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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流通自查报告(范文3篇)

2022-09-12 16: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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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药店自查报告

本店自开店以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严格按着GSP的标准,建立和实施店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以GSP要求管理企业。现对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进行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药店概况

我药店成立于xxx年,位于xxx,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谢莲芬,质量负责人xxx。共有员工2人,其中执业药师1人。经营性质:私营,经营方式:零售,经营范围:(处方药、非处方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计生用品、定型包装食品零售。

二、GSP质量体系自查情况

本店建立了以法人代表为组长,质量负责人(执业药师)为副组长的质量领导小组,职责分工明确。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GSP的规定。严格按着《药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在店堂内显著位置悬挂“二证一照”及与职业人员要求相符的《执业药师注册正本》。质量负责人对本店所经营的药品认真验收,做到先进先出,做好验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经理。开业至今来货验收率100%,合格率100%。个别破损品种及时和医药公司调换,保证药品质量。加强药品养护关,确保药品质量。店内陈列药品严格按照《药品分类管理办法》进行分架摆放,每日做好温湿度记录登记,每月对库存药品养护检查一次,15日对重点药品检查养护一次,并做好近效期药品登记,对重点药品检查外观质量有否变化,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并设有拆零药品专柜。店内员工一直坚持规范操作,进行二人质量复核,严格把关,使药品质量得到良好保障,是顾客放心、满意。

本店自成立以来,得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上级部门提供大量药品信息,另外加强与供货医药公司及首营品种生产厂家联系,及时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与药品有关的各种医药信息,并且主动与同行单位沟通信息。平时按计划订货,做到比比有台账,时时有记录,各项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三、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严把进货关。我店进货必须从具有一定资质并通过GSP认证的医药公司进货,把质量作为选择药品和供货单位的首要条件,严格执行“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购进药品。所购进药品全部符合法定标准的规定和有关质量要求,坚决不从“无证照的药商进货”。由于严格把关开业以来从未发生假冒伪劣药品入店及质量投诉情况。

严把验收关。入库验收是保证药品质量第二关,本店药品验收由质量负责人验收,质量负责人具有执业药师职称,从事药品管理多年,坚持原则,具有较丰富的药品经营管理经验。严格按照GSP的相关规定对购进药品进行验收工作,并通过药监网络登记入库。

严把销售关。坚持做到药师在职在岗,在零售环节中建立了员工服务规范和各自岗位的应知应会,处方药做到凭医师处方销售,并按照审方、配方、核对、发药进行调配。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业务素质。定期组织培训学习。员工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仪表端庄,精神饱满、坚持问病卖药,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开展了免费测量血压、免费提供开水、免费测量体温、免费咨询用药等便民措施。

在开业的初期,有些制度执行的不好、存在过工作不规范的现象,后经过几次整改现在制度已完全得到落实,已完全符合GSP要求。本店决心在各级领导的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不段学习,不断改进,加大内部管理力度,坚持标准,用GSP规范我们的经营行为,加强员工的素质教育,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做一个让领导放心,让百姓满意的药店。

第二篇:药品管理自查报告

一、药店概况

我店成立于200xx年xx月,位于xxxx,营业面积xx平方米。药店现有职工xx人,其中xx药师人,药士xx人,药学学历xx人。经营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等共xx个品种,年销售总额xx万元,拥有固定资产xx万元。药店制定了较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从无经营假劣药品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自查情况

(一)管理职责:

在一年的经营工作中,我店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药事法规规范经营,做到了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从根本上杜绝了各种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目前,本店质量岗位健全,职责明确,职能发挥良好。gsp质量管理制度是药店药品经营的行为准则,因此我店按照gsp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了质量方针目标、药品购进管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管理、药品养护管理、药品验收管理、药品陈列管理、药品销售管理、处方调配管理、不合格药品管理及人员培训、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等xx项管理制度,并把学习和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综合考核,每季度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改进措施,并责令相关岗位限期整改,保证了制度的贯彻实施。

(二)人员与培训

质量负责人为xxx职称,处方审核员为xxx职称,符合gsp规定,企业负责人为文凭,曾参加市xx次培训,对直接接触药品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了健康档案,未发现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

为提高职工对实施gsp的认识、提高全员素质,我们开展了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多内容、多形式的学习培训,并建立了员工培新档案,对新上岗的的员工进行了岗前专业技能和法规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通过一系列的教育培训,员工的质量意识、业务素质、法制、法律观念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和提高,为我店实施gsp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设施与设备

经过改造建设,目前我店办公营业场所及辅助设施达到了与gsp相适应的要求,做到了宽敞、明亮、整洁,配备了符合规定的消防、防盗设备并建立了定期检查、保养、使用档案。确保了药品经营过程中的质量,达到了gsp的要求。

(四)进货与验收

为防止假劣药品进入我店,购进中我店重点加强了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资格审查、购入药品合法性审核和合同管理。首先是选择和审查供货单位,明确规定必须从具有合法资格、“证照”齐全的正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进货,其次是认真审核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的可靠性,对购进的药品及进口药品,均严格按照gsp要求和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核。对首营品种重点审核。按照要求严格签订进货合同,合同质量条款明确,药品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购进的药品均具有合法票据,按照规定建立了药品购进记录,做到了票、帐、货相符。

在药品质量的验收环节上,验收人员做到了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所购进的药品进行逐批验收,并按照《药品验收质量管理制度》规定的抽样原则,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产品合格证和药品的外观质量等进行逐一检查,进口药品认真核对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及中文说明书,验收首营品种,均有该批号的质量检验报告书。药品质量的验收均按照gsp规定建立了验收记录,记录完整、详实、规范。

第三篇: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为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根据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南平市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狠抓落实,达到预期效果。现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县共有药品批发企业1家,零售企业28家。整治行动以来,我县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分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前后共出动执法人员112人次,车辆28台次,检查药品批发企业5家次,覆盖率100%,检查药品零售企业94家次,覆盖率100%。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查处违法案件5起,目前均已结案。罚没款共计13950.25元(案件详见附件)。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部署。为保证辖区内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有效有序开展,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招开局务会,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对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光泽县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集中整治行动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确保了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在整治行动中,我局坚持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发动群众和社会群体的关注和参与热情,发挥涉药单位市场主体的作用,组织药品经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为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扎实基础。一是召开管理相对人会议,宣传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我局对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的安排,要求企业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加强对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重要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公众药品安全知识,报道工作动态。三是以“‘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活动”为契机开展宣传活动,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督促药品经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通过自查自纠,药品经营企业更加重视药品质量工作,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也逐步健全并得到落实。

(三)突出整治重点,有效开展集中整治。此次整治,力求做到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相结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突出整治重点。如:批发企业是否存在“走票”、“挂靠”、出租、转让证照等违法行为,造成假劣药品流入合法渠道;零售企业是否不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规定,造成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以及是否存在进货把关不严,销售去向不明,造成假劣药品畅通无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等违法行为。

三、整治评估

经过近四个月的集中整治,整治工作正扎实有序向纵深推进,“企业是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进一步得到强化,全县药品市场秩序有了更进一步好转,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全县药品安全状况稳中趋好,集中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县药品经营企业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药品经营企业未能严格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经营药品。如购进药品时,把关意识不严,只进行形式审查,不审核其内容,入库验收流于形式,个别企业甚至无验收结论,验收人员未签字;少数企业温湿度未按时监测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在巩固集中整治工作成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企业整改后跟踪检查力度,加大对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厉查处药品流通领域的违法行为,努力使全县药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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