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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自查报告(推荐3篇)

2022-04-24 12: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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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1、我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主体合法,不存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进行行政执法情况;不存在下达罚款指标的行为;没有出现以罚代管、以罚代刑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能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不存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情况。

2、我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能严格执行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重大行政处罚能按规定报备案。同时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我县还下发了《关于转发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工作的通知》,对行政处罚裁量权、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明确了规范要求。

(二)行政审批实施情况

1、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情况。20xx年以来,我县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下放、保留、委托和转变管理方式事项均能及时衔接落实。20xx年对县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保留县级行政许可252项(含省市级机关委托实施的11项),精简53项(其中取消33项、暂停实施5项、转变管理方式15项);保留县级投资项目审批事项31项(含省市级机关委托实施的2项),精简8项(其中取消3项、转变管理方式5项)。20xx年对县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保留县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64项(其中省市级机关下放18项,受委托实施1项)。对已取消或转变管理方式的审批事项,不存在继续审批的现象。

2、行政审批实行“两集中、两到位”、并联审批、网上审批。我县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服务股室基本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并授权到位,实行“窗口受理、内部运转、统一收费、窗口出证、限时办结”的办理模式。同时,着力简化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内部办事程序,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各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对行政审批工作办事流程进行认真梳理,进行了流程再造,并通过窗口办事指南等形式将流程再造结果对外进行公示。对保留的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纳入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严格按照承诺的办理期限执行,提高了工作效率,杜绝超时限审批现象发生。实行并联审批制度,在并联审批中不存在“互为前置”,相互“踢皮球”现象。

3、我县各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在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过程中遵循职权法定,不存在超越法定职权范围实施审批;严格依法审批,不存在随意设定审批条件和擅自增加审批事项、提高或降低审批门槛;严格执法管理,杜绝了态度粗暴、故意刁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报”等行为。

(三)行政执法检查规范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我县转发了《市对入园企业实施行政执法的规范办法》,对入园企业实施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规范要求: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执行登记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实施监督检查、不得趋利执法;互认检查结论、避免重复执法等。同时,对入园企业实施行政执法信息也作了规范要求。

(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教育培训。我县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杜绝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同时,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要求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法律综合知识培训并通过统一考试。20xx年至今,我县已对900多名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县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2、严格协助执法人员管理。目前,我县公安、城管、城建、国土等部门聘用了协助执法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应聘人员进行基本法律知识能力考核,对录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制定了聘用人员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聘用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协助执法行为。

3、我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施法过程中基本不存在粗暴野蛮执法、随意执法、选择执法等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行政执法工作进展不平衡。部门之间行政执法工作有一定差距,主要原因一是领导重视程度不同,二是各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各种业务培训、执法评比、执法检查的力度有较大区别。

(二)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少数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文明执法和理性执法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程序建设,依法简化执法程序,公开执法流程;严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二)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增强其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切实加强对协管员队伍的管理,明确协管人员职责,避免违法执法的现象。

(三)强化层级监督。加强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管理,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第二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根据省、市有关依法行政有关文件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并下设了办公室,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日常工作。并立即组织局各科室对照省、市有关文件通知要求严格进行自查,在开展“三梳理”、制作执法流程图、办理行政处罚和许可案卷等方面基本能达到文件要求,下面,将我局行政执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行政执法职权核准界定及职权公开情况

我局行政执法职权核准界定主要有五方面的内容:一是进行了执法依据梳理。共梳理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行政执法依据,并向社会公布;二是按照本局实际,制定了执法职权,并确定了岗位职责:危 化 科监管全县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管一科监管工商贸企业、职业健康,监管二科监管建筑施工企业,监管三科监管非煤矿山(砖厂)企业,监管四科监管文教、卫生、预制件厂、焊铁门市;三是制定了较详细的工作流程,在行政许可方面包括申请烟花爆竹批零业务的流程、步骤等;在行政处罚方面包括从立案到结案归档都有详细的程序步骤,在局公开栏公布;四是成立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并健全了督促检查和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实现了工作检查督办的经常化、制度化,建立了首问制和责任制,为局机关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五是制定了XX县安监局执法职责制度,对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依法办事的行为,规定了按情节轻重处以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行政处分等责任追究。

二、开展行政处罚案卷及行政许可案卷自查情况

(一)在行政处罚案卷方面,我局能做到如下几点:

1.立案。每宗案件都有案例的来源、案情记载、承办人意见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

2.调查取证。现场检查笔录和调查笔录有2名或2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笔录涂改处有当事人按的手印。

3.审查决定。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收集比较完整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自由裁量权应用恰当,适用法律法规准确。

4.送达执行。对处罚通知书有标明送达地点、时间、方式并有当事人的签收。

5.案件归档。结案的案件能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二)在行政许可案卷方面,我们能做到如几点:

1.申请。行政许可内容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窗口有公示,申请书格式文本规范。

2.受理。对申请人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书,对不予受理的出具告知理由。

3.审查。审查工作有2名以上持证执法人员执行。

4.决定。对申请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给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告知书面理由。

5.送达。能及时送达证件。

6.立卷归档。案卷归档规范。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程序不到位,执法文书填制不规范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二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难度大,对经济困难企业的处罚难以执行,执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四、下一步打算

1.以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核心,坚持"一把手"总负责,与科室签订责任书,把行政执法责任制列入年度综合考核目标,深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并将此作为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在鼓励执法人员提高文化素质的同时,落实相关经费,强化执法业务培训,解决行政执法中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现象,在行政处罚中要解决对相对人的处罚时,权利告知内容不全,案件证据收集意识不强、法律文书制作不齐全、不规范等问题。

3.加大“硬件”资金投入,为执法人员配备必要的工具。

我们全局决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加强学习和实践,保持清醒头脑,努力克服不足,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执法依据、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责任,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力争在源头上解决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推动我县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第三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水行政执法是水政监察部门最重要的、最本质的职能,是处理水事纠纷和水事违法案件的最有效手段,是实现“依法治河”的物质保障并为“维持黄河健康生命”提供和谐、健康的外部环境。为进一步规范我局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保障执法效果,维护长垣黄河水事管理秩序,确保长垣黄河防洪安全,我局对近期的水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

为搞好水行政执法自查工作,我局成立了以主管水政工作局长为组长,主管工程养护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水政、防办、工务、工程养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水行政执法自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

此次自查由水政科牵头,其他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检查组,迅速深入辖区内开展水行政执法自查工作。自查工作按照突出重点,照顾一般的原则进行,结合管辖范围内水事违法案件易发、多发地段和防洪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造册登记,明确责任,限期查处。

二、加大河道巡查力度,防微杜渐

我局所辖堤线长,临堤村庄多,堤防路口多,工程管理相对较难,违章建筑、违章取土、乱开乱种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河道巡查和执法自查中,主要发现以下问题:(一)在周营控导工程附近,周营二水厂施工后遗症仍然存在,附近部分村民在控导工程、二水厂附近拉土、大留寺控导工程淘沙。(二)临黄堤还有个别群众因认识问题和受利益驱动,在临河20米以外50米以内安全保护区里取土。(三)太行堤孙东闸附近,新乡电业局未经我局允许擅自在太行堤管理范围内挖筑高压输电线路坑。(四)为工程管理保驾护航。

三、因势利导,妥善处理

我局辖区内水事违法案件总的规律是简易水事案件频发,较大以上水事违法案件罕见。根据案件发生的规律,我局对简易水事违法案件以说服教育为主,经济处罚为辅,因势利导,确保水行政执法的效率。对频频发生的取土淘沙现象,我局水政监察人员通过询问得知:群众普遍认为20米以内为河务局征用地,在20米以外为集体所有地,在20米以外取土不侵犯河务局的合法权益。群众对河务局没有土地所有权而享有土地管理权感到疑惑。针对这种情况,我局以《河务局依法填鱼塘损失谁来补偿》一文在中国水利报上发表契机,展开了报纸普法教育活动。案例中,水利部专家结合案件实际对土地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关系进行了详细论述。专家指出河务部门的管理权与集体所有权并不发生冲突,只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而对其使用方式进行限制。只要其使用方式不危害大堤安全和国家防洪大计,集体土地都可以在使用权范围内合理使用。报纸的权威性、公众性和人民群众对国家报纸的信赖心理,是我们这次普法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此类的简易水事违法案件发生率有所降低。

另一方面,水事违法案件主要是受经济利益驱动和部分群众的侥幸心理作祟,对屡教不改、屡教屡犯的顽固分子,我局加大执法力度,进行经济处罚。在整个辖区内,形成威慑,使人不愿或不敢违法。

河道内违章建筑和未经许可同意擅自进行建设项目的,我局严肃进行处理。孙东闸附近,新乡电业局为获得施工许可证就擅自挖筑高压线路塔基坑的情况,我局立刻要求其停止施工,要求补办项目申请书和施工许可证。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绝对禁止其施工。

四、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水政队伍的物质基础薄弱。基层水政队伍缺乏充足稳定的经费来源,队伍执法装备性能差且长期得不到更新,这很难适应新形势下水行政执法活动开展的需要。水事案件主要发生在基层,主要由基层单位处理,但基层执法队伍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先进的通讯、侦查装备。物质基础的薄弱极大的制约了水政队伍的发展。我局水政科9人,但只有一台电脑,同时没有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勘测工具,这极大的制约了我局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的及时性,客观上增加了收集证据的难度,不利于水事案件的查处。

2、水政制服的不统一,导致在执法过程中着装各式各样,缺乏正规性,导致执法威信的下降。

3、水政队伍缺乏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流域水政队伍缺乏与地方政府、公检法、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联系机制,信息资源缺乏共享。在流域利益与地方利益发生冲突时,难以及时有效的执法,难以保证流域的合法利益。

五、对发现问题的建议

1、上级领导部门要高度重视水政经费问题,探求水政队伍稳定的经费来源。建议在水行政事业收费中提取水政队伍活动专项经费,专门用于水政队伍办案、执法、改进技术装备,真正实现水政队伍的正规化。上级部门重视我局的实际情况,拨付资金为我局添增必要的电脑办公工具和其他交通工具、勘测工具。

2、购买发放统一的执法制服。可以采取类似检察院、法院的西服佩戴水政监察徽章。

3、建立外部联系机制。水政监察部门应该与地方政府、公检法、相关兄弟部门建立必要的联系机制,做好信息通报和信息沟通制度,建立有效的联谊机制,为水行政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

4、改革创新水法的宣传形式。水法宣传是最有效的预防违法行为的方式。只有使水法观念深入人心才能有效的预防和减少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才能增强沿岸群众同水事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勇气,才能更好的保障河务部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水法宣传形式不仅要采取原来的撒传单、广播等形式,更要创造性的利用网络等形式进行宣传。另一方面,抽象的法律概念不容易引起沿岸百姓的共鸣,宣传应注重以案讲法将抽象的法律概念具体化,使沿岸百姓认识到法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使其认识到违法的严重后果,使法对其产生威慑性,使其因畏惧违法的不利后果而不敢轻触法律。

5、建立激励机制。随着社会的发展,激励机制已经成为行政管理理论和实践的核心问题之一,在行政管理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对水政队伍来说,由于工作人员作出的义务性行为和承担的义务性工作较多,激励就更具有作用。激励是广罗人才、稳定队伍的需要,是激发水政工作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的需要,是推进水政工作创新发展进步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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