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报告总结 > 自查报告 > 详情页

档案安全管理自查报告(合集)

2022-08-03 16:01:02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档案安全管理自查报告(合集)》,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档案安全管理自查报告(合集)》。

第一篇:档案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市局档案管理工作要求,结合了我矿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对未整理的的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并且进行了查缺补漏,同时制定了有关制度,促进了我矿档案管理规范化,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档案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分管副矿长

任组长的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2名责任心强,有高中文化水平做档案员,提高了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二、制定了完善档案管理的各项制度,建立文件

归档、档案保密、统计、销毁、查阅利用、档案设备维护使用,重大活动档案等级制度等杜绝了因管理不善造成档案丢失,加强档案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确保档案管理有章可循。

三、我们对档案进行了细化和分类,对各级政府

部门的文件进行登记造册存档,对本矿上报的各种材料、报表、自查自检报告、上报汇报材料及来矿检查笔录等材料也进行了登记造册存档,对煤矿的所有各类资料分项分类进行了存档,对主要的部分资料并进行了目录登记,做到了想看什么资料,一看档案盒和目录表就知道在哪个盒中。实现了档案管理资料管理有续,查阅资料及时,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原来对档案的管理工作认识不足,认为不是重要的资料,如一些记录、一般的资料和每年一更改的资料,感到无关重要,又因档案室空间小,没地方存放也丢失了一部分,再就是也没有统一进行资料编号,和部分档案进行目录登记,下一步我们要进行深化档案的管理工作,重新分类分档,登记造册,并做好目录登记造册,争取做一个合格的煤矿档案管理室。

第二篇:档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自查报告

档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自查报告

***公司总经理、综合办公室经理及专职资料员,根据集团下发的《国家档案局关于深入开展档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确保档案安全的通知》(档发[2019]10号)文件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档案安全工作,防范各类风险,确保我会档案安全,我会对档案室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重中之重,公司总经理及部门经理将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实行档案安全一把手负责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防止和克服松懈、侥幸心里,认真贯彻执行档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档案风险防范管理,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一是把安全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防范上来。对档案库房、内部设施、库存档案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部位和可能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地方重点检查。二是领导高度重视档案安全工作,实行总经理总负责、部门经理负管理责任,档案专职管理人员为第一责任人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了安全保密制度和工作机构。三是加强教育,在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对防止松懈、侥幸心理,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为了做好档案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并按照各项制度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一是制定档案资料保管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资料利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二是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性重大灾害紧急处置机制,提高档案室的安全保障和救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

失。

三、强化措施,消除隐患

在日常管理中,坚持实行档案库房专人保管,专人查阅,非本职人员,禁止进人库房。经过近期的大检查,档案室墙体坚固,无开裂、无漏渗水现象,档案室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保管条件。档案库房、档案柜、电源线、消防栓等相关设施设备完好。档案室窗口密封情况较好。档案资料收集、借阅实行专人负责,认真执行档案资料借阅制度,定期清点催还归档,做到帐、表、档、数据相符。认真做好检查工作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真正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防止各种危害档案安全事件及其他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做好档案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进一步强化档案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更好地掌握档案安全防护常识和技术操作规范,特别是档案目录数据和电子档案安全保管的操作技能。在档案管理和提供利用过程中,正确处理档案管理、利用与保密、保护之间的关系,防止档案损伤、丢失、污染、泄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开放的规定,严禁擅自扩大开放利用范围。

通过此次自查,我会增强了档案安全意识,牢固树立了安全防范意识,并在检查中进一步消除了安全隐患。

推荐专题: 档案安全管理自查报告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