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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案件质量自查报告(范文五篇)

2022-04-24 12: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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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环保局普法工作自查报告

巧家县环保局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

自查总结报告

2014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法制办的统一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单位职工法制观念,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提高。具体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依法工作落到实处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内设机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小组成员具体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职责及任务进行了分解,认真制定了《2014年普法依法工作计划》,为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可靠的组织基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做到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管理,夯实了“三个文明”建设、构建“和谐巧家县”的法治基础。

二、结合环保实际,认真开展普法教育

一是将普法教育工作列入局日常工作议程,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法,开展专题分析研究,正确处理好了学习与工作之间的矛盾。全年集体学法达到4次以上。二是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各类法律知识培训,到课率达到了100%。三是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和学习,重点是抓好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学习了《宪法》、《环境保护法》、《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等环保专业性法规以及环保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日常生活方面的法律法规,全年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平均每人学时达到40个学时以上,集中学习约在10个学时以上。

三、加强环境监管,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加大对工业企业、饮用水源的现场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力量对新、扩、改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限期治理项目综合整治情况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依法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通过各种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了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确保了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实现了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大现场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为认真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严格环境监督管理,加大了对辖县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擅停污染治理设施、违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及其他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通过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防止了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改善了县域环境质量,有力保证了辖县内环境安全。

(三)建立健全污染源档案。督促指导企业重点对企业环保工作以及污染治理发展过程、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情况以及环境风险事故措施和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等方面进行了完善补充,要求各企业必须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一旦发生环境突发事件,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处置,确保环境安全;同时督促企业开展应急演练,补充完善应急措施和应急手段。

(四)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为民办实事。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分级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规范信访秩序。为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在处理信访案件中做到有访必受、有受必处、有处必果、有果必回。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执政为民的执法理念,及时解决了群众反映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采用集中处理和立即处理相结合,五日办结制的措施,并建立了信访投诉、环境纠纷处理台账,对群众举报的污染事件,做到有举报必查处,有举报必回复,及时调查处理影响群众身心健康的环境违法行为。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和普法教育工作

在法制宣传月、 “6.5”世界环境日活动期间,我局成立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小组,设立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咨询点,精心准备宣传材料、展板、挂图,现场发放环保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倡导节能减排,低碳生活理念,营造“创模”浓厚氛围。认真解答群众对各类环境问题的咨询。

第二篇:篇二案件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根据市政府案件评查文件精神,按照市区两级局会议精神及通知有关要求,连山区工商局市场合同积极开展了执法办案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认真的对科内20XX年所办案件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按通知要求的评查范围和内容抓好落实,对本单位20XX年以来查办案件进行自查自纠。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将此次自查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

接此通知后,科里能够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开展了科里20XX年所办案件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按要求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自查:

一是严格执法,按法律程序执法。通过对20XX年以来科里所办21个案件自查自纠,程序合法,行政主体合法,事实依据合法充分,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定性准确;

二是廉洁自律,依法办案。科里在查处每一个案件时都是严格按照法律积极立案,按办案要求做到在规定时限内结案归档,罚没款上缴国库,特别是对重大、复杂案件或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处罚的案件,局党组非常重视,严格例会按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要求集体讨论通过;

三是执法子系统规范标准化。做到了按立案及时标准、

规范,凡是网上核审的案件都能够做到依照法律、法规库提供的违法行为,定性准确,程序合法,说理充分,证据确凿。

二、精心组织,做到此次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这次案件自查工作市场合同科做到了严密组织,通力配合,按要求进行了自查自纠,截止到现在对拉里20XX年以来的科里21个办案件进行了自查,做到了边查边改,整改到位的目标要求。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此次自查自纠工作虽然按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做到了整改及时到位,但也存在着:一是对查办案件相关法律法规研究的不深不透的现象;二是对查办过的案件书式数据填写不全;主要表现在对本科20XX年所办案件通过自查存在有共性的问题是现场笔录、询问笔录个别项目内容为空的现象,在下步工作中还需加强研究与学习,还需进下加强与提高。

第三篇:民生案件自查报告

关于涉民生专项执行案件自查报告

一、涉民生案件的总体情况

经摸底排查,我院尚未执结的涉民生案件共有25件,执行未结标的

元,其中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4件,涉案标的

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件18件,涉案标的

元,劳务报酬纠纷案件1件,标的

元,抚养费执行案件2件,标的

元。未结案件中赣州中院指定执行案件3件,其他法院委托执行1件,未结案件执行期限全部超一年以上,未结标的少的几千元,最多的达63.5万元。

二、执行情况

自2013年12月23日最高法院召开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以来,我院成立了专项开展活动领导小组,加强了领导,开展了为期二个月的春季集中执行活动,重点执行涉民生案件,对排查清理出来涉民生案件分解落实,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从开展的情况来看,效果并不明显,离上级法院要求完成阶段性任务还有很大的差距,截目前为止,实际执行到位结案的只有

件,结案率%。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

件,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案件

件,分文未执的案件

件,部分执行的案件

元。从采取的执行措施来看,对清查出来的民生案件都采取了财产调查措施,冻结被执行人的存款

元,查封被执行人的财产

,拘留被执行人

人,限制高消费 人,并对生活困难的申请人发放执行救助资金

元。此外,我院加大了开展民生案件执行的宣传力度,有2篇宣传报道在赣州法院网采纳。

三、存在问题

截至目前,我院涉民生案件的执结率仅 4% ,远未达到上级法院要求的3月份之前完成70%的阶段性目标要求,进度慢,任务重,离6月份完成全部执结的时间也不多了,困难较多,表现在:一是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涉执行标的额巨大,而且被执行人已判了重刑,有的被执行人尚未成家,但已经是成年人,没有固定收入来源,有的除了在审判阶段赔了部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外,执行阶段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没有偿还能力,没有办法执行结案;二是大部分未结案件经四查措施后,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提供不了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线索,案件执行陷入僵局,只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三是有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能够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但分期分批履行的期限较长,申请人同意按协议执行,因为申请人知道被执行人只有部分偿还能力,要全部履行到位也不现实,但执行和解又不能作结案处理,是非常矛盾的事情。建议上级法院要从案件的实际出发,申请人已同意法院执行方案的应作问题解决妥当,不要搞“一刀切”处理;四部分案件被执行人长期下落不明,举家外出打工,难于查找被执行人确切的居住地址,造成案件难以执行或无法执行,调查其财产状况也没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五是执行人员自身对该类型案件存在畏难情绪,方法措施不多,案件久拖未结。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认真对照目标,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扎实推进,把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与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充分体现司法为民情怀,回应弱势群体社会重大关切的一项重要举措。具体来说,主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全体执行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涉民生案件活动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增强执行人员责任感、紧迫感,改变目前工作落后不利局面,把开展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大对未结案件的督查力度,扎实推进,把开展活动做实做细,务求实效,进一步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要切实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我院已成立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执行庭室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物质和经费保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加强请示、报告,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法委汇报,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

(三)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加大执行力度。要充分运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重点运用强制执行人报告财产、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罚款、拘留等威慑执行措施,促成其履行义务。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抗拒执行等构成犯罪的,要适用《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及相关立法,司法解释及“两院一部”《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规定》(法发[2007]29号),与公安检察机关积极配合,做到快捕、快判,形成对抗拒执行人的刑罚威慑。

(四)加强宣传,形成威慑声势。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发布敦促执行令、召开债务人大会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这次活动的宣传。对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典型案例可以邀请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形成威慑执行的强大声势和良好的舆论氛围。对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和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执行的协助执行人,及时予以宣传报道。

第四篇:关于财务风险的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闽*监公司字[20xx年3月28日,公司制订了《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和工作方案的安排,本次专项活动时间为20xx年4月至11月,分为三个阶段,4月至6月为公司自查自纠阶段、7月至9月为实施专项检查阶段、10月至11月为汇总分析和督导提高阶段。

截至本自查报告日,公司完成了自查自纠的阶段*工作,形成了《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自查报告》(以下简称“《自查报告》”),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次专项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自查内容和发现问题以及拟订的整改措施(包括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等报告如下:

一、专项活动组织与开展情况

(一)根据《工作方案》,公司对本次专项活动作出如下组织部署:

1、公司总经理组织召开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动员会并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工作小组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活动,切实查找存在问题与不足,制订整改措施并逐项落实到位,使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

2、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福建监管局《通知》、《福建辖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调查问卷》和公司现有的各种财务制度与文件。

3、公司财务负责人布置专项活动工作安排,就自查阶段的分工、要求与时间安排等作出部署,要求相关人员按规定时间认真完成自查内容,形成工作底稿和初步自查情况提交财务负责人审核。

4、公司审计部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工作方案的要求,制订审计计划并及时开展审计。

(二)根据《工作方案》,本次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如下:

1、公司财务人员根据《调查问卷》分类整理、汇总自查内容,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自查报告,逐条检查,详细说明情况,并形成自查工作底稿。

2、财务部经理对财务人员的自查工作底稿与自查结果详细复核,对自查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核查,并提出相应的自查核查结果,提交财务负责人审核。

3、财务负责人对财务部经理的自查结果进行了审核,对自查底稿的内容完善提出指导意见,要求财务部按时提交专项活动自查报告。

4、按《工作方案》要求,财务部将自查底稿与自查报告提交公司审计部。

5、审计部按照制定的审计计划,依据福建监管局相关文件要求对自查报告内容逐项稽核,审查自查底稿并就与财务控制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同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听取审计委员会对自查工作的指导。

6、财务负责人就自查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内容、发现问题或存在的不足、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人等情况向总经理作出全面汇报。审计部就专项活动的稽核结果与建议形成内部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向总经理作出通报。

7、根据自查情况与内部审计情况,形成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自查工作的内容

依据《中华*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逐项对照《调查问卷》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公司在财务管理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资金管理和控制、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建设和执行、财务信息系统使用和控制、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理和控制等方面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规范,同时按相关文件的要求也存在一定不足之处需进一步加以完善,公司为此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认真加以落实。

三、自查结果及整改措施

(一)财务人员和机构设置基本情况

1、公司依据《中华*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设置会计机构及财务人员。

2、公司按照国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规定,选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在财务管理方*有良好的管理经验,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3、公司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考核制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为公司经营班子成员。

4、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人事关系均在本公司,未在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领取薪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系董事长之妻弟,会计机构负责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未在其他单位(上市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以及参股公司以外的主体)兼职。

5、公司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配备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和考核制度明确,岗位设置符合内部牵制要求。现有财务会计人员均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6、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对会计人员的离职交接做了规定,会计人员离职交接严格按制度中的规定办理。

7、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严格实行定期轮换,会计人员任用实际采取了回避,但尚未形成书面制度。

整改措施:修订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实行定期轮换及会计人员任用回避原则作出明确规定。

整改期限:20xx年9月30日前

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8、公司重视会计人员的*培训,鼓励会计人员自行参加各类会计职称及执业资格考试,《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中明确要求公司财会工作人员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9、公司财务人员的聘任都是通过参加人才招聘会或是通过网络人才招聘试用合格后录用。

(二)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的规范*

1、公司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记账凭*后都附有合法的原始单据。

2、记账凭*的编制:在凭*的编号上,采用按照发生经济业务的先后顺序编号,对一笔经济业务涉及两张以上记账凭*时,采取分数编号;“摘要”填写对所记录的经济业务的简要说明;将经济业务中所涉及的全部会计科目,按照先借后贷的顺序记入“会计科目”栏中的“一级科目”和“二级及明细科目”,并按应借、应贷方向分别记入“借方金额”或“贷方金额”栏;凭*分别由有关人员签章,明确经济责任。

3、凭*的审核、传递程序和保管:为了保*会计信息的质量,在记账前由财务经理对记账凭*进行严格审核,主要审核记账凭*是否有原始凭*为依据,所附原始凭*的内容与记账凭*的内容是否一致,审核其项目是否填写齐全;审核科目是否正确;凭*金额是否正确。

4、凭*的传递程序:由经办人据实完整的填写付款报销单,并附完整有效的原始单据,交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对于填制的记账凭*经由财务经理审核签章后方可记帐。

5、公司使用erp管理系统,公司凭*每月打印并装订成册,总账、明细账按年打印并订装。

6、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中规定:“会计档案调阅必须经财务负责人审批,填写“会计档案查阅登记表”方可查阅会计档案,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收回。在经得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才能复印。”在自查中发现未按相应规定办理。

整改措施:拟建立会计档案调阅审批登记手续,《会计档案查阅登记表》必须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调用原因、调用档案明细、归还期限、会计档案管理人、财务负责人。会计档案查阅和复印时申请人应填制申请单,履行财务负责人签字手续。

整改期限:20xx年6月30日前

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

(三)资金管理和控制情况

1、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货*资金日常管理由财务部负责,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资金的统筹、融资及货款支付的审批。对外投资、对外担保、技改基建、风险投资等审批权限分别集中于股东大会及董事会。

2、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超越权限审批。

3、公司资金管理业务的负责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构成亲属关系;出纳人员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构成亲属关系,与上市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不构成亲属关系。

4、公司按照《支付结算办法》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开设和管理银行账户,不存在以个人名义开设账户,财务由专人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公司开通了网上银行支付功能,支付、审核权限符合《支付结算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要求。资金的支付审批、复核与执行岗位分离;资金的保管、记录与盘点清查岗位分离;出纳人员未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5、收付原始单据由出纳人员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字样。银行收支凭*由专门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出纳人员均有核对收付款凭*。

6、公司禁止开据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的空白*。

7、公司财务印鉴有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专用章分人管理,不存在印鉴保管风险。

8、公司日常*主要有支票和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设置*登记簿管理。支票领用人在支票存根签名,但支票未设置登记簿,未对支票购买、注销进行记录。

整改措施:建立支票登记簿,对支票购买、注销等进行记录,作废凭*要求归档管理。

整改期限:20xx年6月30日前

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

(四)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1、公司根据《中华*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制订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能有效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保*公司的资产安全。

2、公司财务制度执行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及修改,由总经理复核,董事会批准的分级审核制度。

3、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没有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条款。

整改措施:修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追加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追究责任条款。

整改期限:20xx年6月30日前

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

4、除了《企业会计准则》(20xx年没有发生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近三年也没有发生重大会计差错。

5、公司统一制定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统一制定下属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并督促其按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政策执行。

(五)财务信息系统使用和控制情况

1、公司使用金蝶erp系统,包括了财务会计、供应链、生产管理、成本管理、计划管理等模块,模块运行正常,基本能满足公司目前的需要。随着公司业务的扩大及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将会不断增加新的管理模块的投入。

2、公司财务信息软件系统日常的管理和维护由专门的it信息部门处理,技术问题由金蝶公司负责处理,公司购买软件系统的合同条款里明确规定了*机构的维护人员不得泄漏公司财务信息。公司对金蝶软件系统访问及*作权限根据不同的职责与岗位进行了设置。不属于财务部门的人员无法访问及获取财务信息。

3、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有权查阅财务信息,但没有修改公司财务信息系统的权限。

4、公司财务信息系统使用和控制的实际*作有权限设置,但未形成书面的管理制度。

整改措施:根据《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公司管理要求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整改期限:20xx年6月30日前

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

(六)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理和控制情况

1、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资金管理

母公司每月对下属子公司的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对下属公司资金运用包括原材料、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款项的支付、应收款的回笼情况进行检查。子公司每月向母公司提供资金计划表、应收账款情况表、资金收支汇总表等报表便于母公司了解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及运营情况。

2、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人员的管理情况

子公司财务经理为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母公司聘任或由母公司委派。子公司财务负责人每月定期向母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及董事长汇报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财务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与母公司一致,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至少有一年的会计工作经验。母公司不定期组织对子公司财务人员的*培训。

四、自查总结

通过此次专项活动的开展与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部门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认真的分析与反思,提出了整改方案及措施,规范了公司的运作水平,增强了公司财务人员对会计基础工作的认识,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公司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运作体制,形成促进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开展的长效机制,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意识和治理水平。

第五篇: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自查报告

阿司字〔2011〕77号签发人:贾尔斯

阿克塞县司法局

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自查报告

市司法局: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提高我县执法执业人员办案水

平和工作责任心,促进我县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根据《酒泉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实施意见》(酒市司发[2011]47号)文件精神,我局于今年5月17日起对2010年以来的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案卷进行了全面评查,现将评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认真进行各项组织工作

根据市局的要求和本局年初工作计划,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及时组织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各司法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召开了案卷评查会议。要求全体法律服务工作者、调解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一定要切实在思想上认识到案卷质量评查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决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严防走过场。要严格按照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按计划、分步骤的完成各项自查任务。特别是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办案程序规定,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解决法律服务所、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所、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机构的办案质量监控水平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为了保证此次自查活动的顺利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完成各项自查任务,我局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案卷评查领导小组,由局长贾尔斯同志任组长,古丽、马汉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有赵妍玲、慕玉玲、毛林、刘治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赵妍玲同志担任办公室

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本次案卷质量自查活动。

二、严格措施,不走过场,切实开展自查工作

根据我局制定的实施方案,自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1日-30日):由公证处、法律服务

所、司法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自查。自查范围为个人办理的2010年至2011年5月期间办结的公证、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案件的案卷装订归档情况,对发现问题的案卷认真填写《案卷质量自查登记表》并及时进行重新订档。

第二阶段(5月1日至15日):由案卷质量评查小组

进行检查。案卷质量评查小组对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自查的案卷再次进行了认真检查,重点在案卷质量检查、审批程序中存在问题并要求纠正的案卷是否已纠正,同时要对本局案卷质量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对具体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第三阶段(5月15日-20日):案卷质量评查小组对

优秀案卷进行评选。根据检查标准对案卷进行评选,选出优秀案卷报市局进行评选。

这次自查是以《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律师和基层

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暂行办法》、《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为自查依据,《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案件百案质量评查标准》

为检查标准,质量等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 在对案卷质量进行自查的同时,还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案卷质量检查制度、重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制度、调解协议书的制作和协议书的执行情况、诉前确认情况进行了自查监督。

三、自查结果及整改情况

这次质量检查中,重点检查各类矛盾纠纷调解协议书93件,其中民间纠纷23件,各类合同经济纠纷70件,经统计:合格卷为89件,占总数的95.7%;基本合格卷4件,占总数的4.3%;未发现不合格卷。重点检查去年到今年3月法律援助案卷10件,合格卷10件,占总数的100%,未发现不合格卷。

我局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指派、审批环节中,能

够严格遵守程序规定和相关制度,坚持原则,认真审查,起到了堵漏把关的作用,使一些存在的问题得以在制作前被发现并纠正。在各项程序环节中能够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坚持按章办事,保证了各项程序规定的真正落实。

在自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个别调解人员为省事,调解后不回访,不填写回访记录等;二是个别调解员草拟调解协议书时粗心大意,出现语法、语句错误;三是在案卷归档时的分类不明,不利于查阅;四是谈话笔录制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如谈话不能紧扣主题、切准要害,谈话针对性不强,谈话文字书写不规范等。

针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及时纠正,并进行了整改。首先是结合自查情况,组织调委会主任、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一步学习了调解协议书的制作与《法律援条例》,要求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应当进一步树立质量意识、程序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办案规则的要求,在办案程序上必须做到严格执行,一丝不苟。其次,再次强调办案人员对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注重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同时,要求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坚决克服有章不循、有令不行的问题。针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经办人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予以补充纠正。

二0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法律服务案件质量自查报告抄报:县委政法委阿克塞县司法局2011年5月3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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