢雨棚装饰工程;叙永镇原鱼凫乡政府拆除排危工程。工程完工后未验收的项目1个(三元坝地质排危)。在建工程项目3个。其中:叙永镇三八场村活动室综合楼修建;叙永镇政府下院坝办公楼楼顶维修;叙永镇敬老院维修工程。

(四)资金结算情况

1、叙永镇草市街风貌塑造工程。政府采购价1640068元,审计结算金额1584104元,已付工程款1504899元,目前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欠拨79205元。

2、叙永镇深基坟至龙安桥彩钢雨棚装饰工程。政府采购价302800元,未审计,按实验收后实付金额24780元。

3、叙永镇三八场村活动室综合楼修建工程。属在建项目,政府采购价1970316元,已拨付787000元。

4、三元坝地质排危工程。政府采购价143753元,已拨付80000元,欠拨63753元。

5、叙永镇原鱼凫乡政府拆除排危工程。分散采购合同29600元,未审计,实付金额28120元。

6、叙永镇政府下院坝办公楼楼顶维修。属在建工程未结算。

7、叙永镇敬老院维修工程。属在建工程未结算。

三、存在问题

1、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未经过审计付款。

2、由于乡镇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存在未按项目进度或合同及时足额拨款。

3、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来核算账务。

四、下一步工作

1、严格执行按照省政府〔〕14号文件规定,即对于增加工程量必须施工单位申报、监理签字、业主认可概算批准部门会同行政主管部门评审的程序办理,以及《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审计的要求执行。

2、强化制度建设。为切实管好用好各项财政性项目建设资金,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管理制度。

3、加强业务学习、规范账务核算。

第五篇:节能工作自查报告

项目部节能办:

根据公司《关于对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各单位进行年终综合检查考核的通知》(232号)文件要求,对20xx年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普宣项目部于20xx年11月份组建成立,项目部领导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开展,为切实加强对项目部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实现20xx年节能减排工作目标,促进项目部节能减排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并确立长效机制,项目部及时成立了由经理为组长,主任工程师及副经理为副组长,其他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关于对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各单位进行年终综合检查考核的通知》内容,结合项目部实际,认真部署了全年节能减排工作,按照层层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各成员工作责任。

二、节能目标指标

项目部办公区域位于迤兴村村委会,日常用电、用水量相关费用,项目部节能办采取多项措施避免出现浪费现象:

一是日常加强节能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大家节约能源意识;二是制定节约用水、用电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定期检查各办公室用电、用水等办公设备,对耗能高的设备及时进行更换。项目部公务车辆共3辆,为控制公务车每百公里油耗比限值标准下降1%,项目部节能办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定期对驾驶员进行节能减排知识教育,提高节能意识和车辆操作技能;二是对各车辆实行每月油耗统计,车辆油耗均达到了预期目标。

三、节能减排目标分解和落实

(一)定期召开节能减排专项会议,研究制定节能工作措施,合理分配工作任务,把节能工作作为项目部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二)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了《节能减排管理办法》、《节约用水制度》、《安全、节约用电制度》及《车辆管理办法》等各项节能减排规章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以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推行。

(三)在平时的日常工作中,努力抓好员工思想教育问题,在节能减排宣传周开展了以“节能我行动,低碳新生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收集整理相关节能小常识,在广大干部职工中进行宣传,开展相关文件、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为营造分公司良好的节能减排氛围,结合项目部实际,开展了低碳生活、绿色环保、节水、节电、节能小常识、节能标志大家看等知识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栏、黑板报、网络等途径把这些知识进行多方面宣传。

(四)20xx年6月20日组织员工在项目部二楼办公室观看了节能减排公益片。整个公益片分为若干单元向大家展示了节电、节水、节油及反对林木砍伐等内容,看到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大家对人类的浪费行为感叹不已,纷纷表示节约资源,从我做起。

(六)项目部制定了《车辆管理办法》,对驾驶员及车

辆的日常管理作了明确规定,并每月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及节能减排知识教育,制度试行以来,效果明显,主要体现在:1、车辆保养及时,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2、驾驶员定期得到技能及安全知识培训;3、车辆油耗逐渐降低。

四、工作成绩

项目部经理应雄凭借多年公路事业工作的丰富技术经验、开拓的工作思路、敏锐的市场意识,在项目管理工作中,大胆开拓,引领技术创新,使项目部在云南省公路运输节能减排新技术推广上取得了突出成绩。

年月日

第六篇:建筑自查报告

第一部分相关税收政策汇总

建筑业是一个结构比较复杂的行业,在营业税税目具有相对独立的特定的行业税制。现将相关税收政策汇总如下:

一、营业税

(一) 营业税条例

1.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 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条例规定征收营业税。

2.条例第一条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二) 税目注释

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

1.建筑,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装饰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在内。

2.安装,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及其他各种设备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和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在内。

3.修缮,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4.装饰,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使之美观或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5.其他工程作业,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以外的各种工程作业,如代办电信工程、水利工程、道路修建、疏浚、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平整土地、搭脚手架、爆破等工程作业。

从事海洋石油地球物理勘探、定位、泥浆、测井、录井、固井、完井、潜水、套管、管道铺设等工程作业的,也属于其他工程作业子税目。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也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四)税率

建筑业的适用税率为3%。

二、企业所得税

从事建筑业的企业,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三、个人所所得税

从事建筑业的企业、个人,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正确计算缴纳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印花税

从事建筑业的企业、个人,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正确计算缴纳印花税。

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均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建筑业适用印花税13个税目中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

五、房产税

1、房产税以坐落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 为征税对象,由房产所有人缴纳。

2、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自用房产的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适用1.2%的税率。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适用12%的税率。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

1、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 围内使用的土地为征税对象,由土地使用者缴纳。

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的计税标准计算缴纳。

七、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凡有销售收入或经营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按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一征集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各地也可按当年上述收入实绩分期征集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八、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以上一税两费均按建筑业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 税)为计税依据申报缴纳。

第二部分建筑业税务自查的一般方法和应注意的问题

一、营业税

1、建筑业主营业务收入的组成。

主营业务收入包括所承包工程的工程价款收入,附属工程收入、优质工程奖励款及其他附加费用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方法。有二:

(1)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在运用完工百分比法时,先确定工程的完工程度,然后根据完工百分比确认和计量当期的收入。

(2)采用预收帐款法确认主营业务收入。以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作为收取工程款的时间(实际操作中,以实际收到工程款或取得索取工程款项凭据的时间)为确认收入的时间。

3.自查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未按规定确认工程价款,隐匿收入或延迟申报纳税;

(2)未将发包方提供的材料款计入计税依据;

(3)以“自建自用建筑物”名义隐匿收入;

(4)发包方以物尝债,承包方未按规定确认工程价款;

(5)转包、分包工程,未按规定代扣代缴营业税;

(6)不按规定开具发票、开具假的发票或虚开发票。

二、企业所得税

1、建筑业收入总额范围的自查:

(1)经营收入:包括主营工程收入和产品销售收入、材料销售收入、机械作业收入等。

(2) 财产转让收入、资金转贷业务的利息收入和其他利息收入、设备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其他收入等。

2、建筑业税前不得扣除项目的自查:

(1) 资本性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滞纳金、罚款、罚金支出;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2) 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标准范围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各种赞助支出;贿赂支出。

(3) 税法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以外的各种准备金,以及预提的成本费用。

(4) 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而发生的超过部分的借款利息;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支出;为投资人或工作人员投保的商业保险;不能提供证明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等;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等。

总之,对建筑业的收入总额及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确认均以税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个人所得税

目前我市的建筑业企业表面上都达到了一定规模、但实际上都以挂靠为主,账证很不健全,个人所得税一般实行带征征收。因此自查时要重点核实其个人所得税申报的计税依据是否与实

际营业额一致;但对建账的一些大型的建筑公司要注意其资金的来往状况,尤其是向社会上有大量借款的企业,认真自查其利息支付情况,看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

四、印花税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按承包金额,不剔除任何费用进行贴花。对于施工单位将自己的建设项目再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的,所签订的分包或转包合同,仍应按所载金额另外贴花。

五、其他各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基本都是广告行业所要涉及到的税种,因此自查时应重点审核其计税依据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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