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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合集)

2022-07-10 08: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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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

诚信是立身之本,是立国之基,诚信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为了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信徐州”,20xx年8月下旬,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在公方泉副主席带领下,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重点围绕企业诚信)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经贸、工商、税务、质监、金融等部门的情况介绍,并实地考察了久隆集团、泉山区信用担保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委员们一致认为: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生命线。个人失信,害及他人;企业失信,经营衰败;社会失信,则人人自危。如果政府失信,则法制难行,权威不立。当前,我市在信用建设中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不仅影响了我市的投资软环境,而且直接阻碍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信徐州”势在必行、刻不容缓。针对存在的问题,委员们坦陈直言,献计献策,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本次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我市诚信体系建设的现状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全市各级有关部门从改善徐州投资软环境入手,相继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为我市的信用体系建设做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诚信宣传逐步开展。全市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促进了公民诚信教育;税务部门开展了“诚信纳税,利国利民”的宣传活动;质监部门开展了“诚信建设看窗口”为主题的教育活动;金融部门在《徐州日报》刊发了诚信教育专版,举办了诚信有奖征文活动;我市1200家“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联合发出倡议,倡议我市企业塑造“重约守信”良好形象;宣传、经贸、工商、物价等部门也联合开展了“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以塑造我市商贸流通业新形象。这些活动的开展,都在一定程度上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信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为加强对企业信用的管理,工商部门成立了企业信用管理协会,围绕企业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信誉状况、失信记录等情况开展工作;税务部门成立了纳税信誉等级管理委员会,对企业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等信用情况进行征集、管理;金融、质监、法院、海关等职能部门也对企业信用信息进行了专门的收集与管理。20xx年7月,市工商局、经贸委等17家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徐州市共建企业信用工程管理体系的意见》的文件,初步建立了部门之间信用信息的定期交流、信息共享制度。市质监部门不断加大对“制假售假、以假乱真”等失信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市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工作办公室加强了对失信企业的惩处力度,使全市逃废债余额比去年下降了82.7%;工商部门对市场中的失信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治理整顿,进一步规范了市场交易秩序,为企业创造了较为公平的竞争环境。

(三)信用服务更加广泛。工商部门坚持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确认活动,建立了企业登记查询数据库,为社会公众提供企业信用信息。为了更好地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信用中介服务业稳步发展。目前,全市已成立了9家信用担保公司,为近100家企业担保贷款200多笔,累计贷款金额2.88亿元,没有出现代偿和追索现象。其中,泉山区私营个体担保公司已被国家经贸委确定为第三批国家级信用担保公司试点单位。

(四)政府诚信形象渐入人心。按照“规范、高效、廉洁、便民”的宗旨,20xx年10月市政府挂牌成立了行政审批中心,26个部门涉及365个行政审批项目进行集中审批,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市级机关各部门积极投身改善投资软环境建设,连续两年主动接受群众民主评议,征求群众意见,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诚信形象。

二、制约我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主要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诚信失缺、道德失范的现象在某些行业和部门还表现得比较突出,信用不良仍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

(一)失信现象屡禁不止。主要表现为企业制假售假、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虚假合同、价格欺诈等,这些问题涉及到企业、个人,甚至少数政府部门。如20xx到20xx年全市共查缴偷逃地税税款9339万元;20xx年初,全市逃废金融债务企业有1248户,金额高达45亿元,占全省逃废债余额的20%以上,是全省的“重灾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金融单位先后两次致函市政府,要求立即纠正贾汪铜牛水泥制造有限公司等七家典型企业的逃废债行为,逃废债已给我市的投资融资环境造成了恶劣影响;经济欺诈现象也较为严重, 20xx年至今,工商行政部门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863件,虚假广告909件,查处假冒伪劣案件2173件,涉案金额达3096万元,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投诉8000多件次。

(二) 缺乏统一的信用信息资料库。企业及个人信用信息分散在银行、工商、税务、质监、法院等职能部门,各部门都有各自的信用征集、管理办法,尚未达到互联互通、完全共享,在其中任何一个部门都不能得到企业或个人的全部信用信息,如果开展征信调查,势必重复征信,增加成本。

(三)信用评价标准不一。信用信息的管理部门都有各自的评价办法,如税务部门将纳税企业分为A、B、C、D四类信用等级;工商部门将企业分为绿牌、蓝牌、黄牌、黑牌四类。金融、质监等

部门也有各自的评定办法,缺乏一个协调统一的评价机构和评定办法,往往一个部门认定为守信的企业,用另外一个部门的标准评价,可能是失信企业,容易造成信用等级的评价冲突。

关于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关于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四)信用管理不够完善。多数企业没有建立信用管理机制,没有专人收集交易伙伴的资信档案,对信用期限、客户风险缺少系统、科学的研究,政府部门也缺少对信用管理的指导性政策和措施。少数市场中介机构不能正常经营,有的是皮包公司、空壳企业;有些中介机构管理不规范,信用意识不强,履约有随意性;部分中介咨询机构甚至向客户提供虚假信息。

(五)信用产品需求不旺。市工商部门开展征信服务以来,每年到工商局查询企业信用情况的约三千多件,但其中绝大部分为行政、司法机关或律师事务所查询企业的注册登记、经营范围等身份情况,用于市场交易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只占很少部分。

当前诚信缺失的现象,表面上看是利益驱动的结果,但其背后却有深厚的文化、制度和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公民诚信道德教育的弱化,市民整体素质不高;企业守信意识不强,内部缺少信用管理,缺乏信用风险防范意识;现行法律制度不完善且执法不力;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不健全,失信成本过低;社会信用管理体制混乱等等,从而导致道德行为失范,市场交易秩序混乱,影响了我市的诚信形象。

三、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近年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以上海为代表的先进地区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已率先迈出坚实的步伐,为我市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我市要实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争做江北“两个率先”领头羊的战略目标,必须高度重视“诚信徐州”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全民诚信教育,大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舆论氛围

加强诚信教育,强化信用意识,是加快我市“三个文明”建设、实现江北“两个率先”领头羊目标的有效措施和可靠保障。要结合全市的'主题教育活动,在全市大张旗鼓地开展“诚信徐州”系列教育活动,并把它作为我市今年改善投资软环境建设的中心工作。要将诚信宣传活动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把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诚信宣传活动加以整合,使社会的各个层面和不同部门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可以选定每年的9月为诚信宣传月,9月20日(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为“徐州诚信日”,各单位、部门集中声势,集中力量,全面、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倡导诚实守信、求真务实的思想和意识,增强人们的信用理念,说话守信、做人诚实、做事诚信,争做“诚信徐州人”。要重点加强对经济主体开展“诚信兴业”为内容的诚信教育,引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树立、实践诚信理念,使“不做假帐”、“不制假售假”、“不偷逃税款”、“不逃废债务”成为企业和个人的自觉行动。广大新闻媒体要运用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信用道德资源,深入、持久地在全体公民和企业中进行道德思想、道德信念、道德规范的教育,大力宣传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在全社会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各级党政组织都要把信用体系建设作为长期任务,抓住不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整合信用资源,建立健全信用管理体系

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建立健全信用管理体系,并按照建设主体的不同,建立起以政府相关部门为主体的电子政务信息披露系统;以行业协会或企业为主体的同业自律信用系统;以信用中介机构为主体的市场信用服务系统,最终形成以政府、行业、中介机构为基础,实现信用信息的联合征集、专业评估和信用公示的社会信用体系。

1、建立综合协调机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和不同部门,只有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规划下,才能构建全市统一、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议成立“徐州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市长或有关副市长任组长,经贸、工商、税务、银行、质监、司法等部门组成理事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部分市政府办公室人员组成,负责各职能部门间信用监管、服务的协调事宜,制定信用制度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度,以及接受社会公众对相关部门、单位的投诉等。

2、加强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管理。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市工商局和市人民银行牵头,建立徐州市信用信息管理中心。由信用信息管理中心具体运作,依托市网站或彭城视窗网,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建立一个技术先进、功能完善、运作灵活的“徐州诚信网”,将工商、税务、质监、银行等部门各自的信用管理数据库与“徐州诚信网”相连,使工商部门采集的企业登记注册、重合同守信用情况,银行采集的贷款偿还、风险记录、抵押或担保情况,质监部门采集的质量检验、行政处罚记录等职能部门采集的信用信息定期向“徐州诚信网”报送,并对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使“徐州诚信网”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市信息数据和信息权威机构。为保证信用信息的完整性,信用管理中心还应将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信用信息资源进行采集、整理、储存,搭建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的检索平台,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综合利用。

3、建立信用评估系统。信用资信评估系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我市目前缺少权威性的信用资信评估机构,要用行政手段推动信用评估系统的创建和发展,采用市场化机制、企业化运作的方式成立徐州市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中介机构。信用管理中心要负责全市信用评估的组织和管理工

作,将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的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加以整合,统一评估的标准和方法,按照统一的格式汇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资料。使评估运行实行统一指标体系、统一评估程度、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向社会公告评估结果,确保社会信用评估的完整性和评估结果的权威性。

4、开展信用查询服务,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各信用信息提供部门都要按照信用管理中心的要求,加快部门信息联网的步伐,避免资源的浪费和重复建设。对信用信息可区别不同情况,提供无偿或有偿查询服务,可将信用信息分为两类:一类为免费信息,如企业注册登记、经营范围、职工人数等身份情况以及社会公共信息记录等,社会公众可直接通过“徐州诚信网”免费查询;另一类为有偿信息,如企业及个人的商业信用记录、质量检验情况、工商行为纪录、涉及民事、行政、刑事重大诉讼行为等特别信用记录,此类信息由查询单位或个人向信用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实行有偿提供。

(三)激励约束并举,建立健全“诚信”监督体系

一是要启用守信激励机制。对信用状况好的企业和客户,金融部门可增加授信额度、提供信用贷款、开通绿色通道;工商系统可免于日常检查,年检免审;信用担保机构对诚信客户要积极提供信用担保,减少实物担保,降低担保费率;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定期表彰诚实守信的企业,形成制度,并通过新闻媒体广为宣传。

二是要建立失信警示及惩罚约束机制。凡被工商部门列为黄牌、黑牌的企业,被市金融债权管理行长联席会议确定需要曝光的逃废债企业,被税务部门列为D级的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都要列入“黑名单”,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其列入警示系统,加以警示,并通过“徐州诚信网”适时向社会公众公布。对纳入警示系统并予以警示的失信企业,行政执法机关要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信用欠佳者不得担任企业的领导,违信经营者在一定年限之内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建立被吊销执照企业的“死亡档案”,防止这些企业再次在社会上搞信用欺诈。

三是要培育和规范市场中介机构。工商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房产中介、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估公司、信用担保公司等中介机构的培育、规范和监管工作,重视解决信用中介服务机构自身的信用问题,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资信证明、虚假评估、虚假鉴证等不法行为,建立健全各类社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制度,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同业商会的自律作用,促进信用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

四是要进一步整顿信用秩序。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核心是整治信用秩序。对影响恶劣的制假售假、信用欺诈等违法违规的失信行为,行政、司法机关要主动介入,密切配合,重拳出击,重点治理。协调金融、企业及相关职能部门间的关系,进一步规范企业改制行为,严厉打击借改制逃废银行债务现象;行政、司法机关要协助金融部门加大处罚力度,尽力解决不良贷款,共同创建徐州金融安全区,创造良好的信用投资环境。

(四)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的重要作用

金融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支柱和主体信用,在信用信息资料中,企业和个人的信贷信息资料是最重要的信用信息之一。我市人民银行已初步建立了比较完整的企业信贷咨询系统和规范的企业资信评估系统,并实现了全国联网查询,目前还缺乏个人信用信息。在社会信用建设方面,我市人民银行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还应在政府的统一指导下,继续加强与市各职能部门的配合,进一步完善信贷信息的收集、储存、咨询系统。在此基础上,加快企业信用系统建设,扩容组建个人信用服务中心,搭建统一、规范的个人信贷信用信息数据库平台,评定个人的信贷信用价值。同时,要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的监督、指导作用,协调各商业银行密切配合,逐步建立、完善企业及个人的信用信息系统,为我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

(五)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打造诚信政府

政府信用在社会中具有示范效应,要结合我市正在进行的“万人评议机关”活动,进一步加强“诚信政府”建设,促进政府部门加快转变职能,提高政府信用程度。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一是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进一步清理整顿政府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规范政府文件;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取消不合理的行政收费、罚款、摊派。二是政务公开。全面实行政府部门公共信息向社会公众开放,实行政府决策公示制、预告制和通报制,通过决策听证会、专家咨询会、电子政务网等途径,不断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三是廉洁高效。各级政府和公务员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取信于民;要清正廉明,高效务实,方便百姓,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z为官主义;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着力解决政事不分、政企不分、管办不分现象。四是强化行政责任。加大权力监督、司法监督及民主监督力度,加强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失信违约行为的查处工作,建立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

(六)加快信用立法进程,完善“诚信徐州”的法制保障体系

法制和诚信是市场经济的两大支柱。因此,要尽快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企业征信、个人征信的统一标准和方法;规定社会信用信息的采集方式、范围以及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处理;社会信用信息资料的分析、整理、披露和使用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承担;提供信用失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法律法规形式明确征信机构由哪一政府部门监管及如何监管等。在这方面可以

学习北京、上海等先进城市信用立法的经验,充分利用我市具有地方立法权的优势,建议市人大法工委或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尽快起草《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制定信用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市场准入、信用征集、信用记录与移交、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一系列制度,初步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框架,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诚信徐州”的法制保障体系。

第二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近年来,大城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展顺利,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建设成果及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政务诚信成果及进展

(一)狠抓软环境建设,努力建设公信力政府

1、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和收费制度改革。结合效能大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县级各行政审批部门按照流程最短、效率最高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对我县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大幅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事项。全县清理出行政许可事项涉及32个县直部门117项,非行政许可事项涉及13个县直部门39项,行政监管事项涉及7个县直部门15项。对保留审批的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的精减前置性条件,重新设定和压缩审批时限。

2、认真落实责任政府四项制度。通过效能大城建设年活动的扎实开展,进一步加快了我县机关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步伐,强化配套措施的推进和落实,全面推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确保行政问责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四项制度执行有力,落实到位。一是全面推行公开承诺。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公开承诺、便捷于民、廉洁高效的要求,单位部门一把手在县电视台公开承诺,同时把承诺书在《新大城》上公开。二是推行一线工作法,大兴五办作风。全县各级各部门以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为重点,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推行一线工作法,大兴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公开办、跟踪办的五办作风,做到决策在一线制定、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创新在一线体现。三是加大督查和问责工作力度。把四项制度实施列入部门的重点工作,综合运用各种督查方式,做到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围绕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全面督查;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支持群众充分行使监督职能;充分发动社会力量、新闻单位参与监督,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完善投诉工作机制,确保群众投诉有门,对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了有效查处。

(二)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努力建设透明型政府

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我县扎实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和网上政务公开制度,加快我县政务公众信息网建设,推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行政管理、公共服务、政策宣传等信息化建设,扩大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民主决策的透明度,同时,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三)加强行政监察,努力建设廉洁型政府

1、深入纠风治乱,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是突出重点,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认真探索和研究新形势下民主评议新机制,组织开展44个政府部门、21个公益经营单位、2个司法机关、5个行业协会参加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活动,每年都组织年中和年底两次750名评议代表参加的群众问卷评议会议。同时,以着力解决中梗阻问题,达到执法标准化,服务规范化为目标,确定了52个部门共131名重点岗位、关键科室负责人参加评议,并组成9个督导组,由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局长带队对各单位评议评议中层科室负责人活动进行全程跟踪督导。二是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确保行政行为规范运行。全县50多家行政机关共确定120个关键岗位和280个重点环节,排查了530条风险表现形式,并制定监督防范措施,对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落实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三是开展专项治理,狠刹不正之风。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与市纪委纠风室联合,先后开展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和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活动,两项检查结果分别在全市纠风工作会议上进行了通报。加大公路三乱治理力度,强化12346监督举报快速反应机制,施行治理公路三乱约谈问责制度,对因公路三乱被群众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对执法人员和部门分管领导进行约谈,20xx年共约谈4人,处理公路三乱监督举报16起。

2、加强督查,深化重点领域及各项重点工作的监管。先后制定了《关于优化园区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关于对损害发展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十八大期间严肃纪律强化责任的意见》等文件,对损害发展环境、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一是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工程质量、建设单位借用挂靠资质等专项检查,严把建筑标准、竣工验收等关口。开展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专项督察,坚决纠正骗购骗租、利用职务侵占保障房以及违规转租转借保障房等行为,经查未发现有违规行为。二是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廉洁承诺责任书》制度。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廉洁承诺责任书》,工程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核准、备案的同时,项目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县纪委、监察局,签订《工程建设项目廉洁承诺责任书》。三是对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法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治理。重点检查了县白马河改造及城市滨河带状公园建设、县医院病房楼、小王都保障性住房、上上佳园小区限价房、津保南线大城段大修等八个项目,对招投标、企业资质、有无为了收取管理费等利益而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法出借资质问题。

二、 社会诚信成果及进展

(一)制定金融生态环境改善机制。贷款难、难贷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大城县的地方经济建设。为了破解这一难题,我县先后出台了《关于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支持全县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优化市场环境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大城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大城县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大发展奖励办法》、《关于建立经济金融信息沟通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大城县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方案》,将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工作列入政府工作序列,纳入相关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使之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二)打造政、银、企对接平台。自2009年以来,连续四年组织召开了银企对接恳谈会,累计为企业融资12亿元,有效破解了企业融资难题。2008年7月,组织开展了以优化经济金融发展环境为主题的进百企、访万民大调研活动,充分发挥大城县优势,加快了工业强县进程。

(三)开展诚信教育、打造诚信环境。一是以创建文明县城和诚信大城为主线,在全县深入开展了创建文明企业、文明单位等多层次、多领域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二是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宣传月、诚实守信大家谈和诚信大城等活动。三是开展了守信用企业评定和认定工作。对固定资产500万元以上、纳税40万元以上27家重点企业实行了动态管理,重点扶持,已认定守信用企业、信用单位达64家,信用村街、信用户达到2000多个。协助农村信用社对85家优质客户进行了授信,授信总额为2.18亿元。四是探索建立覆盖全县的信用监管记录,继续开展守信用企业、信用村街、信用户评选,打击恶意逃费银行债务行为,建立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推广《金融监管与服务手册》和《融资服务指南》,对全县金融机构开展效能评价。

(四)积极完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一是成立了大城县第一家贷款担保公司――大城县福佳企业贷款担保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xx年11月21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填补了我县金融体系的空白。二是先后组建了5家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在廊坊市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协会的领导下,大城县汇隆、天诚、鼎元、燕青、信泰5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都相继建立健全了财务账,业务经营逐步规范。截至20xx年末,贷款余额为3亿元,累放贷款820笔、6亿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县部分中小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的局面。

通过多年努力,大城县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信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xx年各级政府切实从改善信用环境入手,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开展农村信用工程创建活动,把支农服务、盘活资金纳入政府的日常工作内容,做到同安排、同布置、同考核,金融机构支农力度明显加大。截至12月末,全县金融机构存款139.16亿元,比年初增加19.81亿元,同比多增6.44亿元;金融机构发放贷款51.20亿元,比年初增长5.58亿元,双双创出历年新高。

三、司法公信成果及进展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营造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我县坚持把社会稳定置于各项工作的首位,针对影响县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性犯罪以及绑架、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进行了严厉打击。近两年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84件,审结484件,结案率100%,判处被告人640人,对49名被告人处以了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各种刑事犯罪得到了有效遏制。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过失犯罪以及一些因民间纠纷、生活琐事所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宽缓为主,从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不断加强民事审判和调解协会建设

民商事审判坚持司法公正与诉讼效率相结合,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结合,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坚持化解社会矛盾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努力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近两年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139件,审结3025件,结案率96 %。同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原则,进一步加大民商事案件调解力度。民事审判庭和各法庭全体干警强化调解理念,把调解贯穿于诉前、诉中和诉后,全方位、多层面开展调解工作。在审结的3025件民商事案件中,调解、撤诉2783件,调撤率达92%。

(三)大力加强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1、建立了法院执行系统诚信联动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与全市各法院及43个具有行政审批权的部门联网互通、资源共享。在该系统信息管理平台上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一经录入,被执行人在行政审批机关的申请将被禁止办理,形成对被执行人在融资、投资、经营、置产、消费及出境等活动的实时控制和有效遏制。同时,我县采取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建立执行救助基金、加大执行联动威慑机制。近两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559件,执结503件,执结率达90%,执行标的7383.37万元,执行难得到了有效化解。

2、队伍建设不断加大监管力度,队伍整体素质有效提升。针对队伍建设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不断加大队伍监管力度,干警工作作风明显转变,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司法能力明显提高。一是开展纪律作风整顿,转变工作作风。近年来,在全县法院系统开展了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并坚持将作风整顿与创先争优、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活动相结合,着力解决干警在政治方向、纪律作风、职业道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干警的工作作风、纪律作风、审判作风有了明显转变。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司法能力。以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为重点,全面开展了专项培训、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等业务练兵活动。在20xx全市法院系统裁判文书制作竞赛中,我县三名审判员制作的裁判文书获得了优秀裁判文书奖,获奖人数位居全市法院系统之首。三是加强廉政建设,规范干警行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坚决执行中政委四条禁令、最高院五个严禁、省委政法委四条纪律等各项禁令规定;修订完善了《印章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警车使用与管理规定》等制度措施,干警的办公、办案行为进一步规范,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四、商务诚信成果及进展

一是为做好商务诚信建设工作,我县成立了以县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县各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了联络员网络。制订了《大城县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每年举行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二是在全县着力推进企业信息的归集与公布,弘扬守信,曝光失信。近年来,我县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按照谁负责、谁录入的原则开展企业信用数据采集工作,将企业各类综合信息不断的录入综合业务软件。通过业务软件的警示功能,对企业进行数据分析和预警警示,执法人员依据警示系统生成的待办事宜,开展相应监管和服务工作。依据企业经营状况、行业风险和是否重点经营区域等标准,通过综合业务系统将辖区企业进行A、B、C、D等类别进行划分,针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各基层分局合理调配监管力量、划分监管网格,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检查行动,对企业市场准入、经营行为和市场退出实行全过程监管,执法人员能随时准确掌握企业信用状况的同时,充分实现对全县企业执行差别式的监管,有效提高监管提质增效。

五、打造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优化市场秩序

一是加强食品监管,维护食品安全。开展春季飓风、违法添加剂、地沟油、瘦肉精、双节、百日会战等专项整治行动。20xx年,下架散装小食品142公斤,查办食品案件18起。

二是突出高危行业监管。对高污染、高耗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严格审查前置审批手续,严把市场准入关,对手续不齐全的坚决不予办照、年检;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严查违法经营行为。

三是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净化市场环境。通过开展红盾护农、双打、清无照、成品油、黑网吧等专项整治行动,营造了良好的交易和竞争环境。

四是加强12315建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五进活动,建立完善申诉举报体系,在盛泰超市、华龙电器等企业共设立20个消费维权服务站,就近快速受理解决消费者申投诉。通过开展315主题年系列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消费者维权观念和经营者自律意识。

第三篇:诚信道德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

对照本人平时的实际工作和思想动态,围绕思想作风整顿的具体内容,通过认真学习、认真反思、认真总结,查清了自己在思想、行为、效率、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并对其成因以及危害进行更深层次的剖析,以期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目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以下:

一、主要问题。

一是理论学习不主动,自觉性不高。往往以近期工作任务比较多为理由,不能自觉主动抽时间学习,利用工作空闲和业余时间学习也比较少。经常是上级要求学什么就学什么,与工作关系密切的学一些,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学的少。特别是对政治思想学习不够重视,缺乏自觉性和主动性,尤其在理论联系思想,结合工作实际上不到位、不紧密,导致出现了政治意识不强的问题,没有更好地从学习理论重要性、必要性的高度和深度去认识是理论功底不够。

二是业务操作不够熟练,服务意识待进一步加强。由于进入机关时间较短,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不熟悉、不熟练的情况,遇到棘手问题依然脱离不了与老同志的联系,工作自主性不强,有待进一步提高。作为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是重中之重。在具体工作中,遇到问题的时候,出现服务不到位的现象。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经过剖析,自己感到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对学习的认识不够深入和全面。因而不善于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工作中很难有所创新,在理论学习中,没有很好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因此在工作上出现干劲松懈,工作责任心、进取心下降的情况,没能及时用科学思想分析出现问题的原由,及时纠正主观认识上出现的偏差。

二是认识上存在偏差。在工作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求过得硬,但求过得去,缺乏积极进取的精神,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对如何开拓性地开展工作研究不够,有时甚至会马马虎虎,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针对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种种问题,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时时开展自我批评,严格要求自己,行动上增强奉献意识,不计得失,尽力尽心干好每一项工作,做到不抱怨、不计较、不拈轻怕重,宽以待人,严以律己,勇于奉献,对工作要下功夫,细心认真,有条不紊地处理每一项工作,提高自己综合素质。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紧迫性,始终坚持不懈。通过学习,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紧跟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 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适应工作需求。用新的思维去发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学习为载体,注意思想的解放,观念的创新,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以适应新时期的需要。

三是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要求。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在工作中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大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任务。

总之,今后我将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支持下,继续查找自己在各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改正不足,提高自己,真正使自己的思想得到进一步净化、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把自己的各项工作做好,取得成效。

第四篇:企业年度信用管理自查报告

根据县联社新增贷投自检查的相关要求,我社及时对新增贷款投向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自查小组,传达检查方案

我社及时成立了由社主任刘X为组长、副主任刘X及各分社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增贷款自查领导小组。认真学习新增贷款检查方案,组织专人负责。

二、认真自查,真实反映

1、截止xx年8月28日,全社新增贷款XX万元,其中农户小额贷款新增XX万元,中小企业贷款新增XX万元,汽车按揭贷款新增XX万元,其它个人生产消费贷款新增XX万元。

2、1―8月新增贷款单笔超过500万元的贷款仅一笔,为XXX有限公司于xx年X月XX日发放的800万元,期限一年,借款方式为抵押,借款用途为购钢材,符合其生产经营的范围。

3、我社的所有新增贷款除农户小额贷款以外,均按照“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要求进行操作,按借款人提供的资金用途要求等相关资料进行自主或受托支付,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均符合其生产经营或消费的范围。

4、我社年初进行企业评级授信时,就严格控制“两高一剩”和落后产能企业的评级授信,截止目前,我社无“两高一剩”和落后产能行业项目授信企业。

三、以后的工作打算

此次对新增贷款投向自查结果未发现流向“两高一剩”及落后产能行业,但我社仍然要求全社信贷人员在以后办理贷款时应严格执行“三个办法一指引”等相关规定,及时将信贷资金流向中小企业、三农和民生类经济,确保稳健货币政策顺利落实。

第五篇:信用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省联行、银监局对案件防控与冶理要求,为了彻底排查整治x款信用领域案件问题,限度防止外部骗贷类案件发生,进一步改善银行业信贷领域状况,依据《xx》号文件的提示,我行成立自查小组对本辖区内x款进行风险排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信贷风险领导小组,负责信用行信贷风险自查组织、推进和落实等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信贷风险排查情况

(一)排查前期准备工作:

截止排查20xx年x月xx日,我行各项x款xx笔,余额xxxx万元,五级分类全为正常类x款,其中助学x款共xx笔,金额共计xx万元;抵押农户x款xx笔,金额共计xxx万元;抵押农村工商业x款x笔,金额共计xxx万元。

(二)排查内容:

领导小组以我行20xx年x月xx日各项x款余额为基数,应核对xx笔,金额xx万元;已核对xx笔,金额xx万元;核对率达100%。通过认真排查,排查结果如下:

(1)我行无编造虚假理由骗取x款案件,x款用途全部真实,我行x款全部采用受托支付方式,程度上避免虚假理由骗贷案件的发生。

(2)我行无使用虚假合同骗取x款案件,发放x款时我行信贷人员认真审查经济合同内容,并没有发现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经济合同。

(3)我行无使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x款案件,x款发放时我行全部做到进行与公安系统联网核查本人身份证件,其他证明文件也都经过认真审核,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4)我行无利用担保骗取x款案件,我行发放x款时,全部严格按照程序审核抵质押物及担保人担保条件,没有使用虚假的产权凭证或存单、票据办理抵质押骗取x款或者通过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等情况的发生。

(5)我行无通过空壳公司申请x款案件。

三、排查认定:

此次排查共调阅了xx20xx年x月份到xx20xx年x月份信贷档案共xxx份,确认我行并没有骗贷类案件的发生。

第六篇: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私募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向投资者提供的产品或相关服务,适用本办法、本公司其他业务规则及相关行业自律组织有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规定。

本公司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产品或服务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严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坚持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第三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实施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产品或服务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了解投资者的相关情况并评估其风险承受能力;

(二)了解拟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

(三)向投资者提供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或服务,并进行持续跟踪和管理;

(四)提供产品或服务前,向投资者介绍产品或服务的内容、性质、特点、业务规则等,进行有针对性的投资者教育;

(五)揭示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与合格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

第五条

本公司可对参与的投资者设置准入条件。投资者准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证券投资知识水平、投资经验等方面的要求。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者准入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

本公司的投资者按照财务状况、证券投资知识水平、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等情况,成为合格投资者

第七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和本公司业务规则另有规定外,公司向投资者提供产品或服务,应当履行以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

(一)对于投资者,应当全面履行本办法规定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

(二)对于本办法投资者,应当履行揭示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与合格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

第八条

投资者要求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公司认为该产品或服务超出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的,应当向投资者警示风险。

对于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公司业务规则规定的产品或服务准入条件的投资者,公司应当拒绝为其提供相应产品或服务。

第九条

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公司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第十条

本公司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职责进行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引导公司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本公司开展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揭示,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

附: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采取了适度监管的原则,在准入环节不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进行前置审批,而是进行事后行业统计、风险监测和必要检查。规定合格投资者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近三年个人收入不低于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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