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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发放补贴整改措施

2022-07-10 08: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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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

2013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 第31号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已经2013年5月3日监察部第2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维护收入分配秩序,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津贴补贴政策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津贴补贴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离退休人员补贴、改革性补贴以及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 第三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个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属于下列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一)行政机关公务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的;

(二)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的;

(三)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的;

(四)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的;

(五)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的;

(六)违反《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6〕17号)等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

(七)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八)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的;

(九)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的;

(十)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的;

(十一)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贴补贴的;

(十二)其他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 第五条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贴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贴补贴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六条以发放津贴补贴的形式,变相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七条违反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的规定核算津贴补贴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八条使用“小金库”款项发放津贴补贴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九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务影响,违反规定在其他单位领取津贴补贴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条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发放津贴补贴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并以发放津贴补贴的形式合伙私分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第十一条在执行津贴补贴政策中不负责任,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严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二条不制止、不查处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的严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三条对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应当按有关规定责令整改,并清退收回。 第十四条经费来源由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本规定所列行为的,参照本规定第四条至第十二条规定的违纪情节,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处分的程序和不服处分的申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二篇: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自查报告

根据县纪委〔20xx〕53号文件精神,关于开展学习贯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和开展自查自纠的要求,县文广新局党委对本系统学习贯彻执行《解释》和《规定》情况进行了认真落实,并安排进行专项自查自纠,据自查,至目前为止,我系统没有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现将贯彻学习《解释》和《规定》和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县文广新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会专题会议研究,精心部署,明确责任,落实专人抓落实,确保学习贯彻执行《解释》和《规定》得到落实,确保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通过局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并于9月2日召开了全系统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解释》和《规定》,使广大干部职工了解掌握了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解释》和《规定》的自觉性。提高了干部职工守纪意识、廉政意识、大局意识,全局干部职工牢记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县委“二十条规定”,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认真开财经管理专项治理等,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

1.完善制度。

对照贯彻执行《解释》和《规定》及上级党委的要求,结全本系统行业特性,对机关效能建设制度进一步完善,重点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会议制度》规范化。

2.规范管理。

一是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时清理本单位与发放津贴有关的规定,做到令行禁止,严格执行《龙游县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严禁以任何形式、借口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每年组织一次内部审计,杜绝“小金库”;并按要求公示“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党员干部职工监督。

三是规范公务接待。实行公务接待审批、登记制度,遵循“热情、节俭”的原则,严格执行“禁酒”令。避免公务接待中讲排场,比阔气,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四是实行公务用车出车登记,车辆维修报批、登记,车辆定点停放,公车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未发现公车私用、私驾公车等情况;

四、加强监督,切实履职。

下一步要以加强监督,切实履职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局党委、局纪检组要加强督察,切实提高干部职工自觉遵守《解释》和《规定》,廉洁从政。切实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营造干净干事、规范干事的良好氛围。

第三篇:少先队工作自查报告

  回首这一学期以来,在学校领导重视直接部署督导下,及各中队辅导员的大力支持。少先队工作得以顺利的开展,在这一学期中我们在忙碌中充实着自己,少先队员也在忙碌中成长着。虽然一切都不是那么的绚丽多彩,但也让我们感觉到了生活中充满着阳光。

一、完善各项制度,切实抓好少先队的基础建设。

1、计划扎实、工作规范

大队部工作千头万绪,日常事务极其繁琐,因此,开学之前的假期中,大队部就根据市少工委和学校工作酝酿活动重点。学期一开始就制定好工作计划,明确辅导员职责,统筹安排好各项日常的规范工作: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等,各项分工责任到人,使得大队部工作规范而且井然有序地开展起来。

2、规范教室布置

中队角、图书角、学习园地等,较好地营造了生动活泼、洁净素雅、健康文明、催人奋进的育人氛围。坚持“班级常规管理”的检查制度,每天检查,每天通报,督促队员的一言一行,检查校园的清洁美丽,使校园“文明之花”常开。

3、加强少先队阵地建设

办好学校绿色贝贝广播站,有队员们自己投稿、采编,广播站为培养队员们的创新实践能力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创设浓厚的生活氛围。充分发挥大队委、绿色贝贝监督岗功能和作用,使之成为学校的得力助手。抓好大、中队队建设,学习园地的内容要求丰富多彩,继续进行“学习园地”的评比工作。并抓好少先队的标志、用品管理和使用,使其发挥作用。继续训练,为每周的升旗仪式等活动做好充分的准备

4、加强辅导员的队伍建设

我校少先队组织始终不渝地抓好辅导员的配备、选拔、培训工作,为辅导员的学习、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定期召开班主任(辅导员)会议,组织学习研究工作,提高辅导员的少先队工作水平。本学期举行了“新学期新思路新打算”班主任(辅导员)工作交流会等活动。

二、以“绿色贝贝行为规范”活动为载体,狠抓文明礼仪教育。

我校以少先队组织为龙头,以“绿色贝贝行为规范”活动为载体,加强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促使学生提高礼仪意识,自觉践行文明礼仪,成为文明礼仪行动的先锋队。

1、开展“绿色贝贝行为规范”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全校师生积极行动起来,做文明礼仪的先锋,推动文明礼仪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2、以“我是绿色贝贝”宣誓活动全体师生发出践行绿色贝贝行为规范的倡议,动员师生人人争做文明礼仪的宣传者、实践者、示范者。

3、各班开展以“绿色贝贝行为规范”为主题的班队会,发挥班队活动在文明礼仪教育活动中的宣传教育作用。

三、搞好校园文化艺术活动,丰富和活跃课余生活。

1、以班级建设活动为载体,开展少先队活动。开好班会,班级是广大少先队员学习、成长、成才的主要活动场所,是少年儿童塑造良好品德、提升文明修养的主要途径。一学期来,各班辅导员都能认真开展好班会活动,做到班会有针对性、教育性、实效性。

2、美化班级环境。用美好环境激发学生求知欲望,让班级的每一面墙壁都活起来,都成为学生展示自己的一面镜子,各班都能根据自己的实际,认真组织队员参与班级设置,及时出好板报,及时展评学生具有感染力、代表性的优秀作品。如“中对角”、“图书角”、“学习园地”等都是比较有成效的。

四、以大中队主题活动为载体,开展少先队活动。

少先队主题活动是红领巾领域的生命线。一直以来,学校的主题活动始终坚持“实、小、新”的原则,一月一主题,旨在让活动融进辅导员与队员们的情感世界,促进队员各方面能力的同步发展。我们能坚持以践行荣辱观、弘扬民族精神等主题为主,安排好校中队主题观摩活动,我们从学生实际出发,根据学生身心发展需要,选择反映当前学生存在问题,有针对性,教育性强的主题。如《做合格的毕业生》、《微笑面对生活》、《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等系列感恩、实践、文明修养等活动主题。

五、坚持活动育人原则,结合德育基地实践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

把学校建成孩子们的家园一直我们的理想,本学期我校大队部继续发挥少先队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的优势,积极地创造体验活动的载体,广泛开展体验活动。

1、二月份开展了“培育健康心灵、守护生命阳光”为主题的生命教育周系列活动:“阳光体育,快乐长跑,精彩生命”征文、摄影评比活动;以生命教育为主题班会活动;“寻找生命中的幸福”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等。通过活动让学生懂得生命的价值与内涵,更好地激发学生的生命潜能,唤起学生对生命的珍爱,让自己的生命与自然、社会、他人建立美好、和谐的关系,从而达到创建和谐校园,师生愉快地学习和生活。

2、为了培养学生独立阅读能力,开展了“书让生命增添绿色”绿色贝贝读书节,在班级中成立了“小小图书角”,评选“优秀小读者”。在活动期间,学生用朗读、背诵、讲故事、表演等多种形式汇报自己读书的收获。

3、五月底,大队部在全校师生中开展了年度“优秀辅导员、少先队员”评选活动,本年度,由陈雨涛等4位同学由于事迹突出,被评为了市优秀少先队员。

4、在六一节,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了庆“六一”表彰大会暨古诗文诵读比赛活动。795名孩子走上舞台用活泼的旋律,展示少年儿童的烂漫风采。一(3)中队的小朋诗歌朗诵《木兰词》拉开了六月的帷幕;三(3)中队的诗朗诵《春的记忆》带着师生进入童话世界;诗朗诵《《祖国在我心中》让孩子们在欢度节日的同时不忘那些在地震中遇难的伙伴……演出中高潮迭起,笑语不绝,人们都沉浸在欢乐的氛围中。最后《古诗串串串》,又一次赢得了全场师生的喝彩,给庆祝活动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5、为认真做好首个“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提高小学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结合本校的实际,围绕“加强防灾减灾,建设和谐校园”这个主题,大队部开展“七个一”的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一次演练;一场专家到校开展防灾减灾科普知识讲座及观看展版;一次班会活动等等……通过以上活动培养了学生珍爱生命、关爱生命意识,增长基本的安全自护知识,提高避险抗灾能力,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学校的安全工作。

这一学期里,在上级领导和校领导的支持下,在我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教育效果,在各项活动中,奖品虽少,但激情飞扬。让平凡的生活中不断有成功的收获,有精彩的瞬间,有动人的场面,更有美丽的回忆。在学生、教师、家长心中留下很深的印象。然而,掩卷深思,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与不足,需要改正和改进。因此,今后的少先队工作还需不断努力,不断创新,不断提升。我会一如既往的扎实开展工作,利用少先队的阵地优势为在校园中营造一种积极向上的氛围而不懈努力。记得克鲁普斯卡娅说过:“要当好辅导员关键在于提高自己的素养。”我会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知识、能力、水平,提高少先队工作成绩,把我校少先队工作搞得更好、更有色、更完善。最后,愿春晖洒向每一片绿叶,愿我校的少先队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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