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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学校资产安全,根据137号文件和县纪委机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使用处置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我校组织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现将有关固定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查范围:
我校管理和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教学仪器、电教设备、图书、办公事物及家具、文体设备等。
二、清查内容:
1、我校资产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
2、学校占有和使用的土地、房屋的产权及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情况。
3、帐、物、卡相符情况。
三、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我校领导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十分重视,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首先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任组长,总务主任具体负责实施操作;其次,组织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习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制度、政策,明确资产清查工作要求。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本次清查,我校资产管理制度比较完善,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至清查基准日,我校没有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情况。对于已经拆除的礼堂和小坳子教学楼已上报申请处置,各类固定资产帐、物、卡相符。我校的固定资产管理规范有效。清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土地权属问题,所有的土地、房屋虽然有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但是没有明确到具体的房屋,产权关系不明晰。二是学校土地产权按照规定办理了国有土地产权证,但是占地面积不精确。
三是因为房屋年代久远,在拆除重建的过程中,没有按照现在的要求及时进行相关数据的变更,也没有及时办理相关的产权证。四是一些老旧的电子设备、仪器、书籍严重过时,已经没有使用价值,但是依然存在,没有足够的地方堆积,需要及时处理。这些问题暴露出我校在资产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细致的地方,显示了日常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
五、对资产清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
我校将以本次资产清查作为提高学校资产管理水平的一个契机,进一步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对于清理出来的有问题资产,及时报批并进行账务处理。针对资产清查工作发现的学校使用的土地及房屋产权问题,学校要认真分析原因,积极主动的联系教育局、财政局及乡中心校相关人员,尽快按要求规范明确产权关系,并办理相关证件。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1、组织各管理员进一步认真学习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认识对固定资产管理和保护的重要性,引起各管理员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视。
2、进一步加强对资产的管理,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工作流程,做到程序化,规范化,提高其使用率。
3、固定资产的管理严格实行责任制(学校总务主任为具体责任人),每一件物品落实到每一个具体使用与维护人名下,由负责该固定资产物品的保管人管理好,防止物品的损坏和遗失。校领导加强监管工作,将不定期对学校的固定资产进行抽查,以更有效地管理、保护学校资产。
4、严肃责任追究,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家子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是农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也是诱发农村干部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历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三农”工作的政策措施之一,也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之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我镇全面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检查调研,自查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近几年针对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干部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的现象,建立了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在我镇全面推行“村账镇代理”制度,到2007年已将全镇所有行政村的财务全部纳入了乡(镇)集中管理,并严格执行“一季一做账、一季一公开”制度,要求按村财管理运作程序设立财务公开栏,及时公开财务收支状况,增加财务“透明度”,加大群众监督力度。从2009年初开始,我镇明确了公开招投标的程序、范围,对农村集体资产转让、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招投标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同时,制定出台了相关制度,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了清产核资,建立村级台帐。通过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建设,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农村“三资”管理混乱的局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集体“三资”登记台账不完整、不全面。我镇农村集体“三资”在登记管理上,资金、资产相对好一些,而资源方面尤其是土地的登记就不够详细或存在遗留问题,造成“三资”底子不清、管理混乱。
2、财务管理不规范。不规范的表现主要体现在财务制度执行不力,极少数干部不廉洁。有的村开支不经集体研究,大额支出不讨论;有的村干部自用自批,村民主理财公章在村干部手中,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有的村假公济私,挥霍浪费,借机中饱私囊,乱发福利等;有的村干部自己开票收款、长期不报账,导致无法正常结账;有的村收款开具非统一收款收据,开支白条入账;有的村报销凭证不够规范,支出凭证手续不完整。
3、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有的村以其他费用支出直接冲抵承包款和租金,收支均不入账;有的村收款后,干部私自保管挪用,长期不报账;有的村资产收益使用无计划,寅吃卯粮。
4、合同签订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书面合同少,口说为凭;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法定要求等方面。
5、财务公开欠规范。我镇对村级财务公开工作一直高度重视,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出台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制度。但是在个别村由于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群众意识淡薄,公布的内容、形式、时间都不符合要求,有的对于重大支出项目没有专项
公布,实质性内容公开不细,有时甚至是走过场。
6、少数村级财会人员素质低,责任心差。有的村财会人员故意拖延报账时间,无法正常结账;有的村财务人员调整以后,移交档案不全,甚至拒不移交账册凭证,其他村干部还束手无策。
三、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1、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渠道不畅。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此外,现在农村大部分有知识有能力的人都外出打工了,留在家的村民基本上是老少病残,他们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了某些不廉洁的干部可乘之机;村班子内部监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无法监督;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乏力。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不为群众说话;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多年不调整;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文化知识水平较低,没有理财能力;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原则性不强,禁不住村干部做小动作。
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农村税费改革后, 一些干部认为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少、债务多,无资产可管,由于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导致有些干部对村级财务管理不重视,对群众反映财务方面的问题不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管理混乱的蔓延,给某些不廉洁干部开了方便之门;三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的政策、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有些村干部不熟悉
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管理混乱的局面。
3、村级财会队伍的稳定性不够。财务管理工作要求财会人员业务能力强并保持相对稳定。现在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财会人员也跟着换。此外,由于经费紧缺,不少村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机会少,村级财务人员业务素质难以提高。
四、对策及建议
1、加强领导,落实职责。乡镇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加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能,统一负责处理各村资金、资产、资源的核算和监管,统一运作、统一管理,加强业务的连续性、规范性。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内容,作为干部晋升的重要依据,并与经济挂钩,实行奖优罚劣。
2、摸清底子,健全台账。结合村级换届,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进行再次核对,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并将数据全部录入电脑,实行滚动管理。
3、加强培训,提高业务。定期开展对乡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4、严明纪律,严肃查处。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开展案件查处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大
查处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坐支、挪用、贪污、买标、串标、处置不当、分配不公平等方面的案件,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经济管理部文件(建工经管〔20xx〕14号)《关于做好物资管理效能监察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了做好迎接公司效能监察,提高项目物资管理水平,我物资部对项目物资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纠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物资部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随着天津项目部管理办法的颁布,我物资部也建立了相应的大小15项部门管理办法。其中主要包括:物资计划的管理办法、物资招投标管理、物资材料进场的验收管理、主要物资使用控制措施、施工现场材料的保管、物资出库管理等。项目物资管理办法的制定为项目物资部今后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也为提高项目物资管理水平做了铺垫。
二、物资采购计划的审批与执行管理情况。
严格按《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各项目的物资采购计划进行了梳理检查,不存在计划不实,擅自扩大采购品种、数量等问题。对物资采购计划的审批程序和各流程、环节进行了详细检查,没发现越权采购、降低采购审批权限、虚报计划变通采购、套取现金等问题。应集中采购的物资,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了集中、合理、规范采购,无其他违反物资采购计划审批与执行有关规定的问题。
三、物资采购招标管理情况。
根据《招投标管理办法》,对按规定必须招投标的物资采购项目进行了检查,对招投标项目的总数、金额进行了摸底,杜绝了应招标而未招标、肢解项目规避招标、明招标暗定中标商等违规现象;对招标委员会、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招标行为进行了检查,杜绝了有关人员违反规定干预或插手招标项目的行为,再次确定了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标原则;重新检查了物资的型号、数量、质量、价格在中标书、合同、现场的一致性。
四、物资采购合同、采购价格、采购结算、采购质量管理情况。
根据《合同管理办法》,对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和要求进行了重新核实,重新检查了合同的严密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根据20xx年以来签订的采购合同,对各类采购物资的数量、名称、价格、金额等基本情况进行重新核实;针对主要物资的采购,对订货次数、产品名称、数量、价格、供应商等基本情况进行来了摸底,对资源市场内同一产品进行询价比较;认真分析市场走势,对所用物资材料进行了价格评估,对采购时机进行了重新统筹安排,采用规模、批量采购的方式,降低采购成本;对物资结算过程中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流程进行了自检自查,杜绝了违反合同约定方式和额度擅自对外付款,付款手续不全进行结算等问题;对采购物资的质量进行了彻底检查,确保了产品质量。
五、物资仓储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物资管理办法》,一是对入库验收环节进行了重新自检自查,依据项目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对到场物资进行数量、规格、质量、性能等指标的检验和确认;二是对订货合同、送料清单、质量证明、产品合格证等进行核实;三是对到场物资外观及内在质量的检验,确保到场物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防止不合格产品和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入库;四是到场验收后立即填写进场物资验收记录,包括物资的名称、规格、供货单位、验收日期、应收数量、实收数量、质量情况、验收人等,填写完毕后,验收人员签字认可。通过物资管理的自检自查,既保证了采购物资质量,又提高了管理水平,为保证项目工程安全运行夯实了物资基础。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在制度健全方面,制定的相应管理制度与现实的工作存在不相符,需要进一步的完善。管理制度是相对比较刻板,不是很灵活,而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多面向于现场管理,这就存在于制定的制度在现场实际操作起来难免会发生冲突,现场管理的灵活性正好与制度的不灵活、死板相互制约,所以现有的管理制度只有在不断的现实管理实践中才能得以完善,得以推广和发展。
2、物资计划的不及时性和随意性。根据《项目物资管理办法》中的物资计划管理规定:项目一次性备料计划即项目从开工到竣工所需的全部材料计划。按分部分项工程由工程部在工程开工前(15天),向物资部门提报;月度材料申请计划即由工程部依据工程一次性备料计划和施工生产进度提出的每月材料申请计划,需在每月的25号前提下月的物资材料申请计划。而一次性备料计划的编制由于甲方的施工图纸无法及时向项目工程部提供,而施工图纸对于一次性备料计划的编制又极为关键,可以说没有图纸提供一次性备料计划就没办法编制,一次性备料计划无法编制那么跟随其后的月度材料申请计划的编制也将没有依据,这就导致物资计划无法及时提交与物资部,从而致使物资临时计划变多,物资计划管理也无法按照规定实施。
3、对市场上材料价格的了解渠道相对比较单一,难免会造成成本的增加。现在我们了解的方式主要就是通过网络、供应商报价、造价信息,在以后的工作中需多多走出去加强市场调查,充分的了解各种物资的价格、性能等信息。
七、今后努力的方向
1、.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度。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学习集团公司以及国际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取其精华来充实完善各项制度;项目各部门进行讨论,听取各方意见,对所提意见及方法进行汇总整编,加强各项制度在现实工作的可实施性,为物资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提供更好的制度依据。
2、加强物资计划管理。为了确保物资计划的严肃性,提高物资计划的准确率,杜绝计划随意性,本着“物资进场,计划先行”的原则,严格要求计划的制定,无计划不采购,防止因计划的失准造成物资的积压;在编制采购计划时,组织保管、计划、采购等相关人员进行月计划的审编工作,根据各需用材料单位所报材料计划情况,库存情况编制,编报后报请项目主管批准后,并根据生产材料使用的轻、重、缓、急进行采购,在保证施工现场生产物资供应的同时,加强对材料使用过程的管理,降低材料费用,控制材料成本。
关于“三资”清理工作的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依据县站的安排部署,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站周密组织,认真安排,及时下发相关文件通知,利用四个多月时间对全镇14个行政村的村集体“三资”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核查,现将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一)组织实施情况。
为保证“三资”清理工作顺利推进,按照县发清理方案要求,一是成立了“三资”核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14个行政村的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明确个人工作职责,切实负起责任;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力度,我镇结合本地实际先后对各村举办了三期培训班,通过讲解制度条例、财务流程等有效的手段加强业务运行能力;三是把握关键,严格控制清理时间段及内容,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清理核查农村集体“三资”情况。
我镇清查小组按照清理要求全面进行核查,如实填报核查结果,安排专人及时把核查数据上传至“农村三资清理平台”系统,并对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到目前,全镇14个行政村已全面完成了“三资”核查工作任务,且全部实现“三资”计算机系统管理。据统计,全镇村集体债权总额为754265.05元,村集体债务总额为370741.9元(其中账面债务224207.2元,账外债务146534.7元),村集体资金总额为1665975.96元,固定资产总额为4543429元,资源总量为135224.78亩(其中:耕地75425.4亩,建设用地40269.22亩,集体荒滩18210.66亩,水面928.5亩,林地391亩)。
(三)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各村都建立了《出纳岗位职责》、《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村集体组织“三资”管理流程图》、《代理会计岗位职责》等制度,规范了农村集体财务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规范了财务管理,有效杜绝了管理上的漏洞,加强了会计基础工作。村级财务和村级资产、资源管理有序,收支清晰,杜绝了暗箱操作和违规操作,控制了乱报销、乱开支行为,控制了集体资产的流失,特别是村上的固定资产得到了全面的清理。
二是摸清了农村集体“三资”现状。通过核实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摸清了村集体家底,进一步理顺了村级财务关系,各村根据“三资”清理核实结果建立健全的“三资”台账,为规范管理村级财务,按程序发包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化解了社会矛盾。对资金进行有效监管和对资产、资源的透明处置、阳光操作,不仅减少了集体“三资”的流失,还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干群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少,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也逐步得到解决,农村的信访量有所下降,进一步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三、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存在问题
一是“三资”制度落实还留有死角。个别村过去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期限不准确、租金低,有些合同未能及时履约,合同管理不完善。
二是费用开支控制不严。个别村出现“收不抵支”现象。 三是业务素质欠缺。村级报账人员缺乏专业的财务知识,对报账审批流程不熟悉,对制度落实有遗漏,且存在使用票据不规范现象。
四、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整改意见
1、完善制度,规范操作。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原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岗位职责等相关制度,充分利用农村“三资”计算机网络监管平台,切实加强对村级“三资”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加强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定期对各村开展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熟悉业务流程,提高财会人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3、严明纪律,加大查处。严把合同签订关口,严查合同履行情况,确保合同行为的正常性和合法性;同时加强财务制度落实,加大村级开支审批力度,严格控制村级资金的合理流向。
总之,村级“三资”监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三资”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上级要求为准则,扎实做好“三资”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确保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区局字关于开展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情况自查的通知。我院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自查小组,通过开展认真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成立了院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情况自查专班,具体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
成员:
专班下设办公室,x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自查工作的实施和材料整理上报。
二、院人员聘用情况
1、院专业技术人员聘用情况:经自查,我院所有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都于试用期满合格起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并是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的,聘用到期时我们将视其工作情况再组织续签(聘用期限为三年)。
2、院工勤人员聘用情况:经自查,我院所有事业编制工勤人员都于试用期满合格起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并是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的,聘用到期时我们将视其工作情况再组织续签(聘用期限为三年)。
3、临时工聘用情况:经自查,我院与自聘的临时工作人员都签订了相关聘用合同,并一直是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的,现聘用期限也未到。
三、自查结果
通过自查,我院与在岗工作人员都签订了相关聘用合同,无一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