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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资助自查报告
做好贫困家庭幼儿资助工作,贯彻落实有关山西省财政厅、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现将我联校幼儿资助工作自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联校共有幼儿 人,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 对联校所有幼儿学生进行资助全覆盖,按照国家资助标准,每人资助 元,共计提供救助资金 元。
二﹑主要做法
1﹑宣传资助政策。
在校内和发放家长的一封信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成立资助贫困学生审核领导小组
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班主任等为成员的审核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保证我乡贫困家庭的幼儿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3﹑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
本学期,对我乡幼儿进行资助全覆盖。
4.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资助申请表,提供村级以上贫困证明,家长和学生的户口复印件(家长首页与学生印在同一张纸上),家长身份证与银行卡复印件(印在同一张纸上,持卡人与身份证必须一致),学校审核后上交资助办。
(3)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对有关情况进行从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的学生名单,上报教育局资助办。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有银行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
1、存在问题
我联校所在乡镇地处偏僻,家庭贫困,大都是留守儿童,所以导致个别学生未上户,资助申请表中信息短缺。
2、改进方法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力鼓励、帮助未上户的学生去上户。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女子,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单位:
日期:
学校对照“检查细则”对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整改,现将相关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学校基本情况我校现有教学班73个,秋在校学生4951人。教科书退费情况根据大冶市教育局关于教科书免费政策的专题会议精神,秋国家发行的学生教科书全部退款,接上级指示后,我校对秋教科书退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为了把国家教科书免费政策落到实处,我校根据教育局退费工作会议精神,把会议精神传达给学校每一个教师和学生,宣传国家的免费政策,阐明退费工作的现实意义,并布置退费工作的具体事宜,要求成立专班,利用广播、宣传栏、家长会、班主任会等进行宣传,公示国家退费政策,做到学生或家长随到随退,并将退费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整改报告。按照要求做到了应退尽退,学校没有截留资金。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落实情况秋,我校将上级分配的享受对象指标按各年级在校寄宿生数的比例分配到年级。确定享受资助的学生是体现学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关键所在,因此,在选定享受对象时要求各年级按照以下程序实施:
1、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提出申请;
2、由学生所在行政村出具该生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3、年级组审核;
4、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则定为享受对象,有异议的在进行调整;
5、各年级将落实的名单报学校评审组审查复核。
资金发放时一律先由班主任签字证明,再由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签字后领取,坚决杜绝代签带领行为。学校对每批次发放的学生资助款组织专班检查落实情况。国家免费教科书征订、发行情况根据上级关于教科书免费政策的专题会议精神,我校做到了既不漏订、少订,也决不多订。循环教科书回收、保管、发放使用情况从春季起,学校就开始实行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我校教科书的循环使用有专人负责。循环使用教科书的科任教师是该书发放、回收的直接责任人,保证课前发书,做到人手一册,课后如数收回,并督促学生爱护课本,检查登记课本损坏情况。学期末将课本交图书保管员存放,并办好移交手续。存在的问题尽管学校在学生资助和循环教科书使用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方法,但总有少数学生在教科书上乱涂乱画,导致教科书还存在不同程度的人为损坏情况。以后打算以后,我们要始终把资助贫困学生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完善资助体系,不让一位学生因贫困而失学,同时通过上级的政策解决贫困学生的基本生活问题,使学生安心学习。
****学校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资助管理工
作自查报告
为加强学生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金管理力度,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实施,我校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相关管理工作,确保了每位符合资助条件的同学按时足额领取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助工作也得到顺利开展和落实。根据《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函(2014)171号文件的精神,我校对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宣传国家政策,使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为切实做好两项资助管理工作,学校在开学初专门重新组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政教处、招生办、办公室以及财务室负责人、各专业部政教副主任、全体班主任、管学籍和资助的专管教师为成员的国家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和免学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方面的分工,真正做到责任到人、各负其责,设立政教处为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管理工作办公室(同时设政教处的电话作为反映情况和投诉电话:*******),计算机、档案柜等办公设施齐全。 为使这两项惠民工程深入人心,学校努力加大宣传力度,在录取新生时,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和《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有关精神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发给学生,要求学生如实填写申请表格。新生到校后,在学校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宣传专栏张贴有关政策文件,安排班主任老师向学生作详细宣传讲解并主动与家长联系,解释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政策,确保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二、加大信息填报工作力度,及时完成资助信息填报 根据省厅有关要求,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每学年开学初及时组织力量填报当年新生信息并导入全国中职学生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和贵州省学籍电子注册管理系统,并认真完成有关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统计表格的填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为使工作准确无误,我校及时组织人员对系统查重中出现有重复信息学生逐一进行甄别,对已退学离校的同学及时做好信息撤销处理;对城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求提交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对其他学生有出现“自理口粮”和“家庭户”等情况,要求提交派出所有关“农村户籍证明”确认后,及时上报主管部门,确保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系统数据与纸质报送资料一致。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及时推行中职学生资助卡,并规范工作流程和做好学生资助材料归档工作 学校根据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制定了《******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学校国家助学金申报和发放程序》,《******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生免学费管理实施细则》和《******贫困学生减免学费评定办法》。在宣传专栏中公布两项资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流程: (1)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老师负责接收本班级学生填报的《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免学费申请表》,并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初审。 (2)各班级班主任组织对本班级进行相关信息采集,汇总相关材料,将初审结果和相关材料一并送交学校助学金、免学费管理办公室进行复审。(3)学校助学金、免学费管理办公室对资助学生申请进行复审,并组织对学生信息汇总,切实保证落实“三审制度”,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要求各班班主任和资助学生本人在各班汇总表中签名确认,提交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及时将全部学生资助信息进行导入,提交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审核。(4)将经资助系统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 个工作日的公示。(5)公示期间,接受学生咨询和反馈,所有情况均予以详细登记,并及时予以调整修正。(6)为符合申报国家助学金条件的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我校在中国邮政贮蓄银行为学生办理助学金资助卡,每年资金到达账户后,以班级为单位,按时、足额通过此资助卡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7)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政教处、招生办、办公室、财务室及时将申请审核与公示资料、主管部门审批审核资料、日常考勤考核登记资料、注册学生学籍名册以及学生流失(或异动)情况等资料进行分班级装订、归档。
四、资助落实情况:
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由中央、省、州、财政和龙里县财政全额拨付。2013-2014 各年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下达和发放情况如下: 1.2012 学年我校申报免学费1222人,受助学生1222人,受助比例100%。由于途中学生流失原因,在校学生人数964人,受助学生729人,受助率75.60%;2.2013学年我校申报免学费2143人,受助学生2143人,受助比例100%。由于途中学生流失原因,在校学生人数1431人,受助学生1048人,受助率73.20%;3.2014学年我校申报免学费1976人,受助学生1976人,受助比例100%。由于途中学生流失原因,在校学生人数1282人,受助学生907人,受助率70.70%。
国家助学金下达、发放和结余情况:2012年学生中途退学等原因,享受国家助学金729人,国家助学金下达105.06万元,省财政下达10.51万元,州财政下达7.38万元,龙里县财政下达0.8589万元,2012年实际发放127.0269万元,共结余-3.218万元,其中国家财政资金结余-3.218万元,省财政资金结余-0.3048万元,州财政资金结余0.7281万元,县财政资金结余0.8589万元。2013年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1048人,国家助学金下达135.72万元,省财政下达13.58万元,州财政下达7.53万元,龙里县财政下达6.53万元,2013年实际发放134.743万元,共结余28.6171万元,其中国家财政资金结余25.032万元,省财政资金结余2.5112万元,州财政资金结余-0.7716万元,县财政资金结余1.8455万元。2014年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907人,国家助学金下达78.15万元,省、州、县财政尚未下达,2014年实际发放64.26万元,共结余13.89万元,结余资金尚存于龙里县财政局专款账户中。
免学费资金情况:2012年我校申报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222人,2012学年共下达免学费资金196.41万元,其中国家资金下达144.22万元,省资金24.11万元,州资金18.08万元,龙里县财政资金尚未下达,发放合计174.021万元。2013年我校申报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143人,2013学年共下达免学费资金326.26万元,其中国家资金下达230.4万元,省资金41.19万元,州资金30.91万元,龙里县财政资金23.76万元;2014年我校申报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976人,2013学年共下达免学费资金267.51万元,其中国家资金下达217.61万元,省资金28.52万元,州资金尚未下达,龙里县财政资金21.38万元。
五、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情况 我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负责日常申报、发放、监督等工作。学校负责免费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中职资助银行卡,及时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存入学生银行储蓄卡中,受助学生在助学金发放表上签字。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建立专门档案,并建立台账,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自开展国家助学金工作以来,我校认真核实每位学生的申请材料,详细核对信息,核对受助学生人数,学校从未发生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等行为。
2014 年11 月6 日
乐至县财政局 乐至县教育局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补助执行情况
自 查 报 告
为了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抓好民生工程,贯彻落实好惠民政策,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补助工作。我县财政局、教育局于2012年5月11日召开了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补助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会议。于2012年5月14日至6月21日对全县所有寄宿制学校,从2010年春季至2012年春季的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补助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高度重视
1、制定了文件。乐至县财政局、乐至县教育局制定了《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补助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乐财教[2012]3号)。
2、成立了检查小组。由县财政局、教育局共抽调十人组成检查组,分为两个小组,对全县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补助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明确了检查的时间范围。检查的时间范围是2010年春季至2012年春季。
4、统一了检查的要求。
1 ⑴查看资料。一是学生申请的个人信息、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收入情况、贫困原因;二是村(居)委会签字、盖章的证明情况;三是学校根据学生家庭贫困程度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四是对拟定受助学生的公示情况;五是学校上报受助学生名单的情况;六是补助资金的发放兑现情况。
⑵座谈学生。了解办理的程序和办法;了解发放的标准、方式和金额等情况。
二、具体实施情况
1、学校严格按程序确定受助学生
⑴广泛宣传。学校对上级下达的人员指标,补助标准,办理程,享受对象的条件(优先资助孤儿,绝对贫困和低收入家庭子女,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子女)以及相关要求,通过教职工会、全校学生大会、班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⑵学生申请。经住校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填写本人信息、家庭成员情况,贫困原因;
⑶证村。(居委会)签字、盖章,对贫困学生的证明情况。 ⑷确定受助名单及公示:学校根据学生家庭贫困程度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⑸上报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享受学生及相关情况上报教育局审核。
2、严格按标准及时发放补助资金 ㈠2010年补助情况
2 2010年共发放寄宿生贫困生生活补助金额987.5万元,资金来源:中央365万元,省级182万元,县级440.5万元。
2010年春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15864人,其中:小学1384人,初中14480人;实际补助贫困寄宿学生10100人,其中:小学900人,初中9200人,补助标准:小学每生375元,初中每生500元;实际发放金额4937500元,其中:小学337500元,初中4600000元。
2010年秋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15800人,其中:小学1299人,初中14501人;实际补助贫困寄宿学生10100人,其中:小学900人,初中9200人,补助标准:小学每生375元,初中每生500元;实际发放金额4937500元,其中:小学337500元,初中4600000元。
㈡2011年补助情况
2011年寄宿生贫困生生活补助金额1083.125万元,资金来源:中央490万元,省级330万元,县级263.125万元。
2011年春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15286人,其中:小学1194人,初中14092人,实际补助贫困寄宿学生10000人,其中:小学700人,初中9300人,补助标准:小学每生375元,初中每生500元,实际发放金额4912500元,其中:小学262500元,初中4650000元。
2011年秋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13980人,其中:小学908人,初中13072人,实际贫困寄宿学生9600人,其中:
3 小学650人,初中8950人,补助标准:小学每生500元,初中每生625元,实际补发放额5918750元,其中:小学325000元,初中5593750元。
㈢2012年补助情况
2012年春季寄宿生贫困生生活补助金额5136125万元,资金来源:中央251万元,省级128万元,县级134.6125万元。
2012年春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14619人,其中:小学1231人,初中13388人,实际补助贫困寄宿学生8338人,其中:小学601人,初中7737人,补助标准:小学每生500元,初中每生625元,实际发放金额5136125元,其中:小学300500元,初中4835625元。
三、存在的问题
1、少数学生申请表的相关内容填写不够完善;贫困原因比较简单。
2、个别学校资料整理和归档不规范。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阳平一中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总结 近几年来,国家和区政府为了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为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资助金真正落实到受助学生手上,为了不遗漏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我们总结了前一段学生资助工作,根据上级指示,作了认真的自查,现汇报如下:
一、根据资助工作的特点及上级文件精神,学校制定了适合我校实际情况的《阳平一中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并成立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做好新学期的贫困生信息的筛查和录入工作,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且无重大缺漏。
三、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重在表现,对资助对象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杜绝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进入资助范围。
四、严格执行资助工作的流程。申报、公示、上报及班主任签名、本人签名发放的工作环节,资金一律经由学校财务室入账、平帐,确保资助款到学生手上。
五、认真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宣传和感恩教育工作。每项资助政策下来,我们都组织班主任开会,明确上级文件精神,教育学生正确面对家庭经济困难,自强不息,努力学习,改变命运,认真用好党和政府的关心与资助政策,确保
资金用在学习上,能知感恩与回报,能化感恩之心为动力,努力尽绵薄之力,关心身边其它人,将爱心传递给每个需要的人。
六、我们今后要进一步用好国家政策,确保经费来源,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把好事做好,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传递给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学生。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有关贫困生的信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做到有据可查,笔笔落实。
七、2014年上半年我校没有享受到资助学生。
贫困资助工作是体现党和政府关怀的民心工程,我们要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细致耐心地做好各项工作,为改变每个贫困家庭孩子的命运做出应有的贡献。
阳平一中
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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