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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确保幼儿园交通安全,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净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我们幼儿园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幼儿园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
为使交通安全取得成效,我们召开幼儿园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作,进一步明确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把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氛围。
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及用真实的交通事故案例等形式教育幼儿遵守交通法规,珍惜生命,不坐超员车、不坐带病车、不坐“黑的车”,强化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幼儿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观念。
三、使用合格校车,牢记交通安全。
为确保广大师生乘坐校车安全,我们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对校车进行审核检验,不超载,校车不带“病”上路,驾驶员不熬夜,不酗酒,不疲劳驾驶,跟车老师严格按照跟车制度进行接送幼儿上下车。
四、对存在不足,力争更加完善。
我们幼儿园几乎一半都是留守儿童,所以接送都是爷爷奶奶骑车。有些年纪偏大的爷爷奶奶对交通安全常识并不是很熟悉和了解,或者是骑车技术还不是很熟悉,经常在路上发生一些小的事故,虽然暂时没有出现生命危险,但是,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我们应该专门针对这事情开展一次如何安全骑车为主题的家园活动,让跟多的爷爷奶奶能够平安骑车每一天。
安全第一,是我校工作重中之重,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教育方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打造平安校园,保证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按照文件要求,我校对安全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的检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创建安全自查领导小组:
组长:xx
成员:xx及各班班主任
二、确定我校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
1、从严管理,落实责任。
2、预防为主,突出重点。
3、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和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4、通过开展安全文明活动,建立安全校园的有效工作机制,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进一步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有效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明确我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并层层签订责任制。
2、制定和完善校园安全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
3、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认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事故的能力。
4、请相关机构人员到校进行安全教育讲座,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
5、利用主题班会、升旗仪式开展安全知识演讲,利用看安全教育片的形式进行交通安全、人身安全、放火、防水、防毒、防雷电等安全教育
四、制定我校安全管理的主要工作
1、建立组织、健全制度
我校十分重视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形成了校领导总揽全局、统一协调,各教师参与,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警预案体系,落实应急反应机制;严格落实值日制度,做好记录,坚持落实校长责任制,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校园安全文明建设工作责任追究机制。
2、加强宣传,形成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我校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宣传教育,坚持做到全校师生了解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义和要求,并能积极参与其中。同时根据我校特点,深入广泛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开展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运用多种渠道开展实践活动,积极为学生创设有利于身心健康的良好氛围环境,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在组织学生学习相关知识的同时,又使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注重学生的心理调节和教育。
3、加强与村委会联系沟通,学校经常会同村委、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我校的检查,及时主动地反映存在的问题,积极争取支持和配合。同时加强工作协调,定期沟通情况,研究问题,密切协作,加强配合,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每学期初对新生的预防接种证进行核查统计,对于需要补种的人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学生的健康检查工作。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校园周边无违规违法经营现象;校园周边尤其校门出入口交通秩序良好。
4、确保全校师生的全面安全
学校在创建工作中要坚持预防为主,及时准确地掌握本校和周边治安方面出现的新的情况,大力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能力,努力消除学校及周边各种不安全隐患。
五、具体责任情况
1、由专人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检查门窗、玻璃等设备设施是否坚固,并加强管理,并对学校的用电进行安全管理。
2、由校长组织,加强消防安全。排除学校集合场地、图书室、实验室等可能导致火灾、触电等类别的事故隐患。更新消防设施,加大投入。
3、少先队负责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学生观看交通安全影视片,制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4、教务处负责加强教育教学安全教育。对教育教学中危险性游戏、体育活动、实验操作等因管理不善可能引起的事故隐患,以及学生擅自中途离开教室、学校可能引起的事故隐患,进行调查,加强管理。
5、制定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避免各种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6、校委会联合村委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治安隐患进行联合整治。
7、各教师协同校长对学校的各个重点进行检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
通过检查,对存在隐患的部位进行整改,对各项设施进行了维修和更新,建全了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现在校园的整体环境良好,确保了校园的安全。
我校无食物中毒、校舍倒塌、雷击、触电、溺水、火灾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治安安全稳定,校内规划合理,教学、其它公共活动场管理秩序良好,师生员工对校园各项管理很满意。
综上所述,我校在安全管理中,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要求和精神,发动全体师生,依靠社会各界的力量,扎实工作,无重大事故发生,确保了我校各方面的安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继续努力。
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切实加强我校的安全工作,保证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广泛发动全体师生员工全员参与,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时刻紧绷安全之弦,时刻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是做好其他工作的前提和保障。为了全面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开学初,我们对学校去年的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今年安全工作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安全工作制度。在此基础上,组织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对学校的安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大检查,发现问题就地制定整改措施。现将我校的安全自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思想重视,认识到位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校长与各处室、年级第一安全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逐级落实责任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学校警区、保卫科实行安全岗位安全责任制,签订《安全保卫岗位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做到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在此基础上,学校加强对安全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完善值班制度,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想安全,抓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管理到位,严格制度
为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的隐患,我校从实际出发,加强安全日常工作的管理。
1、重视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我校利用每星期一升旗、班队会、晨会、大型集会,交通安全问题逢会必讲。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加强了门卫管理,严格执行门卫制度,进出校门签字,不许无关人员进入校园,非正常放学时间学生出校门必须持班主任的证明,校外来客进出校门必须登记,还学校一片宁静与安全。为学生创造安全稳定的受教育的同时,保证校园内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课间活动的安全也是学校日常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学生课间做有意义的活动、游戏,严禁追逐打闹,体育活动不做危险的动作,课间值班领导、教师在校内巡查,随时发现随时制止。每当放学都有值班教师的疏散学生。
2、校舍方面。对教学用房进行了检查。对二十四个教学班的教室从屋顶、梁架、墙体、门窗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检查的结果一律完好;用电线路及用电设施都完好无损;各种专用教室与教室同样完好无损,设施齐备。其次,专用教室也同样屋架结构完好、墙体正常、墙基坚固;照明设施完好。第三对办公用房进行检查,整个房屋没有发现异常。第四,学校的仓库及其他非教学用房都进行了详细的检查,一律正常。厕所完好正常。
3、加强学校设施的安全管理,经常检查学校用房、用电、防火等安全,定期检查所有用电线路,购买灭火器放置于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场所,经常检查电气设备是否有过载、短路、接触不良、漏电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4、加强学生集体活动的管理,每一次活动,都有主管领导在场,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户外集体活动,都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确保安全,不发生伤害事故。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其他户外集体活动,都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发生死伤事故。加强体育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在学校组织的校内、外体育活动中,坚决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由于措施到位,责任落实,体育活动从未发生死亡、重伤事故。
5、严格管理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严防爆炸、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实验室由实验教师负责,主要有教学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操作的安全,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物品的储藏、搬运与使用中的安全,加强教学实验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危险品的保管。实验室建立了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了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了防火、防毒、防触电、防腐蚀等必备设施,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的规定单独存放,严格管理,实验教师每月将排查结果向主管领导汇报。
6、健全值班制度间、中午等活动情况加强巡逻、检查。特别加强夜间巡视。有事故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同时,制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防万一。
7、加强防盗工作。对各类电教仪器设有专人保管。在会计室、微机室等重要场所都安装了防盗门、防盗窗和电子报警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现金不过夜。
8、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公务用车只能由专职司机驾驶,做好定期保养,严禁带病上路。经常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
我们从制度上、体制上、管理上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大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从源头上抓起,让安全隐患扼杀于萌芽状态。为学生的学习和成长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做到严防死守,众志成城,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整改措施
我校充分认识到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努力消除各种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隐患,保障广大师生能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工作学习,我校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安全工作:
1、校舍修缮方面
我校定期对教室、办公楼、信息楼等建筑设施进行检查、检修,把检查维修校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及时排除检查出来的隐患,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
2、校区安全保卫工方面
保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保障安全的方针,学校设立了传达室,有专人负责,外来人员及本校学生必须经过登记才能进出,严格进出校门的管理,每天都有值周和值日老师负责当天的安全保卫工作,同时加强与派出所的联系,实行警校共建,搞好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严禁我校学生进入歌舞厅、电子游戏、网吧、录像放映等场所,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3、防溺水教育
教育学生不得私自去水库、河里、池塘游泳,同时利用黑板报加强对学生防溺水知识方面的教育。
通过在以上几个方面的查漏补缺,不断巩固我校的安全工作,及时地吸取某些重大事故的经验教训,同时借鉴兄弟学校的一些做法和措施,努力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使我校的安全工作更上一层楼。
为了强化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增强师安全意识,确保幼儿人身、饮食安全,保证幼儿快乐健康成长,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1号预警通知》以及区教育局相关指示精神,我园针对自身情况进行详细周密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提高思想意识。
成立以张耀尹园长为首的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管行政后勤工作的副园长乔元良和分管保育教学的副园长贺卓炜各自牵头,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教育部门颁发的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及幼儿园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各项到位,责任到位。要求全体行政人员和教师提高责任意识,增强安全常识,切实认识到幼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让家长放心地将幼儿交到我们的手中。
二、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幼儿园集体对活动室、午休室、食堂等重点防火场所进行排查,对电源、电线进行重点排查,消除一切不安全的隐患。检查消防器材的存放情况。并对疏散通道进行了检查,确保紧急情况下幼儿和教职工能够有秩序地安全撤离、疏散。
三、晨检、午睡值班工作情况管理。
做好幼儿入园、带药、不安全隐患记录工作,防止漏失。对于不熟悉的幼儿接送者要谨慎对待,不能有一点失误。违反规定交接幼儿接送的要严肃处理,严格控制接送人员常规管理。对于未到园的幼儿,教师及时做好家园联系工作,并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汇报,有异常情况应马上报告,以防各种大的传染病或其他特殊情况的蔓延。幼儿午睡值日教师应尽职尽责,根据季节变化和幼儿具体情况做好保育工作,让每个幼儿健康安全地午休。
四、食品卫生管理情况。
幼儿园对食堂卫生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地检查,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对于各种不卫生的隐患和习惯及时进行处理更新。厨房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文件的规定,加强对食品采购、供货、加工等关口的管理,确保所购食品和原料卫生安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存放食品和原料的场所有专人管理,非直接工作人员不得接近;严格生熟分放和加工处理制度,严格执行饭菜当日制作,当日食用制度,以防隔夜饭菜对幼儿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对幼儿园进行灭鼠除蟑,清除各种寄生虫,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灭蝇药专人专点妥善保管,单独存放,严格执行用药、清理和管理制度。
五、幼儿学习活动玩具和运动器械情况管理。
结合本次自查活动,幼儿园对园舍、室内设施玩具寝室用品,进行了一次彻底地检查。将各种游乐设施进行清洁处理,对教具和玩具进行清洁消毒,并检查了班级晨午检记录及卫生消毒工作记录,将不合格的玩具进行了处理。室内桌椅和寝室床具也随时进行了维修,检查了班级的生活用品摆放,要求做到了干净整齐,不留卫生死角,消除了隐患。
六、幼儿安全常识教育情况。
幼儿教师结合每周五安全周活动,在课堂教学方面将按计划有步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的渗透,让幼儿具备简单的防火、防电、防水、防病、防骗常识,并利用接送幼儿的时候与家长随时进行沟通。
本着边查边改边总结的原则,我园在安全管理制度、设施、安全意识和安全措施等方面都得到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确保幼儿在一个安全的环境内健康、快乐地成长。
东北电网并网电厂涉网安全
技术监督工作规定
(试行)
国家电网东北电力调控分中心
2011年10月1日
目
录
1. 总则
2.涉网安全技术监督工作程序
3.
涉网安全技术监督工作方式和监督内容及要求 3.1 调度管理专业 3.2 系统运行专业 3.3 继电保护专业 3.4 调度通信专业 3.5 调度自动化专业 4. 其他
附件1 系统运行专业涉网安全技术监督详细内容及要求 附件2 继电保护专业涉网安全技术监督详细内容及要求 附件3 调度通信专业涉网安全技术监督详细内容及要求 附件4 调度自动化专业涉网安全技术监督详细内容及要求 2
1. 总则
1.1 为保障东北电网和并网电厂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促进电网和并网电厂间的网厂管理及技术协调,结合东北电网及并网电厂的调度运行管理和涉网安全技术监督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东北电网并网电厂涉网安全技术监督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1.2 本规定仅作为东北电网调度机构加强电厂涉网安全管理和涉网安全技术监督工作之规定,不影响并网电厂执行其他有关验收标准、技术监督标准、安全性评价标准等国家或行业管理标准、技术规范和规定,也不影响技术监督单位对电厂开展的正常技术监督工作。
1.3 本规定适用于东北电网网、省级调度机构,东北电网技术监督单位,并入东北电网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网的所有并网电厂,网、省级调度机构调度管理的所有并网风电场。东北电网地级调度机构和其它电厂可参照执行。
1.4 在电厂新机组、风电场新风电机组投产前,或在新的涉网安全技术监督周期(定义为与并网调度协议周期相同)开始前,调度机构按调度管辖范围,委托有资质的技术监督单位按本规定开展涉网安全技术监督工作。技术监督单位的涉网安全技术监督报告结论作为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的依据和必备条件。
2. 涉网安全技术监督工作程序
2.1 并网电厂、风电场在按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定要求完成电厂、风电场内有关一二次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试验、验收工作并合格后(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按调度管辖范围向调度机构和技术监督单位提交涉网安全技术监督工作申请。
2.2 调度机构会同技术监督单位在在收到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答复涉网安全技术监督工作安排计划。
2.3 技术监督单位按调度机构的安排,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单位提出的机组涉网安全技术监督工作,并在涉网技术监督工作完成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调度机构和申请单位提交涉网安全技术监督报告,经调度机构各专业负责人签字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生效。
2.4 调度机构在收到涉网安全技术监督报告的3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单位是否是具备签订并网调度协议条件,或需进一步整改的工作内容。调度机构根据进一步整改的工作内容和整改报告决定是否安排技术监督单位重新开展现场技术监督工作。 3. 涉网安全技术监督工作方式和监督内容及要求
技术监督单位深入申请单位现场,采取听取汇报、查验质检和验收报告、现场检查、现场测试或试验等工作方式,对下列各专业内容进行检查监督: 3.1 调度管理专业
3.1.1 电厂、风电场必须按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完成电厂、风电场内有关一二次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试验、验收工作,并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具备完整的验收试验和验收报告;满足《电网运行准则》、《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及调度机构下发的基建工程专业验收规范和管理规定等技术标准要求,电厂、风电场
一、二次系统设备具备送电和并网运行条件。
3.1.2 电厂、风电场上岗值长必须取得调度机构颁发的调度系统值班人员上岗证。
3.1.3 电厂、风电场在脱离电网后,必须具有完备的自保厂用电方案和措施。
3.1.4 风电场必须建成并投运风电功率预测预报系统,并能够实现与调度机构联网自动上传;必须建成风电功率控制系统,并能够接入调度机构自动控制系统,实现功率自动控制。 3.2 系统运行专业
3.2.1 电厂发电机励磁系统(包括PSS,以下同)有关参数(如强励顶值倍数、强励时间、低励限制等)的设置和整定,必须满足《同步发电机励磁系统大中型同步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要求》等国标或行标的要求。
3.2.2 电厂发电机调速系统有关参数设置和整定必须满足《汽轮机电液调节系统性能验收导则》、《水轮机电液调节系统及装置调整试验导则》、《水轮机电液调节系统及装置技术规程》、《水轮
机控制系统技术条件》等国标或行标的要求。
3.2.3 电厂发电机一次调频参数设置和整定必须满足《东北电网发电机组一次调频调度管理暂行规定》要求。
3.2.4 电厂300MW及以上容量发电机组必须配备高频保护、低频保护,并按调度机构下发的定值正确整定;必须配备失磁保护、失步保护保护,其整定值满足系统运行要求。
3.2.5 电厂发电机组频率保护(如低频、高频等)的设置和整定必须能够满足《电网运行准则》的要求,风电场频率保护的设置和整定必须能够满足《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 3.2.6 风电场风电机组必须配备高频、低频、过电压、低电压保护,并按调度机构下发的定值正确整定。
3.2.7 电厂、风电场必须按接入系统设计时经审查确定的方案完成有关安全自动装置的设计和实施工作。
3.2.8 电厂发电机组及其厂用系统辅机设备(特别是采用变频器电源的给煤机、空气预热器、凝结水泵、空冷机组的空冷风扇等)的保护配置、定值整定、运行性能等必须满足:系统发生故障保护正常动作(Ⅰ段或Ⅱ段保护正确动作)时,发电机组应能稳定、可靠运行,即不跳闸脱网和不发生大的有功功率波动。 3.2.9 风电场风电机组必须按国家能源局国能新能【2010】433号文件规定,经国家授权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测试并合格准入; 3.2.10 风电场风电机组其低电压穿越能力必须经试验证明满足《风电场并网运行技术规定》的有关要求,并承诺在并网后3
个月内通过测试。
3.2.11 风电场必须按接入系统设计时确定的要求,设计和实施无功补偿设备,无功补偿设备的运行性能、运行方式、控制策略等必须满足系统运行要求。
系统运行专业涉网安全技术监督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 3.3 继电保护专业
3.3.1 电厂发电机、主变压器及高压母线等必须按接入系统设计要求配备快速、完备的继电保护,设备选型应满足相关规程、反措和调度机构下发的《继电保护配置和选型原则》的要求,其整定值满足系统运行要求。
3.3.2 由电厂、风电场负责整定计算的保护定值,应满足规程的要求,严格履行计算、审核和批准的工作流程,整定计算方案齐全。
3.3.3 电厂、风电场所有继电保护必须进行整组传动试验,并传动正确。投产设备的图纸、参数等资料齐全,符合现场实际。 3.3.4 发电厂、风电场必须按审定的接入系统设计方案配备保护信息子站、故障录波器和行波测距装置,并完成调试和验收,可以接入调度主站系统,能够与一次设备同步投产。
3.3.5 电厂、风电场必须编制继电保护现场运行规程,运行值班人员通过培训和考核合格。
继电保护专业涉网安全技术监督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2。
3.4调度通信专业
3.4.1
电厂、风电场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调度数据网、调度电话等涉网通信电路应具备双路径,路由与接入系统设计审查意见一致,并完成调试和验收。
3.4.2 电厂、风电场涉网通信设备应选用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产品,设备选型、性能必须满足调度机构有关要求,设备型号应与电网端设备保持一致,设备供应商应满足本地化服务要求。 3.4.3 电厂、风电场涉网重要通信设备应按要求由两套独立的通信电源系统供电,任何一套电源系统故障应不影响通信设备正常运行,通信直流电源系统蓄电池容量应符合要求(即供电能力不小于12小时)。
3.4.4 电厂、风电场应按审定的接入系统设计方案完成调度电话的调试工作,并按要求具备调度电话的备用系统(外线、系统电话等)。
3.4.5 电厂、风电场应完成综合数据网设备调试工作,接入方案满足审定的接入系统设计要求,并完成调试和验收。 3.4.6 电厂、风电场应有专人负责通信运行管理,熟悉通信设备检修、故障处理等运行维护和运行管理工作。 3.4.7 电厂、风电场通信系统运行维护关系已明确。
调度通信专业涉网安全技术监督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3。
3.5 调度自动化专业
3.5.1 电厂、风电场有关涉及电网的监控系统、电量采集装置、数据网、安全防护设备等设备选型、功能必须满足《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DL 516-93)等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调度机构有关要求。
3.5.2 电厂、风电场须按接入系统设计要求,开通到管辖调度机构的调度数据网或信息传输专线。
3.5.3 电厂、风电场的二次系统按照国家电监会第5号令《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和电网调度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已实施安全防护措施,并通过验收。
3.5.4 电厂、风电场须按接入系统设计要求,设计和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相量测量装置(PMU),并完成调试和验收。 3.5.5 电厂、风电场须按接入系统设计要求,能够实现与管辖调度机构的OMS系统互联,并能够完成电量上报、检修计划申请、发电计划查询等日常业务。
3.5.6 电厂、风电场必须按接入系统设计要求,建设统一的时间同步系统,并完成本厂、站调试和验收,能够接入管辖调度机构的时间同步系统。
3.5.7 电厂必须按接入系统设计要求,设计和实施自动发电控制(AGC)、自动电压控制(AVC)、热负荷在线监测系统、脱硫监测系统,并完成本厂、站调试和验收。
3.5.8 风电场须按接入系统设计要求,设计、实施风电场实时信息采集系统和风电功率自动控制系统,并完成本厂、站调试和验收。
3.5.9 电厂必须按接入系统设计要求,设计和实施其他特殊要求的自动化系统,并完成本厂、站调试和验收。
调度自动化专业涉网安全技术监督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4。
4、其他
4.1 本规定中的电厂包括燃煤火电厂火电机组、燃汽轮机组、水电厂水电机组、抽水畜能机组、核电厂核电机组等类型发电厂的同步发电机组。
4.2 本规定中所引用的规范、规程或规定,以正在执行中的最新版本为准。
4.3 各省级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内的并网电厂涉网安全技术监督报告报国家电网东北电力调控分中心核备。
4.4 本规定由东北电网安全稳定领导小组批准,由国家电网东北电力调控分中心负责制定、颁发和解释。 4.5 本规定自2011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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