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报告总结 > 自查报告 > 详情页

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优秀范文三篇)

2022-05-05 23:37:45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优秀范文三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优秀范文三篇)》。

第一篇:篇二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20**年,金安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在省、市学生资助中心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教育局的正确领导和安排部署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志团结协作,锐意进取,以十八大精神为指针,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不断完善我区资助工作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学生资助的工作任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暂行)>的通知》(皖教助〔20**〕3号)文件,我区对照考评指标与评分标准逐条梳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资助工作组织管理情况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紧急通知》(教财〔2007〕14号)文件的要求,根据区编办《关于成立金安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批复》(金编〔2007〕25号)批复于2007年12月成立了金安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配备工作人员2名,办公地点设在区教育局五楼。办公设备齐全,充分满足工作需要,也便于各项助学资金的拨付与发放。为更好的做好全区学生资助工作,20**年区教育局制定了《关于调整金安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教行〔20**〕20号)文件,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朱志明任组长,郭立富任办公室主任,解决资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切实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并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制定资助政策,把学生资助工作向更加全面、深入的目标推进。

资助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政策规定,我区先后制定了《关于印发<六安市金安区学生资助工作月巡视制度>的通知》、区教育局与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联合下发了《金安区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印发<六安市金安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六安市金安区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下发<金安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金安区20**年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六安市金安区中职学生资助卡和普高学生资助卡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使我区资助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行。

资助工作政策落实情况

(一)各项资助符合政策规定。金安区中职助学金、免学费、普高助学金和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实施范围符合政策规定;中职和普高助学金资助比例、普高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校内资助计提符合政策规定;申请、评审、公示等程序规范。

一是认真组织实施,三级评议二级公示。要求各中职学校、普通高中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和“实事求是、客观务实”的原则,规范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学生的评定程序和公示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受助学生的评审工作。金安区教育局每学期都联合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工作人员组成“金安区中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检查监督小组”,对全区三所中职学校上报的受助学生开展实地核查。今年,通过人数核查清点,因辍学等其他原因不具备享受资助条件的学生共计132人次,为国家财政挽回经济损失8.67万元。

二是强化资金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出台相关办法严格资助卡使用管理。国家助学金统一通过资助卡发放,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资助卡是面向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待遇的学生发行的、用于国家助学金发放的借记卡。资助卡严格实行“一人一卡”,每位受助学生只能办理一张资助卡。严禁学校为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申办资助卡。资助卡实行“集中申领”。学校向发卡银行提出申请,经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后,由发卡银行统一办理后负责分发。学校及时组织受助学生本人签领资助卡,不得代签代领。严格落实“本人激活”的规定,资助卡必须由学生本人持身份证件原件到发卡银行网点柜台激活后方可使用。严禁学校及学校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资助卡,严禁学校及学校工作人员提取资助卡内的资金。

三是切实落实校内资助经费的提取、使用和管理。中职学校要从事业收入足额提取5%,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等。校内资助经费实行足额提取、预算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校内资助相关材料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二)学生资助工作效果明显。通过对普高和中职学校受助学生及家长进行问卷调查,学生资助工作满意度高达95%以上。

(三)提标扩面积极开展社会资助。20**年以来,区教育局组织上海老凤祥公司六安分公司资助我区61名家庭困难学生,资助金额8万元;浙江省宁波市韩欣蕊同学个人捐助15名家庭贫困学生,资助金额1.81万元。

资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省级财政指标文件下发后,区教育局积极与区财政局对接,按照文件规定的比例和金额足额分担配套,及时分解下发到所属学校,并督促各校尽快组织实施。确保普高国家助学金春季学期每年5月底前、秋季学期11月底前足额发放到位,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按月足额发放。我区学生资助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资金按照实际情况发放,无结余。

20**年,共计4279人次的普通高中(含民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了国家助学金,发放资金总额为427.9万元;

免除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52.495万元,此举使全区731名贫困高中生收益。全区中职学生享受免学费1051人次,免学费金额达109.32万元;享受中职助学金319人次,补助金额达31.9万元。

资助工作监督检查情况

制定了中职学生资助卡和普高学生资助卡管理办法、学生资助工作月巡视制度、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方案等相关制度,规范资助行为,完善监督机制。通过严格审核、规范程序,会同区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和教育局共同实施监管,强化过程管理。

设立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对待每一件来电来访,做到件件有回声、事事有落实,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资助工作日常管理情况

一是做好系统维护和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维护并填报中职、普高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准确及时报送民生工程月报表等其他要求报送的材料。二是做好档案管理。对每年资助工作的计划、总结,资质对象的认定、审批,资助资金的发放等资料收集完整并及时归档。

资助工作宣传教育情况

为有效开展我区学生资助工作,全面做好我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通过制定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方案,利用宣传网络平台、微信、QQ群以及金安教育网“学生资助专栏”宣传资助政策;结合“千百万”走访、“两节课”活动,通过走访、班会等形式倾听贫困家庭学生及家长的心声,进行资助宣传;多种形式印发宣传材料,制作民生工程宣传问答小册子、明白纸;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受助学生及家长进行政策的知晓度调查;加强校园宣传,在学校显著位置设立资助宣传栏,并将资助政策纳入到主题班会、入学教育、毕业生离校教育中,开展感恩、守信教育活动。

回顾过去,虽然我区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但是离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如对困难学生家庭的信息掌握仍有待深入走访,进行动态管理;扩大资助范围和比例,积极组织社会资助项目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第二篇:系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化学系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重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系对2016年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2016年,我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忻州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和《忻州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系困难学生的认定、评审等工作。

一、严格操作程序

1、组建了系学生贫困资助评议小组。我系成立由系书记任组长、辅导员等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学生生活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的学生不因经济问题而影响学业。

2、确定“贫困资助”的范围和对象。

“贫困资助”的范围为我系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有低保证、建档立卡户、军烈属或优抚子女。我系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每学年界定一次。

3、我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程序。

1、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高校家庭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下拨的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和“贫困资助”对象资助条件分配到各班进行民主评议,系贫困资助评议小组进行审核,确定学生名单,并在系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3、公示无异后,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学校。

二、国家奖助学金费发放情况如下:

2016年秋学校下达我系资助指标共182人,其中国家奖学金1人,每生金额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22人,每生5000元。国家助学金160人其中特殊困难32人,每生4000元,困难96人,每生3000元,一般困难32人,每生2000元,我系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160人,,共计金额480000元。奖助学奖由学院统一发放,直接打入学生本人银行卡内。

三、我系资助认定、评审过程公平、公开、公正,无任何克扣学生助学金情况、无任何收受学生、学生家长礼金、礼品情况。不搞平均分配,不搞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无将奖助学金留作班费、让非受助学生平分奖学金等违规情况;不存在抵扣学费或生活费现象。不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奖助学金档案齐全、内容真实。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我系填写家庭情况调查表的人数太多,资助名额较少。

2、对于有些同学家庭是否困难以区别界定。

3、助学金发放后,受条件限制,无法对每个学生家庭进行跟踪调查。

4、对待一些特殊困难学生家庭应给予减免学费、多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化学系 2017.9.5

资助规范管理自查报告

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资助工作自纠自查报告

工资自查报告(共1)

物资管理自查报告

第三篇:资助情况自查报告

东津镇打伙小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区教体局关于做好全省基础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迎检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2008年秋季—2011年秋季基础教育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自2008年秋季以来,我校先后为181名贫困学生提供了食宿资助,共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64230元。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贫困生生活补助和免费使用教科书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晨会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免费教科书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严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

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每学期界定一次,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贫困学生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

5、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待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拨付到校后,制定发放花名册,将补助金一次发放到学生个人,受助学生和家长在发放花名册上签名。

三、各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情况如下:

2008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4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250元,共计

发放总金额11000元。

2009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4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2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1000元。

2009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1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1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2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0250元。

2010年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52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52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61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31980元。

2011年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33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3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4750元。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我校贫困学生较多,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却得不到补助。

二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贫困学生评审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是有些学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却不能享受补助。

四是“两免”和“一补”政策的宣传力度“家喻户晓”还不够,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局面。

东津镇打伙小学

2011年9月5日

推荐专题: 保密工作自查报告 档案工作自查报告 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