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药品自查报告(范文2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药品自查报告(范文2篇)》。
一、药品购进:
1、先制定药品购进计划,并做好记录。
2、购进药品全部检验,自药品购进之日起,真实完整记录购进约品,填写药品进货验收。
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
1、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品,分类摆放,不混淆。非处方药品红色标志与绿色标志分组摆放。
2、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并填写处方药品销售登记本保存备查。
3、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售出全部开具小票。
三、药品管理:
检查有无损坏药品,近效期药品,过期药品,近效期药品按照规定逐项填写近效期药品登记本,单柜组摆放,以便促销。
四、药品养护:
建立药品养护档案,每月按时抽验首营品种,并登记养护记录本。
五、人员与培训:
1、按时上班,穿戴工作服,佩带上岗证。
2、每年按季度制定自学计划,每月自觉学习,并写好学习笔记,提高自己业务水平。
六、设施方面:
1、冷藏柜、空调运行正常,投入使用。
2、灭火器、老鼠夹经常检查,摆放好位置。
以上是我店自查详细报告,还有很多不足和不完善地方,敬请领导指出,以便及时改正。
为加强我院中药饮片管理,不断提高中药饮片服务水平,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按照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辽宁省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办发【20xx】181号)要求,我院对中医药饮片管理进行了自查,情况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保证经营中药饮片合法、规范,保障人民预防、使用中药饮片安全有效。我院建立了以董庆锋院长为组长的中药事管理小组,明确职责,加强对中药饮片使用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
二、建立健全中药饮片采购、验收、储存、养护等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中药饮片质量。
1、从具有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进。对供货企业均进行了严格的资质审查,建立了真实完整的供货企业档案;
2、将执行按需进货、择优选择、质量第一的原则,注重药品购进时的实效性和合理性,力求做到供应及时,结构合理。
3、所购的中药饮片要求有包装,包装上除有品名、生产企业、产地、生产日期外,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必须注明批准文号。
4、验收时仔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合格证等同时对中药饮片的包装、标签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文件均进行逐一检查。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核对批准文号。验收时对与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标志内容不符合规定等有疑问的品种,采取拒收,由医院质管部处理。验收完毕,验收员在验收凭证上签字,验收记录保存备档。
5、中药饮片储存于避光、阴凉、干燥、通风,与其它药品分开存放,并有防潮、防霉、防尘、防污染等设施。遇潮湿季节,每月要将中药饮片检查一遍。出现质量问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空调降温、除湿或洒水增湿等措施。
6、执行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原则,不合格中药饮片一律不得出库。
三、建立中药饮片处方调剂制度,保证饮片调剂质量。
1、严格按配方、发药操作规程操作,坚持一审方、二核价、三开票、四配方、五核对、六发药的程序。
2、配方时按处方药物顺序逐味称量;需特殊处理的药物如先煎、后下、包煎、另煎等应单独包装,并注明处理方法。
3、按方配制,称准分匀,总剂误差不大于±2%,分剂误差不大于±5%。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处方复核员复核,严格审查无误签字后方可发给患者;
4、重点核对调配的药物和用量与处方是否相符;需特殊处理的药物是否按要求作了特殊处理;配制的药物有无虫蛀和发霉等质量问题;毒性药和有配伍禁忌药及贵重细料药的应用是否得当;调配者有否签字等。经核对无误后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即可装袋发药。
四、加强中药饮片的煎煮管理
1、制定了煎药室规章制度。煎药要严格遵守剂数操作规程和医嘱,按规定浸泡后,根据药剂性能选择火候、时间,进行煎煮,药汁量要符合要求,药渣保存24小时备查。
2、为了更好的提高中医,临床疗效,提高工作效率制定了中药煎药机操作规程。从领药、浸泡、加料、煎煮、出料、浓缩、封装等各个环节严格控制煎药的质量。
在此次自查行动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应及时进行纠正,具体情况如下:
1、中药饮片采购计划没有形成材料留存;
2、无饮片供药企业药品质量评估管理制度及药品质量评估记录;
3、无本机构的处方用名及调剂给付规定;
4、由于面积有限,煎药室布局不够合理;
5、中药饮片没有开展处方点评及评价等工作;
6、由于工作繁忙,中药饮片没有及时对全部饮片仔细验收,没有建立保管账,今后需注意,及时上账,做到账物相符,保证质量。
7、处方核查签字不够及时,今后一定按照‘四查十对’原则管理,保证调剂质量。
以上是我单位根据《沈阳市卫计委关于开展沈阳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及《辽宁省中药饮片管理检查细则》等文件精神对我院中药饮片进行的质量自查,请局领导检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