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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查报告(优秀范文三篇)

2022-07-10 08: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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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书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书(范本)

福州市台江区财政局:

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秩序,规范政府采购代理行为,预防和制止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商业贿赂行为,我公司特郑重承诺:

一、坚持廉洁自律,抵制商业贿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有关精神,提高对治理商业贿赂重大意义的认识,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筑牢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滥用职权,强行指定专家评委和供应商,干预正常采购活动;不与采购人、供应商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往来,获取不正当利益。

三、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和项目评审工作纪律,采购活动期间不在非办公场所与供应商私自单独接触等;不利用工作之便,向外界透露应当保密的政府采购信息。

四、增强法律意识,自觉维护政府采购正常秩序。不从事资质范围以外的代理业务;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项目;不在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外收取代理费;对采购人依法委托的代理项目不以任何理由拒绝(如有发生,愿接受从区级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库中清除的处理)。

五、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严格按政府采购审批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不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以外发布采购信息;不擅自改变审批的采购方式;不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不得设臵带倾向性资质门槛、技术性条款,排斥和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不制订带有倾向性的评标办法;在组织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时,不误导或直接授意评审人员做

出有违公正的评审意见的;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单位恶意串通。

六、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准则。不接受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单位和个人的宴请、娱乐消费、旅游活动及馈赠礼品、礼物、购物券、回扣、佣金、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向投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好处费、赞助费和宣传费;不在投标单位支付旅游费用、报销等各种消费凭证。

七、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如因本公司原因导致采购活动违规,如招标文件制作粗糙甚至违法、出现质疑投诉且查证属实及上述条款其他禁止事项等,一年内累计超过两次违规的,愿接受从区级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库中清除及监管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处理。

八、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界的监督。

法人代表:(签章)承诺单位:(签章)

年月日

第二篇:效能政府自检自查报告

碧安乡人民政府关于效能政府四项制度

落实情况自检自查报告

根据景政办发﹝2010﹞81号文件《关于印发全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及景监发﹝2010﹞2号文件《关于印发县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情况进行督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碧安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对全乡贯彻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情况进行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组织机构,有力推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为全面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碧安乡成立了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党政办主任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并在乡党政办设立“四项制度”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四项制度日常工作。

二、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落实了首问责任制,设立了首问责任岗,推行首问事项登记制、去向留言制;建立并推行服务承诺制,做到了“有诺必践”、“违诺必究”;建立并完善了限时办结制,规范了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限,决不超期办理;建立并执行责任追究制,对领导班子成员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和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了责任追究;建 1

立健全了切实可行、比较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干部激励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三、四项制度落实情况

(一)行政绩效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市、县有关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相关会议精神及文件,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并根据各部门、各村的实际情况,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绩效管理工作。

研究确定了年度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基本烟田水力设施进行查看监督并进行实地测量。对抗旱救灾、新农村建设等专项资金的款物接收、分配、拨付、管理等情况进行跟踪,重点检查了款物是否及时划拨到位,是否存在滞留、截留、转移挪用等问题。通过检查,揭示分析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救灾物资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组织相关部门对部分重点项目进行了检查,严格控制办公楼等楼堂场馆建设,通过检查,无违法违归行为发生。

(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落实情况

明确全乡行政成本控制的主要目标、任务和要求,同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从严控制各项支出,根据要求结合部门情况指定行政成本控制措施,如差旅费的报销程序及标准等。财政部门根据行政成本控制的相关规定,在指定预算编制方案中严格控制行政成本控制内容项

目的经费预算,今年预算未安排公款出国、出境、出省考查,购买车辆及建设楼堂场馆均按照程序及要求上报上级部门批准;根据人事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核定财政供养人数,对无人事部门核定编制的在职人员及其他人员财政一律不安排资金。

(三)行政行为监督制度落实情况

制定了相关文件,对全乡开展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各单位以人、财、物的管理使用等为关键岗位,认真查找3个以上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并向社会通报或公示。组织城建、国土、水务等部门单位,认真梳理当前全乡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主要做法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重要公共资源市场交易行为。上半年,乡人民政府已查找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6个,制定了风险防范措施并上报了相关部门。

(四)行政能力提升制度落实情况

对实施行政能力提升制度作了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安排。一是建立教育培训计划。统筹安排各项业务培训工作,实行业务培训的计划管理。二是抓好每周的

二、五学习制。就当前的社会热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讲话和精神、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等开展专题学习。三是实施重点工作目标倒逼管理。四是推行一线工作法,严格责任追究。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经过自检自查,碧安乡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建设按照市、县的工作要求统一部署,共同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实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认识不够,宣传工作需要加强。个别部门对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认识、理解不够深入,对四项制度工作的宣传不到位,群众的认识、理解和参与度不高。二是听证事项实施不多。因大部分听证事项由上级实施,加之部分听证组织单位不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听证事项,致使听证事项不多。三是部分单位重视不够,工作推进不力。

在下步工作中,碧安乡将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把责任政府、阳光政府与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有机结合,使政府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和提高。一是加强宣传和指导,继续提高四项制度的影响。碧安乡将把责任政府、阳光政府与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落实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结合起来,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分类指导,切实把各项制度抓好抓实。二是统筹推进,使四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责任政府、阳光政府与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建设是新形势、新任务下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碧安乡将把其作为政府自身建设的一个长效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继续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使政府机关效能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三是加大问责力度,保障各项制度的落实。继续做好全乡范围内行政问责的投诉处理、调查处理,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对行政决策、

行政执行、行政监督检查等环节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不作为或乱作为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行为进行问责,维护四项制度的严肃性,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取得实效。

碧安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日

第三篇: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林业行政执法整治行动自查和考评标准”进行自查考评,通过自查考评,我局共得分97.8分,为优秀等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林业系统共有行政执法主体2个:分别是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其中法定执法主体1个:县林业局。法律法规授权执法主体2个:县森林公安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40名,负责县境内的林业行政审批、行政案件查处、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目前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健全,执法队伍稳定,执法人员及经费配备到位,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正健康有序的开展。

二、行政执法实施情况

(一)执法意识情况

1.高度重视,统一思想

为促进林业生产建设,服从和服务于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大局,我局一直重视行政执法工作,成立了林业行政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统一思想。

2.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执法意识

一是加强了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教育、培训的重点,采取组织集中统一学和自学的方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决策,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定期组织开展案例评析会,采取自评、互评和领导点评形式,分析每位执法人员案件办理存在的问题和全局案件办理存在的共同问题。三是逗硬岗位培训,我局采取“传帮带”方式,在实战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锻炼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技能。

(二)执法充分情况

去年以来,我局认真开展了省、市组织的“亮剑行动”、“利剑行动”和自发组织开展的林业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增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执法力度情况

1.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取得实效

20xx年至今,我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落实执法人员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加强昼夜巡查,闻警必动,勇于吃苦、逗硬执法。对典型案件、重点从业人员,采取以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县委、县府督查室名义发通报、与乡镇联合召开整治会,并与乡镇一道召开当地木材从业人员告诫会,要求违法人员电视台公开作检讨等方式,狠抓执法办案。20xx年至今,我局共办理各类涉林案件111件,其中刑事案件9件,刑事拘留4人,取保候审9人,移送起诉2人。林业行政案件102件,处罚102人,收缴木材207立方米,作案工具36件,捣毁非法加工场地9处。在办理重大案件的同时,市森林公安局多次派出法制专家对我局进行指导,我局也主动加强与检察院的沟通协作,对加强基层森林公安执法监督、规避执法风险,提高案件质量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办结的所有案件中,无复议、撤、败、赔案件,社会反响良好。

2.多警种协同作战,齐抓共管

我县有30个乡镇,100.04万亩林地,我局与交警及各乡镇派出所联合执法,借助地方公安力量打击乱砍滥伐,非法运输木材现象,促进由单一警种独立作战向多警种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转变。在全县上下形成了整体联动,互为一体的高效工作网络。

(四)执法规范情况

1.建章立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结合自身执法特点,建立健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制度,制定了《县林业局办理林业行政案件有关规定》,案件办理实行主办人员负责制,增强了执法人员责任心、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适用性,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2.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我局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礼貌待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执法基础台帐都能及时按要求填写,各种表格内容填写齐全。在执法办案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原则。即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2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四是案件统一装订归档原则。执法案卷档案统一格式规范制作一案一卷,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五是注重规范行为原则,杜绝越权行政,吃、拿、卡、要和收取罚没款不开票的不良执法行为。同时,注意仪容风纪,执法办案时,坚决做到按规定着装,自觉维护和塑造良好的工作形象。

3.集中到位,依法实施行政许可

按县政府要求,我局成立了专门的行政许可股,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移交县政务服务中心,授权首席代表审批办理。印制了行政许可股《办事指南》,将项目名称、法律依据、审批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联系电话等“七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广泛监督。自20xx年以来,共办理林木采伐、木材运输、种子生产、经营等林业行政许可事项达1600余件,做到了公开、公正、高效、廉洁,服务态度好,办件质量高,深受办事群众和林农、企业的好评。

三、存在的问题

1.执法阻力较大。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有许多案件的事实已经查清,证据也确实充分,但最后却未能进行到位的处罚,有的甚至完全不能给予任何处罚。一是热点领域执法难。近年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开发、城市绿化、工业项目和房地产建设等都是林业行政执法的热点领域。这些领域普遍存在违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非法移植活立木等行为,但因涉及面广,牵扯利益大,导致执法难以进行。二是群众法制意识淡薄。执法涉及的行政相对人主要在农村,大部分对林业法律法规缺乏认知,极易造成阻碍执法事件。

2.执法质量有欠缺。一是证据收集过于简单,只有违法行为人笔录作为处罚证据,未收集其它相关人员的书面旁证等证据印证,形成证据链;二是相关案件案卷材料中反映林木数量所用的单位不一致,书面用语不规范。

3.案卷整理不够规范。一是归类不够规范,同卷中可能归类了不同性质、内容的案卷,不符合案卷归档要求;二是装订不够规范,案卷名称的编写、卷目的填记、纸张的整齐度等都不够美观,与标准档案还存在很大差距。

四、下步整改措施

1.加强法律宣传,营造良好环境

进一步加强林业法制宣传,通过各种方式(如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单等)对林业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使全社会都能充分认识到保护森林资源的重大意义和违法后果,使干部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牢固树立保林护林的意识。同时,还应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其他兄弟单位等汇报工作,多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协调关系,争取支持,全力合作探索资源保护与林区经济共同发展的新方法、新思路。

2.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把学习培训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切实开展林业知识、涉林法律、法规的培训活动。定期召开案件研讨会,以案说法,及时解决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经常组织案例分析现场会,将学习课堂搬到查案现场,指导分析案情,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办案水平。

3.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对执法案件加强监督。完善接处警记录,案件登记,罚没财务登记等执法基础台账,保证案件处理情况有案可查。二是定期检查,规范执法程序。通过案卷的定期检查,发现执法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从而逐步提高执法质量,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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