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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__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对__年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开展行业检查的通知》要求,对我乡__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__年上级财政部门共拨入扶贫资金230万元,根据《__乡__年新增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划,其中:硬化全村村组道路共4.7公里,新建泥碎石路6公里,联户路建设400米,补助资金178.5万元;茶叶种植200亩,补助资金16.8万元;新建农房3户、改建农房32户,补助资金34.7万元。
一、项目变更情况
1、产业扶贫项目。由原规划的200亩茶叶16.8万元产业项目调整为100亩乌头雷竹项目,其中雷竹种苗7500株6万元;产业道1公里3万元;机耕道600米3万元;蓄水池2口100立方米,Ф20mm PE材质引水管道1500米,4.8万元。
2、公路建设项目。由原规划的硬化全村村组道路共4.7公里,新建泥碎石路6公里,联户路建设0.4公里,补助资金178.5万元调整为硬化全村村组道路共3.71公里,新建泥碎石路1.035公里,联户路0.4公里,补助资金178.5万元。由于硬化全村村组道路共3.71公里项目原设计有效路面由3.5米变更为4.5米,增加资金共需12.1万元;增加安保设施,增加资金共需36万元;增加浆砌卵石水沟,增加资金共需29.7万元。导致资金尚有缺口,正在多方争取和整合资金,设计变更函已上交__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二、项目执行情况
1、产业扶贫项目。100亩乌头雷竹项目,目前已基本完成土地整理工作。
2、公路建设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经过公示公告,确定了3.71公里硬化全村村组道路和新建泥碎石路1.035公里的施工单位。公路建设建设项目已经全面开工,现已经完成公路路基调平工作。
3、农房新建、改建项目。现已完成农房新建1户,农房改建18户。
三、存在问题
1、项目进度滞后。由于进行了项目变更,项目建设还处于实施阶段,下一步工作中,将根据规划,进一步抓紧建设、抓紧验收、及时报账。
2、资料完善不足。对相关项目的资料整理、归档不完善,下一步将抓紧完善,及时归档。
接到总部转发的xx集团《关于加强资金管控确保资金安全的通知》(xx财字[2013]4号)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经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了自纠自查领导小组,对单位资金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1、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其内容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
2、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财经管理规定、办法。
二、资金管理执行方面
1、收入方面:收入方面全部缴入结算资金账户单位的各项收入做到应收尽收,所有收入均纳入财务账簿,无私设帐外及“小金库”现象。
2、所有资金支出均履行了严格的审批手续,所有支出都填写费用报销单,有相关的经办人员签字,并经财务部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付款,不存在挤占、挪用行为。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及规定,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单位津补贴、奖金和福利均按照国家或地方及集团公司公司规定发放,无滥发奖金、补贴或福利现象。
项目支出均按照批准的项目及用途以及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无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支出范围现象,所有项目支出均合法合规。
三、资金安全管理方面:
1、现金的管理:现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职工工资、奖金的发放采取银行代发,月末出纳的银行日记账与会计的账务相核对,确认无误后结账。
2、财务岗位职责分工明确,明确了出纳、记账、审核等会计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3、银行账户管理方面:现有账户按照要求管理使用,对账制度每月末认真落实。
4、票据有专人管理,负责票据的收、发台账登记工作。
5、财务印章管理: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分别由二位副经理负责保管,非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不得携章外出,禁止非财务事项加盖财务印章,严禁财务章外借。
6、银行印签和空白凭证的管理:银行印签和空白凭证没有同一人保管。
7、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财务人员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严守职业道德。因粗心、过失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无法追回
造成的全部资金损失由责任人自行承担。总之此次自查,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通过自查,自纠,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资金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省水利厅:
按浙水财[20xx]4号文件通知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对20xx年度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现汇报如下:
一、省级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及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1、浙财农字[20xx]178号文件通知,20xx年度小型水库安全巡测检查,省补资金安排我市7.84万元,实际到位数7.8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数8.24万元。该资金已全部拨到各有关水库。
2、浙财农字[20xx]199号文件通知,20xx年度万里清水河道建设,省以奖代补资金安排我市60万元。该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739万,按工程进度全部由财政直拨支付给各有关建设单位。
3、浙财农字[20xx]208号文件通知,20xx年度第二批千库保安工程项目,省补资金安排我市岭口水库73万元,地方配套资金需安排654万元;安排三联水库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需安排81万元;省补资金共计82万元。目前岭口水库、三联水库都已完工,因工程验收资料不够完善,工程款未予全部支付。根据工程进度,财政已直拨支付岭口水库省补资金73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07万元;支付三联水库省补资金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8万元。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地方配套资金余款。
4、浙财农字[20xx]263号文件通知,20xx年度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第一批省补资金安排我市后宅街道农民饮用水工程25万元。按工程进度20xx年市财政已直拨支付地方配套资金100万元,街道支付配套资金199万元。该工程目前已完工并投入试运行,但尚未进行竣工验收,所以省补资金尚存市财政局,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省补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等余款一起支付。
5、浙财农字[20xx]348号文件通知,奖励我市第十一届水利“大禹杯”竞赛活动优胜单位奖金10万元。因发放奖金需经市纪委批准,所以省补资金暂存市财政局,待市纪委批复下达后,我们将按照348号文件通知精神,8万元用于补助半月湾水轮泵站拦污栅工程,2万元拨入我局用于奖励。
6、浙财农字[20xx]147号文件通知,20xx年水资源管理及装备省补资金安排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方案编制等”10万元。20xx年我市已着手编制,待方案编制完成资金即可到位,现暂存我市财政局。
7、浙财农字[20xx]248号文件通知,20xx年度“万里清水河道建设”河道保洁省以奖代补资金安排我市10万元。我市财政20xx年已安排配套资金100万元。待该项目完成,以上资金即可到位,现省以奖代补资金暂存我市财政局。
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在资金的管理上,配备财会人员,设置帐册和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工程补助款按年度预算、按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按规定程序进行拨付。建安工程造价2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需经市级及以上公开招投标。确实因故不能实现招投标的,建设单位必须提交市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的书面证明。其项目预算、预算调整、决算等事项,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送财政局和我局备案。项目决算以稽核中心的报告为准。建安工程造价2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镇街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组织招标,其项目预算、预算调整及项目决算等事项经水务局初审后,建设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审价。
列入工程补助款财政直拨的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项目施工合同后10日内,须将工程招投标细则、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报送财政局和我局备案。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按项目的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进度等情况拨付补助资金。通过完工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总额拨至80%,余款待审查、稽核后按有关规定支付。申请预拨工程补助款时,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填报《义乌市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经有关单位和我局签署意见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申请工程结算拨款时,必须提供验收材料和审价报告。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定率补助的项目,送市基本建设,资金稽核中心审价,并出具审价报告。在结算拨款时,建设单位按决算审价填写《义乌市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附送申拨确认函,经我局和有关单位确认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定额补助,在结算拨款时,经我局初审后,送中介机构审价。建设单位按决算审价填写《义乌市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附送申拨确认函,经我局和有关单位确认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中价机构提供的决算审价报告必须按规范要求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项目结算审查,二是项目财务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况,将缓拨或停拨水利建设专项奖金:不按要求上报本办法规定报送资料的工程;擅自改变建设内容的工程;经有关部门和专家认定有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较大,未处理完毕的工程;资金使用有违法违纪问题,有关部门未处理完毕的工程。
财政局和我局负责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进行监督与检查,及时了解资金到位、使用和有关工程建设进度情况,督促建设单位加强资金管理。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对骗取、截留、挤占和挪用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擅自更改投资计划和支出预算、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等,造成资金损失的,不但要追缴相应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而且还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我市20xx年度水利专项资金使用均无截留、挪用、移用、xx侵占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及管理
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及省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浙价费[20xx]209号《关于调整水资源费标准的通知》文件,圆满完成20xx年水资源费征收任务,并做好使用管理工作。全年共征收水资源费74.20xx万元,其中地表水72.6195万元,地下水1.5880万元。
(一)征收情况
我局在20xx年水资源费征收前按规定到义乌市物价局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在征收过程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票据,按照实际取水量,并严格执行水资源费标准,对20xx年全年和20xx年1-6月份地下水水资源费进行了全面征收,其中20xx年元月1日-6月31日的水资源费是严格按照调整前的价格进行征收,20xx年7月1日-12月31日的水资源费和20xx年元月1日-6月31日地下水资源费是按照调整后的新标准进行征收(除地表水自来水制水企业外)。
(二)使用管理情况
水资源费实行分级分成,地表水水资源费总额:72.6195万元,上交省水行政主管部门14.5230万元,上交金华市水行政主管部门12万元。我市财政已将上交金额直接上划省、金华市财政,其余留我市。地下水水资源费1.5880万元按规定留我市,留我市地表水水资源费及地下水水资源费已全部纳入我市财政专户储存。收取水资源费的专用票据,使用、结报、核销都经我市财政局备案审核。
根据《XX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自纠的通知》(桂扶领发〔20**〕3号)文件精神,我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力量,召开相关部门工作会议。专门成立了由县长担任组长、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的XX县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组,扶贫办、发改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审计、财政、监察、纠风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对照通知要求的检查内容,本着“清理、整改、完善、提高”的工作目标,逐一查找问题,逐项逐条梳理,对 2010-2013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0-2012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下达及项目实施情况
2010-2012年度县扶贫办共累计获得中央和地方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525.62万元。
(1)按资金来源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866.45万元(2010年974.37万元,2011年1269.48万元,2012年2622.6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59.17万元(2010年50万元,2011年30万元,2012年579.17万元)。
(2)按年度分:2010年共计1024.37万元,其中:776万元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29.25万元用于沼气池建设项目;84万元用于发放猪苗等产业开发;8万元用于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00万元用于小额到户贷款贴息;9.2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17.92用于工作经费。2011年共计1299.48万元,其中:977 万元用于屯级道路和桥梁建设、人畜饮水项目以及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151万元用于种植麻竹、东魁杨梅,发放猪苗等产业开发;8.55万元用于农民实用技术培训;21万元用于龙头企业贷款贴息;60万元用于小额到户贷款贴息;26.93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55万元用于贫困户识别工作经费。2012年共计3201.77万元,其中:2407 万元用于屯级道路和桥梁建设、人畜饮水项目以及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521万元用于种植麻竹、东魁杨梅,发放猪苗等产业开发;49.67万元用于雨露计划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7.5万元用于贫困家庭子女高校本科生教育试点补助;42万元用于龙头企业贷款贴息;100万元用于小额到户贷款贴息;64.6 万元为扶贫项目管理费。
(3)按投向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160万元;沼气池建设项目29.25万元;重点产业开发项目756万元;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66.22万元;“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大学生试点教育资金项目17.5万元;龙头企业贴息贷款63万元;小额到户贴息贷款260万元;项目管理费100.73万元;工作经费 72.92万元。
资金使用成效:
三年来,共实施743个项目。其中:2010年实施110个项目;2011年实施243个项目;2012年实施390个项目。
(1)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共新建和硬化村屯道路557条374.35公里;人饮项目工程182处,独立桥41座558.5延米,小型水利建设32处,建设沼气池150座,累计受益群众521106人次。
(2)重点产业开发方面:共发放猪苗6966头;扶持种植杨梅431亩;扶持种植麻竹4100亩;扶持种植糖蔗1180亩。
(3)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方面:接受培训的农民共计12707人次。我县荣获2011-2012年度度自治区扶贫培训先进单位。
(4)“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大学生试点教育方面:2012年共扶持35名贫困家庭大学生,每位补助5000元。
(5)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方面:2011-2012年扶持广西XX县银龙工艺品有限公司获得贴息贷款2100万元,共获得贴息资金63万元。
(6)小额到户贴息贷款方面:2010-2012 年共争取扶贫到户贷款资金指标5200万元,财政贴息资金260万元,惠及81个贫困村。在县信用社的支持和配合下,到2012年12月底止,累计为贫困村2052户贫困户发放小额到户贷款5200万元,累计收回到逾期扶贫到户贷款1675户,金额3169.02万元,到期回收率89.82%。
(二)2013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下达及项目实施情况
1.资金下达情况
2013 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2955.6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95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0.6万元),其中:
(1)安排基础设施项目 214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90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0万元);
(2)安排城乡风貌项目10万元;
(3)安排产业开发项目583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23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万元);
(4)安排扶贫培训项目72.6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6万元);
(5)安排扶贫到户贴息项目150万元。
2.项目实施情况
(1)基础设施项目:项目主要安排在全县28个乡镇159个村,总共330个项目。其中:投入资金206.2万元新建砂石路36条19.91公里;投入资金1656.3万元升级硬化路221条55.523公里;投入资金43万元建设桥梁12座100延米;投入资金234.5万元建设人饮工程61处2555立方米。目前,已完成道路建设86条,25.35公里,占计划33.6%,受益人口21102人;已完成桥梁建设4座33延米,占计划33.3%;完成人饮工程20处,占计划 33.6%,受益人口16821人。预计2014年6月底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以及报账工作。
(2)城乡风貌建设项目:硬化浪平乡茂龙村和六路口至巴吐0.4公里,项目建成后受益人口983人。项目正在施工过程中。
(3)产业开发项目:扶持贫困村养猪、养鸡和种麻竹、油茶等4个项目。目前,已完成发送猪苗3292头,占任务80.5%;预计12月底全面完成任务。已完成发送鸡苗30200羽,占任务100%。预计2014年春季完成种植麻竹和油茶项目。
(4)扶贫培训项目:2013年自治区下达我县贫困村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资金56.6万元, 培训贫困农民5780人次。我县计划培训贫困农民11250人次(党员不少于2000人次)。目前,已完成培训109期11282人。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
(5)扶贫到户贴息项目:2013年贷款资金指标为3000万元,贴息资金由财政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150万元中安排解决。据统计,截止9月底累计发放876户,发放金额为5609万元;本年应收1085户,3492.6万元;实收814户2958.8万元,回收率为84.72%。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乡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香政纠办3号《关于开展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乡及时对全乡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检查的内容和范围涉及三大项,,我乡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截止8月7日,对各项涉农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形成专题自查自纠资料予以汇报:
涉农专项资金名称为:良种补贴资金、农资综合直补、能繁母猪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
二、自查情况
(一)、20xx年度和20xx年度农业部门“农村劳动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扶贫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20xx、20xx两个年度上级没有按排洛吉乡,没得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
20xx年县扶贫办按排了“扶贫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资金4万元,其中劳动力培训转移1期2万元,野猪养殖培训1期2万元,以上两项由县科技局统一负责培训,我乡负责培训人员组织2期,项目资金直接由县科技局拨付核算。
(二)、20xx年度和20xx年度良种良贴、农资综合直补和能繁母猪补贴的发放情况。
1、良种补贴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我乡良种补贴拨付到位资金为2.41万元;20xx年我乡良种补贴面积为中稻172亩、玉米4496亩,拨付到位资金为2.34万元。
2、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我乡农资综合直补面积为7177亩,拨付到位资金为8.16万元;20xx年我乡农资综合直补面积为7177亩,拨付到位资金为24.06万元。
3、能繁母猪补贴发放情况:
20xx年我乡实有能繁母猪1124头,上级拨付资金3.84万元,每头实发50元。乡政府垫付1.77万元,合计发放5.62元。
20xx年我乡实有能繁母猪1254头,应发补贴12.54万元,上级拨付资金8.79万元,仍有3.75万元缺口资金,由乡财政垫支3.75元。
20xx年、20xx年度发放资金采取抽调乡纪委政府职工及兽医站人员组成工作组到各村、各村民小组进行统计,并做好补贴制度的宣传工作,努力做到家喻户晓,并将统计数据到各村进行张榜公示,最后由工作组将现金直接将现金发放到农户手中。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
20xx年全乡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达3815人,占常住农业人口的86%以上,占全乡总人口的81.5%。全年共减免4828人次,共补偿资金132870.8元,其中:门诊4712人次,门诊补偿金额73600.8元;住院116人次,补偿59270元。
20xx年度全乡筹集合作医疗资金40020元。到12月底止,全乡参合农民累计住院总费用160568.4元,累计补偿金额96341元,全乡参合农民累计门诊总费用5427人次,累计补偿金额71967元。截止20xx年底共计补偿168308元。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xx年、20xx年三大项目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我乡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目前乡政府对支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对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薄弱环节乡政府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支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涉农资金自查情况看,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惠农资金发放不够及时,有的上级资金当年已经下拨,由于主客观等方面的因素,到农民手中已经是第二年了,时间跨度较大,不排除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的因素存在(资金的迟拨上级、本级、下级均存在)。
(二)、由于惠农资金的发放采取“一折通”的形式发放,基层财政所和基层信用社也存在衔接协调不到位的情况,有使财政所已经将资金拨付到信用社了,但信用社有很多理由将惠农资金进行划折发放(如网络升级、名称有误)。
(三)、建立长效机制。我乡多年以来,采取了各种手段进行宣传发动,已将上述三项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发入和管理政策的具体情况向广大农民群众予以公开,乡设立了免费查询点,热情为前来查询的农民朋友服务,让农民朋友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取得了很好社会效果。建议上级部门不仅要从财务政策上管理使用好涉农资金,更要随时实地进行监管,不断进行跟踪管理,掌握解决资金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而不是一拨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