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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xx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局2015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的总体情况
2015年度,我区水利方面下达及使用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有3项,分别为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2015年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共计197万元。其中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有6万元用于惠阳区沙田镇鹤山村下楼陂头重建工程、14万元用于平潭镇坑塘口水库溢洪道维修加固工程;2015年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全部用于惠阳区永良堤围2015年度省级专项补助白蚁防治工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全部用于我区2008年12月底完成的水利体制改革中社保人员所欠保费的缴纳。
上述各专项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复核签证→项目法人审核→主管单位审核→区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合同单位,工程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区财政局全程监督资金运作,从而确保了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对于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我局的主要做法有:一是领导重视,专门成立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和计财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则由工程技术骨干人员和会计、财务人员组成。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选编3篇各类报告。二是明确工作原则和分工。根据《通知》要求,局领导明确指示自查工作人员要如实、完整上报本单位自查工作情况,做到一查到底,不留死角;同时,为提高自查效率,要求工作人员合理分工,按时上报自查成果。三是落实责任到人。自查工作人员将自查工作的报告、报表完成后,由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审核并签字,再报组长签字,确实把好自查成果质量关。
通过自查工作的主要做法,我局本次自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15年度我局所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较少,自查过程较简单,自查成果达到《通知》要求。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和措施
经对我局责任范围内2015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自查,各项目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自查过程中无发现资金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四、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虽然我局在此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但通过开展自查工作,我局深深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我区水利工程实际,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是建议上级部门优化建设任务时间比较紧迫的水利项目的资金申请程序;二是建议上级部门考虑我区近年整治淡水河的资金压力,在专项资金安排上适当倾斜,以减轻我区财政压力;三是建议省级专项资金可以延期使用或转移使用,若工程因故变更或无法实施,导致资金有闲置现象,则可以申请转移至其他工程使用。
[2016年财政资金安全自查报告范文]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经使用效益,完善财务监督,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学校工作能更好更快地开展。按照上级要求,我校成立了财务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在本校内开展了财务自查自纠活动,具体做法如下:
(一)动员部署
1、制定实施方案,学校成立了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召开“财务规范化检查”活动会议。会议研究“财务规范化管理”活动的开展,做到职责到人,明确要求。
2、宣传发动。完小校长组织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心校关于“财金管理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开展以“财务规范化检查”为主题的专题会,使每个小组成员明确“财务规范化检查”活动的目的、好处、资料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用心自觉地参与活动。
(二)组织实施
1、自查自纠。学校认真对照中心校财务工作会议要求及10个重点问题,全面、客观地分析现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撰写自查报告。
2、重点整改。学校根据督导检查的结果,针对还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职责,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三)分析总结
按照上级规定,学校按要求透过深入自查,学校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来执行,做到了收入、支出全部纳入中心校统一核算,没有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更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具体体现如下:
1、按照上级财务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学校有严格的财务及财产管理制度,并做到了职责到人,落实到位,没有违规操作的现象。
2、收费方面,除按照上级规定的最的低标准:收取学前班学生每人每学期200元的保育费外,对“九义”教育的学生,不但没有收过任何费用,而且还将国家下拨的'“三免一补”中的文具费及时、足额的发放到每个学生手中。
3、严格按照财政局、教育局的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进行了学校收支预算,因学校需要而购置或使用的,都要透过校委会决定并报请中心校领导审查透过。对于重大资产购买或是涉及基建项目的支出,都附有合同、结算表及相关材料。
4、严格执行支出审批制度,所有大额支出都事前召开了教代会透过后,方可开展工作,学校每年在教代会或是全体教师会上都作了财务报告,并获得了透过,理解财经审查小组的监督。
5、学校严格加强预算内资金的管理。预算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严格执行了“一票三证”,“收支两条线”,所有款项没有出现公款私存的现象。
6、学校能做到帐目清晰,手续齐全。均无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等违规现象。
7、学校各项经费支出,都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无乱支滥用和铺张浪费等现象。
透过工作组认真细致的清理检查,目前虽然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的现象,但透过清理检查,进一步加强了我校财务规范化管理,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对学校领导干部及财务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监管职能,确保了各项资金收支合法,做到用之有据,查之有凭,使用更加科学、规范。
作为一名财务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会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全面分析和总结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做好整改,力争做到自我经手的各项账目日日清、月月清,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工作。
按上级财政部门会议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各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家电下乡财政补贴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我镇自开展家电下乡补贴工作以来,上级财政部门共拨付我镇家电下乡及汽车、摩托车下乡资金共计296877元,截至20xx年x月x日止,我镇共补贴购家电家户847户,兑付财政补贴资金198621.28元,其
中财政直接补贴资金150291.18元,“商审商付”补贴资金48330.10元。所补贴款项已全部通过信用社打入被补贴农户或商家所堤供的帐户上。我镇在家电下乡补贴及专项检查情况如下:
一、在补贴的兑付中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对购家电农户所上报的身份证、户口本、产品标识卡和发票,以及农民购买条件和经销商销售垫付补贴资金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把相关资料复印件留存财政所备查;在补贴过程中,严格按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截留、提高或降低标准、挤占农民补贴资金的现象;对于已补贴的家电下乡资金,在要求所在村社干部进行核实其真实性的基础上,进行了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反映,并向广大群众公布了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电话。
二、在自查工作中,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核查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了全镇干部工作会议,要求全镇干部高度重视,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就家电下乡落实核查工作进行了布署,镇财政所把已补贴的农户资料按村进行了汇总,并根据我镇实际制定了家电下乡入户调查询问表,并下发各驻村干部,要求各驻村干部对所辖范围的农户补贴情(家庭电话、是否购补贴产品、购产品价格、是否已足额领到补贴款等)进行逐户认真登记、核实。
经核实:
1、我镇家电下乡经办人员没有违法违纪情况,在受理补贴过程中,严格按程序办事,认真审核相关的补贴资料,并把相关的资料进行了复印保存,及时按上级要求对补贴金额通过信用社打入被补贴农户(商家)提供的帐号内,对已补贴情况进行了张榜公示,整个补贴过程不存在挤占、截流及套取补贴资金等现象;
2、经过全镇干部的共同努力,全镇共核查补贴农户847户,其中全家外出15户,电话调查629户,入户调查303户,经核实,共有31户未购补贴产品(财政已补贴),65户所购家电下乡产品超过国家限价,24户未领到补贴款(财政已补贴)。通过此次核实自查,一是存在个别商家用未购产品农户户口本冒领补贴款的现象;二是个别家电下乡销售商家超国家限价销售家电下乡产品;三是部门商家在销售价的基础上另收取产品运费(不到户);四是“商审商付”后由于财政不再直接面对农户,使部分应补农户不能及时领到财政补贴资金;五是部门商家为达到少开票的目地,而采取一票多开的现象。
市财政局:
根据《xx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万财库〔2016〕4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对我乡财政制度、资金使用、监管等进行全面系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认真扎实的开展好这项工作,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对自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以乡长夏瑞兴同志为组长纪委
书记袁莉萍为副组长,财政所、民政、林业等同志为成员的工作小组,由财政所同志负责具体的自查工作。
(一) 岗位与人员管理方面
1、严格执行财政业务工作规程,制定了所长、会计、出纳工作岗位职责权限,岗位设置分工合理权责明确。
2、乡财政资金账户预留印章都是分开管理并做到人走章锁,相互制约和监督。资金收付相关票据都是专人管理并建立了严格的领用和核销制度。
(二) 账户管理方面
1、按照规范程序开立了代管资金专户,原基本账户变更为零余额账户,按照规定撤销了财政专户。
2、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选择代理银行;与代理银行签订了规范的委托代理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责、利等事项。
(三) 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方面
1、建立了规范的资金收付管理流程;对用款计划按预算和项目进度等进行审核;对直接支付款项按照规定提供票据、合同等相关附件;建立严格的额度控制机制;各类凭证及附件的所有要素全面规范。
2、报销各种费用严格按照财务双签制度执行,单笔支出1000元以上的,一律采用公务卡结算或银行转账结算。
3、大额资金支付都是通过开党委会议决定,办公室出会议纪要财政所再安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四)会计核算管理方面
1、按相关规定审核原始凭证、生成记账凭证、登记账簿,并采用信息系统进行账务处理。
2、对会计财务凭证及时装订归档,其他财务资料及时收集整理装订成册并归档,配备了保险柜和档案室。
3、严格执行对账制度,财政所每月按时与银行对账,与预算国库定期对账,会计、出纳每月月末对现金总账、日记账、库存现金,账面余额进行核对,并要核查实际库存现金是否与现金总账、日记账、库存现金,账面余额一致。
总之,结合我乡当前财政管理现状,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对财政财务管理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可能存在的漏洞并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内部监控,坚持用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及时对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进行自查,进一步确保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有序开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2016财政资金专项安全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财政资金专项安全自查报告1】
为贯彻落实市联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本人认真学习和领会了《关于落实案件专项治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银行案件风险的通知》(银监通[XX]6号)、《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银监发[XX]17号)和《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银监办发[XX]77号)精神以及省协会《关于防范操作风险做好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按照《绵竹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资金的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
一、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1.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5月10日,自治区财政厅召开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结束后,我局立刻召开动员大会,对此项专项检查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相关科室研究拟定了《关于开展加强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巴财预〔2011〕41号),并成立了巴州财政局财政资金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州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州财政局副局长、州财政监督检查处处长和州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协调机制,有效地保障了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顺利开展。
2.周密确定检查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为使此次财政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保证各阶段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结合我州财政管理实际,制定了详细的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自查、督查、重点检查、整改落实等时间进行了统一规划,其中: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从5月10日起至5月30日完成,5月20日至25日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计划在6月5日至6月20日期间完成,州财政局将组织工作组对州本级和各县市开展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第三阶段为整改落实阶段,计划在6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全面总结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督促落实。为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我局组织对厅领导讲话和相关文件认真进行了学习,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区分预算单位、县级财政、乡镇财政和村级财务分别设置了不同内容的检查情况表,对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事项、内容等进行了具体要求,确保了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有序开展。
3.认真开展自查和督导检查工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5月14日至5月30日为各县市自查、检查阶段。自查方面:一是要求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对2014年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开展自查,根据自查情况,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进行汇总;二是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对2014年财政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同时对照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上报的自查情况材料进行分析总结,将相关情况报检查组备案做检查之用。检查方面:要求各县市财政组织工作组对各乡镇政府、村级组织部门财政资金情况采取实地、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内容涉及乡镇、村级收入支出管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处置,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运用,财务规范化管理等各个方面。
4.拟定了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按照工作要求,结合自查和督导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局已经初步拟定了巴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从各科室抽调30余名工作人员组成三个重点检查工作小组和各县市共同配合,共计划对全州43个乡镇、205村级财务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从6月5日起赴各县市开展工作。
二、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此次开展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和自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财政收入是否及时足额缴库,是否存在非税收入坐收坐支等问题,是否将国有资产处置等收入私设“小金库”;非税收入是否实行收缴分离制度,全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截留及延压税款或收入重复入库等问题;
(二)财政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存在各专项资金混用;有无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将项目资金用于一般支出或其他支出等问题;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拍卖、配置等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单位资产处置是否履行审批手续;国有资产处置、出租等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①是否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的要求建账设账,并充分利用大平台系统软件,规范账务核算工作;②是否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支出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③国库部门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控制度和会计档案保管、对账制度、拨款印鉴管理及交接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有效;④不合规财政专户是否已全部撤销,财政专户是否全部归口至国库部门统一管理;⑤是否开展了对预算单位账户的清理撤并。是否建立规范的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办法、账户审核制度和账户管理档案制度;⑥是否使用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系统,规范资金支付和清算业务流程,严格以指标控制拨款,确保财政资金在最终支付前封闭运行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之内;⑦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是否存在“先清算后支付”、设立“清算资金过渡账户”等行为;⑧是否建立规范的零余额账户转款审批制度,县市财政是否存在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或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⑨是否全面完成了乡镇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乡镇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是否规范等。
(五)县级财政与乡镇财政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县财政是否按要求及时将财政资金管理各项制度、资金文件及时传递给乡镇财政所。
(六)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是否规范。主要包括:①乡镇、村级收入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②乡镇财政所或村级资金管理部门岗位设置是否合理,资金稽核、对账等内控制度是否健全;③乡镇、村级财务开支是否存在“坐收坐支”等问,审批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白条入账等问题;④乡镇、村级财政资金专户开设是否经过县级财政部门审批,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等问题;⑤乡镇、村级国有资产处置是否规范,有无履行审批程序,资产处置、出租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⑥村级集体经济账户是否由乡镇级进行管理,财务核算是否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执行。⑦乡镇及村级财务公开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等。
三、自查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组织财政收入方面。
部分县市存在财政收入不及时缴库现象。主要是:1、博湖县2014年部分财政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库,存在延压缴库现象,2014年未缴财政收入1512万元,在2015年上缴;2、和硕县应缴财政土地出让金和应缴自治区财政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未能同步,年底国土部门上缴土地出让金2000余万元未上缴国库,在2015年上缴;3、博湖县水管站在征收水资源费时,未实现电子化缴库,有手工填票先缴入基本户,再从基本户转入非税收入户缴库的现象。
(二)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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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内部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所对照检查标准,切实把财务管理和实际情况相结合,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财务综合管理水平
领导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为了提高我乡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核算质量,年初制订了工作目标。严格按照财务工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使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得到落实,通过考核来促进基础管理。并积极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工作水平。
我所现设有总预算会计一人、负责预算编制和执行;统管会计一人、负责全乡财务核算;出纳一人、负责全乡银行存款的存取业务。
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财务管理行为
1、按规定设立单独的财务核算机构,由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财务核算管单位内部会计核算体系,严格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稽核制度和财务报销制度。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分工管理职责。
乡政府所有支出票据及专款支出必须有乡长签字才能核销;所内支出票据必须有所长签字才能报销。
2、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银行留存印鉴由财务人员分开保管。
我所现开设有三个银行账户
核算预算内拨款和预算内人员工资发放;
核算乡政府所有财务及各种专款支出;
核算乡政府预算外收支。
3、会计报表数据真实、完整,编制与报送及时、准确。
4、制定了单位票据领购、保管、使用、核销等具体的管理规定,票款相符;无转让、出借和代开财政票据情况,无伪造和使用伪造财政票据情况。
5、部门预算编制完整、真实,无超预算、超标准支出情况;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追加项目真实,无虚报项目追加预算指标套取财政资金行为。
6、严格按照财经纪律管理财务,无私设"小金库"和"帐外帐"等违规行为,无滥用和铺张浪费等现象。
三、通过自查发现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一)财务人员素质需进一步提高
随着电算化在财务工作的应用,在规范和方便财务工作的同时,也对财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高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成为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财务管理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还存在管理工作上的松懈,各项制度的执行力方面有待加强,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
四、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及措施
(一)加强财务管理力度。
严格管理是做好财务工作的重要保障,今后的工作中我镇一定要加强财务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从而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二)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不断提高财务工作水平,继续通过培训和业务交流等多种方式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使之适应财务管理工作的要求。
此次自查工作中我乡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合理地安排好自查工作,以《会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为准绳,以我乡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和办法为依据进行全面自查,通过自查工作的开展充分认识到财务核算,分析、预算工作的重要性,今后我们要依托信息化,规范基础管理,强化经费监督,深化服务内涵,扎扎实实地把财务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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