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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教育厅、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全州教育系统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加大应急演练,加大安全基础建设力度,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校园及周边环境平安稳定,保证了全州学校安全工作整体平稳。现将半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增强意识落实责任
州教育局从维护稳定发展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维稳工作,把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坚持安全维稳责任落实、安全维稳工作到位。1月9日,召开了全州教育工作会,与各县教育局局长、直属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真正把安全维稳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和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考核范畴,建立安全维稳管理岗位责任制,形成层层负责的安全维稳工作网络。同时结合我州维稳形势的严峻,采取“一个确保”、“五个绝不允许”、“三个到位”、“六个严防,一个加强”等多项稳控措施,形成有效保障,确保了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加大宣传完善预案
修订了《州教育系统防震减灾应急预案》,调整充实了“州学校安全、维稳、综治、学校周边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县教育局和各学校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基本覆盖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构建设基本完善,建立了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为增强全州师生应急避险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在密集场所紧急避险、自救自护和应变的能力,掌握灾害来临时最有效的逃生方法。集中开展了“应急知识进校园”和“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周”、“学校安全宣传月”等活动。设立了安全宣传咨询台并向学生家长及过路行人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0多份、防震减灾减宣传光碟1200多张,举办专题讲座700多场;悬挂宣传标语53条;开展应急演练3000多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州中小学校共建立“警校共育”警务室972个,组建巡逻队972支;学校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1200余次;开展师生矛盾纠纷排查与化解50余次;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宣传27余次;发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资料900余份。同时围绕《学生在校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外人生安全》等内容开展了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人人关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氛围。优化了育人环境,确保了师生平安,积极努力为全州教育事业发展和全力创建藏区一流教育州的目标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环境。
三、开展演练提高技能
今年各县(校)不断加大对广大师生的安全应急疏散演练工作力度,各校始终坚持每月一跑。为增强全州师生应急避险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在密集场所紧急避险、自救自护和应变的能力,掌握灾害来临时最有效的逃生方法。同时各县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并切实抓好以
学校为单位,全体学生及教职工广泛参与的逃生避险疏散应急演练,实现学校及师生的全覆盖。通过发挥学校演练的作用,放大宣传教育效果,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
学校教师与学生高度密集,食品安全工作不仅牵动千家万户,而且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为此,学校一直将此安全工作当着最关注和最重视的工作之一。在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各级安全部门的指导下,学校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通过齐抓共管,营造气氛,切实保障了师生安全,维护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做好迎接省人大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将学校食品安全专项工作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成立自查机构。
组长:姚湘衡
副组长:龚国红、李锋、吴义春
组员:食堂工作人员及各班班主任
二、完善制度,规范食品管理。
学校借此安全专项检查时机,继续健全学校食品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并完善《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制度》、《食堂卫生安全制度》等规章制度,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不留盲点和死角,积极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
三、真抓实干,自查成效显著。
1、学校召开行政会,设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分管主任负责此次食品安全的日常自查工作,并将各项安全自查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明确各级安全组织和责任人的职责,真正做到校长亲自抓,分管校长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保证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2.组织教师学习区教育局所下发的《关于做好迎接省人大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并作出硬性规定:学校食品安全专项工作一旦出了问题,将严格按照领导责任、分管责任、直接责任、间接责任等进行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3.学校领导在周一国旗下讲话,均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要求师生“防患于未然”。
4.学校突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各班队出专栏、办黑板报等宣传食品安全常识,大队部利用广播、集会等方式大力深化其重要性。
5.学校继续坚持食品安全排查台帐制,做到自查自纠落到实处。
6.加强学生饮食、饮水安全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管理制度》;严格坚持相关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食堂、小卖部卫生许可证制度;
7.严格操作食堂、小卖部货源质量准入和索票、索证制度。
8.学校建立食品卫生监督队伍,由学校后勤处工作人员定期检查,学校全体教职工进行监督,并设置有专人(龚国红)负责管理,有效防止食品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
9.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检查。首先,由少先队大队部牵头,对学生个人卫生进行检查;其次,学校加强学生购买食品的严格管理,严禁学生在校期间到校外小卖部或小摊点购买不卫生食品,并定期督察学生的表现,拒绝不卫生食品进入校园。
10.学校持之以恒地执行卫生小扫除、大扫除制度,定期对食堂、小卖部等场所进行消毒,有效保证校园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总之,学校对贯彻《食品安全法》工作非常重视,近年来没有发生一例食品安全事故。当然,学校唯有理智地认识到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唯有再接再厉,才能争取学校食品安全业绩“更上一层楼”。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紧急通知》丹教办〔20xx〕127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中心学校做了周密安排部署,对全镇各校食堂进行了彻底的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进一步完善了食堂卫生安全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责任
为了加强对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卫生的安全工作的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明确管理责任。中心学校成立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小组:组长:董天平,副组长:陈永义,成员:吕春、潘耀忠、张慧、李明俊、周军、耿祝华、李广成、陈启富
二、检查情况
学校于20xx年11月1日召开了校长参加的食堂卫生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对此次食堂卫生安全自查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并成立了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真正做到了领导包挂,要求明确,各负其责,责任到人。11月1日3日由中心学校校长牵头挂帅,各校负责人、食堂管理人员积极参与配合,对各校食堂、小卖部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尤其对食品卫生、餐饮人员的个人卫生、饮用水卫生、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治与管理状况、食堂用电安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排查结束后,及时进行整改,制定详实的整改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对存在问题能解决的及时解决,暂时有困难的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隐患。中心学校又于11月7日组织相关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自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了食堂管理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采取措施
1、健全食堂卫生设施。各学校投入资金,购买了一批食堂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了食堂卫生设施。目前食堂功能齐全、防蝇、防尘、防鼠等设施健全,各加工区布局合理,周围环境整洁优美。
2、进一步规范管理。一是健全组织,开学初,中心学校就成立了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确定一名中心学校工作人员为专职管理员,负责各校食堂的监督、管理、检查工作。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的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了食堂管理制度,各校制定了《学校食堂服务管理细则》,并修改完善了《学校食堂考核管理办法》,对食堂的全面工作进行了制度化、规范化。从人员、调入、设备、采购、保管、加工、出售等所有管理环节进行了细化并狠抓落实。
3、进一步加强了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的管理。各校食品采购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进行采购,所有统一采购的食品(包括大米、面粉、肉类、食油、种类调味、柴油等)都进行严格的考察把关,并按国家规定进行索证。各校采购的蔬菜、家禽类,我们执行签订合同,定点供应的办法,与集市固定摊点、菜农签订《供货质量保证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价格优惠。食品贮存严格按照分类、分架、隔墙、离地的原则。加工程序比较合理,生熟、萦素分开,严格执行清洗消毒制度。
4、加强食堂证照管理。各校所有食堂工作人员每年都进行体格检查,每年都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并做到人人办理两证。
5、生产场所布局、功能分区、生产工艺流程符合卫生要求,卫生设施配套。烹调间有消烟除尘设施,消烟除尘较好。功能分区合理,粗处理间、烹调间、配餐间、熟食间、洗消间独立设置。熟食或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配制间设预进间。有洗手、消毒设施,生产场所卫生,措施完善。
6、加强了各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现在,各校食堂配属的各类炊事机械、用电设备、消防设备、电路、开关插座、各类库房的安全状况都比较好,管理比较规范、到位,操作规程明确。中心学校每月对食堂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结合平时检查对食堂安全进行抽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保证了全镇教师、学生的饮食安全。
四、存在的问题
1、个别学校食堂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购进验收记录填写不完整,供货企业资料更新不及时
2、食堂的炊事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有待增强。
五、整改措施
建立责任监督机制,不断完善更新各种管理制度,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定期召开炊管人员及后勤管理人员的会议,经常学习食品卫生以及安全方面的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经过一系列积极有效的工作,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不断提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学校饮食饮水、食品卫生工作在学校教育工作中重要地位的认识。认真贯彻市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会议精神,按《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管理条例》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把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优化学校育人环境、为我镇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提高食品安全卫生意识,努力办好“放心食堂”,我校围绕“四好、一满
意、一放心”,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加强食堂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培训、严把食品采购和加工关,认真落实食品留样、索证索票、定期消毒和“三防”措施,注重过程和细节,确保落实到位,取得了一定成效。
本次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来我校检查,主要指出两个方面的问题:
1、防鼠设施不够完善;
2、食用油有质检证明,但与实际使用的批次不相符。
针对以上情况,我校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的食堂卫生工作展开了全面、认真的自检自查,并认真进行整改,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情况
1、组织制度建设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设立食堂安全管理人员,针对各项具体安全工作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健全卫生、食品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工作,并有记录。建立了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机制。
2、许可证情况 有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实际经营项目与许可范围相符。但20xx年6月5号已到年检期限,尚未进行年检。
3、食品留样 严格按要求进行食品留样,并有文字记载。
4、索票索证 本学期已对所有购买大宗物质重新进行了索票索证。
5、消毒和“三防”设施 有消毒制度和具体方法、措施,并安排有专人负责,“三防”设施尚需完善。
6、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学校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都在有效期内。学校已提前安排从业人排水沟畅通,及时清理积水。
(5)做到生熟食分开存放, 生熟食盆分开使用并标明生熟字样。不得为学生提供隔夜、变 质的食品。冷藏柜内要做到生熟食分开存放、要保持清洁。食品储藏间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用品 。
(6)、必须建立和完善食品、原料采买的索票、索证及登记制度。
存在问题 现在我新校食堂条件有些差、特别是房子较拥挤,较难开展工作。但是,我们要持之以恒做到上述几条,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再接再励,把食堂卫生工作做得更好。
根据《2015年金昌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金食药安办〔2015〕3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在市食药局我局履行食品安全职责工作情况进行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指正。
一、 食品安全履职情况
(一)明确监管职责,履行部门职能
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在粮食流通环节的监管职责可以概括为,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许可。我局按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依据及范围,认真贯彻落实目标责任制考核,做好部门食品安全工作,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建章立制
为加强对粮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粮油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行政一把手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同时指定行发科、监督检查科及粮食流通监督监察支队负责粮油食品安全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粮油食品安全的宣传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并建立责任制度,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职责落实。
(三)遵守食安委工作规则,积极开展工作
认真落实《金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金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遵守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规则,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及时报送工作总结,认真讨论回复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各类《征求意见的函》。
(四)广泛宣传,普及粮油安全知识
积极配合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我局根据《金昌市2015年食品安全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做了细致周到的准备工作,为形式多样的宣传奠定了基础。按照市食安委会的安排,将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在6月16日上午文化中心门前广场的启动现场上,摆放粮食安全宣传展板6块,参加启动仪式领导1人,出动宣传人员12人,散发粮油安全知识彩页800多份、解答居民咨询50多人次。6月24日,我局又在粮食局机关门口举办了“放心粮油”宣传日活动,摆放涉及粮油安全知识的展板8块;现场展销粮油熟食品10个品种;精品杂粮小包装18个品种;散发粮油安全知识彩页2000多份;悬挂横幅2条;现场解答居民咨询100多人次。市局直各企业、事业单位也在同一时间进行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共悬挂横幅4条,散发粮油安全知识彩页1000多份。在5月17―24日粮食科技宣传周期间,悬挂条幅5条,发放粮食科技科普资料200多份。在10月16日世界粮食日,悬挂条幅5条,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宣传信息受众达千人。
(五)加强监督,保证粮油质量安全
今年2月初,我局由监督检查科及粮食流通监督监察支队组成检查组,集中3天时间,专人、专项对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及社会涉粮企业认真开展了检查。
一是对全市4家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各类性质的的粮
食及食用植物油的品种、数量、价格、质量,以及安全储存、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了检查。实地检查后,随机扦样14份,由我局所属金昌市粮油中心化验室进行检验,经检测,合格率100%,各类粮食及食用植物油符合粮食质量标准,储存安全。
二是对全市4家社会涉粮及面粉加工企业的豆类、小麦
和面粉执行国家质量标准、仓储技术规范及经营台账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经查,仓储条件达标率低,台账基本规范。实地检查后,随机扦样9份,由我局所属金昌市粮油中心化验室进行检验,经检测,合格率98%。对存在的问题及不合格项责令整改。三是认真开展粮油库存检查。今年5月5日---5月7日,成立由市粮食局、发改委、财政局、农发行市分行等5部门组成的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分解落实工作职责,对全市辖区所有储存的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市(县区)级储备粮等政策性粮及各类商品粮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
首先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职能分工,设立了实物测量组、帐务检查组,负责具体事宜,分工协作。检查组首先确认了各承储企业的承储资格,重点核查了各级储备粮的轮换、国家临时储粮的存储情况,从以陈顶新、低收高转、先收后转等问题导向入手,认真核查了各类粮食实物和账务。
认真核对账务检查和实物测算,通过扎实工作,总的来看,我市储存各类粮食帐务处理程序规范,实现了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分帐管理,分仓储存的管理目标。各级储备粮的轮换严格执行国家《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以推陈储新的原则进行,按计划及时轮换,未超库存年限和轮空期,宜存率达标,轮换的有关财务和统计处理规范,严格执行“库贷挂钩、封闭管理”的规定,政策性粮食购销存没有以陈顶新、低收高转、先收后转等“转圈粮”行为。各类存粮统计账、财务账、保管账,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全部实现了专仓储存、专账计载、专人保管,无虫粮、没有霉变和发热粮,粮温正常,储粮设施完好,未发现储粮安全隐患。账、卡、薄规范齐全,仓储档案规范完整,所储存的各类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粮情稳定,储存安全,全部达到了“四无”粮仓标准,并于2015年5月10日---5月12日通过省上库存清查小组的抽查复核。
(六)加强粮油质量检测体系建设
2010年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了市粮油中心化验室和市粮油监察支队,核定人员编制各3人,目前已通过了国家粮食局的验收,并确定为“甘肃金昌国家粮食质量检测站”。粮油监察支队和中心化验室的各项工作正在逐步有序开展,为粮油监管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七)积极开展“放心粮店”活动,惠及城乡居民
我局正在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开展“放心粮店”创建活动,预计年底可完成目标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粮油中心化验室和粮油监察支队,自成立以来财政没有核定或者拨付过任何业务经费,专业业务人员也没有调派到位。没有经费,专业人员不足,设备不全,没有抽检样品车辆,监管条件亟待改善。
三、建议
(一)强化力量,确保监管上水平。加强粮油中心化验室和粮油监察支队的建设,增加资金投入,配齐主要粮油品种的检化验仪器设备,增加专业人员,核拨专项业务经费,配置专用业务车辆,使其早日发挥应有作用,为保障我市粮油安全服务。
(二)治散治乱,成品粮油集中批发。目前我市各类批发粮油经营者规模大小不一,经营场所设施良莠不齐,有的库店分离,监管难度大。建议使不具备批发硬件的批发商入场经营,从源头上保证粮油质量安全。
虽然我局在食品安全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还请各位领导予以指导。今后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和食安委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粮油食品安全第一意识,求真务实,脚踏实地,认真负责地把粮油食品安全工作做出实效,让全市城乡居民真正吃上放心粮油。
根据2016年市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粮食安全责任书》和《关于印发〈2016年杭州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杭粮安办〔2016〕4号)要求,现将我县有关考核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截至2016年底,全县耕地总面积32.4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0.58万亩、标准农田面积14.20万亩,均超过了市政府对我县确定的目标考核任务。
(一)耕地保护
1.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制度,补充耕地面积和质量均达到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面积和质量,并在国土资源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系统完成备案。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经过前期调研,以及乡镇、部门征求意见,我县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水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试行)》,通过严格项目立项选址,提高规划设计标准,加强工程实施监管,提高财政奖补政策等措施,切实提高垦造水田标准和质量。
2.完成年度垦造耕地任务。2016年度,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垦造耕地任务为2600亩;我县实际共完成垦造耕地项目45个,规划新增耕地2846亩,新增耕地质量符合要求。
3.强化耕地保护执法监察。2016年度,全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189.93亩,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2461.08亩,通过拆除复耕等整改措施,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7.2%。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地案件,2016年全县共立案查处涉土违法案件153起,涉及土地面积394亩;组织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对涉及的各类变化图斑逐一开展外业核查、内业资料比对,全面核查变化图斑931宗,监测面积5547.7(其中耕地3583.1亩),涉及违法面积258.71亩(其中耕地178亩),遥感监测覆盖率100%。全年土地违法行为发现率、制止率和土地违法案件结案率均达到100%。
4.强化基本农田日常管理。健全县、乡(镇)、村三级耕地保护保护责任体系,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均签订了责任书,同时,乡镇(街道)与各行政村都签订了责任书,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等保护任务层层分解,落到实处,落实到村、地块,确保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5.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2016年,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同步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中,将全县基本农田全部纳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并完成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划定任务30.58万亩。
6.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2016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的高标准基本农田任务1.1万亩,目前,我县已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11个,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1.22万亩。
(二)粮食功能区建设和管理
2016年我县新建粮食生产功能区14个共8035亩,完成省下达建设任务8000亩,完成率100.44%。其中市级粮食功能区3个2433亩位于江南镇珠山村、瑶琳镇东琳村和瑶琳镇何宋村;市级旱粮功能区2个525亩;县级粮食功能区10个共5114亩。管理与保护已建粮食生产功能区59831亩。2016年功能区建设共投入资金2473万元。2016年我县扩种旱粮0.51万亩,完成县级下达任务0.35万亩,完成率145.7%。
(三)标准农田质量提升
我县积极组织实施桐庐县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作。其中桐庐县2011年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土壤培肥项目18个,共23个项目区块,实施建设10152亩;桐庐县2012年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土壤培肥项目11个,共9个项目区块,实施建设10093亩;桐庐县2013年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土壤培肥项目12个,共14个项目区块,实施建设6733亩;桐庐县2014年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土壤培肥项目10个,共13个项目区块,实施建设5149.9亩。对2010年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进行了地力等级评价,16个子项目10054.96亩标准农田全部提升了一个等级,综合地力指数提高到0.8以上,达到了具有吨粮生产能力的一等标准农田,实现了预期的培肥目标,项目顺利通过验收。编制并上报了桐庐县2016年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土壤培肥建设实施方案,计划实施5168.9亩,落实了13个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共5个项目区块,明确了项目建设内容。
(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2016年度实施的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位于我县中部的旧县街道、横村镇和富春江镇,覆盖3个乡镇(街道)26个行政村,总投资3468万元。2014年11月陆续开工,至2016年9月完工,11月17日通过市级年度验收。通过项目实施,新建改造渠道长度71.48公里,排水沟21.66公里,修复了项目区的灌溉和排涝渠系,形成较为完善的农田灌排体系,实现“旱能灌、涝能排”,显著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有效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和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工程实施完成,我县2016年新增旱涝保收面积0.7万亩,新增、改善灌溉面积0.7万亩。
二、粮食生产和收购
(一)粮食生产
2016年全县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3.01万亩,粮食总产9.1万吨。分别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的143.8%和142.2%。其中春粮播种面积3.08万亩、产量0.71万吨;早稻播种面积0.15万亩、产量0.06万吨;秋粮19.78万亩、产量8.33万吨。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粮食生产责任书,将粮食生产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街道,再落实到村,引导农户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生产效率和商品率。
(二)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
1.完善和落实粮食生产补贴政策。根据2016年省、市关于粮食生产工作安排与要求,结合我县粮食生产工作和粮食高产创建工作的实际,县农林局、粮食局及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抓好粮食生产的若干意见》(桐农林〔2016〕135号),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了粮食生产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及政策措施等。2016年我县落实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951万元。省级规模种粮补贴拨付数534万,农机购置补贴96.1万。市级规模种粮补贴344万。
2.制定落实“订单粮食”政策。根据国家有关粮食收购政策,及时出台我县订单粮食收购价格,2016年我县小麦(三等,下同)、早籼谷、晚籼谷和晚粳谷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18元、135元、138元、155元。小麦和早籼谷收购价外补贴与奖励按每50公斤30元执行,晚籼谷和晚粳谷收购价外补贴与奖励按每50公斤25元执行。烘干补贴按实际烘干数量分别给予每吨80元补贴。在收购品种上新增加了小麦,解决农民往年小麦出售难的问题。全年发放粮食预购定金共7万元。
3.不折不扣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在收购储备粮的过程严格执行政策制订的收购价格与奖励政策,做到敞开收购、公平定等、依质论价、现款结算和优质服务;农民没有出现“卖粮难”问题;在省外粮源基地粮的收购中加强监管,杜绝陈粮、“转圈粮”以及本县域外粮源进入当地政策性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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