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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国土资源局行政调解工作办法
为为进一步做好我局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争议、维护国土资源领域稳定方面的作用,根据《关于印发XX县行政调解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政[2012]35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调解的目标和原则
(一)目标
通过行政调解,及时化解争议纠纷,维护合法、公正、公平、合理、稳定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预防行政责任过错,遏制侵权纠纷,化解与土地、矿产有关的群体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原则
1、合法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
2、自愿原则。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3、中立原则。调解要保持中立,不得偏向任何一方,既要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说服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相互理解;
4、积极主动原则。行政机关发现职权管辖范围内出现的纠纷,应积极主动向各方当事人表明组织行政调解的态度,并尽量说服当事人接受行政调解;
5、依法处理原则。对不属于行政调解范畴的纠纷及进行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纠纷,行政机关应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6、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行政机关对与本机关行政管理职权有关的纠纷负责调解。
二、调解的范围
(一)受理范围
我局与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之间产生的行政争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与国土资源管理有直接
或间接关联的民事纠纷。
(二)不予受理范围
1、当事人(被申请人)不愿接受调解的;
2、已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3、已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的;
4、已经信访复核复查的;
5、申请人与申请调解事项无法律意义上的利害关系的;
6、调解已无实质及程序上的法律意义的。
三、纠纷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享有的权利:
1、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
2、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
3、不受强迫,表达真实意愿;
4、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二)承担的义务:
1、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2、遵守调解规则;
3、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
4、自觉履行调解协议。
四、调解工作流程
(一)申请、受理
1、申请行政调解的当事人应向我局提交下列材料:
①行政调解申请书,需明确被申请人,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根据;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他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③申请行政调解事项的所有相关材料。
2、收到行政调解申请后,局相关股室应当认真审查有关材料,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不予受理的,也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3、被申请人同意接受调解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5日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拒绝调解。
4、调解争议涉及第三人的应当通知第三人参加。
(二)调解
1、局相关股室应当在收到被申请人同意调解回执后5个工作日内,口头或书面通知调解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进行调解,告知实施行政调解的时间、地点及组成人员。
2、在行政调解过程中,行政调解人员原则上不得少于2人。调解主持人由具体业务部门负责人或受委托的调解员担任,负责主持行政调解工作,调解员具体承担调解准备、记录和调解工作。
3、行政调解人员可以采用调查证人、现场勘验、询问当事人等方式就双方的争议事项进行必要的调查,了解争议的事实及矛盾纠纷的焦点。
4、行政调解人员依据各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以及在行政调解过程中收集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找准纠纷的焦点及双方利益的结合点,引导当事人达成解决纠纷的行政调解协议
5、调解双方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调解人员应当于3日内制作调解协议书,经争议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送达。
6、在调解过程中一方或双方要求不再调解的应终止调解;经两次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应当终止调解,并告知双方其他解决途径。
7、行政调解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终结,重大复杂的矛盾纠纷经调解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8、情节简单,法律关系清晰,争议不大的调解,可以采取口头申请,口头通知,及时调解的快捷方式进行,但调
解人应当书面简要记录相关调解事项、过程、结果,并由多方签字认可。
(三)调解终结
1、达成行政调解协议。行政调解人员应制作《行政调解协议书》。《行政调解协议书》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争议的案由及基本情况;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
2、未达成行政调解协议。行政调解人员应制作《行政调解终止通知书》,根据案件性质告之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的权利。
(四)回访
1、已成功调解的纠纷,主持调解的股室应当在10日内对当事人进行回访;
2、回访方式包括:电话回访、实地回访、信件邮寄等其他方式回访;
3、回访内容包括:协议履行情况,协议履行是否发生纠纷,纠纷是否有激化的情况,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4、行政调解人员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的,应当及时做好当事人的工作,督促其履行,对经督促仍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等权利。
(五)结案归档
行政调解案件形成的档案材料应按年度归档,案件按年、月、日编号,案件终结时由办案人员按调解工作程序和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进行整理,做到一案一卷。
五、本调解办法自二○一二年四月一日起实行。
XX镇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2011年,我镇行政调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镇党委政府及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大调解”工作的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发挥行政调解的作用,取得了明显成绩。据统计,今年我镇行政调解案件受理总数6件,调解成功5件,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健全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平安创建成果,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行政纠纷、社会矛盾纠纷,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XX镇成立了行政大调解工作、矛盾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开展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本飞任组长,纪委书记陈建平任副组长,相关责任股室负责人任成员,下设“行政调解室”和“矛盾纠纷调解室”,并配备专人负责,行政大调解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完善工作制度,化解纠纷
(一)切实加强行政大调解力度
进一步强化了依法行政观念,大力加强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建设和透明化建设。针对家电下乡补贴、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各项涉农补贴的发放,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 1
纷激化,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积极发挥行政大调解职能,强化尽职尽责和服务意识,以“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实行领导每日轮流接访制度,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责任单位限时解决,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严格落实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交由相关责任单位限期办理,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节和疏导,力求在XX镇解决争议。
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不稳定信息上报制度,认真疏理了XX镇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大调解”联调力度
坚持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畅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信访督导之间的工作流程。对不愿进行行政调解或未达成协议的,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行政复议、裁决等方式进行解决。
(三)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协调力度
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汇总各调节机构的运转情况,建立了“大调解”信息平台,实现优势互补。针对责任关系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邀请相关责任部门参与协调 2
解决,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无法调节的,提请区“行政大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方面共同解决。
三、严格考核问责
XX镇把“大调解”工作作为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目标管理。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调解工作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责任单位及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
四、总结经验、分析得失、推动行政调解工作更上新的台阶
今年,我镇行政调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但距离市、区对行政调解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观念更新不够,对行政调解工作方法、以及与其他纠纷化解方式之间的区别和衔接认识不足,影响行政调解工作效率;二是部分单位(部门)对行政调解信息报送重视程度有待增强,及时报送信息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经费保障不充分,行政调解工作软、硬件均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行政调解工作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镇将认真按照上级部门对行政调解工作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力争行政调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各项工作措施,完善必要的物质保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三是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提高行政调解工作能力 3
和水平。四是继续做好法制宣传和政策指导,充分运用办公平台、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介,对行政调解工作内容、程序和实践进行宣传,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调解意识,增强群众对行政调解途径的信赖。五是强化行政调解信息报送工作,完善信息报送、收集、整理加工程序,健全行政调解信息利用和反馈机制。
为了切实做好我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由项目部安全检查小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安全制度
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检查,发现备案存档工作较好,各制度健全,应急预案完整,各项操作规程全面,制度得到落实,并在实践中得到不断更新,各劳务队民工自觉遵守制度和规程内容,无违章现象。
二、安全教育工作
各劳务队比较自觉每周开展安全总结会议,分析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的成绩和问题,实际制度落实较好,对突出问题敢于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安全教育上墙公示情况良好,警示教育时刻长抓,教育注重成效,不达标准不放过。
三、各项安全硬件设施情况
消防栓有部分没有水龙带或个别没有水枪,个别消防箱陈旧,没有人看管,现场职工对消防器材使用不熟悉。安全防护用品配备较充足,可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现场施工标志牌缺少,但工人对标志牌的使用摆设较熟悉。配电设备良好,没乱拉乱接现象。
四、安全意识
各部门的安全意识较以前有所加强,粗心大意现象较少,杜绝了盲目作业现象,操作记录较齐全,对问题的存在有记录,并存整改意见与成效记录。
五、安全监控
各部门对安全生产职责和责任制有较深认识,落实各制度、规程的自觉性较强,监控框架结构健全,操作性较强,并有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危险源认识和处理机制,处理能力得到加强,监控工作较以前成效较好。
市委、市政府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以来,促进了全市干部队伍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又一次新的提高。作为政府办公室这个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我亦不容迟缓,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学习了张旋宇书记和王建鹏市长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中共临清市委临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的意见》等有关文件,有针对性的深入挖掘自身在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不足,经过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我个人对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一、自查存在的问题:
1、理论学习不够。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势,跟不上形势发展和组织要求。
2、思想认识不够。对干好工作责任意识理解不够到位,自我定位较低,要求较低,造成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站位不高,视野不广、思路不宽、办法不多,认为领导会有指示,我不用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实效。
3、业务知识不够精通。在工作中,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时会采取逃避的方法,不是自己积极力求寻找对策,而是单一等待办法自己出现,缺乏一种刻苦钻研拼搏向上的精神。
二、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针对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反思,加以改进,时时开展自我批评,严格要求自己,行动上要增强奉献意识,不计得失,尽力尽心干好每一项工作,做到不抱怨、不计较、不拈轻怕重,待人宽,对己严,勇于奉献,正确对待领导交付任务,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对政务网信息公开工作要在“精、细、严、实”上下功夫,细心认真,有条不紊地处理每一项工作,提高自己综合素质。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要精读有关重点文章,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加强锻炼,夯实基础,努力提高自己工作的能力;要热爱本职工作,虚心好学,深入钻研,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见贤思齐;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开展工作,处理问题,努力把工作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能力。通过学习,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紧跟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在强化服务意识上下功夫,为领导决策出谋划策,献智献力;加强与同志间的思想交流,做到相互帮助、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以诚相待。
总之,我将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支持下,在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中,继续查摆自己在各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改正不足,提高自己,真正使自己的思想得到进一步净化、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实践中提升工作能力。天天在状态,时时有激情,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的干好各项工作,努力在平凡中创造非凡,在“小”岗位上创出“大”事业。
一、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各项工作制度。年初签定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因领导分工和人事变化,适时调整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二、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通知通报及时转发。
三、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2月25日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区统计局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在干部例会都学习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加强对全体干部的安全生产教育。于5月28日调整了以书记、局长杨起平同志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四、按照区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每月对全局各办公室和家属楼进行安全检查,并严格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一年来,区统计局没有发生安全事故。为达到有力控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逐步完善安全生产长效制度,确保车辆行使安全。
五、从实际出发,适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元旦、五一、国庆、春节等重点节点前必查,全国、省、市"两会"和北京奥运会期间突出安全生产重点查。每次检查局负责人带队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办公室电源、电灯、空调、电脑等下班时间是否关闭。每次检查中发现隐患及时警示,及时通知办公室进行整改,以消除各类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一年来,由于区统计局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显着成绩,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为全局的和谐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安全生产观念还比较淡薄,存有侥幸心理,出现办公室晚上不关电源,不关灯,不关空调等现象;二是极个别办公室经通知不及时整改,呈动态变数。三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需要持久深入开展;四是局安全监管权力有限,监管力量不足,适应不了快速发展变化的安全生产形势。这些问题的存在,要求我们不能盲目乐观,务必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工作中不能麻痹大意,要尽最大力量,争取有效措施,提高监管和综合治理水平。我们将在总结成绩的基础上,继续排找差距、寻找薄弱点、理清努力方向,力争把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推上更高水平。
为贯彻落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乡党委高度重视,全面开展了对办公用房的清查工作,现就我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自查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我乡及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了县委《关于开展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成立了由乡委书记邓运周同志任组长、王丽强乡长任副组长、各部门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全面清理。按照“从严要求、从严把关、从严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基本情况
我乡人员编制数共60个,现有干部职工49人,其中:在岗在编37人,借调6人,在岗不在编6人。办公用房共有2栋,乡政府办公楼和综合业务办公大楼。乡政府办公楼共有2层,建筑面积560平方米;综合业务办公大楼共有5层,建筑面积1510平方米。
三、自查整改情况
自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以来,我乡加大了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清理整改办公用房的思想认识,并对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用房进行了精确的测量,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县相关文件规定的事项、内容,逐一对各办公室用房面积进行登记、清查。经清查,我乡现有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共650平方米,其中办公室使用面积605平方米,服务用房面积45平方米,基本符合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标准的要求。在办公用房自查清理过程中,我乡未发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以及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和事业单位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四、存在问题
乡综合业务办公楼于xx年建设完工,因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尚未及时完善,目前只有部分楼层正常使用,而乡政府办公楼办公使用面积较小,整改前干部职工分布不均,照成个别办公室5—6人挤在同一办公室办公室。
五、下一步措施
1.及时完善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合理分配使用办公用房。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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