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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管理、严防票据业务风险,切实防范风险,推动票据业务的稳健发展,联社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并迅速成立票据业务整顿规范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联社的票据业务进行了一次认真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票据业务的开展情况
总体情况: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6月15日,累计办理承兑业务 笔,金额为 万元,收取保证金 万元,承兑保证金为100%,不存在敞口部分。
二、制度建立情况
联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票据业务管理的的有关规章制度,为加强对票据业务的管理,规范票据行为,有效控制票据风险,维护我区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联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和《联社银行承兑汇票会计核算手续》以及《联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联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会计核算手续》,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各社。管理办法对票据的保管、托收、风险控制处Z和违法违规责任追究等都进行了列示,明确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业务操作流程和职责,对审批岗的权限进行了界定,将承兑纳入了统一授信,实施了授权管理。区联社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实行“总量控制、比例管理”的原则核定。目前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基本覆盖了承兑业务的各个环节和岗位。
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业务操作合规性
(一)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联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设调查岗、审查岗、审批岗、会计岗、验票岗和兑付岗,并将业务操作流程细化到岗,各岗明确职责,做到前中后台岗位分离,相互监督,规范操作,以有效防范风险。票据中心审查岗对信用社调查岗和基层社主任审查的资料进行复审,重点审查提交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授信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根据审批权限报审批岗审批。根据审查审批表、承兑协议、担保合同和保证金缴存凭证进行实施签发出票通知单,会计岗实行“印、证”分管和岗位分离。会计岗根据承兑协议和审查审批表进行签发、入账和空白凭证管理。银行承兑汇票的领取、使用、保管、销毁、登记均符合空白凭证管理要求,做到了账实相符。审查岗将资料收集整理后形成规范的承兑汇票档案。
(二)承兑业务合规性情况。票据承兑业务审查岗重点审查申请人资质和资信情况,申请人提供的资质必须都是经年检合格的证照类资质,并经申请人盖章确认;申请人资信由调查岗进行认定,调查岗根据申请人的资信以及到期履约付款资金来源进行调查后签署是否同意办理的意见,以明确调查岗责任。承兑业务有真实贸易背景,承兑申请人提供了合法、有效的商品购销、劳务交易合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的汇票在企业交易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合同约定以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商品、劳务交易合理,银行承兑总量没有超过企业商品交易总量。审批流程兼顾了调查社意见、管理部门意见和联社意见,根据统一授信,实行授权审批,不存在超授权、逆程序办理承兑业务问题,比较完整、合规。客户缴存的承兑保证金比例符合有关规定,没有以银行贷款作为承兑保证金,承兑保证金设立了专户,不存在保证金专户与出票人结算户串用、各子账户之间相互挪用、同一出票人的保
证金子账户之间的相互挪用、混用等情况。我区联社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未发生过承兑垫款事件。申请人均为中小民营企业,之间未相互参股、控股,所以不存在关联交易方相互承兑贴现套取资金情况。银行承兑汇票凭证纳入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其领取、使用、销号均按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使用,所以不存在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账外经营。
(三)票据甄别情况。对于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为有效防范假票、“克隆”票的诈骗活动,票据中心设有专职验票人员,专门对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鉴别,签字确认后才予以解付。
(四)结算资金的安全问题。出票企业在缴纳保证金时均在结算凭证上注明所划款项属于出票企业缴纳的承兑保证金。同时,联社专设保证金管理人员,并对保证金进行逐笔冻结,有效堵截了诈骗和挪用客户资金案件的发生。
(五)贴现业务合规性情况。由于票据业务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高收益的特性,一些非金融机构涉足金融性经营,利用各种不正当手段恶性竞争,分流票据市场上部分票源,造成市场利率的不稳定,竞争程度日趋激烈;故我们在利率市场中考虑到成本问题,这就是今年没有开展贴现业务的原因所在,今年的贴现余额为零。在以后的贴现业务办理中,严格按照贴现申请的条件认真审查客户在农信社开户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对票据业务审查按操作流程审批;认真审查票据业务贸易背景的真实性;严格执行票据查询制度和票据空白凭证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票据贴现业务会计核算程序进行核算。
四、存在的问题
1.个别印章不太清晰。
2.部分承兑档案中购销合同填写不规范,未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印鉴,购销合同没有约定期限。
3.有个别社同一企业同一份交易合同“化整为零”签发银行
承兑汇票。
4.有一家企业在多家信用社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现象。
5.存在个别社信贷资金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五、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自查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加以整改,一是加强银行承兑汇票档案管理,要求经办人员尽快对已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档案资料进行完善、补充,并明确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操作。二是在以后承兑业务办理中,要求客户填写资料时书写规范。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私募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向投资者提供的产品或相关服务,适用本办法、本公司其他业务规则及相关行业自律组织有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规定。
本公司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产品或服务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严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坚持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第三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实施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产品或服务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了解投资者的相关情况并评估其风险承受能力;
(二)了解拟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
(三)向投资者提供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或服务,并进行持续跟踪和管理;
(四)提供产品或服务前,向投资者介绍产品或服务的内容、性质、特点、业务规则等,进行有针对性的投资者教育;
(五)揭示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与合格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
第五条
本公司可对参与的投资者设置准入条件。投资者准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证券投资知识水平、投资经验等方面的要求。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者准入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
本公司的投资者按照财务状况、证券投资知识水平、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等情况,成为合格投资者
第七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和本公司业务规则另有规定外,公司向投资者提供产品或服务,应当履行以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
(一)对于投资者,应当全面履行本办法规定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
(二)对于本办法投资者,应当履行揭示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与合格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
第八条
投资者要求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公司认为该产品或服务超出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的,应当向投资者警示风险。
对于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公司业务规则规定的产品或服务准入条件的投资者,公司应当拒绝为其提供相应产品或服务。
第九条
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公司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第十条
本公司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职责进行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引导公司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本公司开展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揭示,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
附: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采取了适度监管的原则,在准入环节不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进行前置审批,而是进行事后行业统计、风险监测和必要检查。规定合格投资者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近三年个人收入不低于50万元。
怀化市工商局对照省局和市政府2015年度工作要求,共有两项工作,现将前段工作完成情况和下阶段打算汇报如下:
一、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及年度报告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工作,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十二项工作:
1.市局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怀化市工商局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确保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圆满完成。
2.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怀化市工商系统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意见》,进一步提高全市工商系统对年报公示工作的认识,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3.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采取举办电视讲话、组织在线问答、手机短信、12315电话平台等形式,印制10000余份宣传资料、年报操作指南,积极与怀化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加强协调,充分发挥其受众面广的优势,通过短信平台向辖区内所有市场主体群发告知短信100000余条等,多角度、全方位对年报公示进行宣传,利用新闻媒体开展深入宣传。在《怀化日报》、《边城晚报》连续刊登《条例》、公告等向社会介绍,还在市区内主要街道的LED电子显示屏中滚动宣传企业年报相关要求和方式。在怀化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各县市区电视台连续发布企业信息公示公告,提高社会知晓率。利用微信、QQ平台对年报工作进行宣传推广。此外,我局开展企业信息公示提醒和指导服务,不断扩大宣
传面,提高宣传覆盖率。
4.举办培训大会,集中宣传。为更好地开展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工作,我局先后三次举办了全市工商系统贯彻落实《条例》培训大会。参训人员对《条例》及配套规章有了系统的了解和认识,初步掌握了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操作技能。
5.开展全市系统总动员,市局和各县市区局分别将未年报企业、个体户名单按照每人100户的任务分配到机关工作人员的头上,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对企业进行宣传和告知,取得了较好效果。
6.每周一次例会,对年报公示情况进行分析比对,查找不足和商讨对策,抓好时间节点,逐步提升年报率。
7. 要求全市工商部门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向相关部门宣传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作用,并每半月发布一次年报率通报,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开展对县级局督查工作,市局组织各县市区局的专项工作督查,根据具体问题研究分析解决对策,督促落后县级局加快进度提高年报率。
9.在工商系统各驻当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设立年报公示信息绿色通道,并指定专人全程指导,设立三个年报公示全岗工作人员,专项处理联络员备案、年报及换照工作。
10.要求各县市区局将未年报企业按照辖区管理原则分配到工商所,协助机关做好企业年报工作。
11.督促各县市区局将专项工作及经费与绩效考核挂钩,提高全员工作意识。
12.为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后续的抽查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市监管系统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监督管理工作培训。
基于目前处于商事制度改革期间,出台的各类政策措施和印发文件较多的实际,从2012年开始,逐步收集整理相
关公示资料,并按照“由远及近、梯次推进”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分批次对企业信息予以公开。具体公开工作由企监科、个监科、法制科、信息中心、登记分局牵头组织,其他各职能科室积极配合,确保该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截至目前为止,我局已将共计21期3301件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记录公开案件向省局申报并公示,其中2016年48件案件被评为全省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记录公开优秀案例。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6月30日,全市应报送并公示2015年度年报的企业为14000户,已报送并公示的2015年度年报的企业为12060户,公示率为86.14%,应报送并公示2015年度年报的个体工商户为95937户,已报送并公示的2015年度年报的个体户为84072户,公示率为87.63%。全市应报送并公示2016年度年报的企业为17336户,已报送并公示2016年度年报的企业为14731户,公示率为84.97%,应报送并公示2016年度年报的.个体工商户为116370户,已报送并公示的2016年度年报的个体户为101747户,公示率为87.43%,应报送并公示2016年度年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2958户,已报送并公示的2016年度年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2561户,公示率为86.58%。怀化市2015、2016年企业年报率均列全省工商系统第三名,怀化市2015年个体年报率列全省第五名,怀化市2016年个体年报率列全省第六名,怀化市2016年农专年报率列全省第六名。
二、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抽查工作: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规定和总局《关于开展2015和2016年度企业年报抽查工作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5〕93号)要求,2015年7月15日,全市正式开始了对已公示2015和2016年度年报的企业的随机抽查。结合实际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抽查工作见实效。
1.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工作分工
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抽查工作,及时召开分工部署会议。组织相关科室干部认真学习、解读抽查方案及抽查工作的目的,并详细讲解抽查工作流程,合理组织调配监管口抽查人员,安排具体抽查工作,确保抽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我局对省局随机抽查的478户企业,按照要求由市本级和各县局对抽查企业进行初审,企监科(股)、个监科负责审核,分管领导最后进行公示。
2.加强宣传,扩大抽查工作影响力
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抽查工作,积极争取支持,加强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将此次抽查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构建部门联动响应的信用约束机制。通过电视、网络、电话等形式加强对企业即时信息抽查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抽查监管的震慑意义,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促进企业树立诚信意识。
3.严格执行,确保抽查结果准确
按照抽查工作分工,各负其责,通过网络监测、书面检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对被抽查企业公示的2015年、2016年的年报信息;以及企业是否按时公示即时信息。对企业公示的公司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是否属实等进行仔细核查。
我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主要采取的抽查方式主要为书面检查。企业抽查过程中,要求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审计报告(没有审计报告的提交会计报表)、行政许可文件复印件、公司章程以及场地使用证明等相关文件,做好抽查档案规整,及时记录抽查结果。
4.注重抽查结果公示,总结抽查经验
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企业抽查结果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抽查中发现的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
例》进行公示的企业依法作出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法线索,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收集抽查工作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成册,汇总抽查工作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和措施,总结抽查经验。
全市工商系统2015年度共年报11965户企业,2016年度共年报14671户企业,共抽查478户企业,其中外资企业11家,13年抽查比例3.9%,14年抽查比例3.1%,其中19户为内资企业,有373户抽查结果正常,未发现有异常情况,60户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但该类企业全部都是因第一次年报,联络员将万元单位看错、财务报表数据未精确以及从业人员数据无法准确填写每月数据错误等原因填错年报数据),7户企业未按照规定公示即时信息,18户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15家企业不予配合情节严重,5家企业已注销,共有70户企业列入异常名录,其中7家未按规定报送和公示年报,51户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4户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8户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共有48户企业移出异常名录,其中45户企业对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问题进行改正并移出异常名录,3户企业公示了应当公示的即时信息。
下阶段工作:我局将做好下一步年报后续工作,即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按照《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监督管理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指引》相关要求进行操作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列入、移出以及抽查工作,及时汇总未年报企业、个体、农专数据,建立花名册,以备2016年工作使用。工作将按照市政府、市商贸办的工作部署进行落实。
合同管理工作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管理内容,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企业的“重合同、守信用”已成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标签。管理层已认识到企业信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潜力和未来,同时,对企业合同管理的好坏又是影响企业信用好坏的关键环节。因此加强对企业合同的工作的管理,已成为上下的共识。“重合同、守信用”已成为我企业不断鞭策自身持续改进的口号。
回顾20xx年度合同工作,我们发现在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方面又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
1、改变了以往对信用的淡薄观念,由财务部牵头组织各部门管理人员进行了合同法、税法及会计知识的培训。
2、改变了以往对信用管理不明晰的状况,明确了合同管理由合同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设专职专管员一名,财务、市场部兼职专管员各一名。
二、加强管理制度到位
为使“守合同重信用”活动能够健康有序的进行,我们首先做到了组织健全,机构完善,分工明确,职责到位。我们设立了质量体系认证办公室,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我们还对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时调整、修订适合本企业、本行业特点的合同管理制度。其次,从合同签订、评审、履行、验收、监督、归档,以及发生纠纷的处理等环节都按照《合同法》规定重新规范,使合同管理做到了有人负责、有据可查、有章可循,企业信用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三、注重质量履约到位
1、对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进行了劳动部门鉴定,仅20xx年3月就新签10人劳动合同。
2、为更好地了解员工思想状况,搭起员工与公司间的桥梁,20xx年上半年我公司成立工会委员会,并与20xx年12月与公司签订了集体劳动合同。在涉及员工的集体权益时代表员工与公司协商解决。
3、在供应商供货方面,仍采用质量管理体系的标准区分大批量供货与偶尔购货,针对经常性的采购,意向供货方仍启用20xx年度经质量体系评定合格的供应方,本年度对合格供方进行了评审,仍符合供方评价要求。对于不经常发生的临时性采购,我公司由采购部门考察、咨询、联系,在综合各方面因素后形成书面合同工,报总经理签字,转交合同管理办公室,合同管理办公室留存签字联并审核后给予盖章,在付款时转财务一份,财务针对合同的付款方式、期限及产生纠纷所采取的办法进行最后的审核通过后按合同要求予以付款。
4、20xx年本公司太阳能热水工程订单剧增,签约工程合同10份,成交额达到270万比09年增长30%,合同管理工作仍由总经理办公室档案管理员一人负责,工程合同未进行详细分类,合同审核仍有总经理一人审核,为保证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需增加审核,对合同2回首20xx年的合同管理工作,在各部门的配合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仍要看到,工作仍存在较大不足,对合同管理工作的培训仍要加强,合同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展望未来,我们相信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把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关于XXXX银行开展票据业务自查情况的报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排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违规票据业务的通知》(银监办发[20XX]135号)和《XXX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村镇银行票据业务监管工作的通知》(X银监办发[20XX]X号)要求,我行领导高度重视。一方面组织全行员工开展学习,认真领会通知精神,充分认清当前金融环境,把握好当前局势,树立“依法合规”的经营理念,确保各项业务能够“持续、稳健”发展;二是组织业务部、风险部、营业部和财务部相关人员,迅速对我行自开业以来,所办理的票据业务进行逐笔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票据业务总体概况
我行的业务从开业之日起,逐步开展,但由于受人员数量及业务技能的限制,以及总体风险控制水平的制约,我行开办业务的品种极为有限。对于信贷业务,一方面加紧培养信贷队伍,创新自己的产品、搭建自己的信贷制度体系,适量的开展信贷业务。而对于票据业务,我行目前开办银行承兑业务,对于票据贴现业务,2012年仅办理XXXX万元,2013年6月份办理人民币XXX万元。
二、银行承兑业务
我行的银行承兑业务,自20XX年4月5日开始签发办理,至20XX年6月30日,累计签发XXX张,金额XXXX亿元,截
止20XX年6月30日,已解付到期银承汇票XXX张,金额XXX万元;未解付承兑汇票XXX张,金额XXX万元。不存在垫款情况,客户付款率100%,并且我行均能做到,快速审核,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尽可在到期当天或收到票据当天解付,维护了良好的金融秩序,遵守了结算纪行,同时也提升了我行的信誉。
承兑客户主要存在的问题:对承兑客户暂未进行客户评级;档案资料缺调查表。
三、票据贴现业务
我行的贴现业务自20XX年4月5日开始办理,至20XX年6月末,累计贴现票据XX张,金额XXX万元;转贴现X笔,金额XXXX万元;到期收回贴现票据X笔,XX万元。办理过程合规合法,风险可控。截止20XX年6月末,我行贴现票据金额为XXX万元。
四、总结
通过此次学习和检查,我行领导和员工切实认识到,合规办理业务的重要性,并再次明确自身市场定位,加大信贷业务投放力度,做好做强传统业务,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助力县域经济腾飞。慎审办理银行承兑业务,确保银行承兑余额占贷款余额的比例不超过40%,减少表外资产风险。在条件不具备时,暂时不涉及票据的.贴现和转贴现业务。
XXXXX银行
20XX年X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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