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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2022-05-05 23: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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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马村镇中心小学

2016-2017学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县教体局要求,我校认真对本年度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下面对资助贫困学生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为规范学校贫困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行为,对贫困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均能按上级文件贯彻落实,有配套资金文件,对获得贫困生活费的学生建立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此项工作。一是学校成立了贫困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长:黄义海;副组长:常春灿,邓焕珍;组员:丁瑞青、索焕云、楚秀平等人,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管理,负责对全校贫困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二是组织学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贫困生活费补助政策的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三是通过全体教师大会,宣传贫困生生活费补助这一政策文件精神,提高全体老师的认识水平,强化教师的法制意识,要求教师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这一惠民政策,让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并惠及民生。

二、实行公示制,透明享受补助人情况

一年来,我校通过对这一政策进行了大力宣传,宣传资助政策,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每位教师都明白自身职责及其工作意义所在,因此在自身行为中都能按规定执行,没有出现偏离。学校在校务公示栏上,将每个学期享受贫困生生活费补助人员公示在醒目的地方,并将学校举报电话也进行公示,以便学校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各界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补助资金用于最困难的学生。没有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

1、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孤儿、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7)家庭被乡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9)低收入、家庭经济绝对贫困,无力支付在校寄宿生活费用成员的子女。

(10)家庭经济困难的留守儿童。

2、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贫困学生认定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学校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3、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三、规范资金发放和管理,从行动上狠抓落实

资金管理规范,没有截留、挪用情况。我校的贫困生生活补助资金都是经县教体局下拨我校本部账户,然后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按补助标准转支出发放到学生手中。

为了加强我校的“贫困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发放与管理,杜绝执行政策不力的现象发生,我校的做法是:一是不折不扣的执行“贫困生生活费补助”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享受条件、标准;二是根据上级对贫困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文件的要求,对用于贫困生的补助资金纳入教育系统核算中心专户管理,实行专帐核算。三是财政下拨资金后,学校派专人管理,并立即按要求有序地操作,如数发放到学生手中,绝不截留、挪用,班级各老师未收取任何附加费用,也没有均分、冒领、代领等现象。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切实做好了“贫困生资助”工作。做到了严格规范资助范围、标准、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及督促指标、资金及时到位。建立了助学工作长效机制。

总之,我校在贫困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上,组织学生申请资助程序及受助名单符合规定,学校成立有工作小组,由领导小组进行宣传,学生先写好申请交给班主任,班主任根据学生递交的申请书和上级规定的内宿生比例,初步核定班级受助学生人数,并在班级进行班级评议,然后把人数上报学校,经学校领导班子再次评议,确定全校受助人数,并将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班子决定、领导审批签字后,将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年受助标准一次性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学生。发放记录有学生签名、家长签名、班主任签名,没有代签现象,

正是由于我校组织得力,措施到位,对政策的明晰宣讲和解读,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使得此项工作得以圆满完成。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努力,切实配合上级领导将这一惠政策惠及民生。

四、存在主要问题

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五、加强整改措施

1、加强领导小组工作,增强工作实效;

2、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家庭困难的学生得到减免;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第二篇: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江南造船集团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帮困助学工作是一项惠及全体困难学生的民心工程,它能最大限度地确保每个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确保学生健康成长。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帮困助学工作,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实施。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校对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系统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我校于2006年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务科科长、学生科科长、财务室主任、分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审核和监督。在学生科内设立学生资助工作组,有2名教师负责学生资助的日常工作。2008年和2009年我校根据市教委文件的精神和我校帮困工作实际需要,分别制订了《江南造船集团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和《江南造船集团职业技术学校免费教育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流程,明确的具体负责人员的职责。

二、大力宣传资助政策

为使这项惠民工程深入人心,我校努力加大宣传力度,在录取新生时,将《中等职业我校资助申请指南》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发给学生,要求学生认真阅读。新生到校后,为新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 1

法,安排班主任老师主动与家长联系,解释资助的相关政策。

三、严格学生学籍管理

我校从2005年纳入教委管理后,能严格按照教委的具体要求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学校建有校内学生管理信息平台,并及时做好上海库和全国库的申报、注册、管理工作。近年来,我校与外省市学校的合作较多,“1+2”“2+1”是联合办学比较常用的模式。2008年由于外省市联办学校的疏忽,未能及时将来沪学生的学籍转出,我校发现后及时与对方学校联系,要求和督促其立即来沪学生的学籍转出。随着上海库和全国库的不断升级,类似情况也将从源头上得到避免。到目前为止,我校所有受助学生均为在册在籍学生,无双重学籍重复享受问题、无综合高中学生列入中等职业教育帮困范围,无虚报人数骗取政府财政资金问题,中途流失学生能及时注销学籍。

四、规范工作流程

1、制定了《江南造船集团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江南造船集团职业技术学校免费教育实施细则》,明确工作流程:

(1)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老师负责接收本班级学生填报的三类《申请表》和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低保证明、户籍证明等)并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初审;

(2)各班级班主任组织对本班级进行相关信息采集,汇总装订相关材料,将初审结果和相关材料一并送交学生资助工作组进行复审;

(3)学生资助工作组对资助学生申请进行复审,并组织对学生信息汇总,安排进行信息核对,信息核对无误后,交送学生资助工作领导

小组进行审核。

(4)将经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班主任审核情况单独告知学生本人,如有学生异议可向学校提出,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最终审核。

(5)由学生资助工作组将全部通过审核学生资助信息导入有关信息库和提交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审核。

(6)为符合条件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以班级为单位,按时、足额将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到学生手中。

(7)将学生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审核结果和资金发放记录等有关材料安年度归档。

(8)整个过程中,应注意学生信息的保密。

四、发放管理情况

我校负责为具备条件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并为学生免除储蓄卡成本费和第一年年费,及时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受助学生在助学金发放表上签字。如因年龄关系,暂不能办理银行卡的学生,我们将严格按照25号文,名单上报学生事务中心备案后,请家长凭有效证件到我校领取,并做好签收工作。自开展帮困助学工作以来,我校认真核实每位学生的申请,详实核对信息,核对受助学生人数,从未有过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情况,我校从未发生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行为。

五、资金管理

由于以往管理疏漏,我校在2008年前帮困资金的收支情况未能按照普惠金、农海低、专业奖励分设明细,主要原因是一是思想上没有高度重视分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帮困工作从过去的我校单一资助项目转变到多种类、多层次的帮困体系,财务管理上也没有及时跟上。在教委财务处同志帮助下,从2009年起,我校已完全按照市教委要求,设立分项明细,做到专款专用、专帐核算。

六、资金结存

目前,我校帮困结存(结欠)资金的余额是根据帮困助学的规定设立免学费资金、免书费资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励资金、市政府奖学金等分项明细科目进行转账核算。帮困资金余额按照市教委要求在每学期初上报学生事务中心并进行抵扣,做到滚动持平,无违规使用帮困余额资金情况。我校帮困资金形成结余的主要原因一是有学生中途流,二是学生实际书本费少于申请免书费的金额。

江南造船集团职业技术我校

2010年10月10日

第三篇: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学校各相关部门、各学院的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爱心帮扶下,学校2009-20xx学年中,在我校原有的资助体系上,进一步健全了管理机构,完善了规章制度,拓宽了资助渠道,加大了资助力度,深化了励志教育,形成了以“奖、助、贷、勤、减、补”为主要方式的资助,以心理健康疏导、励志奋发成才的教育,“扬帆计划” 培训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心就业竞争力三位一体、互为依补的,全方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保障体系,确保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在校学习生活。现在就沈阳建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自查情况做以概述,对于自查报告中的不当或遗漏之处请给予批评指正。

一、学校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概况

学校原隶属于国家建设部,2000年划归辽宁省管理,实行“省部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体制;20xx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辽宁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沈阳建筑大学协议,实行省部共建。学校建校历史追溯到1948年成立的东北兵工专门学校。学校现位于沈阳浑南新区,校内设有14个学院,有教职工14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16000人,是以建筑土木学科为优势,集工、管、理、文、农、法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校园获国家“20xx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在20xx年,学校被教育部批准为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20xx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现有1个博士点,6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30个二级硕士学科点,41个本科专业,是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是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单位之一。学校招生范围

覆盖31个省区,其中在14个省区进入一批次录取,在省内有16个专业和方向进入一批次录取。学校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在辽宁省高校一直名列前茅。

目前,我校共有全日制本科学生11637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589人,占全校学生数的30.8%。学校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划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殊困难三个等级。其中,一般困难等级学生820人,占全校学生总数的7%,困难等级学生1548人,占全校学生数的13.3%,特殊困难等级学生1221人,占全校学生总数的xx.5%。通过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学校奖助学金和各项资助政策保障及社会爱心人士的捐助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可以得到一定形式的有效资助,资助覆盖率达到xx0%。

二、学校资助工作管理工作的基础建设情况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资金到位,资助工作有效展开

多年来,学校党委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直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学校党委书记等学校领导经常走访困难学生定餐窗口、阳光超市等,关注他们的学习生活。定期参加学校、学院组织召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座谈会、见面会、总结交流会等,了解学生资助管理情况,及时指导学校资助管理工作。

学校的资助工作一直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分管,由团委具体负责,2006年学校将资助工作划到学生工作部。在教育部教人[2006]6号文件下达后,学校根据国家和省教育厅的精神,在原有的学生资助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职责,调整并成立了由学校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新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2007年组建了沈阳建筑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这一专职工作部门,与学生工作部合署办公,增拨了工作经费,专门负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聘任了资助管理中心主任(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兼任),配备了专职人员,

具体负责学校资助管理工作。同年,还组织成立了大学生励志服务中心这一学生组织,具体学生勤工助学等服务学生的工作,起到学生与学校沟通的桥梁纽带作用。

学校在资助工作的资金划拨投入方面,一直给予大力的支持和保障。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 92号)、关于印发《辽宁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 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教[2007]575号)两文件下达后,学校对照文件规定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梳理,在原有的学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的学生资助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学生勤工助学经费的投入,2009-20xx年总投入544.61万元,落实了国家、省政府的有关政策,远超过国家规定的4%-6%的上限规定。

2、建章立制,严格落实,规范管理,资助工作有序进行

学校根据国家和省里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并及时下发了“沈阳建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规定”、“沈阳建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沈阳建筑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沈阳建筑大学国家、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以及“沈阳建筑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等资助工作管理文件,并于20xx年汇编成册,保障了学校各项资助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学校还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每年资助工作精神的`调整,及时对各项文件进行修订完善,基本形成了适合学校情况的、较为完备的规章制度。

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中,学校根据《辽宁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和《沈阳建筑大学学生资助管理规定》的规定,狠抓程序管理,严格落实。学校在每学年进行一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年中期进行一次认定调整。在认定工作中,以学院为单位分别成立相应的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工作。经学生个人提交申请、评议小组认定,学院认定小组对结果进行审核,结果

无异议将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范围内予以公示,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档案,最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最终审批并录入我校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

在每项资助政策落实过程中,学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公示制度,阳光评比、规范管理,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学校师生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等有效方式相本学院认定工作组提请复议。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复议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认定工作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接到复议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在各项资助金的发放过程中,学校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对于一次性发放的,如国家、省政府、学校的各类奖学金等,在资金到位后,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对于资助学生学习生活性的,如国家助学金、学校的各类助学金等,按月打入学生就餐卡中,保障学生生活需要。

3、形式丰富,活动多样,针对性强,构建全方位资助工作体系

到20xx年,我校开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已走过19个年头。学校在国家、省、市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下,积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通过评定奖学金、发放助学金、成立助学基金、开设订餐窗口、设立勤工俭学岗、开放阳光超市,发放越冬棉衣、接受社会捐助等多种资助形式,保障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在校学习生活,确保了我校没有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离校失学。

学校在做好生活资助工作的同时,还加强贫困学生的励志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引导他们贫困不失志,知恩报学习。每年,学校都组织多场受资助学生与社会爱心人士的见面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代表座谈会、报告会等,宣传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矢志不移勤奋学习的感人事迹,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和爱心传递的引导。每年六月,学校都举

办沈阳建筑大学自立自强之星评选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号召广大同学以自立自强之星为榜样,把勤奋学习作为人生进步的重要阶梯,把深入实践作为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把奉献社会作为不懈追求的优良品德,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同时,学校还将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作为思想教育的重点、要点,写入工作计划中,并要求辅导员老师要经常到学生中了解并掌握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状况,及时排解他们出现的心理危机。

学校为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心就业竞争力,还有针对性的开展“扬帆计划” 培训活动。“扬帆计划” 是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综合能力拓展而开展的培训活动。通过聘请从事职业规划、素质拓展培训多年的优秀教师,围绕职业生涯规划、个体角色的开发与创造,提高自信心和人际交往能力等方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展开辅导。是我校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完善资助工作体系的重要举措之一。已经有近百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中受益。

现在学校基本形成了以“奖、助、贷”为主,以“勤、减、补”为辅的资助,以心理健康疏导、励志奋发成才的教育,“扬帆计划” 培训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心就业竞争力三位一体、互为依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体系,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在校健康、快乐的学习生活。

4、倾注爱心,扎实工作,成效显著,资助工作获得肯定

学校各项资助工作的有效开展,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倾注了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无私关爱,调动了全校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很多特困学生被评为省、市、学校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大学生等荣誉称号;很多特困学生获得了省、市、学校的各级奖学金;很多同学还光荣地加入了党组织。获奖比例远远高于普通学生。

第四篇: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为深入了解和掌握我省学前、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现状,进一步加强对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促进学生资助政策有效落实,根据2017年学生资助工作计划,省教育厅决定对全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工作开展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教育部门管理的所有幼儿园、中小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国家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学前教育资助。自2017年我省实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以来,免除学前一年幼儿保教费政策落实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前一年幼儿补助生活费政策落实情况;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政策落实情况;社会资助情况。

(二)义务教育资助。2017年以来,国家免费教科书、地方免费教科书资助学生情况,部分国家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落实情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义务教育资助情况;市、县制定的地方性资助政策及落实情况。

(三)普通高中教育资助。近两年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学校资助机构建设和资助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学校困难学生档案库的建立和使用情况;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办理、发放、使用情况;学校事业收入中资助经费的计提和使用情况。

(四)中职教育资助。近两年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简称“老系统”)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子系统(简称“新系统”)并行使用情况(包括两个系统中受助学生名单是否一致);各市县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推行集中发放模式情况;中职学生资助卡办理、发放、使用情况。

(五)相关事项。

1.资助管理。受助学生的申请、认定、审核程序是否规范,学生资助名单是否按规定进行公示;资助金发放是否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渠道,是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否存在擅自改变资助对象、资助范围、资助标准的现象;资助档案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资金发放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完备。

2.资金管理。地方配套资金是否足额预算以及实际到位情况;县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是否建立专账管理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分类核算,有无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抵扣、拖延支付等违规违纪现象;截止2014年底资助资金累计结余情况。

3.培训情况。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学前、普通高中、中职资助子系统,学前、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数据直报系统)培训应用情况。

4.宣传教育。是否制定了年度资助工作宣传方案;是否开展了资助育人有关主题教育活动;有无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分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

(一)自查(从发文之日起至5月31日)。各市(区)要根据检查内容要点,认真组织自查。自查结束后,按学段分别形成自查材料(包括政策基本落实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工作建议等),并附相关统计表(见附件)。自查材料纸质版于5月31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至联系人邮箱。

(二)抽查(6月至10月底)。6月上旬开始,省教育厅将根据自查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区)要把此次检查作为推动和改进资助工作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强化责任落实,坚决杜绝“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

(二)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并加强指导监督,及时责令整改。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认真总结提炼,广泛宣传推广。

(三)要把资助资金结余及管理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要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确保国家资助资金安全、有效。对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结余资金,要摸清底数,并如数清退至指定的专用账户;对在自查自纠阶段能主动报告并清退上缴所套取、挤占、滞留、挪用资金的,予以从轻处理;对不主动报告、清退上缴违规资金的,一旦被检查发现,除追缴违规资金外,还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五篇: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一、学校教育基本情况

全校有17个教学班,共有学生571人。从学生生源情况来看,全部为农村学生,多数来自农村家庭。班主任老师经过认真调查后,及时向学校反映情况,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家庭贫困情况,建立贫困生档案,确定救助对象。其中父母有病或离异至困家庭的25人、低保家庭的5人、孤儿1人,建档立卡的157人。要真正的抚养一个孩子完整的从小学读到大学毕业不容易,尽管省吃俭用,努力挣钱,避免不了上学的孩子中途辍学的可能。

二、自查情况

工作机构和制度建设

(一)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学校专门成立了贫困救助领小组,贫困生资助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许振海是学校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班主任均为小组成员,是本班学生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资助办公室设在工会,具体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公开设立举报投诉电话15193548835,设立了校长校长热线,对学生举报投诉的事情保证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积极调查和妥善处理,确保整个资助评审、公示发放程序的公平、公开、公正。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管理

(一)建立了三级认定组织。运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评审工作小组。学校资的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校家庭经济围准学生的认定工作,由主管资助工作的中层领导全面员责学校各项资助工作,设立了资期办公室,由主管资助的中层领导主管,各现级成立班组评议认定小报,由各班主任员责把关,做好本班级贫围学生的认定上报工作。

(二)规范工作程序。 每学期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落实新学期各班家庭经济英团学生的认定工作,及时建立贫困学生信息档案。要求班主任对贫围学生进行家访及时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出动态调整。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认真做好贫国学生贫困等级认定和信息上报教育局资助中心, 使真正贫困学生享受到国家资助,确保贫困学生安心上字。

四、资助资金评审发放和管理

每项资助项目开展前,学校都召开班主任会议,学习文件精神,班主任利用班会课在班级宣传学习,利用学校网站向学生家长进行宣传,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发放程序进行评审、公示和发放。

(一)个人申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对享受政策学生的条件、对象、标准公开进行资格排查摸底,做到万无一失。实行资助活动公示、公开,合理确定公示方式与内容,既要防止暗箱操作、人情资助等现象,既增强资助工作透明度,又要保护受助学生尊严。

(二)班级严格评审程序。先由学生如实填好“申请表”“调查表”,按照流程采取自评、互评、老师评、学校评的方法,由全班同学根据申报人的家庭情况进行评议, 拟定学生必须到所在地的居委会、镇政府出具家庭贫困证明。

(三)班主任审核,资助办公室复核,资助领导小组审查班主任根据申请理由、申报人日常生活学习表现,及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初次审核。班级评好交资助办公室,经学校资助办公室复核后再交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审查。认真核实每一个学生的上报材料并通过个别询问学生、召开学生座谈会、家访等方式审核上报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从“实事求是、客观务实、宣传到位、准备充分、要求严格”的工作思路, 做到班级到年级到校级等层层落实,逐个把关,真正的把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学生认定工作落实到位。审核结果不低于 5 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长批示。由镇教委工作人员负责资金发放。受助学生(或家长)签字,照相、建立资助发放档案。我校各类学生资助按照教育局的要求,严格遵循各项程序及要求及时发放和上报教育局资助中心。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二)做好贫困生助学工作是一件非常繁杂的事情,相关资料都是录入电脑信息化管理,因此,需要随时注意数据的更新。

(三)是我校贫困学生较多,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得不到补助。

(四)是有关补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家喻户晓”还不够,要做到“人人皆知”,的局面。

六、下一步的打算

继续学习好困补方针政策,熟练掌握困补发放的流程,掌握好本校学生家庭困难情况:宣传工作更到位,每个学生都拿宣传资料回家让每个家长都知道这个国家政策;独立出一个专门家庭经济因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办公室,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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