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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案件质量自查报告(合集)

2022-04-05 18: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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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自查报告

阿司字〔2011〕77号签发人:贾尔斯

阿克塞县司法局

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自查报告

市司法局: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提高我县执法执业人员办案水

平和工作责任心,促进我县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根据《酒泉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实施意见》(酒市司发[2011]47号)文件精神,我局于今年5月17日起对2010年以来的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案卷进行了全面评查,现将评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认真进行各项组织工作

根据市局的要求和本局年初工作计划,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及时组织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各司法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召开了案卷评查会议。要求全体法律服务工作者、调解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一定要切实在思想上认识到案卷质量评查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决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严防走过场。要严格按照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按计划、分步骤的完成各项自查任务。特别是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办案程序规定,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解决法律服务所、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所、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机构的办案质量监控水平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为了保证此次自查活动的顺利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完成各项自查任务,我局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案卷评查领导小组,由局长贾尔斯同志任组长,古丽、马汉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有赵妍玲、慕玉玲、毛林、刘治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赵妍玲同志担任办公室

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本次案卷质量自查活动。

二、严格措施,不走过场,切实开展自查工作

根据我局制定的实施方案,自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1日-30日):由公证处、法律服务

所、司法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自查。自查范围为个人办理的2010年至2011年5月期间办结的公证、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案件的案卷装订归档情况,对发现问题的案卷认真填写《案卷质量自查登记表》并及时进行重新订档。

第二阶段(5月1日至15日):由案卷质量评查小组

进行检查。案卷质量评查小组对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自查的案卷再次进行了认真检查,重点在案卷质量检查、审批程序中存在问题并要求纠正的案卷是否已纠正,同时要对本局案卷质量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对具体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第三阶段(5月15日-20日):案卷质量评查小组对

优秀案卷进行评选。根据检查标准对案卷进行评选,选出优秀案卷报市局进行评选。

这次自查是以《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律师和基层

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暂行办法》、《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为自查依据,《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案件百案质量评查标准》

为检查标准,质量等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 在对案卷质量进行自查的同时,还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案卷质量检查制度、重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制度、调解协议书的制作和协议书的执行情况、诉前确认情况进行了自查监督。

三、自查结果及整改情况

这次质量检查中,重点检查各类矛盾纠纷调解协议书93件,其中民间纠纷23件,各类合同经济纠纷70件,经统计:合格卷为89件,占总数的95.7%;基本合格卷4件,占总数的4.3%;未发现不合格卷。重点检查去年到今年3月法律援助案卷10件,合格卷10件,占总数的100%,未发现不合格卷。

我局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指派、审批环节中,能

够严格遵守程序规定和相关制度,坚持原则,认真审查,起到了堵漏把关的作用,使一些存在的问题得以在制作前被发现并纠正。在各项程序环节中能够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坚持按章办事,保证了各项程序规定的真正落实。

在自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个别调解人员为省事,调解后不回访,不填写回访记录等;二是个别调解员草拟调解协议书时粗心大意,出现语法、语句错误;三是在案卷归档时的分类不明,不利于查阅;四是谈话笔录制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如谈话不能紧扣主题、切准要害,谈话针对性不强,谈话文字书写不规范等。

针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及时纠正,并进行了整改。首先是结合自查情况,组织调委会主任、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一步学习了调解协议书的制作与《法律援条例》,要求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应当进一步树立质量意识、程序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办案规则的要求,在办案程序上必须做到严格执行,一丝不苟。其次,再次强调办案人员对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注重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同时,要求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坚决克服有章不循、有令不行的问题。针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经办人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予以补充纠正。

二0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法律服务案件质量自查报告抄报:县委政法委阿克塞县司法局2011年5月30日印

第二篇:案件评查整改自查报告

  根据白银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市政法发〔2017〕32号)要求,我局迅速组织人员,严格对照《甘肃省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对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期间已办理完成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自查,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期间,我局无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22宗,其中:土地类案卷15宗,矿产类案卷7宗。土地类案卷分别为:1、景泰县锐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2、古浪县宏余商砼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3、孙玉非法占地案;4、景泰县康顺养殖专业合作社超占土地案;5、景泰县诺克保温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6、周邦武非法占地案;7、白银丝绸之路黄河文化遗产博览城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8、景泰县水务局非法占地案;9、甘肃路桥公路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10、甘肃银泰公路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11、甘肃长瑞文冠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12、甘肃禾丰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13、景泰县华峰石膏有限公司超占土地案;14、景泰县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15、景泰钰源砂石料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矿产类案卷分别为:1、景泰县正路顺祥石料场越界开采案;2、周福友无证开采案;3、田富无证开采案;4、许国和无证开采案;5、朱生波无证开采案;6、汪得宏无证开采案;7、武成安无证开采案。

以上案卷当事人均没有提出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和《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甘国土资发〔2012〕274号)的规定,我们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二、主要做法

为了提升国土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我局以这次评查为契机,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要做了一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为了将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并形成长效机制,我局成立了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自评工作领导工作组。各业务股室为行政处罚案卷自评工作组,认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二)措施得力,狠抓落实。一是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标准,理解并掌握评查工作的目的与意义、基本原则、范围和内容、评查办法等方面的要求;二是对照标准,认真翻阅行政处罚卷宗资料,一件不漏,逐一进行评审,查找问题。

(三)总结提高,推广经验。在这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我们严格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查找出了在行政处罚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同时,也发现一些行政处罚案卷管理中做得好的经验。我们将存在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在各股室之间进行交流学习,要求他们迅速对照问题抓整改,对照经验抓质量。

三、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们在行政处罚案卷管理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办案人员新旧交替,案件查处过程复杂,个别办案人员经验不足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执法监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要采取以案说法、模拟办案等生动有效的方式,将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与提高办案水平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和行政处罚案卷质量。

第三篇:富平环保局质量兴县自查

富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 环境质量兴县工作的自查报告

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质量兴省先进县省级考核验收准备的通知》精神,我局对照《陕西省质量兴省先进市县区评价标准》,对环境保护方面的各项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为了减少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放,不断改善我县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我局围绕市政府下达的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不断加大减排工作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强化管理减排力度。严格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入门关,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禁止引进和建设国家明令禁止的能耗高、污染环境的企业,从源头上遏制了污染物排放量的增加。

二是加大工程减排力度。我局加强减排工程监管,逐步规范污染减排台帐。截止目前,城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陕西金牛乳业有限公司污水治理工程已经验收,目前正在整理减排档案资料(下半年上报);中冶陕压重工设备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已经进行验收监测,下一步将组织验收;富平县宏特奶牛养殖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准备建设;中冶陕压重工设备有限公司煤改气工程已经完成可研等前期工作,正在筹集资金准备动工。

三是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产能。我局配合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关闭了仇顺生等68家白灰窑(无反弹现象),淘汰了落后生产能力30.6万吨,减少用煤6.12万吨。

四是加强减排宣传教育。 我局把污染减排宣传纳入重要日程,通过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减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展示我县减排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创造有利于污染减排和保护环境的氛围, 确保减排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今年上半年我局组织上报了城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和仇顺生等68家白灰窑关闭项目减排档案,预计前半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削减1214.2吨、392.8吨、270.6吨(339.6吨)和44.1吨(61.3吨)。较好的完成了半年目标任务。

二、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富平县环境监测站是2004年成立的事业单位,承担着我县日常环境监测工作。2005年通过首次计量认证评审, 2009年通过计量认证复评审。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环境监测工作,不断加强常规监测能力建设,配置仪器,增加专业技术人员。目前环境监测站已经能够独立完成水、气、声等3大类,共计41项的监测项目,基本满足了当前我县环境保护工作中对环境监测能力的要求。

现在,我县监测站已经开展了包括县城区域空气质量监测、噪声功能区监测、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网格噪声监测、地表水等常规监测,同时也圆满完成了监督性监测和委托性监测工作任务。监测数据的获得,为我县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为行政执法提供了技术支持。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环境监测站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努力提高监测业务能力,拓展监测业务范围,力争2012年通过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验收。

三、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我局结合创卫、创模要求,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认真开展了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工业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工业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饮用水源地管理规范有序,扬尘污染、汽车尾气污染、餐饮业油烟污染得到了遏制。今年我县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根据环境监测和统计数据,工业废水、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逐年下降;县城空气环境质量基本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县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区域环境噪声均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温泉河河流水质有所改善,部分指标符合五类水水质要求。饮用水源保护良好,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全面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全县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第四篇:富平环保局质量兴县自查

富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 环境质量兴县工作的自查报告

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质量兴省先进县省级考核验收准备的通知》精神,我局对照《陕西省质量兴省先进市县区评价标准》,对环境保护方面的各项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为了减少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放,不断改善我县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我局围绕市政府下达的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不断加大减排工作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强化管理减排力度。严格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入门关,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禁止引进和建设国家明令禁止的能耗高、污染环境的企业,从源头上遏制了污染物排放量的增加。

二是加大工程减排力度。我局加强减排工程监管,逐步规范污染减排台帐。截止目前,城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陕西金牛乳业有限公司污水治理工程已经验收,目前正在整理减排档案资料(下半年上报);中冶陕压重工设备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已经进行验收监测,下一步将组织验收;富平县宏特奶牛养殖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准备建设;中冶陕压重工设备有限公司煤改气工程已经完成可研等前期工作,正在筹集资金准备动工。

三是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产能。我局配合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关闭了仇顺生等68家白灰窑(无反弹现象),淘汰了落后生产能力30.6万吨,减少用煤6.12万吨。

四是加强减排宣传教育。 我局把污染减排宣传纳入重要日程,通过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减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展示我县减排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创造有利于污染减排和保护环境的氛围, 确保减排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今年上半年我局组织上报了城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和仇顺生等68家白灰窑关闭项目减排档案,预计前半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削减1214.2吨、392.8吨、270.6吨(339.6吨)和44.1吨(61.3吨)。较好的完成了半年目标任务。

二、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富平县环境监测站是2004年成立的事业单位,承担着我县日常环境监测工作。2005年通过首次计量认证评审, 2009年通过计量认证复评审。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环境监测工作,不断加强常规监测能力建设,配置仪器,增加专业技术人员。目前环境监测站已经能够独立完成水、气、声等3大类,共计41项的监测项目,基本满足了当前我县环境保护工作中对环境监测能力的要求。

现在,我县监测站已经开展了包括县城区域空气质量监测、噪声功能区监测、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网格噪声监测、地表水等常规监测,同时也圆满完成了监督性监测和委托性监测工作任务。监测数据的获得,为我县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为行政执法提供了技术支持。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环境监测站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努力提高监测业务能力,拓展监测业务范围,力争2012年通过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验收。

三、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我局结合创卫、创模要求,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认真开展了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工业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工业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饮用水源地管理规范有序,扬尘污染、汽车尾气污染、餐饮业油烟污染得到了遏制。今年我县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根据环境监测和统计数据,工业废水、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逐年下降;县城空气环境质量基本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县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区域环境噪声均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温泉河河流水质有所改善,部分指标符合五类水水质要求。饮用水源保护良好,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全面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全县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第五篇:案件评查整改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锦州市20XX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我局对20XX年全年以及20XX年上半年期间实施行政处罚并已办结的案卷进行了认真的自查。

一、组织领导落实情况

局领导班子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局领导主动抓落实,成立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小组。组长由局长张国华担任,副组长由韩胜军、李孝刚、侯国成担任,组员由各科、队、室负责人组成。局领导班子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门会议对此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XX年10月11日前)完成查处的行政执法案卷的梳理登记工作。

第二阶段(20XX年10月15日前)对案卷行政处罚主体、违法事实进行认定,对处罚标准及权利告知进行审核,完成案卷的评查工作;第三阶段(20XX年10月20日前)完成对不合格案卷的重新组卷工作。

二、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情况

1、案卷评查小组能够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案卷评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协调各案卷查处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着重从执法程序方面、适用法律方面、违法事实认定方面对案卷进行认真的评查。

2、对案卷评的不符合程序、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及文书书写不正确、案卷装订等不规范现象进行认真登记并改正,使案卷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真正体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我局的职权,案件的主要来源是举报及安监大队的日常巡查。自查自纠内容包括如下:①对依法调查 取证情况,重点检查办案人员是否两人以上及时、全面、客观、公正地开展调查 取证工作,是否积极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所有证据进行自查。②对作出的处罚决定查看时间上是否给到位,标准上是否罚到位,依据上是否写到位进行自查;③对依法送达和执行情况,检查送达回证上是否有当事人签收或代收人签字及邮寄等其他送达凭证进行自查。④检查是否有正规的行政执法处罚收据进行自查;⑤整个案卷的组卷质量进行自查。

3、为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准备起草制定案卷评查制度,建立长效监督制约机制,注意与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衔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三、主要成绩

通过对案卷的评查,绝大多数案卷的执法行为较为规范,能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行政处罚中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不良倾向,文书制作比较规范。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案卷从立案到结案时间较长,缺乏查处力度,造成人力、物力、时间的浪费。

2、个别执法队员业务素质、案卷制作水平有待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统一培训,加强学习。印发《行政执法案卷立案标准》,做到人手一份。

2、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中的法律条文,为20XX年12月1日的实施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3、加强与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衔接。督促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汇报,务求案卷评查工作落到。

第六篇:环保局普法工作自查报告

巧家县环保局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

自查总结报告

2014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法制办的统一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单位职工法制观念,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提高。具体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依法工作落到实处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内设机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小组成员具体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职责及任务进行了分解,认真制定了《2014年普法依法工作计划》,为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可靠的组织基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做到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管理,夯实了“三个文明”建设、构建“和谐巧家县”的法治基础。

二、结合环保实际,认真开展普法教育

一是将普法教育工作列入局日常工作议程,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法,开展专题分析研究,正确处理好了学习与工作之间的矛盾。全年集体学法达到4次以上。二是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各类法律知识培训,到课率达到了100%。三是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和学习,重点是抓好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学习了《宪法》、《环境保护法》、《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等环保专业性法规以及环保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日常生活方面的法律法规,全年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平均每人学时达到40个学时以上,集中学习约在10个学时以上。

三、加强环境监管,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加大对工业企业、饮用水源的现场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力量对新、扩、改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限期治理项目综合整治情况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依法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通过各种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了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确保了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实现了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大现场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为认真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严格环境监督管理,加大了对辖县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擅停污染治理设施、违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及其他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通过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防止了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改善了县域环境质量,有力保证了辖县内环境安全。

(三)建立健全污染源档案。督促指导企业重点对企业环保工作以及污染治理发展过程、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情况以及环境风险事故措施和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等方面进行了完善补充,要求各企业必须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一旦发生环境突发事件,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处置,确保环境安全;同时督促企业开展应急演练,补充完善应急措施和应急手段。

(四)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为民办实事。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分级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规范信访秩序。为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在处理信访案件中做到有访必受、有受必处、有处必果、有果必回。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执政为民的执法理念,及时解决了群众反映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采用集中处理和立即处理相结合,五日办结制的措施,并建立了信访投诉、环境纠纷处理台账,对群众举报的污染事件,做到有举报必查处,有举报必回复,及时调查处理影响群众身心健康的环境违法行为。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和普法教育工作

在法制宣传月、 “6.5”世界环境日活动期间,我局成立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小组,设立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咨询点,精心准备宣传材料、展板、挂图,现场发放环保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倡导节能减排,低碳生活理念,营造“创模”浓厚氛围。认真解答群众对各类环境问题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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