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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对照《州商务局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对20xx年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任务明确,方案具体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场流通股,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明确到责任人。
(二)任务明确,重点突出
20xx年,我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二是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三是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四是进一步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五是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消费品农家店”建设,逐步实现了食品、副食品和日用消费品市场的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为人民群众创造了“购买放心、消费放心”环境。六是我局与城区六家生猪定点屠宰厂(点)、四户大型超市、一户“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一户综合农贸市场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
(三)超前谋划,制定方案
肉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我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病害肉、注水肉等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出台了《XX县20xx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云南省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并下发到全县6个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和20户商贸流通企业。
我局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并召开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击私屠滥宰、酒类专制等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州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击私屠滥宰、酒类专制等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了我县开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击私屠滥宰、酒类专制等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时间、方法、步骤,明确了任务和职责。
二、精心组织,落实有力
(一)认真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民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20xx年,全县完成“万村千乡”市场工程20个日用消费品农家店的建设改造工作。形成了县向(乡)镇配送,(乡)镇向村辐射的配送体系,从源头上有效解决了假冒伪劣商品的流入问题,特别是抑制了不安全食品、伪劣农药、化肥流入农村导致坑农害农现象的发生,为农民群众“买得称心、吃得放心、用得安心”提供了可靠保障。
(二)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全县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打击私屠滥宰、酒类专制等专项整治工作
自20xx年12月至20xx年10月底期间,我局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发展观,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县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打击私屠滥宰、酒类专制等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县猪肉和酒类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整治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75人次,出动车辆50余台次,累计检查单位367家,整治重点地区55个次,整治重点单位97家。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5条,并得到及时解决。整治期间,我县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没有接到举报投诉。
(三)认真开展猪肉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
我局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的肉食品安全工作,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安排市场监管人员节庆期间不放假,坚守岗位,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未经检验的“白皮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20xx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3人次,出动检查车辆42台次,累计检查单位21家186人次,检查肉类市场20个417人次。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26条,并得到及时解决。接到举报投诉1起,调查、核实、处理1起。我县没有发现出售“白皮肉”和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以及猪肉及肉食品含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确保了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
(四)认真做好猪肉产品安全监测
我局高度重视猪肉食品安全,严格检疫检验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城区定点屠宰企业、农贸商场巡查鲜猪肉市场情况,掌握鲜猪肉市场供求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加强鲜猪肉市场的管理,确保猪肉食品安全。
(五)认真做好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我局每月及时上报楚雄州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月报表、楚雄州20xx年畜禽屠宰专项整治月报表、楚雄州商务领域20xx年酒类专项整治月报表、楚雄州商务领域20xx年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月报表,每星期发布鲜肉不同部位零售价格情况和生猪屠宰管理的情况及时在《双柏商务信息网》中向有关部门通报。同时,根据上级的指示,同时,积极配合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信息报送工作,确定了一名信息联络员,切实负责将我局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的主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三、成效明显,措施可行
(一)取得的成效
20xx年,通过积极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和检验检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击私屠滥宰、酒类专制等专项整治工作,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扼制,净化了肉类、酒类市场,市场猪肉品品质、酒类质量得到提高,确保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检疫率实现100%,酒类送检100%。乡镇建立生猪定点屠宰点进场屠宰率达80%、酒类送检80%以上。通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为农民提供了安全放心的购物平台,改善了农村消费环境。
(二)采取的措施
一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生产散装白酒个体户的监督管理。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和散装白酒生产个体户必须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屠宰生猪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宰前宰后检验、散酒抽检,经检验不合格的猪肉和抽检不合格的散装白酒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严禁屠宰病死猪,凡未经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检疫屠宰企业不得擅自屠宰生猪,实行谁屠宰谁负责的责任制度,抽检不合格的生产散装白酒个体户不得擅自生产、销售,实行谁生产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要市场监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岗,对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市场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建立健全猪肉制度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要求市场监管人员一旦发现有出售未经检验的猪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及抽检不合格的散装白酒,做到及时报告,经信局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查处。对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四是加大鲜猪肉和散装白酒市场查处力度。经信局组织、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督查检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猪肉、散装白酒零售市场开展明察暗访,凡发现变质变味猪肉和抽检不合格的散装白酒一律予以没收销毁。
四、经费有保障,宣传教育有力度
(一)经费保障情况
我局加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经费投入力度,经费投入较上年有所增加,做到实报实销。
(二)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定点屠宰和酒类流通工作政策性强,执法难度大,为了使执法人员掌握好基本知识,强化依法行政和岗位责任意识,我局通过会议等各种形式,利用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报刊杂志等资料,积极组织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为了做好肉品和散装白酒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使广大消费者充分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我局于6月9日,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组织执人员,利用街天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设立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肉品和散装白酒安全知识得到了一定的普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认真落实上级领导XX县食品安全委会批办交办的事项
我局认真落实上级组织和领导批示,调查落实群众举报事件,及时回复,按时上报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信息,认真完XX县人民政府等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县屠宰场点屠宰和生产散装白酒个体户生产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山区乡镇人口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屠宰量小,散装白酒生产很多是自产自销的家庭作坊,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和酒类流通工作难度较大。
二是屠宰场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验设备落后,多数乡镇屠宰厂(场)设施陈旧、老化,任停留在人工屠宰,散装白酒生产多是自产自销的家庭作坊,难以监管,不能适应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希望各乡镇将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建设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
三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与执法力量缺少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导致监管工作还不够到位。
七、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对薄弱环节的整治,通过规范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对生猪定点屠宰和酒类流通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城区的执法力度。
(二)、加强部门协调和部门联动,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把解决当前存在突出问题的各项措施与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做到标本兼治。把专项整治与强化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建立从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猪肉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完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猪肉和酒类流通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我校一直重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在工作中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实行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为了迎接县教育局、卫生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县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专项监督检查,3月28日至29日我校进行为期二天的食品安全自检自纠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细化分工,针对薄弱点有的放矢地整改。
多年来,学校一直把传染病防控、学生饮食卫生和校园环境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学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建立了一支以胡建国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张林副校长主抓、总务处正副主任分工负责的管理队伍,管理人员分工逐层细化,明确责任主体,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谁出问题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针对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不能稳定、监管存漏洞等情况,制定了承包人、学校管理人员、学生干部三人小组监督制度,强化过程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食品安全事件力争降到零。针对春季传染病高发期,学校组织班主任、后勤管理人员每天对走读学生进行一次晨检,对住宿学生进行晨晚检,力争杜绝传染病在校园蔓延。对师生服务部杜绝三无食品进入商店,查到一次很罚一次。
二、努力做到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化、常规化。
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通知与精神。在全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以板报、校园广播、校园网、橱窗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努力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校园氛围。严格落实学校制定的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努力做到常规化。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平时在采购物品时严格要求食堂定点采购、索取凭证、登记造册。使用的食品原料、佐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成品的食品,鸡鱼肉类、蔬菜类等在入库前由食堂承包商和学校后勤人员一同验货,对于不新鲜,过期,霉变的一概杜绝入库和使用。每顿的饭菜都要留样待验,并作详细的记录,对卖不完的剩饭剩菜必须全部作为垃圾除理掉,绝不留到下一顿。学生超市在进货和售货上,杜绝“三无产品”进入柜台流向学生,若出现变质和过期的必须及时消毁,并作记录。
加强学校食堂、超市从业人员管理,做好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新学期开学,校长室和后勤人员多次将食堂、超市工作人员召集多学吧习有关安全卫生方面的知识,要求工作人员规范操作,遵守卫生管理制度,使食堂、超市操作人员掌握了食品卫生安全的基本要求,养成了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上班期间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勤洗手及剪指甲,不穿拖鞋,不准工作人员在食堂内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我校食堂、超市卫生与设备的检查,虚心地听取了专家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及时进行整改,消除了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
三、挤出经费改进食堂生产设备,监督物品规范存储、操作过程安全卫生。
加强了对学生食堂的投入,为了改善食堂环境,学校投入大量资金,改善学生食堂硬件条件。购置了不锈钢餐具、厨具、加热售饭柜、消毒柜,防食物变质的冰柜,设置紫外线杀菌灯。每顿对所有餐具及厨具进行消毒后保洁。食堂环境整洁,有收餐台、带盖的垃圾容器。库房、粗加工间和操作间隔离,加工间生、熟食品分开,荤、素食品分开,加工生熟食品的容器、工具分开,食品分类存放,库房堆放食品隔墙离地。
通过检查,我们认为我校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处在正常、有序、健康运行的轨道上,基本符合上级领导和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毫不松懈地把我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继续推向新的更高的层次。创造一个学生满意,家长放心,同行佩服,领导认可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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