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报告总结 > 自查报告 > 详情页

乡镇工作自查报告

2022-03-23 12:35:10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乡镇工作自查报告》,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乡镇工作自查报告》。

第一篇:乡镇工作自查报告

为使乡的生态环境再上一个新台阶,要求生态管护员对辖区内生态保护区,等地进行生态巡查,对完成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对完成质量进行评比。绝不走形式走过场,高质量严要求的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乡生态扶贫工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社区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本乡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清理家园活动、卫生宣传活动等活动,这些生态环境保护活动均取得了预期效果,受到的好评。现将xx年度乡生态扶贫工作开展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一、开展清理家园活动组织生态管护员

开展清理家园活动。此次活动中生态管护员清理垃圾杂物等,从而净化了村级生态环境,受到高度赞扬。这次以开展清理家园为主题的活动中,增强了生态管护员们荣誉感与责任感,使他能够在自觉自愿的状态下尽职尽责的完成好村级卫生的生态保护工作,有效的提升了村级生态管护工作的服务质量。

二、广泛开展生态扶贫宣传工作

广泛开展生态健康宣传工作,普及生态扶贫知识,抓好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组织开展了生态扶贫宣传活动,通过普及生态扶贫知识、开设健康讲座的方式,提高乡居民的个人生态环境意识,乡村生态扶贫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三、加强管理,及时改进

为促进乡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居民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同时也以服务乡村,环保乡村,健康乡村为宗旨,加大对乡村生态扶贫服务的宣传,落实各项工作,提升乡村生态环保服务的群众满意度,使乡村生态扶贫工作做得扎实有效。坚持做到每周定期巡逻检查村组的生态环境,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有针对性的清理和整改,杜绝各种生态保护隐患的发生。

四、争创生态环保先进乡镇

工作中还应加强服务意识、创新意识,以上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多学习、多借鉴,扎扎实实的做好每项工作。为乡村居民办好事办实事,争创先进生态扶贫乡镇单位。做了大量工作,总结乡村生态环保工作。也感到还存在一些困难。特别是目前我乡镇的生态环保工作还存在经费少、任务重的情况,但这些都未影响到乡村生态环保扶贫工作的开展,克服困难的同时,把乡镇居民的生态环境放在第一位。半年来所做的工作,切实给居民带来了可利用的生态环境,为争创生态环保扶贫先进乡镇做出了贡献。

第二篇:乡镇工作自查报告

  2020年上半年我镇的统计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强化统计管理职能,着力提高统计服务能力,准确及时上报统计调查资料,全面完成政府目标和各项任务,统计工作成效显著。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统计专项调查工作工作小组,形成专项统计调查工作方案,抽派专人开展此项工作,统筹协调力量,按照“准确、及时、完整”的工作要求,逐一查找问题,逐项逐条梳理,认真研究措施,解决统计调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完善制度,强化监管措施

对统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特别是从思想上、领导上、管理上和制度上查找根源,举一反三,不断完善和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实事求是,依法统计,切实杜绝了各种违法违规现象发生,确保统计质量。

三、规范档案,促进统计管理制度化

把各村社、单位有关部门统计资料和报表集中归档,将所有档案资料送交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建好全镇统计台账,确保统计台账和统计数据来源的可靠性。

四、开展调查研究,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针对农村经济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广泛开展调研究,做到选题准、调查明、问题实、措施具体。上半年编写工作信息、经济信息3篇,反映统计工作中和新方法、新措施、新亮点以短、平、快的节奏反映农村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农村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五、强化进度报送、为领导决策和掌握农业生产动态提供可靠依据

一是按时完成及时上报了生猪监测月报表;二是完成上报了退耕还林监测季度报表;三是完成农作物播种面积、产量定期报表;四是完成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和各种普查资料的上报工作;为党政领导掌握农业生产动态、指挥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以上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得益于全镇干群的大力支持和统计人员的辛勤劳动,但也还有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克服和解决。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会更加努力,勇于探索,开拓创新,使我镇统计工作更上一层楼。

推荐专题: 党员自查报告 自检自查报告 乡镇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乡镇工作自查报告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