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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县卫生局:
根据上级“财务管理规范年”的文件精神,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我卫生院按照自查的范围和项目,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结合本院实际,逐条对照,认真核查,现将自查结果作以汇报:
一、财务管理内控机制建设及制度执行情况
1、本院按照《会计法》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财务制度。先后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做到有章可循。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领用、出租、处置、报废等工作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
2、财务收支实行一签三审制度审批制度。医院设专职会计1人、出纳1人,财务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素养和较强业务能力,能按照有关财经规定记账,经费使用合理,平时报表准确、及时,数据真实,会计、出纳严格依照钱账分管的内控原则开展日常工作。
二、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情况
本院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及权责发生制原则,采用复式记帐法按月具实、合法进行会计帐务外理,未发生滞留、挪用专项资金(包括合作医疗、职工医保等专款)现象,日常业务收入无坐支、私设小金库和虚列支出等行为。
三、银行帐号开设和管理情况
全院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开立了基本账户一个账户。严格杜绝“小金库”及“账外账”等违规行为,不存在私开账户情况。
四、票据管理、使用及物价政策执行情况
我院对在财政部门领用的门诊、住院发票由专人负责任管理,实行验旧领新,对各点的票据领用建立了详细台帐,保证了票据的安全。医疗收费标准、范围和药品加价严格按物部门的规定操作。
五、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合作医疗、孕娩补助等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县局相关文件要求支付。上报补助资料真实,既不存在虚报冒领、恶意套取,也不存在滞留、挤占、挪用情况。六、资产管理情况
我院设立了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等内部制度,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并及时和会计对账,报废及毁损的固定资产及时上报。严格管理资产,未发现固定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情况,安全防护措施较好,做好了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此次自查工作我院领导高度重视,通过自查工作的开展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今后我们要规范基础管理,强化经费监督,深化服务内涵,扎扎实实地把财务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为全面掌握xxx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签订情况,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对全市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基本情况
XX市现有事业单位百余家,人员几千人,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事业单位均已全面推行了人员聘用制度,占事业单位总数的100%,所有人员均已签订聘用合同,其中专技人员人,管理人员人,工勤人员人,签订合同人员比例达到100%。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制度,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适应社会主XX市场经济需要和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一项人事管理制度。核心内容就是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的形式,来确定单位与个人的聘用关系,明确并履行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在聘用制实施过程中,我市始终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用人、岗位管理的原则。事业单位通过建立竞争机制,对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产生了一定的促动作用,职工的危机感与竞争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能显著提高,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发展。然而,由于种种制约因素的存在,人员聘用制度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问题和难点。
二、实施聘用制度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难点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在自查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实行聘用制在认识上还存在误区,没有从单位的发展和自身的发展去认识实行聘用制的重要性,认为聘用制不过是搞形式,签与不签一个样,“一签定终身”的思想依然存在,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没有产生危机感和竞争意识。
(二)聘后管理不到位实施聘用制的一个标志就是单位和职工经协商一致,签订聘用合同,表明从此形成了新的平等的权利义务关系,实现“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的转变”、“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的转变”。但是大部分单位对聘用制的理解仅仅停留在签订合同的层面,而忽视了聘后管理。有的单位将聘用合同的签定作为一项程式化的工作,例行公事地
三、20xx年一签,没有开展有效的聘后管理,致使考核走过场,奖惩不明,续聘、解聘缺乏依据。
(三)人员“出口”不畅人员的“出口”问题一直是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的难题。从理论上讲,实行聘用制,就必然有人要被解聘,或聘用期满后,终止聘用合同。人员被解聘和终止聘用合同后自然应当进入“市场”,重新寻找自己的位置。但在现阶段这个做法还是有些理想化,至少在很多单位还很难推行,人员“出口”往往只停留在退休等途径。
(四)配套制度不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涉及方方面面,情况比较复杂。能否顺利推进这项改革,相关配套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十分重要。在推行聘用制的过程中,许多单位习惯采用过去的做法,没有及时修改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变更相应的条款和规定,导致与聘用制相配套的政策、制度相对滞后,这其中包括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落聘人员利益补偿机制等。
三、对完善聘用制度、规范合同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突出重点,强化聘前聘后管理,建立完善聘用工作程序
1、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岗位设置是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的前提。事业单位应以行业特点和本单位的职能、编制为依据,结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和因事设岗、以岗管人的原则设置岗位。内部岗位设置一经确定,要制定岗位说明书,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任职条件等。
2、规范聘用行为。聘用合同是个人与聘用单位具有人事关系的法律依据。聘用合同质量高低,关键在于约定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是否具体可行。千篇一律的聘用合同只能是搞形式、走过场,难以起到合同化管理的目的。事业单位要“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权利,掌握合同约定的技巧,根据本单位实际,具体约定合同内容。必备条款,要有大量约定内容;约定条款,要注意遵循法律原则。此外,在人员聘用过程中,要坚持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聘用程序和聘用行为。
3、完善考核制度。要将考核作为加强聘后管理的主要手段,坚持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工作态度相统一、考核内容与岗位实际需要相结合的思路,对受聘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考核制度,制定以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与所承担职能相一致的考核指标体系和标准,建立健全适合各类不同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过程中,能量化的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具体细化。要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级、奖惩和解聘的主要依据,与人员的使用、奖惩、培训挂钩。
(二)着眼整体,配套推进改革,确保积极平稳实施人员聘用制度
1、改革分配制度。分配制度改革作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和核心动力其作用不容忽视,在一定程度上分配制度产生的激励机制直接影响人员聘用制度的实行。
2、建立完善人事服务体系。加强人才市场机制建设,积极为落聘待岗人员拓宽就业渠道创造必要条件。在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基础上,可逐步推行全员代理制、人才派遣制,使事业单位与各类人才充分享受用人与择业的自主权。加强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建设,健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及时受理和仲裁人事争议案件,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20××年,乡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在县财政局的大力关心、指导及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按照南委目发(20××年)30号和南财发(20××年)80号文件要求,在岗位设置制度管理、财政业务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债务管理、农业政策性保险方面,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现将一年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下:
一、岗位设置制度管理
乡财政所、会核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并规范设置工作岗位,有规范化的办公室两间,档案室一间,必要的办公室设施齐备。严格按南人社发〔20xx〕35号规定执行。没有其他单位和部门借调借用财政所、会核中心人员的、没有在编不在岗的。会计、出纳分设,都是专职专岗。有预算、资金、票据、资产、档案、财务管理、学习、考勤、内部签到制度。财政所、会核中心人员都按规定取得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都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积极参加会计在职继续教育。
二、财政业务管理
在财政业务管理上,结合乡的实际,建立完善预算收支管理、印章管理、资金监管、村级财务管理等基础工作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账簿设置齐全,原始凭证审核严格,核算及时,将获得的原始凭证真实、准确的在金财网上的A++按月做账。做到了账表、帐证、账账相符。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专户。经费支出从严控制,特别是三公经费任何人和事不得超标,总量也比20xx年降低了20%,并纳入了专门的会计科目核算。现金使用没有超范围。没有坐支,私存私方现金和白条抵库现象发生。银行结算包含了财务印章一枚、单位负责人印鉴两枚、经办人员一枚。并各自分管,资金调度时,由财政所开出支票后,需到单位负责人(书记和乡长两处)加盖印鉴后,才可以到银行实现资金流转程序,相关信息也进入了单位负责人的手机短信提示。基本做到了银行存款业务办理实行复核、审批、经办三岗办结制。按时报送会计报表、预决算、财务分析及工资增减变化等资料。并对财务档案进行分类、归集、归档。编制清册。
三、专项资金管理
在专项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没有挪用、截留、挤占专项资金现象发生。20××年,我乡共迎接上级部门对民政、财政扶贫、以工代赈、社保资金、乱发钱财物,小额担保贷款等资金的抽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相关项目建设有记录,资料较完善,有专卷可查。特别是财政惠农资金的兑现,所有涉农补贴补助资金都是按规定申报、公示并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到户。20××年我们共兑现粮食直补资金43.3万元,惠及农户1795户,良种补贴8.6万元,惠及农户1034户。没有一例涉农补贴农户信访事件发生。
四、债务管理
在债务管理上,严格执行乡村债务管理规定,做到数据清楚,有据可查,20××年没有新的债务发生,年初有偿债计划,偿债措施明晰,并纳入政府财务内部管理制度。特别是我乡今年因国家政策调整,全面关闭了小煤窑,里面涉及的农户的务工报酬、工伤处理,农房赔偿等一系列问题全面平衡,没有因债务发生大的上访事件。
五、农业政策性保险
在农业政策性保险上,及时、准确报送政策性农业保险统计和财务报表,种植业保险品种投保率在60%以上,养殖业保险品种投保率在85%以上,,没有发生强制投保、代垫保费、抵扣补贴以及提高标准农户保费行为。理赔工作制度较为健。理赔结案到位率达100%,全面完成了县级下达的20××年农业政策性保险任务。
六、日常工作
年初有工作计划,人员分工文件,工作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对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都是按月整理装订和及时归档。一年一度的财政部门决算、固定资产的决算、财政总决算,预算、乡镇财政基本信息等报时间和质量要求上报相关表格。对于财政资金、银行存款、现金及指标随时核对,做到心中有数。能灵活掌握和运用A++系统中的支出明细账、往来明细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固定资产明细账的处理办法,建立资产登记管理台,新建、购置及处置资金按规定程序处理,及时入账核算,定期清理盘点。各项报表、工资调整以及其他资料报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在全年的工作中,为积极促进我乡和谐发展而不懈努力,我们的工作得到了乡级其他单位的好评和赞扬,没有被纪检、监察、审计、财政部门通报和查处。没有扣分情况发生。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混子小学食堂安全、财务管理工作,我校对学校食堂安全管理、资金运转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工作:
1、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学校安排专人对食堂进行管理,规范学校食堂管理资料,建立进货台账,根据卫生部门要求,做好各种记录。
2、做好留样工作,坚持师生就餐食品留样48小时制度。
3、规范原材料存储,大米进行少量采购,通风防鼠保存,蔬菜定点采购,及时上架存放。
4、加强学生餐具消毒和操作间清洁卫生工作,确保环境卫生。
5、学校行政人员定期对食堂进行安全督导检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6、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定期到当地卫生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做到百分之百持证上岗。
二、学校食堂资金管理及运行情况
1、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均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和上级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信息真实,账表之间、账账之间、账证之间对应真实。会计往来科目、会计结余科目真实。
2、会计凭证及时整理装订按时报账,存放安全、规范。
3、20xx年6月我校营养餐收入18390.00元,暂支12802.00元,20xx年6月20日扎帐下余5588。00元,本期累计收入70300.00元,本期累计支出73378.50元,食堂本期开支超支3078.50元。
(二)财务管理办法完善和执行情况
由学校成立财务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完善各类票据的整理装订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三)开餐模式由学校统一集中开餐,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管理,经费实行校财局管制度,实行报账制度,严格按照学校食堂采购制度进行监管,由报账人员和采购人员以及收获人员共同在相应的票据上签字认可。
(四)资金安全管理情况
资金严格管理,严格实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我校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学校向学生收取费今年来一直未变,由于物价上涨,加之学生人数逐渐减少,学校食堂经费开支曾赤字状态。
学校食堂设备老化,只能用电用气供应,且比较耗费能源,电,气费用过高。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甬府法发〔20xx〕33号)要求,鄞州区法制办认真梳理我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包括下属事业单位或国有投融资公司)制度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查找短板,为下一步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合同管理质量打下扎实基础。现将我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综合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合同管理工作主要做法
(一)抓制度、重实效,着力构筑合同管理工作制度保障
根据鄞州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实际,重新修订《鄞州区行政合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的《办法》调整了合同审查范围,并明确合同的签订、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纠纷发生及处理等一系列程序和要求,强化合同档案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办法》规定对镇乡街道、区政府部门(包括下属事业单位、国有投融资公司)对外签订的5000万元以上的合同纳入前置合法性审查的范围。针对有些单位没有建立行政合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点对点指导相关单位建立行政合同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签订合同的具体承办人的'职责。确保重大行政合同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今年1―9月,区法制办已前置审查重大行政合同草案16份,涉及标的额48余亿元。另外,收到备案审查的合同21份。共向合同承办单位提出法律审查意见51条,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6份。
(二)严审查、重预防,夯实合同管理关键环节
合法性审查是行政合同管理工作的关键节点,是重中之重。本办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明确合同承办单位在提交本办合法性审查时应当同时提交本单位法制审查意见、承办单位集体讨论记录、招投标文件等资料。在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时,综合考虑合同的合理性、可操作行性,注重合同的可履行性,要求对合同有些权利义务条款进行量化。加强对合同承办单位的指导力度,提高合同承办单位风险管理意识。建立与国资办、审计局等合同监管单位信息共享机制,对未履行内部相关审批手续的.行政合同草案退回承办单位,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重新报送,防止越权对外签订合同情况发生。以本办审查的重大行政合同为例,有效纠正了诸如合同重要条款歧义、未完全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违约具体责任约定不明确以及合同内容与招投标文件规定不一致等不合法、不适当问题10大类,经过审查的重大行政合同没有出现一起纠纷,有效防范了因合同条款不完善带来的法律风险。
(三)借外力、搭平台,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制度活力
充分“盘活”全区政府法律顾问资源,健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合同审查工作机制。在区级层面,重大行政合同以区法制办书面审核为主,但对于特别重大、复杂、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法律风险大的行政合同,指派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合法性审查。在区级部门及乡镇(街道)层面,建立法律顾问提前审查把关工作机制,重大行政合同在报送法制办审查时,要一并报送本单位法制机构初审意见。另外,对于国有资产投资合同、PPP投资协议等专业性较强的重大合同要求合同承办单位提供本单位法律顾问审查意见。积极鼓励各单位法律顾问参与合同谈判全过程,让法律审查工作在合同的谈判过程中先期介入,提高合同草案送审的质量,最大限度地屏蔽合同潜在陷阱,确保重大行政合同按预期目的履行完毕。今年1―9月,区法制办在审查合同过程中收到承办单位法律顾问审查意见书9份,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合同审查5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乡镇(街道)对合同管理工作重视度不够。虽然全区大部分单位都建立了本单位合同内部管理制度,但制度执行力不够,部分(乡镇)街道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着不按规定报送审查,未在签订前经过本单位法律顾问把关等问题。另外,个别乡镇(街道)签订的1000万以上的合同未及时向区法制办报备。
(二)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查机制不够健全。虽然我区各部门、乡镇(街道)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但法律顾问参与本单位合同审查情况的较少。因未建立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查经费保障机制,各单位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高。
(三)合同审查的人员力量不足。《宁波市鄞州区重大行政合同管理办法》只规定了5000万以上的重大行政合同在签订前需报送法制办审查,1000万以上合同签订后需报送法制办备案。除此之外,由于政府法制机构人员力量有限,少数行政合同按规定未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存在合法性审查的“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