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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乡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全面完成了目标任务,现将今年开展工作自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今年,我乡为顺利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成立了乡长为组长,副乡长为副组长,相关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组成的食品安全工作小组。根据工作要求,组成专门的.工作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完成具体的指标,同时落实了食品安全监管员,各村也相应落实了一名食品协管员,专门负责做好具体工作。
二、抓好餐饮服务安全培训工作
针对春、秋两季食物中毒易发、多发的特点,我乡于举办了食品安全培训班1期。食药监管部门负责人对我乡餐饮服务单位及食品经营户进行了安全培训。主要培训了:
一是《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xxx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是农村群体性宴席风险防范、事故应急处理等食品安全知识;
三是与农村群体性宴席相关的其它知识等。通过培训,增强了参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提高了他们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
1、我乡认真按照xxx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xxx省农村集体聚餐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
一是对每个村要聚餐50人以上的农户必须到村安全管理协管员处备案;
二是要求厨师要与聚餐农户签好食品安全责任书;
三是对使用食物做好登记。
2、今年4月我乡专门针对农村厨师和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集中培训,通过培训,增强力了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
1、年初我乡建立健全了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配合执法部门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2、今年由于在乡党委正确领导下,全乡范围内未出现一起食品安全事故。
四、食品药品安全宣传
为了营造舆论氛围,使食品安全工作深入人心,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乡通过固定式宣传、户主会、老年协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动员;制作散发宣传资料1200余份。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活动开展以来,我街道在市药品管理局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直接领导和大力支持帮助下,以科学发展观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食品安全示范街道的创建为契机,进一步重视和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食品监管,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食品安全工作总体平稳,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促进了社会和谐。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
活动开始初,街道办事处将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纳入办事处主要工作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杨亦武为组长、以各位副主任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先后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和村、社区食品药品协管员会议,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同时要求各部门单位团结协作,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示范街道的创建工作。
为了做好创建工作,办事处配备了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建立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充分发动基层力量,各行政村和社区都配备有食品安全协管员,从而保证人力到位,尽最大努力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办事处将创建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充分保证创建所需的一切经费,创造必要条件让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我街道的食品安全工作年初有计划、工作有部署、年终有总结。创建食品安全工作措施有力,定期检查落实,确保工作计划顺利进展,完成预期目标。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了街道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制度,以及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每年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特别是节前食品安全检查,保证市民买得放心,吃得安全。近两年,我街道未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
二、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创建合力
街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创建工作的意义,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利用“邻居节”活动等载体,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宣传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全街道设立6块永久性宣传牌和标语。所辖各行政村均有1条以上永久性食品安全宣传标语,设立食品安全宣传栏或板报,定期更新内容,每季度不少于1次。
大力开展“六进五个一”宣传活动,即宣传工作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活动,做到每个村〈社区〉有一名食品安全信息员、一个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栏、一幅食品安全宣传画、每户备有一本食品安全知识小册子、学校每个学期开辟一堂食品安全知识专题课,普及消费者食品安全和法律法规知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课,有专门教师、有指定课本、有固定课时、并开展学期教学评价。
7月22日,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恳谈会在办事处4楼会议室召开,来自街道的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社区书记主任、校长等近30人参加了恳谈会,并积极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宝贵建议。10月7日,召开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座谈会,各社区主任参加,座谈会进一步加深了各社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
三、突出重点环节,抓好食品安全
我街道处于市区中心区域,城市化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化功能日臻完善,农业村相对较少,农产品生产数量少,所以将大部分精力放在城区内的食品安全管理方面。
(一)认真做好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
我街道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5家,其中1家停产,1家小作坊。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清楚,无食品生产单位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辖区内4家应取证的28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均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各生产企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和容器实施进货验收,均符合质量安全要求。各企业按照有效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工艺流程科学、合理;从业人员定期体检,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产品出厂进行质量检验;出厂销售食品均进行预包装或其他形式的包装,标签标识合法;各企业均建立详细明确的生产和销售记录。
食品生产企业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没有发生使用非食用原料或不合格原料;没有发现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现象;没有伪造食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的现象;没有发现生产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食品及相关产品的行为。生猪实行定点屠宰,无私屠滥宰行为。
(二)认真做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
我街道共有5家超市、8家放心店,各店建设均达到要求,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建设规范统一,食品配送面达70%以上;辖区内各学校商店均建成连锁店或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食品配送面达30%以上。
街道共有786家食品经营单位,均办有齐全的经营证照,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按照核准项目范围规范经营;各单位均有齐全的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和索证索票、进货检查验收、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和质量承诺等制度。食品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随身携带健康证明。
多年来,街道辖区的食品经营单位未发生经销“三无”、腐败变质的食品的`现象;没有发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以及出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没有经营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没有经销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和包装装潢的食品;食品广告或说明实事求是,诚信宣传,无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街道有3家菜场,1家副食品市场,353户经营户。农贸市场每日开展食品质量快速定性检测,并在市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食品加工、活禽宰杀设立均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进行;生、熟食品实行分区销售,不致生熟混淆。熟食品从业人员做到衣帽整洁卫生,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店家使用专用工具。凉拌食品销售者有冷藏设备和相关措施;销售畜禽类食品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三)认真做好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工作
街道共有餐饮及食品经营单位335家,5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全部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各餐饮单位均规范建设,做到证照齐全,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并上墙;有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定期开展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对农村自办宴席和民工食堂有管理措施,大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和指导。
各餐饮单位食品及原料采购均严格执行卫生要求,入库验收及时记录;库房不与非食品混放,无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食品,冷藏设施正常运转;厨房内外环境整洁,认真做好防蝇、防鼠、防尘工作,加工用设施、设备、工具干净;加工过程严格按卫生要求执行,凉菜间配有温度计,确保温度低于25℃;严格按要求做好餐饮具消毒保洁工作。
街道主要街道及学校周边无食品流动摊贩。食品摊贩做到亮证(临时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经营,在密闭条件下(亭、隔、棚)制作食品,有防蝇、防尘设施,采用工具售货。辖区内各学校均按教育局规定,统一实行食品配送工程,一般副食品和米、面、油、肉、禽、蛋等大宗食品的定点配送,蔬菜、水产品和豆制品实行定点采购。生活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
总之,今年以来,我街道对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示范街考核验收标准》,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积极开展了创建工作。经过自查,达到了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创建标准。
一、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执行情况
(一)四川省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
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四川省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的文件精神。督促辖区内71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不合格产品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等制度,食品出厂必须经过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销售,确保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严格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食品及相关原料溯源、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退市。积极倡导和鼓励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实施风险自查报告制度。
具体采取的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内部质量管理。督促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制度,指导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二是对71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企业档案,按不同监管等级的要求对企业进行动态监管。三是抓巡查实效,落实回访制度。采取日常监督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管。对于巡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关注企业的整改情况并做好回访。每年对每家食品生产企业巡查不少于2次、小作坊巡查不少于3次,巡查率 100%。四是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完善自律机制。根据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需要,通过约谈、培训等方式,进行分类指导,对症下药,突出实效。今年,已组织两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培训会,培训食品生产加工从业人员150余人次,并对部分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了约谈。五是强化监督抽查,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加强对去年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的抽检力度,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严厉的处罚,增加企业违规成本,促使其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六是建立质量预警机制。对于监督管理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落实整改,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四川省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任务,加大对XX区食用农产品的整治规范力度,XX区食药监局三项措施,使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的落实扎实、具体、可操作。
一是宣传培训,全面动员。首先是组织全局监管人员及辖区15个镇(街道所)食药监所负责人进行培训。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四川省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食用农产品综合市场为重点,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履行进行查验义务,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追溯监管工作;其次是通过约谈和培训方,督促全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负责人及食品经营户提高意识,严格按照要求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制定工作计划。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行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的实施计划》,按照以点带面、主城区市场先行的工作方法,按批次分步开展。第一批自4月份开始,要求XX区安富综合农贸市场、纳溪重百超市作为试点单位,先行规范合格。并对试点单位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节点做了详细安排部署,包括进行人员培训、落实各方职责、推进快速检测室建设和农残公示led的建设,安排快检等重点工作,确保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能顺利推行。
三是督查跟进。一是我局加大督查力度,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市场开办单位落实市场第一主体责任,重点检查了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是否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保留进货票据和相关证明文件,检查市场开办者审查经营者证照和基本档案。二是环境卫生检查,查卫生环境和有无其他违法行为。三是帮助市场主办单位和大中型超市在检测室设置led建设和使用方面进行规范。目前XX区15个乡镇街道和重百超市落实了食用农产品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自检室验,配备检测设备,做到每天自检5个批次。其他无自检验室的市场和超市实行每天送检,由XX区农业局集中抽检。纳溪商城、百梯市场、综合市场及大中型超市分别安装 led显示屏,对当天的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结果进行了滚动公示,其他市场和超市实行张贴公示。
(三)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执行情况
为有效提高餐饮行业从业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规范操作的能力,增强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保障XX区餐饮食品安全,2014年全面深入全区15个镇(街道)针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农村流动厨师、乡镇政府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专业加工服务者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并进行考核,同时做了技术支持;定期抽调精干力量免费上门进行培训。全年共组织培训21次,参训人员达1700余人。
在全市率先以区府办名义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我局制定了《XX市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XX市XX区农村群体聚餐监管督导工作意见》和《XX区农村群体聚管理办法》,并印发了《XX市XX区农村群体性聚餐操作与管理工作手册》,强化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目前部分乡镇政府针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到现场指导因地制宜提出了实施细则,已经明确给予包干工作经费,比如龙车镇和上马镇是100元/次,由镇财政和村(社区)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经费各列支50元。农村自办群体性聚餐依靠实地派员指导工作,加强农村自办群体中宴席的申报管理和指导。组织全区300多名农村流动厨师进行专项培训,对其进行备案登记管理。全年接受申报和派员指导农村聚餐活动 2000余次,确保全区农村群体聚餐无一例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四)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执行情况
结合《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出台,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泸纳食安办〔2014〕 3号)文件精神,由区政府组织,我局牵头,各镇(街)配合,对全区的所有学校、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许可情况、员工的健康管理及培训、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方面进行拉网式检查和专项整治,共检查各级各类学校食堂135家310余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35份。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推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远程视频监控(明厨亮灶),对学校食堂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2014年分4次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0小时,共计40余小时。
(五)四川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执行情况
我局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了《四川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制定了《XX市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景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函》(泸纳食药监函[2014]16号),经区委、区政府制定印发《XX区乡村旅店餐馆及农家乐专项治理方案》,按治理要求认真贯彻执行。针对辖区内的旅游景区建立了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区域协作机制,建立起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在旅游景区显著位置设立了12331公示牌、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另外,政管理部门已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和餐厅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工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完善景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增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我局联合区旅游局适时对整治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对管理不严、问题突出、隐患较大的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严肃处理,督查结果计入监管部门年终绩效考评。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了市食药监局转发省局《关于开展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川食药监发〔2015〕7号)文件精神,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严厉打击白酒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泸纳食药监〔2015〕4号)文,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白酒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普查工作,对辖区内的散装白酒生产经营单位做到了“家底清、情况明”。深入辖区15个镇(街道)的白酒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核查。我区共有散装白酒经营户359家,其中生产环节80家,销售环节221家,消费环节58家。359家白酒经营单位全部建立了监管档案。
二是加强对散装白酒的快检和抽检。对196家散装白酒经营户进行了快检,未发现甲醇超标。抽检有针对性,加强对去年抽检不合格及未抽检的白酒生产经营单位的抽检,确保抽检覆盖率100%。此次专项整治共抽检了50家白酒生产经营单位52个批次的白酒,样品全部送往XX市酒检中心检验,检测指标的结论均为合格。
三是对白酒抽检不合格企业进行及时处理。2014年对白酒抽检不合格的4家经营单位进行了处罚,罚没金额27059元。其中XX区曾尚武酒类经营部生产部合格白酒,没收其不合格白酒450kg,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2000元。今年一季度抽检未发现不合格白酒。
四是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严厉处理。2015年1月XX区龙车镇阳坡村曾学桂未经许可从事茅台酱香酒生产。我局给予曾学桂责令改正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没收其违法生产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对其处货值金额五倍罚款,计人民币462700元。
五是强化培训,签订责任书。2015年2月13日在局会议室召开了“白酒生产企业、小作坊食品安全培训会”,辖区内68家白酒生产企业及小作坊业主参加了会议。我局还统一印制白酒生产经营警示语,与白酒生产经营者签订承诺书和责任书,并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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