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报告总结 > 自查报告 > 详情页

药品监督自查报告

2022-09-12 16:27:46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药品监督自查报告》,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药品监督自查报告》。

第一篇:药店自查报告

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市局关于印发《xx市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及省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精神和要求,我公司对照文件要求,认真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景汇报如下:

1、企业“挂靠”、“走票”等出租出借证照的违法违规行为。

2、企业对购销方资质审查不严格,进货来源把关不严,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回收药品及不按规定销售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3、企业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开具税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未做到随货同行;税票上未列明购销药品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购销单位名称、购销双方的开户行及账号等资料;票、账、货、款不一致等违法违规行为。

4、超范围、超方式经营和无证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

5、未经过新修订GSP认证、应当停止经营而未停止经营的行为。

6、执业药师未在职在岗、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国家有明确管理规定的药品。

7、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从零售连锁总部以外的公司购进药品,未严格审查资质,未实施计算机系统管理,未索取税票,未查验、保存《药品检验报告书》或其他违反新修订GSP的违法违规行为。

8、中药饮片购进渠道不合法,销售无包装标示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

9、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未使用或未按新版GSP要求对药品购销存各环节进行有效控制的行为。

  自查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药店自查报告

我店××药房××县××连锁店,收到×食药监〔200×〕××号文件后,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该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我店根据×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的精神,我药店结合通知,对照本药店的实际情景,进行了认真对照检查。本店遵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从各方面严格遵守,到达规定的要求,现将自查整改报告如下:

一、人员资质条件方面:因本店经营有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质量负责人×××,本店的销售人员持有食品药品监督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取得了上岗资格。

二、在经营方式、范围方面:没有超范围经营,本店所有品种都在合理规定范围内,没有销售属国家严令禁止销售的药品、器械,没有出租或转让柜台,以代销产品,非本店营业人员不得销售或宣传推销药品。

三、药品的分类管理方面:严格遵照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有关条例,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柜销售,已明确规定医生处方销售的药品,一律凭处方销售,同时设立非处方药品专柜,贴有明显的区域标识。

四、药品广告及咨询服务方面:首先遵照执行《药品广告安全审查办法》等规定,不发布任何未经许可审批的各种药品广告,不销售因严重虚假宣传被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暂停在辖区内销售的药品,在药品销售中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没有夸大药品疗效,不以非药品以药品向顾客介绍和推荐。

五、药品购进渠道方面:原则上向所属的连锁公司配送,在货源不齐的情景下,向附近取得GSP认证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并索要供货企业的相关资质及合法票证备查,同时做好药品的购进验收记录。

在以后的经营工作中,本药店必须将更加严格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第三篇:药品自查报告

近日,XX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十一五”规划时期各项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xx年的工作和“十二五”规划制定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和实施项目,为努力在新的起跑线上谱写食品药品监管新篇章。

在即将过去的“十一五”期间,是我局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上有着不平凡的5年,在上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XX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职能,把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和用药安全有效作为中心任务,推动了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健康发展。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要务,恪尽职守,求真务实,各项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在过去的五年里,我局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形成了科学监管食品药品的监管理念。正确处理好群众利益与商业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社会利益与经济利益的关系,将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食品药品安全这一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实现了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的进一步好转。

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成功创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实现了100G的药品网点配送覆盖的药品供应体系,消除了全市药品供应盲点,达到了“农民买药不出村”的目标,药品质量整体水平明显上升,药品价格普遍下降,供应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公众对以“临床必须、质量稳定、价格低廉、供应保障”特征的基本药物可获得性明显提高,100G的乡镇卫生院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药品监管网络,消除了监管盲区,药品监管覆盖率达100G。20xx年获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先进单位。

药品监管方式向科学化转变。由过去的人海战术、救火式监管转向电子化、预防性为主的良性监管,有效杜绝了药害事件的发生。为适应新形势,我局积极探索监管新思路,加强信息技术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的应用,提高监管的技术含量,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通过实施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远程在线监控,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质量管理,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药品稽查,以“药品质量监督综合管理系统”为载体,稽查人员通过无线通信网络现场快速检索药品质量信息,排查药品安全隐患,有效地提高稽查工作效能,降低药品安全风险,提高药品安全水平;建立药品快检室,添置必备的快检设备,利用现场快检技术筛查可疑品种,有针对性抽样,提高药品抽检阳性率,为查处假劣药品提供技术支撑。

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人员综合素质,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效能型、和谐型、廉政型机关。几年来,我局始终坚持把创建一流班子、打造一流队伍作为目标,通过抓班子建设、抓学习培训、抓制度建设等措施,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综合素质。在执法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查处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案件。在案件初审与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时,认真做到“十看”,“四把关”及“人性化执法”, 实行调查取证与审核决定分离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对每个案件的处理从立案、处罚到最终结案都层层把关,确保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几年来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未发现有重大差错,无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无一起因不作为和乱作为引起不良影响的案件。

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按照控制源头、分层管理、反应快捷、控制到位的原则,我局围绕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卫生院和药械批发企业,利用电子监管网络,建立了分层分级管理的快速排查模式,做到在第一时间内将核查信息通知到所有涉药涉械单位,快速控制“问题食品药品”的应急处置机制,制定了《XX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XX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并成功举办了“XX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应急演练”,“XX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演练”活动。

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五年来,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3000余人次,辖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覆盖面100G,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272件,涉案物品总值42万余元,查获假药73批次,劣药 128批次。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针对药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措施,重拳出击。几年来先后组织开展了药品GMP和GSP专项检查、药品质量、药品购销渠道、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医疗器械等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切实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工作,对市、乡、村三级药品经营、医疗网点实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全覆盖。五年来共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525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41份。

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方面,我局积极开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和“食品安全放心乡镇”工作,认真组织协调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协调农业、质监、卫生、工商等部门开展食品质量检验工作,五年来检验食品及餐具13000余批次,对不合格食品依法进行了处理,使我市食品安全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我局与政府办、卫生、工商等部门联合成功处置了“三鹿”奶粉事件。

对今后的五年,我局在食品药品监管作了进一步的规划。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政务管理和效能建设等各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监管机制;强化药品经营企业监管;进一步巩固药品“两网”建设成果;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和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制;完善特殊药品和疫苗的监管机制及信息网络,实现对特殊药品和疫苗的经营、使用的全程监控。在食品方面,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运行机制;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和能力建设;完善食品安全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健全餐饮消费环节、保健食品、化妆监管等相关配套制度和监管机制;加大对餐饮消费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安全责任意识,为努力在“十二五”时期开创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开创新局面续写新的篇章。

推荐专题: 药品监督自查报告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