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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及督导组的意见,围绕遵守政治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个人“四风”方面存在问题等八个重点问题,对照检查如下,恳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认真安排部署。
接到《关于印发<市城乡建设局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后,我公司及时召开领导办公会,紧紧围绕专项整治重点,研究分析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并召集党员干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等的情况
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及州市22条措施和补充规定颁布后,我认真学习、积极践行。我出生在青海东部山区,自幼就深知农村生活的艰辛。参加工作就在大格勒乡,也懂得基层群众生活和办事的不易,谋思路、想事情能做到从群众的立场看问题,力所能及地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中能经常深入基层,掌握实情,乃至市委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提供可靠参考。生活中,崇尚俭朴健康的生活方式,出差报销等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没有职务消费和人情消费。
关于个人有关事项的说明:办公用房是就业服务局,没有超标;办公用车是办公室统一调配的一辆现代轿车;住房没有,在市金龙小区家属院,面积70平方米;妻子是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女儿在小学读书,亲属中没有经商办企业的。个人没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也没有出入过私人会所。我承诺,今后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或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及州市22条措及补充规定,虽然个人在作风建设上做了不少努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分管基层组织建设方面文件多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制止;到基层边远乡镇调研,碍于乡镇同志情面,接受吃饭,有时偶尔也喝点酒,违反了“州内不喝酒,同城不吃饭”的规定。在这方面,我要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再接再厉,立行立改,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和州市22条措施和补充规定落实好,切实在作风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三、关于对待作风建设新的规章制度和“为官不为”等问题的检查说明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的问题和矛盾不断显现,作风建设也不例外。中央、省州市委针对新情况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措施,旨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对新的规章制度,我认真学习领会,并在工作生活中认真贯彻落实,管好自己和家人。但在“为官不为”方面,有时也存在“遇到难事绕道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现象,对有些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相应的,对人民群众赋予我的职责没有做到尽善尽美,还有许多工作没做实做好。主要原因还是党性不强,没有严格按“三严三实”要求对照自己,在这方面,我将认真加以整改,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和权利。
四、突出重点,加强整治。
针对自查和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我们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作风建设,重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行为,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着力提高办事效率,从加强劳动纪律、提高服务效能、改进工作作风着手,认真抓好重点环节的整治工作。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加大公司内部劳动纪律和作风建设监察力度,集中严肃处理了4名违犯劳动纪律的职工。通过对违纪职工的严惩,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遵规守纪、认真履职、规矩办事、规范服务的责任意识,坚决避免因服务态度不端正、业务办理不规范、解决问题拖拉、不作为慢作为等引发的群众投诉上访事件发生,广泛树立干部职工队伍良好形象。二是针对群众反映供水压力不足问题,我们通过督促绿化用水单位落实错峰用水措施、组织力量抓紧落实供水技改措施,促进供水高峰期城区部分地段供水紧张问题得到缓解。三是针对供排水验收、报装业务接洽办理相关部门衔接不紧密问题,通过公司领导办公会研究理顺了办理流程和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简化了业务流程,进一步提高了用户业务办理效率。特此报告。
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对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地自查。现报告如下: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族宗教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第20次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发展民族经济为重点,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为主线,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四争创”活动和宗教“四争创”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团结和引导全县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营造了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乡建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民族宗教政策和措施的落实。乡镇有主管民族宗教工作的主管领导和工作专干,行政村有负责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小组,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有管理组织,确定有政策法规宣传员和信息员,建立起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二是强化责任,每年年初县政府召开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民族宗教工作,表彰奖励先进,制定下发《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意见》,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的责任目标,提出具体要求,实行目标管理。三是建立和落实民族宗教五项工作机制。即: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形成了县抓乡、乡抓村、村抓户的纵向工作机制和组织、宣传、政法、公安、文化、科学、民政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的横向工作机制;建立培训教育机制,县、乡两级党校开设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课程,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培训;县民族宗教局加强对宗教团体、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培训与教育;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建立不安定因素排查消除机制,乡、村每月对民族宗教领域的不安定因素进行认真排查,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研究和妥善处理,及时化解矛盾,确保和谐稳定;建立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努力提高生活水平。县政府每年召开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对少数民族聚居村的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安排部署,提出工作要求,制定民族村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为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每年对民族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认真地普查、统计和分析,结合实际,提出经济发展意见。组织专家、学者到民族村进行考察和调研,出谋划策,帮助制定发展规划。乡镇和民族村克服困难,想方设法,重点加强道路、饮水、学校、卫生室等基础设施建设。2005年以来,累计为少数民族群众协调小额贷款200余万元。向上级争取民族发展资金65万元,其中,为北关回族村道路硬化争取资金10万元,为龙驹村人畜饮水项目争取资金15万元,为官道口村
二、三组居民道路硬化争取资金10万元,为磨沟口乡龙驹少数民族村的护村大坝工程争取资金30万元。县交通局为北关村、黑马渠村修路、修坝扶持资金28万元,整修村组公路2000多米。争取省基督教“两会”为我县残疾人捐赠轮椅50辆,争取广东省嘉宝利有限公司为我县少数民族学校捐赠助学资金4.5万元,资助30名少数民族学生完成初中学业。在新农村建设中,协调官坡镇出资1.5万元修缮了官坡清真寺,出资5000元修建回汉群众“连心桥”一座;北关村、龙驹村新修街道3500余米,建房屋200余间,改厕580余个,使村容村貌大为改观。其它民族村也都积极修路、建校、建饮水设施,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大为改善。在发展民族经济上,协调科技局、农业局、扶贫办等单位为民族村提供致富信息,进行技术培训和创业指导,共帮助少数民族群众确定经济发展项目10个,新建牛、羊、鸡养殖场5个,发展民族个体经济120余家,扶持民族企业3个,使民族经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大为改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三、注重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选拔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坚持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纳入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与其它干部一视同仁、同等对待,严格按照要求比例配齐少数民族县、乡、村、组干部。全县共有少数民族领导干部18名,其中副县级干部1名、正科级干部3名、主任科员1名、副科级干部6名、少数民族村干部7名,其中女干部1名。在年龄结构上,30至40岁5名,40至50岁9名,50至60岁2名。在学历构成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76%,大专以上24%,其中重点民族聚居村村组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占80%。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工作,每个少数民族村重点培养了2-3名少数民族后备干部,为村两委班子建设奠定了基础。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充分发挥县、乡党校教育培训阵地的作用,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建立完善少数民族干部档案,加强管理工作。
四、加强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和爱国宗教团体建设。
一是通过认真调查、摸底,建立健全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档案,由民族宗教界人士协商、推荐,确定了全县10名民族宗教界重点代表人士,建立了统战及民族宗教干部联系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制度,定期走访、慰问,加强联系。二是对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进行多层次的培训和教育,定期召开学习会、座谈会,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三是努力做好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经过认真考察、积极推荐,有1名民族宗教界优秀人士被推荐为市人大代表,5人被推荐为县政协委员,2人被推荐为市政协委员。四是经过认真研究和协商,推荐了市基督教“两会”、市佛协、市伊协的领导和代表会员。进一步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成立了县基督教“两会”、县佛教协会和县伊斯兰教协会,配齐配强班子成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五是做好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的登记、备案。加强外来传教人员的管理。落实宗教房产政策,依法进行房产权属登记。教育、引导各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积极开展各种公益活动。
五、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一是利用横幅、标语、黑板报、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达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加强执法检查,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对非法传教、家庭私设聚会点、乱塑神像、乱建寺庙等违反《宗教事务条例》的现象,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三是认真落实“3718”(三册、七薄、一帐、八项制度)管理制度,规范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检查,对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内容不规范的宗教活动场所责令整改,促进了宗教活动依法有序,健康和谐。四是在全县宗教领域开展争创模范宗教团体、争创规范化宗教活动场所、争做模范教职人员、争做爱国守法致富奉献信教群众的“四争创”活动,制定、下发了“四争创”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化解宗教内部的矛盾纠纷,严格实行责任制,打击非法、制止违法、保护合法,维护宗教的合法权益。五是建立了村管小组与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每月例会制度和重大问题应急处理机制,乡镇、村和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每月进行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和调处,确保全县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六、切实防范和抵御境外宗教渗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和抵御境外渗透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建设。二是开展宗教活动整治工作,会同公安、文化、610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对非法宗教书籍、刊物、音像制品等进行检查,对境外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进行传教活动以及自封传道人、非法传道人、“东方闪电”、“实际神”等各种邪教活动进行严厉打击。三是做好境外宗教渗透调查工作,弄清境外宗教渗透的态势、手段、渠道、规律,建立健全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的工作机制。四是加强与公安、外事、对台、侨务等涉外部门的协作,及时掌握出入境人员的活动情况,把宗教渗透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维护社会和政治稳定。
七、民族宗教工作机构设臵、编制、经费情况及基层情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县委统战部在一起办公,人事、工作、经费都在一起管理,是一个单位。对上有民族宗教事务局的牌子,承担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和上级民族宗教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内和县委统战部是一个单位,内部安排有四个人主要做民族宗教工作。
根据民族宗教工作发展形势的需要,2007年1月12日,河南省编委下发了《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级民族宗教工作机构设臵问题的通知》[豫编(2007)3号文件]。2007年2月,三门峡市编委下发了《关于卢氏、渑池两县民族宗教工作机构设臵问题的通知》[三编(2007)7号文件],要求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从统战部中单列出来,独立设臵,为县政府主管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的职能部门。
根据省编委和市编委的文件要求,县委统战部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作了认真汇报,并向县编委起草了《关于卢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配臵、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请示》,向县政府起草了《关于解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用房、开办经费、工作经费及交通工具的请示》,请求县委、县政府解决有关问题,尽快理顺关系,落实民族宗教局的机构单设问题。县委、县政府同意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县民族宗教事物局机构单设,县编委也下发了通知。待人员、经费、房屋等有关问题解决后才能实现单设。现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县委统战部还在一起办公。 基层情况:乡镇均有主管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有工作专干;行政村有负责民族宗教工作的村干部;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都有管理组织,有政策法规宣传员和信息员。
卢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08年6月18日
范县人民法院
关于基层党校建设工作的自查报告
近年来,我院党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领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校在法院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围绕党建带队伍,抓好队伍促审判”的工作理念和思路,以树立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理念为核心,为推动审判工作不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思想保证。
一、加强组织建设,固本强基。
我院始终把基层党校建设和党员业务能力建设作为固本强基、兴院创优工程的着力点,紧紧抓在手中。近年来,我院始终把加大投入、完善设施、更新设备、充实师资力量作为基层党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为实施党校教学,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此基层上我院在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强化班子建设,打造“队伍建设的领头雁”。院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按照“班长抓班子、班子带队伍、队伍促发展”的总体思路,稳步实施各项举措。院党组向全院干警提出“向班子看齐、向党员看齐、向我看齐”的倡议,要求班子成员必须率先作到六个务必,即:“政治上务必坚定,思想上务必创新,专业上务必精通,作风上务必严谨,做人上务必低调,廉洁上务必清白”。班子成员必须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班子成员之间经常开展坦诚的谈心交流活动,坚持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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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差距不遮丑,揭摆矛盾不护短,查找病根不敷衍,责任承担不推诿的原则,对症下药,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院党组制定和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教职工工作守则》、《电教设备管理制度》、《图书报刊借阅保管制度》等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务求实效;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以及干部任免等都要按照《党组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党组会研究,集体决定,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和贪腐现象的发生;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一手抓队建,一手抓审判,做到了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同向,行动上同步。
(二)狠抓队伍建设,打造“政治业务的排头兵”。我院狠抓干警政治业务教育学习不放松,始终做到“三个不间断”,即经常性的思想教育不间断,经常性的政治学习不间断,经常性的业务知识培训不间断。坚持每周一次全体干警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两次以庭室为单位集中学习业务知识制度,根据各个不同时期的要求,适时组织干警开展理论学习和讨论,并对学习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互查评查。多次选派审判业务庭庭长和优秀审判员参加省、市法院组织的审判业务知识培训,促使全院干警的审判业务能力和政治理论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执法理念得到进一步增强。
(三)坚持制度建设,打造“公正廉洁的清白人”。我院按照“有人监督、有权监督、有效监督”的理念,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案、以制度管事”的工作思路,用《党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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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学习制度》和《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来规范党组活动,班子成员严格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自查,深入剖析,扎实整改,充分发挥班子的导航作用、核心作用、表率作用、示范作用。严格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及省高院“六个不准”规定,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通过自查、公示、测评和调查问卷等形式,开展全方位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形成了良性工作局面。
二、转变审判作风,提升效能。
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作风是提高工作效能的助推器。我院组织全院党员和干警正确认识公正、廉洁、为民的辩证关系,树立起公正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灵魂,廉洁是做好司法工作的基石,为民是司法工作的宗旨的理念。
(一)创立模式,建立便民绿色通道。逐步规范干警的司法礼仪,规范庭审作风,做到举止文明、程序规范、言语得体,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实施“一站式”服务、优化立案文明窗口功能。实施“一站式”立案大厅建设,提供包括诉讼引导、纠纷分流、材料收转、查询咨询、司法救助、判后答疑以及信访接待在内的“一条龙”贴心服务。针对常规案件,设计15分钟立案制,既当事人最多仅需等待15分钟,便可当场拿到缴费通知单和开庭传票,知晓开庭时间和主审法官,真正做到让当事人少等一分钟,少跑一趟路,少花一分钱,全力打造便民立案快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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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重调解,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我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不断强化诉讼调解工作,高度重视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探索庭前和解和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把调解贯穿于整个民商事审判全过程以及行政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判活动之中。此外,我院积极与县司法局联系,携手建立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机制,针对不同案件类型和当事人,采取相应的调解措施,有效化解了大量公民之间、官民之间、民企之间的纠纷,保障了全县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经济的持续发展。
(三)能动司法,服务县域工作大局。牢固树立法院工作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服务的意识,以最有效的司法政策,最便捷的服务举措,为党委政府分忧。我们秉承“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理念,不断拓展便民措施,通过利用一些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并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纠纷案件开展巡回审判,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就地开庭审理宣判,减轻当事人的奔波劳苦,引导群众知法守法。该措施实施以来,我院开展巡回审判520余次,审结案件1305件,其中调解撤诉1071件,调解撤诉率达82.1%,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强本固基、兴利除弊,大力加强法院队伍管理。我院以“心齐风正、管理规范、审判效率、案件质量、廉洁司法”为工作重点,强化学习教育,着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强化领导示范,着力发挥党组班子的表率作用;强化制度规范,着力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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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章可循的管理机制;强化典型引导,着力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2011年,我院又采取“五抓、五促、五治”的工作措施,强本固基争一流,不断加强法官队伍建设。通过不懈努力,全院干警履行职责更加严谨细致,庭审活动更加规范有序,审判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审判工作呈现出了调撤率、服判息诉率上升,发还改判率,涉诉信访率下降“两升两降”的局面,在全院形成了“讲学习、重绩效、求上进、比贡献”的浓厚氛围,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开展业务比武,创先争优。
(一)自评自查,在业务中比优劣。开展“百万案件”评查以及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针对涉及领导批办、群众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等类型的案件,我院主动邀请县委政法委、县人大法工委、县政协的有关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本院案件兼职评查员,严格按照省高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逐案进行评查。评查中,将案件评查情况在评查登记栏目详细填写登记。经评查,90%的案件被评为优秀和良好,无不合格案件。
(二)上下互动,在走访中找差距。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向纵深发展,我们积极探索基层工作新方法,实施“一村一法官”工作模式,开展“百名干警、百名干部、百家单位”联村平安共建活动,利用假日组织干警进驻12个乡镇的61个行政村,通过对联村村民逐户登门造访,发放平安共建联系卡,填写联村平安共建日志,建立驻村工作档案等工作,使部分矛盾纠纷、涉法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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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信访问题得到排查化解,法院的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有效提升。目前,我院共派出法官40余人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5000余份,解答咨询3500余人次,有效维护了基层稳定,深受老百姓欢迎。针对存在的便民服务、法律知识宣传、案件执行等方面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有效整改措施,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三)营造氛围,在活动中添动力。我院以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教育和引导广大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警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革命精神;深入推进“五除”专项活动,促进司法作风不断转好,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形象;持续开展“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大力弘扬“阳光、真诚、简单、责任、激情”的干部文化,营造一个高效、公正、廉洁、文明的司法环境。通过各项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深挖思想触及灵魂、查找问题触及根本,全院干警的思想理念不断得到调整,思想作风不断得到优化,审判执行工作不断得以改进,精神风貌焕然一新。
(四)改进方法,在教育中出效果。在大力加强阵地建设和教学管理的同时,我们立足于各地的实际,采别不同的教学方法,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员教育活动。一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取课堂讲授与课外实践,理论灌输与现身说法,集中授课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形式,调动学习积极性,增强教育效果。二是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三是坚持课堂讲授与电化教育相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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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进一步强化了基层电教点建设,建立健全了电教设备各种管理制度,增强了党员教育的直观性。
通过紧抓党建工作,以党建促审判成效显著。近年来先后被河南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被河南省委政法委评为“先进基层法院”,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基层法院”,被河南省爱卫会评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被濮阳市市委市政府评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被濮阳市委政法委授予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共有25个集体荣获“全市优秀法庭”“集体三等功”等荣誉称号,60名党员干警荣获“全市法院先进个人”“全市法院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2011年在河南省院委托社会调查机构就人民群众对基层法院工作满意度专项调查中,我院入围省先进基层法院方阵。
荣誉是一种褒奖,更是一种责任和鞭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继续把党建作为各项工作的根基,全面提高基层法院党建工作水平,更加激发党员法官的饱满热情和创造力,引领干警做好本职工作,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促进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自查自纠情况
按照“边查边纠”的原则,重点查找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检查经营理念是否正确,经营活动是否规范,内部机制是否健全;查找交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和索贿受贿行为;认真分析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和特点。按照上述要求,我局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
1、交通项目建设方面:对今年在建交通项目建设的规模、性质、工程进度和项目资金进行了彻底清查,摸清底数;对参与工程的施工队伍资质、人员构成、技术能力进行了详细调查,确保工程质量;对项目招标投标、工程转包分包、工程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质量监督等环节、过程进行了公开竞标,确保公开公正,杜绝了不正当交易发生。通过加强项目建设的正规化管理和施工队伍资质认定,进一步增强了治理商业贿 赂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了今年在建交通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无一起质量事故发生。
2、制度建设方面:从制度、程序、台账和资金四个方面入手,严格做到“四查四看四对照”,即:对照法规查制度,看是否有管理松懈,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行为发生;对照制度查程序,看是否有不按照规定程序办事、故意刁难施工队伍,收受贿 赂行为发生;对照程序查台账,看是否有故意套取国家资金、以权谋私行为发生;对照台账查资金,看是否有违反规定,挪用资金行为发生。通过“四查四看四对照”,我局交通项目建设进程中没有发生任何违纪违规现象。
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方面: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强交通建设和行政执法领域的廉政和反腐工作。
一是继续在工程项目中推行廉政合同、与检察机关共同开展廉政共建、预防职务犯罪等活动,保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健康发展。
二是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在交通工程项目建设中坚决落实“十大公开”,着力打造诚信交通。
三是积极开展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四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党内各项监督机制,着力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干部全程化监督,构建起源头治腐的监督机制。
二、整改目标
1、建立健全防治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 赂的长效机制:
一是修订完善法规制度。围绕交通项目建设市场的准入、退出以及资质管理、诚信体系、工程建设关键环节、工作人员廉政准则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建立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信用管理系统和信用档案。
二是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招投标制度改革,加强对招标和评标专家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评标行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交通行政审批事项,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
三是建立健全内部自律机制。加强生产经营、采购、项目预决算等重点环节和项目管理、财务等重点人员的监管,制定交通行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 赂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
2、加大交通建设中的商业贿 赂查处力度: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的商业贿 赂问题,及时予以查处,并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依法办案。同时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作用,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广泛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 赂行为,保证交通项目建设共靠透明运行。
总之,通过认真的自查自纠,进一步解决了交通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和谐、不规范、不按规章办事的行为,遏制了商业贿 赂蔓延的势头,使交通建设领域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经营者的守法、诚信意识和交通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得到明显增强,经营行为逐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廉洁、高效,相关制度规定得到进一步完善,交通行业治理商业贿 赂的长效机制得到有效落实,逐步形成了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交通建设市场,为我县交通事业实现更快更好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高度重视,工作安排全面。
县财政局《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创建活动的通知》下发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局属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会议,就此项工作做了专题安排,要求各单位要成立领导机构,确定专人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同时组织全体领导和会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使全体领导和会计人员进一步增强了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了解,并能够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自查整改,切实做好全系统财务管理的各项工作,共同促进全系统的会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严格标准,工作扎实开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陕西省会计管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等文件要求,我局及局属各单位认真细致的从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任用、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制度体系、会计电算化实施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
1、各单位都能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组织会计人员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局属各单位都能按规定配备财务人员,核算中心纳管单位设报账联络员一名,核算中心未纳管的单位设会计一名,出纳一名,各单位主要领导为财务负责人。出纳、会计分工清楚,职责明确。财务人员变动移交手续健全。
2、各单位能依法建账,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和国家统一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开展会计工作,会计政策运用准确。
3、原始凭证的格式正确、内容完整、要素齐全,填制方法、审核程序等符合会计制度要求;记账凭证内容、填制方法、所附原始凭证、更正错误方法等符合会计制度要求,是经有关责任人签章,字迹清楚,装订整齐。
4、各单位都能按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备查账,账薄启用规范,账薄登记字迹清楚、要素齐全、摘要明确,结账、错误更正方法都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现金和银行日记账按日逐笔顺序登记,结出余额,银行存款与银行对账单及时核对。
5、财务人员能按时、按照规定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6、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能按照国家规定定期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调阅、复制及时登记,会计档案的销毁符合规定手续。
7、各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已经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健全,会计出纳分设,印鉴分管,按时按要求进行财产清查,财产清查的范围、组织程序明确。
8、内部会计制度健全,执行到位。货币资金业务办理,支票管理,发票领用、缴存、销毁等符合内控制度要求,资产配置、处置符合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9、建立会计电算化各项管理制度,配备会计核算专用计算机,按规定设置操作权限和密码,打印、装订账薄、凭证,会计电算化工作符合规范的要求。
三、查漏补缺,确保自查成效。
通过自查,我系统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总的情况是好的,各单位都能严格遵守《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比较规范,但与会计基础工作考核标准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不足和问题:
1、部分单位会计人员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个别记账凭证的空行未注销。
3、内部会计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4、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学习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靠实整改责任,逐条逐项进行了认真的整改:
一是督促无证人员积极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培训考试,力争全系统财务人员都持证上岗。
二是对记账凭证空行未按规定注销的,逐凭证整改完善,确保每一张记账凭证都符合规定。
三是举办财务人员培训会,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能力,全面提升财会队伍素质。
四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会计制度,建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使全系统财务工作的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政治思想方面
本人长期坚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党坝学区《教师十条禁令》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二、教育教学方面
在平时的教学工作中,我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规范,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每一个学生的闪光点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为人师表方面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深深体会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将对学生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我时刻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遵守社会公德,克服个人主义、注意言行,不讲粗话,以模范对学生做出表率。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要严于律已,保持良好的习惯。
四、团结协作方面
在工作中,能和同事良好合作,谦虚谨慎,尊重同事,虚心向他们学习,共同讨论,探索教学方式方法,改革课程教学,推进素质教育。通过学习党坝学区《教师十条禁令》《八查八看》等,我深深地体会到教师的内在核心。经自查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本人虽愿意学习,但总觉得年纪比较大了,身体也不是太好,学习不够扎实,有时候干脆不学,这样导致知识体系老化,不能与时俱进。其根源于思想僵化。
2、教研力度不够,只注重平时的课堂教学,完成教学任务就可以了,只在本校听听课、评评课,没有把教学经验总结下来,只做井底之蛙,没有走出去学习,究其原因,认为教学任务重,时间少,精力跟不上,懒于动笔写作,积累得相当少。
针对性以上缺点,本人提出整改和努力意见如下:
1、加强专业知识学习,虚心求教,探索教学理论,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加强本职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团结互助,发扬奉献精神。
总之,为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为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我将努力地使自己形成良好的教师形象,提升自己的师德素养,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为人民的教育事业再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