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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案件质量自查报告(推荐6篇)

2022-04-05 18: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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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环保局案件质量自查报告

环保专项行政执法监察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在全省环保系统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方案》(浙监„2010‟21号)要求,我局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对照方案的具体要求,对2009年以来我局行政审批、资金管理、环境监管和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环保行政审批情况

一、行政审批工作服务于推进转型升级,坚决否决落后产能项目。 一是加强与部门之间联系,把好项目受理关,尤其是今年以来,建设项目合理用能和排污总量控制联审制以来,项目受理必须要备齐报批材料。水泥熟料、钢铁、玻璃、印染、电力、造纸、化工、电镀、有色金属冶炼、新建锅炉项目、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或年电耗3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耗水15万吨以上的各类项目、以及其它需要联合审查的投资项目,严格实行合理用能和排污总量控制联审。规范项目立项等前置工作。

二是在服务于我县项目推进的同时,严格把关,敢于行使环保“一票否决权”。去年至今共否决了不符合产业政策、工艺落后污染重及选址不合理及对饮用水源安全存在隐患的建设项目21个,有力地制止了新污染源的产生。

三是提高“三同时”验收率。通过项目分科室负责“三同时”验收,小项目环保所验收的办法,责任到人,来推动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的验收工作。截至到目前为止,验收的项目共450多家。

二、制定和完善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一是配合长兴经济开发区按照生态化建设与改造规划及实施方案,加强了园区生态化的改造与整治,完成了长兴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和小浦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工作。

二是严格项目准入,按照《关于印发长兴经济开发区工业项目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坚决执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做到环评执行率100%。严格执行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通过今年对长兴开发区内企业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执法、下达整改任务等有效手段,使投产93家企业中87家通过了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验收率达93%。

三是推动工业园区完善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开发区一期规划总面积19平方公里框架已全部拉开到位,区内建成DN100以上污水管网80公里。入园企业都实行集中供热供气。开发区还建造了垃圾中转站,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企业危险固废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五家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四家污水处理厂进行了升级改造。长兴污水处理厂完成了3万吨/日的中水回用工程,夹浦、香山等中水回用工程正常运行

三、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工作,努力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按上级要求开展国控、省控企业和污染物超标超总量排放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工作,开展环境友好工程推选工作和绿色企业创建工作。在项目审批过程中鼓励企业实施煤改天然气或使用集中供热,脱硫改造项目和采用先进污染治理技术,大力实施清洁生产。项目审批中严格执行总量替代和污染物削减方案,实行排污权有偿转让。

(二)环保资金管理情况

2009年以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安排项目38个,共计金额179

2万元。其中县环保专项资金(排污费)共安排项目30个,计1326万元;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安排项目1个,金额为300万元;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共安排项目7个,金额为166万元。目前大部分项目已完成项目,项目承担单位能基本按资金使用用途按安排各类环保专项资金,绩效情况总体上良好。

(三)环保行政监管情况

我局做到了对重点污染源每月不少于一次,一般污染源每季一次的频率,对重点地区与区域采取了定期巡查,加强了“两考”期间对夜间建筑施工和噪声污染的检查,加强了对太湖流域企业、蓝藻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巡查工作,开展了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县级飞行监测工作,采取了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抽查、暗查等,同时开展了夜间与节假日的突击检查活动,同时利用在线监控对企业加强监控,建立建全了12369举报电话及与110联动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受理和处置举报与投诉。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排污费征收均按照申报——审核——核定——收费程序进行。各类相关书面资料都进行了保留、整理、归纳、保存。大队征收管理的国控企业信息已全部输入软件,其申报、征收程序全部使用软件来操作。由各所管理的其它企业,因为硬件设施未到位以及人员调动频繁、未设置专业人员等原因,还未使用软件管理。但按照省里文件,我局已经购置专门服务器,布置网络,准备让各所也使用软件征收管理,计划到九月底完成硬件及人员培训工作。

(四)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在方案规定的统计期间内,本局各办案单位共查处办结一般程序

案件233件(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142件,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91件)。上述案件查结至今,均能做到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行政处罚合法、合理、合情,无一起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在执法主体资格上,本局目前共有直属执法办案单位7个(其中环保所6个,环境保护监察大队1个),均为经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建制所(队),依法享有行使行政执法处罚的职权。取得《行政执法证》的有66人,另有3人已经通过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但是还未取得执法证件,在日常工作中也不参与执法办案。

在执法程序上,本局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的规定,并参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等等系统规章的规定,依照法律法规设定的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处罚种类,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职权,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和维护社会经济绿色发展。

(五)群众环保诉求信访处理情况

我局建立建全了12369举报电话及与110联动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受理和处置举报与投诉。09年1月到10年8月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1108件,件件都落实了处置与回复,群众理解与满意率达到了95%以上,信访积案1件,交局领导包案调解处理,通过对企业限期治理(企业新投资近千万元改造和建设了水、大气等治理设施),多次与群众见面听取意见,邀请群众参与检查,请上级部门参与验收监测等工作,7月份按时化解了矛盾。

(六)环保建设建章立制情况

在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上我局制定实施完善一批内部管理制度2009年以来,我们逐步建立健全了《县环保局会议制度》、《县环保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县环保局考勤制度》、《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县环保局公务接待规定》、《县环保局财务制度》、《县环保局工作督查制度》等规章制度。近期又制定出台了《长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经济发展工作的通知》、《长兴县环保局重大项目环保保护审查领导小组会议制度》、《长兴县环保局关于做好排污费征收工作的通知》、《环保局工作人员“双向选择”实施意见》、《环保局编外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只要程序公正,才能保障实体的公正。所以我局颁布了《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度》、《行政处罚罚款额度量化细则》、《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并在全体职工大会上学习,我局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根据各部门职责,将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分解,做到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三落实”,同时规范了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大大规范了行政执法的程序,提高了案件质量。并成立了行政处罚案件审议小组,对处罚案件进行审议,避免了乱处罚的环节,提高了处罚案件的质量减少了失误。

第二篇: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自查报告

阿司字〔2011〕77号签发人:贾尔斯

阿克塞县司法局

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自查报告

市司法局: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提高我县执法执业人员办案水

平和工作责任心,促进我县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根据《酒泉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实施意见》(酒市司发[2011]47号)文件精神,我局于今年5月17日起对2010年以来的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案卷进行了全面评查,现将评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认真进行各项组织工作

根据市局的要求和本局年初工作计划,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及时组织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各司法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召开了案卷评查会议。要求全体法律服务工作者、调解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一定要切实在思想上认识到案卷质量评查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决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严防走过场。要严格按照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按计划、分步骤的完成各项自查任务。特别是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办案程序规定,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解决法律服务所、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所、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机构的办案质量监控水平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为了保证此次自查活动的顺利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完成各项自查任务,我局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案卷评查领导小组,由局长贾尔斯同志任组长,古丽、马汉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有赵妍玲、慕玉玲、毛林、刘治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赵妍玲同志担任办公室

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本次案卷质量自查活动。

二、严格措施,不走过场,切实开展自查工作

根据我局制定的实施方案,自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1日-30日):由公证处、法律服务

所、司法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自查。自查范围为个人办理的2010年至2011年5月期间办结的公证、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案件的案卷装订归档情况,对发现问题的案卷认真填写《案卷质量自查登记表》并及时进行重新订档。

第二阶段(5月1日至15日):由案卷质量评查小组

进行检查。案卷质量评查小组对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自查的案卷再次进行了认真检查,重点在案卷质量检查、审批程序中存在问题并要求纠正的案卷是否已纠正,同时要对本局案卷质量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对具体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第三阶段(5月15日-20日):案卷质量评查小组对

优秀案卷进行评选。根据检查标准对案卷进行评选,选出优秀案卷报市局进行评选。

这次自查是以《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律师和基层

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暂行办法》、《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为自查依据,《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案件百案质量评查标准》

为检查标准,质量等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 在对案卷质量进行自查的同时,还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案卷质量检查制度、重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制度、调解协议书的制作和协议书的执行情况、诉前确认情况进行了自查监督。

三、自查结果及整改情况

这次质量检查中,重点检查各类矛盾纠纷调解协议书93件,其中民间纠纷23件,各类合同经济纠纷70件,经统计:合格卷为89件,占总数的95.7%;基本合格卷4件,占总数的4.3%;未发现不合格卷。重点检查去年到今年3月法律援助案卷10件,合格卷10件,占总数的100%,未发现不合格卷。

我局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指派、审批环节中,能

够严格遵守程序规定和相关制度,坚持原则,认真审查,起到了堵漏把关的作用,使一些存在的问题得以在制作前被发现并纠正。在各项程序环节中能够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坚持按章办事,保证了各项程序规定的真正落实。

在自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个别调解人员为省事,调解后不回访,不填写回访记录等;二是个别调解员草拟调解协议书时粗心大意,出现语法、语句错误;三是在案卷归档时的分类不明,不利于查阅;四是谈话笔录制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如谈话不能紧扣主题、切准要害,谈话针对性不强,谈话文字书写不规范等。

针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及时纠正,并进行了整改。首先是结合自查情况,组织调委会主任、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一步学习了调解协议书的制作与《法律援条例》,要求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应当进一步树立质量意识、程序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办案规则的要求,在办案程序上必须做到严格执行,一丝不苟。其次,再次强调办案人员对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注重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同时,要求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坚决克服有章不循、有令不行的问题。针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经办人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予以补充纠正。

二0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法律服务案件质量自查报告抄报:县委政法委阿克塞县司法局2011年5月30日印

第三篇:案件评查整改自查报告

  一、领导重视,认真开展案卷自查自评

领导重视并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是依法行政,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关键。根据市政府法制办洪府法字[XX]14号《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积极布署、认真开展。我局先后于7月8日以局洪市政公用字[XX]174号《关于开展XX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和9月9日以局洪市政公用字[XX]221号《关于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下发局属各单位,按照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安排,局属相关行政执法单位主要领导重视并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并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从而使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按规定的要求开展。

二、求真务实,高质量完成案卷自查自评

行政执法案卷是检查行政执法办案工作的凭证和依据,是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项职责和任务。我局严格按照《南昌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标准》、《南昌市行政执法案卷立卷标准》的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XX年1月1日至XX年6月30日行政执法案卷,组织局属相关执法单位开展自查自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本部门行政执法案卷办理方面的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组织力量,集中精力,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要求,求真务实,较好地完成了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

三、案卷自查自评的情况

一执法程序方面:相关执法单位执法主体明确,程序规范,均由两人以上共同执法,现场执法人员证件均合法有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二法律法规适用方面:相关执法单位根据案情事实,作出处罚决定条款正确,在案卷立案、调查 取证、审查决定、告知、送达、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各种表格和文书齐全,时间、地点、当事人、基本内容、联系方式、签字盖章等要素比较祥实,法律文书基本规范。

三案卷归档管理方面:各单位均实行行政处罚案卷一案一卷,使用统一的卷皮,卷内各种文字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排列有序。案卷归档及时,由专人负责归档存档工作。

四、案卷自查表的情况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局属行政执法单位在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认真进行填写《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自评表》,我局自查自评行政处罚案卷691宗。其中:城市客运管理处682宗;城市燃气管理处7宗;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2宗;〈具体详见附件:局属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自评表。〉

五、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要求,在局属行政执法单位案卷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随机抽查案卷10宗,其中:城市客运管理处5宗,城市燃气管理处3宗,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2宗,进行一案一表,逐项评查。抽查案卷评查的情况,基本能做到执法主体合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完备,适用法律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理,法律文书规范,符合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要求。

尽管今年行政执法案卷符合质量评查标准、立卷标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行政处罚案卷卷内材料纸张大小规格不一;执法人员在表述上还不很全面、具体,有时记载较为简单等。

我局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中虽取得了一点成效,但离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还差之距离,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今后依法行政管理和依法行政的工作中,我局根据省建设厅,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进一步结合局中心工作和内部管理,认真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认识,促进依法行政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第四篇:环保局普法工作自查报告

巧家县环保局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

自查总结报告

2014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法制办的统一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单位职工法制观念,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提高。具体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依法工作落到实处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内设机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小组成员具体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职责及任务进行了分解,认真制定了《2014年普法依法工作计划》,为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可靠的组织基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做到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管理,夯实了“三个文明”建设、构建“和谐巧家县”的法治基础。

二、结合环保实际,认真开展普法教育

一是将普法教育工作列入局日常工作议程,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法,开展专题分析研究,正确处理好了学习与工作之间的矛盾。全年集体学法达到4次以上。二是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各类法律知识培训,到课率达到了100%。三是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和学习,重点是抓好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学习了《宪法》、《环境保护法》、《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等环保专业性法规以及环保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日常生活方面的法律法规,全年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平均每人学时达到40个学时以上,集中学习约在10个学时以上。

三、加强环境监管,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加大对工业企业、饮用水源的现场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力量对新、扩、改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限期治理项目综合整治情况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依法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通过各种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了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确保了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实现了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大现场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为认真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严格环境监督管理,加大了对辖县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擅停污染治理设施、违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及其他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通过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防止了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改善了县域环境质量,有力保证了辖县内环境安全。

(三)建立健全污染源档案。督促指导企业重点对企业环保工作以及污染治理发展过程、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情况以及环境风险事故措施和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等方面进行了完善补充,要求各企业必须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一旦发生环境突发事件,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处置,确保环境安全;同时督促企业开展应急演练,补充完善应急措施和应急手段。

(四)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为民办实事。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分级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规范信访秩序。为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在处理信访案件中做到有访必受、有受必处、有处必果、有果必回。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执政为民的执法理念,及时解决了群众反映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采用集中处理和立即处理相结合,五日办结制的措施,并建立了信访投诉、环境纠纷处理台账,对群众举报的污染事件,做到有举报必查处,有举报必回复,及时调查处理影响群众身心健康的环境违法行为。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和普法教育工作

在法制宣传月、 “6.5”世界环境日活动期间,我局成立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小组,设立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咨询点,精心准备宣传材料、展板、挂图,现场发放环保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倡导节能减排,低碳生活理念,营造“创模”浓厚氛围。认真解答群众对各类环境问题的咨询。

第五篇:案件质量评查情况

案卷质量评查总结报告

案件质量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而案卷质量则直观的反应了案件的质量。为加强案件审判质量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近期,我院开展了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对2013年和2014上半年判决结案的案件案卷进行了抽查,现将评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案卷质量评查范围和方法

本次案卷质量评查范围为2013年和2014上半年判决结案的案件。评查方式为抽查,由监察室随机抽取抽取案件74件,其中刑庭9件、少年审判庭2件、民一庭8件、民二庭10件、民三庭10件、冯卯法庭8件、西集法庭10件、城头法庭9件、北庄法庭8件。审管办、审委会办公室和审监庭共同对抽取的案件卷宗进行评查。

二、案件质量分析汇总

从评查情况看,案件整体质量较好,评查的绝大部分案件均能做到程序合法,认定证据恰当,适用法律正确,裁判结果公正,文书制作规范,审判效率较高,但少数案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差错和瑕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好的方面:

1、判决案件的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中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的签名较为完整;

2、判决离婚的案件大部分交待了判决生效前不能与他人另行结婚的注意事项,并收集了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等;

3、告知当事人诉讼义务、诉讼风险、送达受理、应诉举证通知手续完备、规范;

4、裁判文书均加盖了“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章;

5、注意了证据的提交人、收件人和收件日期的注释;

6、正、副卷都能分装;

7、电子卷宗扫描较为完整,电子卷宗扫描率达到了95.4%。

(二)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立案阶段的主要问题。(1)有些案件的立案信息表填写不完整;(2)部分案件案由确定不准确。最高人民法院已分别对民事、行政案件规定了相应的案由,对刑事案件规定了相应的犯罪罪名,评查中发现部分案件在审判时没有按规定正确适用,张冠李戴,随意自行确定案由;(3)立案时提交的部分证据复印件未注明提交人或与原件核对的情况;(4)部分送达回证填写不规范,送达人、送达地址等填写不全;(5)部分案件诉讼费未按规定收取。

2、审理阶段的主要问题。(1)部分案件合议庭成员变更后,卷内无材料反映办理了变更合议庭成员的相关手续;(2)部分案件合议庭记录过于简单,甚至对某些问题的讨论没有记录,如对诉讼费用负担问题的讨论等;(3)部分证据材料未注明提交人、收件人收件时间,证据复印件未注明未注明来源、来历和出处及与原件核对的情况,或只在第一份证据上注明以下多少页证据由谁提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未做到逐一注明;(4)部分案件庭审笔录中载明的程序与法律文书中注明的审判程序不一致;(5)少数案件审理中止后恢复庭审的无恢复庭审的法律文书或文书填

2 写不全;(6)有些案件送达回证上的送达人与实际送达人不一致,部分文书的代收人未注明代收人与当事人的关系;(7)部分案件中有关当事人身份信息的材料不全,当事人身份变更无相应法律文书;(8)部分案件庭审笔录不规范,记录不全,内容有缺漏,表述不准确,没有审判人员与书记员的签名:(9)财产保全手续不规范,部分案件无担保财产;(10)部分案件无公开宣判笔录。

3、裁判文书问题。(1)存在笔误、漏字、错字,校对不严,并且表达不规范、不严谨;(2)裁判文书的数字运用不规范,在数值和量值、年代、年、月、日和时刻等方面,阿拉伯数字和汉字数字混用,表现出裁判文书不严肃,不严谨的现象;(3)部分案件裁判文书制作格式、排版等不符合法律文书制作规范要求;(4)举证、质证、认证过程反映不充分或没有反映;(5)论证不充分,说理不透彻,存在裁判理由公式化的现象;(6)有些裁判文书的判决主文表述不规范;(7)裁判文书落款时间不统一,不规范;(8)部分法律文书无拟稿;(9)有些裁判文书的签发稿格式不规范,没有区分拟稿人、核稿人、签发人,没有标明签发时间,签发稿的第一页与裁判文书脱页;(10)少数案件裁判文书用章不规范,印章模糊不清或歪斜。

4、庭审录音录像、刻录光盘问题。大部分庭审没有进行全程庭审录音录像并刻录关盘随卷,抽查的74件卷宗中仅有21件有随卷光盘,刻盘率为28.38%。

5、卷宗装订、归档问题。(1)装订不整齐、不美观、不牢固,材料装订顺序颠倒、混乱、页码标注错误;(2)有些案件卷宗目录项目内容不统一;(3)有些案件卷宗内

3 证据材料不全,没有注明证据由谁提供,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没有盖“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章;(4)一些合并审理的系列案件,案件材料原件只装订到其中一个案件卷宗内,没有在装订到其他案卷中的复印件上注明原件保存的卷宗、案号;(5)少装、漏装案件材料,如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等材料没有附卷;(6)案件卷宗封面仍是手工填写,填写不规范、不准确,字迹不清;(7)一些案件正、副卷材料分类不清,卷宗装订混乱,如将部分应装入副卷的材料装入了正卷;(8)部分案卷未填写卷底、卷侧内容;(9)部分卷宗结案日期标注错误,应为裁判文书送达签收之日,而非文书签发之日。

6、电子卷宗扫描的问题。(1)电子卷宗录入不及时,丧失了时效性。通过对电子卷宗的检查,发现普遍存在着电子卷宗录入不及时的问题,绝大多数案件的电子卷宗均为结案后补录;(2)个别案件没有进行电子卷宗扫描;(3)部分案件电子卷宗内容与纸质卷宗不一致,存在顺序混乱的现象;(4)个别案件电子卷宗存在缺页现象。

三、整改建议

一是更新理念,全面树立案卷质量第一意识。各庭要正确处理案件数量和质量的关系,绝不能为追求数量而降低对质量的要求,坚持以质量为本,树立正确的现代司法理念,彻底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念,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时刻把办案质量视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确保每个案件都能优质安全“出炉”。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通过开展学习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研讨以及优秀示范庭审、文书评比

4 等活动,加强干警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理解与把握,增强法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审核证据、适用法律、制作文书等各种司法能力,规范书记员庭审记录、案卷装订,从根本上保证案卷质量。

三是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全面抓好审判管理。各庭要严格按照立案审查、排期公告、保全实施、文书送达、审限预警等各节的职责和制度。全面抓好审判管理,要求审判流程各环节承办人将案件相关信息按规定及时输入系统,建立电子档案,使电子档案与书面档案同步进行,确保案件程序的质量关,确保信息录入的客观真实全面。各庭要严格按照科技法庭使用规范做好每个庭审的录音录像和光盘刻录工作,下一步将对此项工作进行单项抽查。

四是严把文书制作关。裁判文书要准确把握当事人争议焦点,强化对争议事实认定的说理,深化裁判理由的论证,力争做到表述事实清楚、语法简练、逻辑合理,没有语法错误、针对性强、阐释法律深刻,符合上级法院规定的文书制作要求;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文书审核签发制度,加大案件审核把关力度。

第六篇: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自查报告

阿司字〔2011〕77号签发人:贾尔斯

阿克塞县司法局

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自查报告

市司法局: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提高我县执法执业人员办案水

平和工作责任心,促进我县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根据《酒泉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实施意见》(酒市司发[2011]47号)文件精神,我局于今年5月17日起对2010年以来的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案卷进行了全面评查,现将评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认真进行各项组织工作

根据市局的要求和本局年初工作计划,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及时组织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各司法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召开了案卷评查会议。要求全体法律服务工作者、调解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一定要切实在思想上认识到案卷质量评查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决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严防走过场。要严格按照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按计划、分步骤的完成各项自查任务。特别是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办案程序规定,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解决法律服务所、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所、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机构的办案质量监控水平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为了保证此次自查活动的顺利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完成各项自查任务,我局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案卷评查领导小组,由局长贾尔斯同志任组长,古丽、马汉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有赵妍玲、慕玉玲、毛林、刘治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赵妍玲同志担任办公室

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本次案卷质量自查活动。

二、严格措施,不走过场,切实开展自查工作

根据我局制定的实施方案,自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1日-30日):由公证处、法律服务

所、司法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自查。自查范围为个人办理的2010年至2011年5月期间办结的公证、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案件的案卷装订归档情况,对发现问题的案卷认真填写《案卷质量自查登记表》并及时进行重新订档。

第二阶段(5月1日至15日):由案卷质量评查小组

进行检查。案卷质量评查小组对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自查的案卷再次进行了认真检查,重点在案卷质量检查、审批程序中存在问题并要求纠正的案卷是否已纠正,同时要对本局案卷质量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对具体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第三阶段(5月15日-20日):案卷质量评查小组对

优秀案卷进行评选。根据检查标准对案卷进行评选,选出优秀案卷报市局进行评选。

这次自查是以《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律师和基层

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暂行办法》、《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为自查依据,《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案件百案质量评查标准》

为检查标准,质量等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 在对案卷质量进行自查的同时,还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案卷质量检查制度、重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制度、调解协议书的制作和协议书的执行情况、诉前确认情况进行了自查监督。

三、自查结果及整改情况

这次质量检查中,重点检查各类矛盾纠纷调解协议书93件,其中民间纠纷23件,各类合同经济纠纷70件,经统计:合格卷为89件,占总数的95.7%;基本合格卷4件,占总数的4.3%;未发现不合格卷。重点检查去年到今年3月法律援助案卷10件,合格卷10件,占总数的100%,未发现不合格卷。

我局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指派、审批环节中,能

够严格遵守程序规定和相关制度,坚持原则,认真审查,起到了堵漏把关的作用,使一些存在的问题得以在制作前被发现并纠正。在各项程序环节中能够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坚持按章办事,保证了各项程序规定的真正落实。

在自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个别调解人员为省事,调解后不回访,不填写回访记录等;二是个别调解员草拟调解协议书时粗心大意,出现语法、语句错误;三是在案卷归档时的分类不明,不利于查阅;四是谈话笔录制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如谈话不能紧扣主题、切准要害,谈话针对性不强,谈话文字书写不规范等。

针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及时纠正,并进行了整改。首先是结合自查情况,组织调委会主任、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一步学习了调解协议书的制作与《法律援条例》,要求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应当进一步树立质量意识、程序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办案规则的要求,在办案程序上必须做到严格执行,一丝不苟。其次,再次强调办案人员对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注重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同时,要求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坚决克服有章不循、有令不行的问题。针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经办人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予以补充纠正。

二0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法律服务案件质量自查报告抄报:县委政法委阿克塞县司法局2011年5月3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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