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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合集)

2022-03-23 12:46:46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合集)》,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合集)》。

第一篇: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

2016年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

导语:近年来 , 《出生医学证明》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越来越受到社会广泛的重视 , 它已经成为公民终身的医学法律文书 , 不仅确证了出生 , 同时也是落户的重要凭证。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自查报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一: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工作,全面了解各助产机构对首次签发、换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情况,决定对8家签发机构进行专项督查、指导,现将督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 主要成绩:①出、入库台账健全②首次签发、换发台账清晰,无废证③档案存放符合要求做到铁门、铁窗、防火、防盗

二、 存在问题:①印章加盖不规范②领回的空白《出生医学证明》未存放保险箱③签发好的证件归档不及时④印章存放不上锁⑤《出生医学证明》未指定专人签发⑥签发人员及领证人员未随即签字

三、 建议:①配备保险箱、带锁的办公桌、储存柜,证章用完随手锁上,避免暴露在外②签发好的《出生医学证明》按计划装订,及时存入档案室,谨防丢失③不定期学习《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指导手册,正确、有效的签发证件

8家机构均能按照国家及省卫计委相关要求进行首次签发和换发《出生医学证明》,台账清晰、明了,能做到至少2名证件管理人员进行申领、验收、出入库管理。签发流程也符合卫计委的要求,项目填写齐全,内容准确,做到由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印章。自签发新版《出生医学证明》以来,无废证,可以看出各单位从院领导到签发人员都非常重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这项工作,责任到人。签发流程、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档不断规范,留存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并与《首次签发登记表》统一装订、归档和保存,基本都能达到档案管理的标准要求。

《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法定医学证明文书,对证件存放要求、首次签发、换发、印章管理、废证管理、档案管理等做了明确规定,对于此次督查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我们也将开展签发人员的法制教育及岗位培训,强化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

加强《出生医学证明》证件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既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又推动国家人口出生信息库的建设。

【篇二: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

根据20xx年妇幼卫生年报质控工作安排,11月组织专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年报质量控制,按照质控工作要求,重点对生命指标及保健指标漏报情况进行了质量控制调查。质控小组认真组织实施,整理汇总相关资料,结果汇总如下:

一、调查样本和调查方法

在我区16个乡镇随机抽取4个乡镇每个乡镇抽取4个村进行质量监测和漏报调查。本次调查主要是回顾性总结,查漏补缺,通过多部门、多渠道搜集、核查,确保监测数据来源准确、真实。质控内容详见附表。

二、质量控制结果

结果:本次质控调查中,活产上报155漏报10例多报5例,漏报率为6.20%、儿童死亡漏上报2例漏报0例,漏报率为0% 。孕产妇系统管理上报155例漏报10例多报5例漏报率为6.2%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上报708例,漏报10例,多报8例,漏报率为1.4% 、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上报1412例漏报13例多报7例漏报率为0.9%、分析:主要原因是在统计上报中统计时限不以致、信息反馈不及时,导致多报或漏报。

三、存在问题原因

1、20xx年妇幼卫生年报质量存在一些问题,个别医疗卫生单位对妇幼卫生统计工作不够重视,主管人员责任心不强,对数据收集整理把关不严,以致报表中存在漏报问题。

2、由于基层妇幼人员更换频繁,妇幼卫生统计工作培训不连续,有脱节现象,影响了报表质量。

3、部分妇幼卫生统计人员业务知识缺乏,不注重自身学习,工作能力不强

4、人口的流动性越来越大统计工作难度加大。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妇幼保健人员培训学习,尤其是妇幼卫生统计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妇幼卫生年报质量,并定期做好查漏质控工作。

2、各医疗单位应制定流动人口管理措施,使其享有基本的保健管理,把流动人口纳入本辖区内日常保健服务工作中,并进行目标管理和考核。

3、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确保数据来源准确真实。

4、加强乡、村级妇幼卫生信息统计人员培训,保证其工作时间,努力提高妇幼卫生统计工作质量。

第二篇:中药饮片自查报告

为加强中药饮片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准确地经营中药饮片,杜绝销售假药、劣药,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细则要求,现将公司贯彻实施中药饮片检查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 加强中药饮片购进管理

药品进货是药品经营的第一关,是药品流通中质量管理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而首营企来和首营品种是该环节管理的重点。医院规定由采购部在电脑中输入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基本信息,输出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表,质管部对供货方的资质进行审核,经有关人员和领导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货;真正把住药品购进的审核表,确保医院购进药品为合法企业所生产或经营的合格药品。

①所购中药饮片必须是合法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法药品;

②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应有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药品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③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④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⑤不得外购散装饮片,加工包装等行为。

2、 强化中药饮片入库验收管理

在药品验收环节上,为了切实做到验收按程序规范操作,把好药品入库第一关。医院首先从资源配备入手,由质管部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给验收员讲解制度和程序文件,提高验收员的质量意识。同时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质管部人员到验收第一线,抓质量管理制度、程序的实施和落实,养成规范操作的习惯。重点对验收员进行岗位检查和考核。

①验收员应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的中药饮片进行逐批验收;

②验收时应同时对中药饮片的包装、标签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③验收应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样检查;

④验收应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记载药品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⑤分斗包装合格证要放在斗里,没有合格证就按照假药处理;

⑥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⑦对特殊管理的中药饮片,实行双人验收制度。

3、加强中药饮片储存管理

在库药品的存放条件和科学的养护方法,对药品安全的储存,保证质量稳定起重要作用。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对在库药品进行科学养护,合理储存。根据药品储存条件和药品的属性,将药品分别存放于相应的库区中;按药品的属性分类存放;养护工作采取质量普查和重点养护相结合的方法,对仓库的药品进行科学养护,在养护中切实有效的行使否决权;对近效期药品按月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坚持每天两次定时检查,记录仓库温湿度,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空调降温、除湿或洒水增湿等措施,保证药品储存条件符合其储存的要求,药品质量得到根本保障。

①应按照中药饮片储存条件的要求专库、分类储存,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库中,易串味药品应单独存放;

②中药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养护,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防尘、防潮、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鸟等措施;

③中药饮片定期采取养护措施,按季度对饮片全部巡检一遍。夏防季节,即每年5―9月份,每月要将全部饮片检查一遍;

④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装斗复核,不得错斗、串斗,并做好记录;

⑤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净选、过筛,定期清理格斗,饮片前应写正名、正字,防止混药;

⑥饮片上柜应执行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装斗原则;

⑦每天应校对所有衡,工作完毕整理营业场所,保持柜内外清洁,无杂物;

⑧不合格中药饮片的处理按有关制度执行处理,严禁不合格药品上柜销售;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质量管理中,并采取有效措施。

以上几方面是中药房实施中药饮片工作的自查汇报。

第三篇:酒类监督管理局工作汇报

酒类监督管理局工作汇报

科尔沁区酒类监督管理局坚持以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为主要依据,以《食品安全法》、《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进口酒类商品管理办法》和《通辽市科尔沁区酒类专卖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提出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严格执法、规范市场”的工作思路,以整顿、清理、规范酒类市场为工作重点,以健全组织机构和高素质执法人员队伍为保证,卓有成效地开展了酒类执法工作,现就2010年前期的工作以及近五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科尔沁区酒类监督管理局重组于2006年6月,是副科级事业局,隶属科尔沁区商务局,现有在编人员29人,在职副科级职务领导两名,其他执法人员均为事业全额编制。下设党支部,现有党员25名。机关设立一个综合办公室、一个人事科、八个监督科。

二、2010年前期工作情况

(一)、抓好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

我局把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摆在首要位置,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首先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区委、区政府及市区两级商务局组织的一系列学习活动,2010年1-9月,共进行政治学习17次,通过长期不懈的政治学 1

习,使个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不断提高,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再就是加强业务理论的学习,吃深吃透《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以及行政执法方面知识,制定了《科尔沁区酒类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认真学习识别假酒等业务知识,并聘请茅台、五粮液酒厂酒类鉴定专家到通辽亲临指导,做到在学习中提高,在提高中进步。

(二)、做好宣传,扩大影响,加深对《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认知。

为了加大对《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宣传,进一步提高酒类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对“酒类备案登记”和“随附单制度”的深刻理解和认识。2010年1-9月,我局组织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举办打假、维权活动3次,举办假冒劣质酒类商品销毁活动1次,累计销毁假冒劣质酒类商品2300余公斤。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向广大消费者宣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电视、广播电台向社会公布打假举报电话、酒类商品维权和购买酒类商品注意事项,旨在进一步加强酒类市场管理,打击制售假冒劣质酒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酒类市场经营秩序,打造健康有序的酒类市场经营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

(三)、打好基础,富有成效开展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 自2006年11月开始,我区开始对全区酒类经营者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执法人员坚持原则,诚恳待人,分门别类,

对法人代表下发事先告知单,以提高备案登记的权威和力度。同时,我局还针对工作人员少,管理范围广的特点,结合经营户特点,实施了一系列便民措施:一是为偏远农区的酒类经营户上门办理备案登记,二是在机关综合管理办公室设窗口,为城区及近郊的酒类经营户办理备案登记,并将备案登记办理时间压缩到一个工作日内,给全区酒类经营户办证带来极大方便。截至2010年9月,我区共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4418户,全区备案登记工作已接近尾声。今年年初,我局对行政管辖区域内的各酒类经营户进行拉网式的排查,对一些转让经营,新开办的酒类经营户进行备案登记,同时对少数“钉子户”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进行说服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其认识到办理备案登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全区酒类备案登记工作得到了很好的落实。

(四)、规范批发酒类商品行为,深入贯彻落实《随附单》溯源制度。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核心是酒类流通溯源制度。而实施《随附单》制度是实现酒类商品质量可追溯性的关键。日常工作中,我们对所有前来备案登记的商户都耐心细致地讲解使用《随附单》的重要性及使用方法。在进行市场检查时也对每个酒类经营业户讲解实施《随附单》制度的重要意义以及不遵守《随附单》制度应承担的责任。日常工作中,我局执法人员不定期对全区酒

类批发市场、商超、酒店的《随附单》的使用和索取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的处理,对于《随附单》使用中存在问题的经营户进行说服教育,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经营户,严格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现全区《随附单》使用日趋规范,据统计,全区2010年1-9月共计发放随附1516本。另自2010年开始,我局将所有回收的《随附单》建档收存,为所有《随附单》使用经营户建立《随附单》使用档案,据统计,已建立随附单档案899本。《随附单》制度的顺利实施,为全面规范酒类批发行为,净化酒类市场,实行酒类流通溯源制度,夯实了基础。

(五)、以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制度为重点,把好市场准入许可关

根据《通辽市科尔沁区酒类专卖暂行办法》,近年来,我局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制度,酒类经营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外地酒随意进入我区市场的现象基本杜绝,大多数酒类经营户都能按照要求开具准入证,据统计数字表明:今年1—9月份共开具准入证为2259条,准入各类酒类商品50.6万件,这一数据标志着全区酒类市场呈现了两个方面的良好势头,一方面守住了酒类经营者以销量定税收的源头;另一方面掌握了全区酒类经营的行情数据。由于酒类经营的税收是税务部门按照我们提供的准入统计来定税,一些经营户往往是想通过逃避准入来偷漏税款,严格实施

准入许可正是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不仅是纠正偷税漏税这种违法行为不可或缺的有力手段和措施,而且还为增加酒类经营税收,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严格实施准入许可及时反映了酒类经营品种销量等诸多行情,为本地酒类生产销售随时提供可靠的商业信息。由此我们要把准入许可工作纳入今后酒类监督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大监管力度,为我区增加酒类税收奠定可靠的基础。

(六)、大力整治散白酒市场,确保广大市民饮酒安全 针对我区少数民族人口多,消费水平低,散白酒需求量大的特点。长期以来,我局一直对散白酒的生产销售监管工作高度重视,以广大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突出抓好散白酒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白酒的违法行为。

为了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年初以来,我局要求各农区监督科室严密摸查并登记造册,共检查大小酒厂38家,散白酒批发经营网点77户,并要求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广泛宣传整治散白酒工作的目的、意义,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不合格散装白酒的危害,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维权意识,发现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白酒的地下加工厂和窝点,或购买到假冒伪劣白酒,要及时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有效地保证了散白酒的生产流通秩序。

三、存在问题

(一)、《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已颁布近5年,很多条款规定得不细致不完善,如散白酒或散装容器和标识等,处罚项目过于宽泛,大多数违法行为处罚上是警告、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给行政处罚带来很多不便。

(二)、孤军奋战,目前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很少,给日常执法工作带来很多不便,比如:钉子户的处理问题,和产品质量检验问题,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是执行好酒类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

(三)、经费短缺,我局虽然工资是财政全额拨款,但经费全部是靠罚款来解决,这两年来随着宣传和执法力度的加大,违法违规现象逐渐减少,但管辖范围、户数不断增加,办公经费不断增多,造成经费短缺。

四、今后的工作安排

(一)、严格执行《随附单》制度。

通过加大宣传,深入讲解,使广大经营户认识实施《随附单》制度的重要性。通过对经营户不定期对《随附单》使用情况的检查喝抽查,实现酒类流通全过程的可追溯性。

(二)、加强对名酒、进口酒类商品的整治力度。

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名酒、进口酒类商品消费安全。开展以

大型商超、名酒城等名酒、进口酒类销售网点的专项整治,加大清查《质量检测报告》、《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随附单》力度,对不能提供以上单据的经营户,将按照商务部2005年第25号令《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进行查处。

(三)、加强酒类市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要抓案例,重证据,严厉杜绝档次价位相持平的酒类商品之间以不正当手段竞争的现象,坚决打击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对于典型案例予以曝光,给不法商贩以警示,通过一系列整治行动,逐步规范市场的有序发展。

(四)、加大通辽燕京啤酒的扶持力度。

执法人员在监管市场的同时,向广大经营户和消费者进行正面宣传,提高通辽啤酒的知名度与可信度,向经营户和消费者发布举报制度,将恶意充斥市场的杂牌啤酒清理出去,保障通辽人民喝上口感良好,价位合理的放心啤酒。

以上是我局2010年前期工作情况,不足之处望请领导予以指正,我局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努力、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推动我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再一个新台阶。

二0一0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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