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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司字〔2011〕77号签发人:贾尔斯
阿克塞县司法局
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自查报告
市司法局: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提高我县执法执业人员办案水
平和工作责任心,促进我县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根据《酒泉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实施意见》(酒市司发[2011]47号)文件精神,我局于今年5月17日起对2010年以来的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案卷进行了全面评查,现将评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认真进行各项组织工作
根据市局的要求和本局年初工作计划,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及时组织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各司法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召开了案卷评查会议。要求全体法律服务工作者、调解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一定要切实在思想上认识到案卷质量评查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决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严防走过场。要严格按照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按计划、分步骤的完成各项自查任务。特别是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办案程序规定,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解决法律服务所、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所、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机构的办案质量监控水平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为了保证此次自查活动的顺利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完成各项自查任务,我局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案卷评查领导小组,由局长贾尔斯同志任组长,古丽、马汉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有赵妍玲、慕玉玲、毛林、刘治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赵妍玲同志担任办公室
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本次案卷质量自查活动。
二、严格措施,不走过场,切实开展自查工作
根据我局制定的实施方案,自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1日-30日):由公证处、法律服务
所、司法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自查。自查范围为个人办理的2010年至2011年5月期间办结的公证、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案件的案卷装订归档情况,对发现问题的案卷认真填写《案卷质量自查登记表》并及时进行重新订档。
第二阶段(5月1日至15日):由案卷质量评查小组
进行检查。案卷质量评查小组对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自查的案卷再次进行了认真检查,重点在案卷质量检查、审批程序中存在问题并要求纠正的案卷是否已纠正,同时要对本局案卷质量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对具体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第三阶段(5月15日-20日):案卷质量评查小组对
优秀案卷进行评选。根据检查标准对案卷进行评选,选出优秀案卷报市局进行评选。
这次自查是以《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律师和基层
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暂行办法》、《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为自查依据,《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案件百案质量评查标准》
为检查标准,质量等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 在对案卷质量进行自查的同时,还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案卷质量检查制度、重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制度、调解协议书的制作和协议书的执行情况、诉前确认情况进行了自查监督。
三、自查结果及整改情况
这次质量检查中,重点检查各类矛盾纠纷调解协议书93件,其中民间纠纷23件,各类合同经济纠纷70件,经统计:合格卷为89件,占总数的95.7%;基本合格卷4件,占总数的4.3%;未发现不合格卷。重点检查去年到今年3月法律援助案卷10件,合格卷10件,占总数的100%,未发现不合格卷。
我局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指派、审批环节中,能
够严格遵守程序规定和相关制度,坚持原则,认真审查,起到了堵漏把关的作用,使一些存在的问题得以在制作前被发现并纠正。在各项程序环节中能够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坚持按章办事,保证了各项程序规定的真正落实。
在自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个别调解人员为省事,调解后不回访,不填写回访记录等;二是个别调解员草拟调解协议书时粗心大意,出现语法、语句错误;三是在案卷归档时的分类不明,不利于查阅;四是谈话笔录制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如谈话不能紧扣主题、切准要害,谈话针对性不强,谈话文字书写不规范等。
针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及时纠正,并进行了整改。首先是结合自查情况,组织调委会主任、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一步学习了调解协议书的制作与《法律援条例》,要求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应当进一步树立质量意识、程序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办案规则的要求,在办案程序上必须做到严格执行,一丝不苟。其次,再次强调办案人员对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注重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同时,要求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坚决克服有章不循、有令不行的问题。针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经办人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予以补充纠正。
二0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法律服务案件质量自查报告抄报:县委政法委阿克塞县司法局2011年5月30日印
我局“三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严格按照《乾县开展发展环境“三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我县《20xx年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确保了此项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现就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建立健全考勤、卫生制度,并使之成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制度。 “湖南世雄集团机关爱岗敬业签到查岗制度牌”和“湖南世雄集团机关卫生作风检查考核评比牌”的设立,规范了员工的工作行为。
一、思想认识到位,保证整个活动取得实效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扎实开展,我局成立了开展发展环境“三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针对民政工作业务的特点,我们采取专题会议的形式,使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机关工作人员充分认识“三项整治”活动对加快区域发展、改进机关作风、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让广大干部职工联系实际,对照先进,对照要求,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
二、坚持群众路线,认真排查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自查自纠阶段,我局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大局出发,通过组织群众评议,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表等多种形式,敞开大门,广泛征求意见,依靠群众查找问题。召开了机关全体人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征求意见会,征求意见26条;召开乡镇民政干部及各类民政服务对象座谈会,征求意见12条。对排查出的问题反复查原因,进行认真的梳理归类,整理出4条群众反映集中意见,并拿出整改措施。
三、查找出的主要问题
廉正建设一方面从个人思想上要有正确的认识,另一方面要建立有效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以确保廉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在集团物资采购管理上,通过制定《物资供应部廉洁自律规定》、《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货款支付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来规范采购行为,在供应商选择、采购计划编制、材料价格审定、资金支付等工作方面实现了公开透明,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坚决杜绝一切暗箱操作,始终把党和国家的利益,集团公司的利益放在首位。以上措施的实施,有力保障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保证了各项廉政措施的贯彻落实。
1、在民政业务工作方面。低保审核不够严格,致使个别不该享受低保的享受了,该享受低保的享受不了。
2、在工作作风方面。一是深入基层指导工作不够;二是在接待群众时,有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态度生、冷、硬的现象;三是个别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时存在应付的现象。
3、在工作效率方面。一是对民政政策、法规公开不够,影响了群众及时反映、解决自己的问题;二是个别工作人员政策法规不熟悉,办理事项不能一次性告之,存在群众办事“多趟跑”的现象;三是个别工作人员办事拖拉,有时办事群众甚至找不到人,工作效率不高。
4、自身建设方面。一是人少事多的矛盾较为突出,影响了民政职能的有效履行;二是民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处理事务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以党员干部自律。作为党员干部应该是干部职工的表率,两个文明建设的"领头雁"。因此,我在考虑问题、处理事情当中,凡是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我不是以"总经理、支部书记"自居,而是以"总经理、支部书记"自律,讲求奉献,珍惜党和人民给予的荣誉和权力。
一查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情况。年初以来,我局为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水利系统政府公开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大丰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审查制度》、《大丰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职责》,并对水利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人员进行了明确责任分工。
四、整改措施
1、关于民政业务工作方面问题的整改
严格低保审查程序,确保应该享受低保的人真正享受低保,不该享受低保的坚决取销。对新申请的低保对象,镇(社区)民政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上门走访、调查核实、三榜公示等制度;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对群众举报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要做到100%的调查核实,调查属实的坚决取消。三是制止出具虚假证明的行为。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通报出具虚假证明单位和人员的情况,建议有关部门对此行为作出严肃处理。
2、关于工作作风方面问题的整改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强化机关自身建设。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有事向领导请假。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中尽职尽责,办事不推不拖、不滥用职权,接人待事使用文明礼貌语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各类规章制度,经常走村入户调查研究,多听取群众意见,针对反映的问题,拿出解决措施,化解矛盾,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3、关于工作效率方面问题的整改
(1)限时办结制。在处理各种行政事务过程中,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坚持急件急办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没有时限规定的,将工作落实到人,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是加强资金管理,确保生产经营现金流量:全年公司向所属各单位收回7160万元,同时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资金需要,全年共计向局借款2.345亿元,此外全年为公司各单位累计办理承兑汇票131笔计8533万元。以上措施有力保证了公司全年生产经营需要。
严格秘密公文的利用和复印制度。借阅、复印、汇编秘密公文和扩大秘密公文知悉范围,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
(2)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办事的同志或群众来访者,第一接触人为首问责任人,是职权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由我来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不是职权范围的,也要帮助联系,帮助督办,一帮到底,让群众满意而去。对不能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对不属于本机关办理的事项,耐心做好解释。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年末岁初之时,也是整个酒和烟草行业满载而归之际。今天我怀着无比愉悦的心情和良好的状态,向局党组织汇报一下这一年来的学习和工作的各项情况。
(3)岗位明示制。公务人员上岗时做到岗不离人,统一公示标有单位名称、本人姓名及职位和照片的工作牌。
(4)过失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或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除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外,并与评先选优、提拔任用挂钩。
4、关于自身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要从促进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的大局,高度重视民政干部队伍的建设问题。一是定期研究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积极向上反映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二是加大对干部职工培训的力度,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以适应形势的需要。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违法事实
检查核实在建设开工前未到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并建设经我局工作人员多次督促至今仍未办理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8月29日我局依法下达了《限期纠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环限纠字【】h—74号。
当事人违法的证据
1、现场调查询问笔录一份2页
2、现场调查勘察记录一份
13、《限期纠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回证一份1页违法行为等次根据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将违法行为确定为一般。
应收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
行政处罚建议
1、处伍万元罚款。
富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 环境质量兴县工作的自查报告
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质量兴省先进县省级考核验收准备的通知》精神,我局对照《陕西省质量兴省先进市县区评价标准》,对环境保护方面的各项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为了减少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放,不断改善我县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我局围绕市政府下达的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不断加大减排工作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强化管理减排力度。严格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入门关,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禁止引进和建设国家明令禁止的能耗高、污染环境的企业,从源头上遏制了污染物排放量的增加。
二是加大工程减排力度。我局加强减排工程监管,逐步规范污染减排台帐。截止目前,城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陕西金牛乳业有限公司污水治理工程已经验收,目前正在整理减排档案资料(下半年上报);中冶陕压重工设备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已经进行验收监测,下一步将组织验收;富平县宏特奶牛养殖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准备建设;中冶陕压重工设备有限公司煤改气工程已经完成可研等前期工作,正在筹集资金准备动工。
三是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产能。我局配合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关闭了仇顺生等68家白灰窑(无反弹现象),淘汰了落后生产能力30.6万吨,减少用煤6.12万吨。
四是加强减排宣传教育。 我局把污染减排宣传纳入重要日程,通过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减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展示我县减排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创造有利于污染减排和保护环境的氛围, 确保减排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今年上半年我局组织上报了城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和仇顺生等68家白灰窑关闭项目减排档案,预计前半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削减1214.2吨、392.8吨、270.6吨(339.6吨)和44.1吨(61.3吨)。较好的完成了半年目标任务。
二、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富平县环境监测站是2004年成立的事业单位,承担着我县日常环境监测工作。2005年通过首次计量认证评审, 2009年通过计量认证复评审。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环境监测工作,不断加强常规监测能力建设,配置仪器,增加专业技术人员。目前环境监测站已经能够独立完成水、气、声等3大类,共计41项的监测项目,基本满足了当前我县环境保护工作中对环境监测能力的要求。
现在,我县监测站已经开展了包括县城区域空气质量监测、噪声功能区监测、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网格噪声监测、地表水等常规监测,同时也圆满完成了监督性监测和委托性监测工作任务。监测数据的获得,为我县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为行政执法提供了技术支持。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环境监测站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努力提高监测业务能力,拓展监测业务范围,力争2012年通过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验收。
三、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我局结合创卫、创模要求,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认真开展了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工业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工业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饮用水源地管理规范有序,扬尘污染、汽车尾气污染、餐饮业油烟污染得到了遏制。今年我县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根据环境监测和统计数据,工业废水、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逐年下降;县城空气环境质量基本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县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区域环境噪声均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温泉河河流水质有所改善,部分指标符合五类水水质要求。饮用水源保护良好,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全面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全县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环保专项行政执法监察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在全省环保系统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方案》(浙监„2010‟21号)要求,我局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对照方案的具体要求,对2009年以来我局行政审批、资金管理、环境监管和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环保行政审批情况
一、行政审批工作服务于推进转型升级,坚决否决落后产能项目。 一是加强与部门之间联系,把好项目受理关,尤其是今年以来,建设项目合理用能和排污总量控制联审制以来,项目受理必须要备齐报批材料。水泥熟料、钢铁、玻璃、印染、电力、造纸、化工、电镀、有色金属冶炼、新建锅炉项目、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或年电耗3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耗水15万吨以上的各类项目、以及其它需要联合审查的投资项目,严格实行合理用能和排污总量控制联审。规范项目立项等前置工作。
二是在服务于我县项目推进的同时,严格把关,敢于行使环保“一票否决权”。去年至今共否决了不符合产业政策、工艺落后污染重及选址不合理及对饮用水源安全存在隐患的建设项目21个,有力地制止了新污染源的产生。
三是提高“三同时”验收率。通过项目分科室负责“三同时”验收,小项目环保所验收的办法,责任到人,来推动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的验收工作。截至到目前为止,验收的项目共450多家。
二、制定和完善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一是配合长兴经济开发区按照生态化建设与改造规划及实施方案,加强了园区生态化的改造与整治,完成了长兴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和小浦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工作。
二是严格项目准入,按照《关于印发长兴经济开发区工业项目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坚决执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做到环评执行率100%。严格执行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通过今年对长兴开发区内企业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执法、下达整改任务等有效手段,使投产93家企业中87家通过了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验收率达93%。
三是推动工业园区完善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开发区一期规划总面积19平方公里框架已全部拉开到位,区内建成DN100以上污水管网80公里。入园企业都实行集中供热供气。开发区还建造了垃圾中转站,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企业危险固废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五家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四家污水处理厂进行了升级改造。长兴污水处理厂完成了3万吨/日的中水回用工程,夹浦、香山等中水回用工程正常运行
三、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工作,努力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按上级要求开展国控、省控企业和污染物超标超总量排放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工作,开展环境友好工程推选工作和绿色企业创建工作。在项目审批过程中鼓励企业实施煤改天然气或使用集中供热,脱硫改造项目和采用先进污染治理技术,大力实施清洁生产。项目审批中严格执行总量替代和污染物削减方案,实行排污权有偿转让。
(二)环保资金管理情况
2009年以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安排项目38个,共计金额179
2万元。其中县环保专项资金(排污费)共安排项目30个,计1326万元;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安排项目1个,金额为300万元;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共安排项目7个,金额为166万元。目前大部分项目已完成项目,项目承担单位能基本按资金使用用途按安排各类环保专项资金,绩效情况总体上良好。
(三)环保行政监管情况
我局做到了对重点污染源每月不少于一次,一般污染源每季一次的频率,对重点地区与区域采取了定期巡查,加强了“两考”期间对夜间建筑施工和噪声污染的检查,加强了对太湖流域企业、蓝藻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巡查工作,开展了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县级飞行监测工作,采取了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抽查、暗查等,同时开展了夜间与节假日的突击检查活动,同时利用在线监控对企业加强监控,建立建全了12369举报电话及与110联动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受理和处置举报与投诉。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排污费征收均按照申报——审核——核定——收费程序进行。各类相关书面资料都进行了保留、整理、归纳、保存。大队征收管理的国控企业信息已全部输入软件,其申报、征收程序全部使用软件来操作。由各所管理的其它企业,因为硬件设施未到位以及人员调动频繁、未设置专业人员等原因,还未使用软件管理。但按照省里文件,我局已经购置专门服务器,布置网络,准备让各所也使用软件征收管理,计划到九月底完成硬件及人员培训工作。
(四)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在方案规定的统计期间内,本局各办案单位共查处办结一般程序
案件233件(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142件,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91件)。上述案件查结至今,均能做到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行政处罚合法、合理、合情,无一起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在执法主体资格上,本局目前共有直属执法办案单位7个(其中环保所6个,环境保护监察大队1个),均为经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建制所(队),依法享有行使行政执法处罚的职权。取得《行政执法证》的有66人,另有3人已经通过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但是还未取得执法证件,在日常工作中也不参与执法办案。
在执法程序上,本局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的规定,并参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等等系统规章的规定,依照法律法规设定的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处罚种类,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职权,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和维护社会经济绿色发展。
(五)群众环保诉求信访处理情况
我局建立建全了12369举报电话及与110联动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受理和处置举报与投诉。09年1月到10年8月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1108件,件件都落实了处置与回复,群众理解与满意率达到了95%以上,信访积案1件,交局领导包案调解处理,通过对企业限期治理(企业新投资近千万元改造和建设了水、大气等治理设施),多次与群众见面听取意见,邀请群众参与检查,请上级部门参与验收监测等工作,7月份按时化解了矛盾。
(六)环保建设建章立制情况
在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上我局制定实施完善一批内部管理制度2009年以来,我们逐步建立健全了《县环保局会议制度》、《县环保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县环保局考勤制度》、《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县环保局公务接待规定》、《县环保局财务制度》、《县环保局工作督查制度》等规章制度。近期又制定出台了《长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经济发展工作的通知》、《长兴县环保局重大项目环保保护审查领导小组会议制度》、《长兴县环保局关于做好排污费征收工作的通知》、《环保局工作人员“双向选择”实施意见》、《环保局编外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只要程序公正,才能保障实体的公正。所以我局颁布了《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度》、《行政处罚罚款额度量化细则》、《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并在全体职工大会上学习,我局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根据各部门职责,将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分解,做到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三落实”,同时规范了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大大规范了行政执法的程序,提高了案件质量。并成立了行政处罚案件审议小组,对处罚案件进行审议,避免了乱处罚的环节,提高了处罚案件的质量减少了失误。
关于全区司法行政系统
案件评查活动的自查报告
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
(2012年6月18日)
第一复查案件工作组:
根据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司法行政机关评查案件工作的意见》和省司法厅有关指示精神,按照《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评查案件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我局对2011年1月至今办结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律师、公证、社区矫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展开了评查工作。通过对案件指导思想、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程序应用、法律适用、处理结果、文书格式、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评查,力争通过此次评查,提高我区司法行政的执法水平、办案质量。现将我局开展“案件评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案件评查机构,明确评查人员的责任
为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我局专门成立了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杨伟国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魏旭峰、李明、闫改莲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业务科室指导辖 1 区内的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服务所对2011年1月至今办结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社区矫正和基层法律服务的案件装订归档。
二、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及时对案件抽查评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案件评查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突破口”狠抓落实。局机关召开了工作会议,对评查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对评查工作进行具体的安排和部署,并把案件评查工作列为今年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业务科室根据案件归档结果写出案卷目录,对案件来源、案情介绍、编号等做详细注明,为抽查评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研究制定案件抽查评查方案,明确具体评查标准
明确案件评查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对强调了评查案件的范围、评查案件的内容和重点、评查方法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将案件质量的评定标准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并对不同类型案件的评查严格按各行业的标准执行,
评查工作根据以下六个方面标准进行:
(一)执法思想是否端正。是否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做到以人为本、公平正义、文明执法、服务大局;是 2 否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事实认定是否清楚。办理的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认定事实的证据是否充分,有无遗漏等。
(三)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办理的案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规章等是否合法有效,适用法律有无冲突,引用法律条文是否适当、准确、完整,法律文书中的说理论述是否正确充分等。
(四)法律程序是否规范。案件的办理过程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五)实体处理是否公正。实体处理是否合法合理,对当事人是否平等对待。
(六)法律文书是否齐全。法律文书有无遗漏、缺失,载明的内容是否齐全,文字有无差错等。
该标准易于理解,便于操作执行,确保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四、从五个方面先进行自我评查
一是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办理、法律文书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是否超时限办理;二是看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是看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执行是否公平、公正;四是看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用语是否规范、准确、精炼;五是看当事人的反映,社会效果是否良好。由局案件评查组对案 3 件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形成案件自查。
五、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
我局从2011年至今的各项工作案件中抽取了57份案件,案件涉及各个类别,且不重复,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案件评查严格参照各行业的案件评查标准进行评查,分列出优秀案卷、合格案卷、不合格案卷,对优秀案卷进行表彰,对不合格案卷限期整改。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并从初评案件中挑选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案件各两件;法律援助、律师、公正案件各一件,列明编号、单位、名称上报市司法局。
第一阶段复查案件工作,我们发现通过对各项案件的评查做到了摸清基本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查出了待整改的问题,也及时予以了纠正,更明确了今后工作的重点。评查结果显示案件质量明显提高,绝大多数案卷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准确、证据确凿充分、执法程序合法。无论是办案程序、证据调查、办案技术、文书制作、案卷归档、制度建设以及案卷质量等综合评比有所提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确保我区司法行政机关公正廉洁的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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