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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专项行政执法监察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在全省环保系统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方案》(浙监„2010‟21号)要求,我局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对照方案的具体要求,对2009年以来我局行政审批、资金管理、环境监管和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环保行政审批情况
一、行政审批工作服务于推进转型升级,坚决否决落后产能项目。 一是加强与部门之间联系,把好项目受理关,尤其是今年以来,建设项目合理用能和排污总量控制联审制以来,项目受理必须要备齐报批材料。水泥熟料、钢铁、玻璃、印染、电力、造纸、化工、电镀、有色金属冶炼、新建锅炉项目、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或年电耗3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耗水15万吨以上的各类项目、以及其它需要联合审查的投资项目,严格实行合理用能和排污总量控制联审。规范项目立项等前置工作。
二是在服务于我县项目推进的同时,严格把关,敢于行使环保“一票否决权”。去年至今共否决了不符合产业政策、工艺落后污染重及选址不合理及对饮用水源安全存在隐患的建设项目21个,有力地制止了新污染源的产生。
三是提高“三同时”验收率。通过项目分科室负责“三同时”验收,小项目环保所验收的办法,责任到人,来推动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的验收工作。截至到目前为止,验收的项目共450多家。
二、制定和完善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一是配合长兴经济开发区按照生态化建设与改造规划及实施方案,加强了园区生态化的改造与整治,完成了长兴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和小浦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工作。
二是严格项目准入,按照《关于印发长兴经济开发区工业项目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坚决执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做到环评执行率100%。严格执行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通过今年对长兴开发区内企业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执法、下达整改任务等有效手段,使投产93家企业中87家通过了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验收率达93%。
三是推动工业园区完善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开发区一期规划总面积19平方公里框架已全部拉开到位,区内建成DN100以上污水管网80公里。入园企业都实行集中供热供气。开发区还建造了垃圾中转站,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企业危险固废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五家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四家污水处理厂进行了升级改造。长兴污水处理厂完成了3万吨/日的中水回用工程,夹浦、香山等中水回用工程正常运行
三、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工作,努力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按上级要求开展国控、省控企业和污染物超标超总量排放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工作,开展环境友好工程推选工作和绿色企业创建工作。在项目审批过程中鼓励企业实施煤改天然气或使用集中供热,脱硫改造项目和采用先进污染治理技术,大力实施清洁生产。项目审批中严格执行总量替代和污染物削减方案,实行排污权有偿转让。
(二)环保资金管理情况
2009年以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安排项目38个,共计金额179
2万元。其中县环保专项资金(排污费)共安排项目30个,计1326万元;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安排项目1个,金额为300万元;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共安排项目7个,金额为166万元。目前大部分项目已完成项目,项目承担单位能基本按资金使用用途按安排各类环保专项资金,绩效情况总体上良好。
(三)环保行政监管情况
我局做到了对重点污染源每月不少于一次,一般污染源每季一次的频率,对重点地区与区域采取了定期巡查,加强了“两考”期间对夜间建筑施工和噪声污染的检查,加强了对太湖流域企业、蓝藻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巡查工作,开展了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县级飞行监测工作,采取了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抽查、暗查等,同时开展了夜间与节假日的突击检查活动,同时利用在线监控对企业加强监控,建立建全了12369举报电话及与110联动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受理和处置举报与投诉。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排污费征收均按照申报——审核——核定——收费程序进行。各类相关书面资料都进行了保留、整理、归纳、保存。大队征收管理的国控企业信息已全部输入软件,其申报、征收程序全部使用软件来操作。由各所管理的其它企业,因为硬件设施未到位以及人员调动频繁、未设置专业人员等原因,还未使用软件管理。但按照省里文件,我局已经购置专门服务器,布置网络,准备让各所也使用软件征收管理,计划到九月底完成硬件及人员培训工作。
(四)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在方案规定的统计期间内,本局各办案单位共查处办结一般程序
案件233件(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142件,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91件)。上述案件查结至今,均能做到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行政处罚合法、合理、合情,无一起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在执法主体资格上,本局目前共有直属执法办案单位7个(其中环保所6个,环境保护监察大队1个),均为经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建制所(队),依法享有行使行政执法处罚的职权。取得《行政执法证》的有66人,另有3人已经通过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但是还未取得执法证件,在日常工作中也不参与执法办案。
在执法程序上,本局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的规定,并参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等等系统规章的规定,依照法律法规设定的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处罚种类,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职权,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和维护社会经济绿色发展。
(五)群众环保诉求信访处理情况
我局建立建全了12369举报电话及与110联动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受理和处置举报与投诉。09年1月到10年8月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1108件,件件都落实了处置与回复,群众理解与满意率达到了95%以上,信访积案1件,交局领导包案调解处理,通过对企业限期治理(企业新投资近千万元改造和建设了水、大气等治理设施),多次与群众见面听取意见,邀请群众参与检查,请上级部门参与验收监测等工作,7月份按时化解了矛盾。
(六)环保建设建章立制情况
在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上我局制定实施完善一批内部管理制度2009年以来,我们逐步建立健全了《县环保局会议制度》、《县环保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县环保局考勤制度》、《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县环保局公务接待规定》、《县环保局财务制度》、《县环保局工作督查制度》等规章制度。近期又制定出台了《长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经济发展工作的通知》、《长兴县环保局重大项目环保保护审查领导小组会议制度》、《长兴县环保局关于做好排污费征收工作的通知》、《环保局工作人员“双向选择”实施意见》、《环保局编外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只要程序公正,才能保障实体的公正。所以我局颁布了《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度》、《行政处罚罚款额度量化细则》、《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并在全体职工大会上学习,我局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根据各部门职责,将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分解,做到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三落实”,同时规范了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大大规范了行政执法的程序,提高了案件质量。并成立了行政处罚案件审议小组,对处罚案件进行审议,避免了乱处罚的环节,提高了处罚案件的质量减少了失误。
区质量强区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XX市达川区20xx年质量强区工作要点〉的通知》(达川府办﹝20xx﹞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就“质量强区目标”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大力助推工业企业发展
区经信局在20xx年初制定了详细的工业发展规划,本着“服务企业、发展企业”的理念,将整个达川区的工业企业划分为三个区域,并安排专人了解企业的运营、困难、需求等方面的情况,另安排综合股和企业股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工业发展初步建议,最终由局党委会形成建议报送区级领导把关,争取年度内达川工业经济在全市的排名有进步。
二、营造工业企业良性发展环境
工业发展环境是影响达川环境的一个重要因素。达川区的工业企业是初级加工型企业,对环境的破坏较为严重,我局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工业企业环境展开了大力度的整治,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首先责令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企业,我局依据相应的法规对其进行停电强制整改。这确保了我区的工业企业良性发展环境,为质量强区增添了强有力的质量保障。
三、基础工程稳步推进
“质量强区”目标工程的推进,必须以健全的基础设施为依托。基于此,我局在电力和通信基础设施保障两方面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目前达川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实现村村通、户户通,并保障了村社动力用电需求,使全区各个村社生产用电基本满足。通信网络实现了辖区有线或者无线网络的全覆盖,“宽带乡村工程”为质量强区提速,主城区的“千兆网络试点工程”的稳步推进更为质量强区工程增添动力。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质量强区”目标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的建设,督促我区的企业按照环保要求安全生产,为我区的“质量强区”工程添砖加瓦。
巧家县环保局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
自查总结报告
2014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法制办的统一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单位职工法制观念,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提高。具体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依法工作落到实处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内设机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小组成员具体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职责及任务进行了分解,认真制定了《2014年普法依法工作计划》,为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可靠的组织基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做到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管理,夯实了“三个文明”建设、构建“和谐巧家县”的法治基础。
二、结合环保实际,认真开展普法教育
一是将普法教育工作列入局日常工作议程,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法,开展专题分析研究,正确处理好了学习与工作之间的矛盾。全年集体学法达到4次以上。二是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各类法律知识培训,到课率达到了100%。三是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和学习,重点是抓好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学习了《宪法》、《环境保护法》、《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等环保专业性法规以及环保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日常生活方面的法律法规,全年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平均每人学时达到40个学时以上,集中学习约在10个学时以上。
三、加强环境监管,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加大对工业企业、饮用水源的现场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力量对新、扩、改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限期治理项目综合整治情况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依法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通过各种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了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确保了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实现了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大现场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为认真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严格环境监督管理,加大了对辖县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擅停污染治理设施、违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及其他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通过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防止了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改善了县域环境质量,有力保证了辖县内环境安全。
(三)建立健全污染源档案。督促指导企业重点对企业环保工作以及污染治理发展过程、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情况以及环境风险事故措施和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等方面进行了完善补充,要求各企业必须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一旦发生环境突发事件,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处置,确保环境安全;同时督促企业开展应急演练,补充完善应急措施和应急手段。
(四)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为民办实事。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分级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规范信访秩序。为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在处理信访案件中做到有访必受、有受必处、有处必果、有果必回。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执政为民的执法理念,及时解决了群众反映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采用集中处理和立即处理相结合,五日办结制的措施,并建立了信访投诉、环境纠纷处理台账,对群众举报的污染事件,做到有举报必查处,有举报必回复,及时调查处理影响群众身心健康的环境违法行为。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和普法教育工作
在法制宣传月、 “6.5”世界环境日活动期间,我局成立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小组,设立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咨询点,精心准备宣传材料、展板、挂图,现场发放环保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倡导节能减排,低碳生活理念,营造“创模”浓厚氛围。认真解答群众对各类环境问题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