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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我局认真按照《XX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20xx年度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方案》(田公节字〔20xx〕1号)要求,以节电、节水、节油、节材等为重点,创新机制,加强管理,扎实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宣传教育情况。(分值30分,自评分30分)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我局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全局齐动、上下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将我局每一位干部职工都纳入管理体系中。同时,领导小组通过对我局能耗现状的分析和研究,制定了《XX县交通运输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计划》,对全局节能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明确了节能工作的主要目标,确定了节能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制定了节能的主要措施,为我局节能工作的开展实施提供了体系保障。
为提高我局节能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县机关事务局组织的节能减排工作培训,加强对合同能源管理、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统计分析方法、目标考核办法等节能管理知识的学习。
二、公务用水、用电、用油及办公用品管理情况。(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
(一)我局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路及零件;在用水区域设置节约用水标识,使机关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节水习惯。发现阀门损坏、及时报告修理,杜绝“长流水”,切实减少耗水量。
(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的控制标准,合理设置空调温度。除特殊用途外,室内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把“每天少开1 小时空调”作为一项节能制度,落实到每个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带头自觉执行室内温控标准,做到室内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坚持定期清洗空调,提高空调能效水平。
(三)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或不开灯,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开灯;离开办公室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及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不用时,随时关闭,在长时间未使用及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减少待机消耗。
(四)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领取。推行网络办公,实行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强化文印耗材管理工作,提倡双面用纸,材料修改稿一律用废纸打印,降低纸张消耗,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的再利用。逐步淘汰高耗能的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延长文印设备的使用寿命。
三、公用车辆配备和使用情况。(分值5分,自评分5分)
20xx年,我局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的节能管理。公务车辆统一实行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和定点加油,推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加油制度,严格执行单车油耗定额,努力降低油耗。坚持科学、规范驾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降低车辆维修费用支出。合理安排车辆出行线路和用车人员搭配,尽量减少车辆空驶里程。对集体公务活动,提倡集中乘车;非紧急情况XX区范围内外出尽量不使用车辆。加强日常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四、能源消费数据和统计情况(分值45分,自评分45分)
我局致力于逐步建立节能降耗长效机制。逐步完善机关车辆管理,办公设施管理、接待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了节能降耗工作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按时报送能耗季度、年度统计报表,使节能降耗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五、节能项目投资(分值5分,自评分5分)
20xx年我局投入大量资金购买节能灯,节能插座,节能水壶等用品,通过购买和使用一系列节能降耗产品,从而降低了全局的用电量,降低了能耗,达到节能减排的最终目的。
20xx年,在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综合我局20xx年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各项工作的情况,我局自评分为 100分。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并加大节能减排督查力度、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健全和完善节能管理制度,促进节能的长效机制,为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8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5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年)(以下简称《规》划》)成果进行了认真自查,重点对规划基数、上级规划指标落实、规划图数一致及规划数据库等进行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划基数
辖区土地总面积329661公顷,其中农用地270180公顷,建设用地36084公顷,未利用地23397公顷。农用地中耕地213958公顷,园地860公顷,林地35530公顷,牧草地59公顷,其他农用地19773公顷;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29627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6457公顷。土地总面积及各类用地面积与市核定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一致。
二、上级规划指标落实情况
(一)耕地保护指标至20xx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7170公顷。规划安排补充耕地5984公顷,超过或等于市级规划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5984公顷;规划控制耕地减少面积3209公顷;低于或等于市级规划下达的耕地减少控制规模3209公顷。文本中安排的土地开发增加耕地3804公顷,复垦增加耕地94公顷,整理增加耕地20xx公顷,耕地增加之和与规划确定的补充耕地指标一致;文本中安排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304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允许减少耕地1769公顷,灾毁减少耕地控制在136公顷,耕地减少之和小于或等于上级下达的耕地减少量,与规划确定的增加耕地指标一致。规划中确定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74450公顷,超过或等于市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机动指标之和。
(二)建设用地调控指标到20xx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8741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1377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6697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364公顷以内;规划期间,安排新增建设用地310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2656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304公顷,其中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共计2188公顷,新增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共计912公顷。至20xx年,人均城镇工矿面积控制在162平方米以内。批注:1758.97《规划》中上述用地安排严格落实了市级规划确定的各项建设用地指标。
(三)中心城区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规划》加强中心城区用地的空间管制,确定的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建设用地6160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总用地规模6160公顷,包括允许建设区3988公顷,含现状建设用地3130公顷和规划新增建设用地858公顷,有条件建设区2172公顷,绿心绿带等其他用地0公顷;中心城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之外的用地规模4631公顷,其中限制建设区4631公顷,禁止建设区0公顷。规划到20xx年,中心城区人口达到30万人。包括现状人口14万人,规划新增人口16万人。现状人均建设用地224平方米,规划20xx年人均建设用地205平方米。经审查,《规划》安排的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规划》分解下达给中心城区新增用地占用的乡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相匹配,20xx年中心城区人均建设用地标准的确定,符合《城镇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
三、规划图数一致性检查情况
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1〕号)要求,我局分别对《规划》文本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各类土地用途分区和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内现状城镇用地面积、允许建中批注:全市总面积300平方,心城区100平方,占全市三分之一,是否过大?批注:控制范围与城乡用地扩展边界总用地规模一致?设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等面积进行了检查,经查,文本与附图中涉及各类土地用途分区面积一致。综上认为,《规划》确定的规划基数、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规划文本与图件中涉及的给类用地规划控制规模一致。特此报告。
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二0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