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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银行自查报告共

2022-03-12 22: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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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银行授权自查报告

商业银行支行2014年12月份自查报告

农商行会计结算部:

按照总部要求,为加强支行内控制度建设,全面排查业务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及薄弱环节,增强识别、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依据《自查方案》等有关规定,我支行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自查组织

组 长 : xx 成 员 : xx xx xx

二、自查情况

1、营业前自查发现情况。

(1).自查没有发现柜员代客户保管重要物品的现象。能够遵守《严禁柜台违规行为防范案件风险的工作意见》第三条“办理具体柜台业务方面,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四)代客户申请、购买、签收、保管重要空白凭证和支付设备;

(五)代客户保管客户存单、存折、有价单证等重要物品”的规定。

(2).重要性档案资料全部随款箱上缴大库,重要空白凭证放入保险柜并双锁双封。能够遵守《会计基础规范》第六十二条“各种会计资料按制度要求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专人入库保管”的规定。

(3).档案柜全部上锁管理。每天的传票及时整理并放入档案柜内上锁,坚持2天一移交,最迟3天必须移交。能够遵守《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营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暂行)》第八条“营业终了,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业务印章、编压机等入库保管„„”的规定。

(4).存放监控设备的柜机未上锁。因支行监控机柜的锁具已损坏,无法上锁。需要更换机柜。

(5).营业室内和大厅能够坚持每天下班前清理打扫,柜面整洁,大厅洁净。

2、现金管理方面

(1)我支行建立了库存现金及卷别登记簿。坚持日终核对,库存超限,次日及时缴款。

(2)我支行严格遵守总部设定的库存限额管理制度,库存超限额时,能够

做到及时缴款。

(3)柜员尾箱凭证大部分时间能够按规定核对,执行“双锁双封”的规定,但自查时发现有几次因业务繁忙,未能执行此规定。

(4)每月三次查库能够坚持并认真核查。我支行能够遵守每月三次查库的规定,并在监控下核对所有现金和重要空白凭证。能够遵守 “建立查库制度。行社总部和机构负责人要按照查库制度的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库存、尾箱现金,并登记查库情况”的规定。

(5)查库登记规范。我支行查库有记录,并由主管和被查综合柜员签字。

(6)查库认真全面,查库时对有价物品、抵押品进行检查。我支行查库时检查现金库存都并将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作为必查内容。

(7)柜员现金管理。营业用款全部入箱保管,营业终了入库保管,账款、账账、帐表、账实换人复核,确保相符,无白条抵库、空库或挪用库款现象;库存现金超限额时能够及时缴款,一般为每周两次缴款;能够合理生成柜员尾箱,并限定尾箱中现金限额;柜员休假时按照要求规范办理尾箱交接并将现金箱全额上缴;不存在柜员离岗后钱箱未加锁或虽加锁但钥匙未妥善保管现象;款箱能做到双人双锁;

(8)现金调拨管理。柜员间尾箱现金调拨、上缴、领用时,严格按规定办理;柜员之间现金调剂必须通过库管员进行;综合柜员不存在柜员间擅自调剂现金现象。不存在逆程序办理款项调拨现象;账务柜员之间办理交接合规,能够做到对交接的凭证及现金认真核对;交接时由主管柜员监交。

(9)查库管理。查库人员能履行职责,无代查代登现象,查库次数为每月三次复核要求,查库时全部盘查有价单证;营业终了,支行负责人能认真复点核查柜员款箱,并做到复点“三核对”(系统尾箱、柜员现金、库存登记簿),不存在非带班人员代查现象。

(10)有价单证及抵质押物品管理。有价单证账实、账账、帐表相符,全部入库保管,并纳入表外核算;建立了有价单证登记簿并按规定登记。

(11)应付账款方面。能做到将正常业务引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列支;不存在截留的收入、利润等隐藏在其他应付款科目;列账正确、内容真实;无非营业资金长期占用而没有清理;对无法支取的其他应付款能查明原因,并转入营业外收入;

3、档案管理方面

支行所有重要资料均放进保险柜和铁皮柜内保管,传票及时送交后督中心。各种会计资料按制度能够按照要求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专人入库保管。

库管员按规定设立了《库存现金及重要空白凭证库登记簿》,并每日登记。 日终批处理流水、凭证、清单能及时打印,各种账表、凭证能及时装订,每日坚持逐笔勾对账务柜员的现金收付流水;档案按年归档,会计档案的登记、保管、使用、调阅、移交和销毁符合制度规定;

4、印押证卡管理方面

(1).重要空白凭证管理。重要空白凭证账实、账表、账簿相符,纳入表外核算;执行“印证分管、印押分管”的原则;入库保管;按顺序使用,不存在跳号使用现象;作废的重要空白凭证能随当日传票装订,金农卡作废全部上缴。柜员间不存在擅自调剂凭证现象。金农卡、“金农易贷福农”卡、usbkey 客户数字证书、支付密码器等一律视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领用、保管、发卡、销卡、换卡、废卡收回等按规定处理。

(2).柜员(卡)管理方面

柜员卡管理符合要求,纳入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不存在一人多卡或一卡多人现象;柜员离柜(岗)时做签退;

柜员模式的设置符合省联社规定的五种模式;综合业务系统无虚拟柜员存在;柜员离岗时进行签退处理,不存在他人代为办理业务现象;柜员不存在自己为自己办理业务现象;不存在异地日结现象。修改客户信息符合制度规定;

(3)柜员密码管理。柜员密码能坚持定期、不定期更换;柜员输入密码时其他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4)印章管理方面。营业用印章按柜员设置、编号控制;柜员临时离岗,印章入箱加锁,营业终了入库保管;柜员离岗时印章进行交接和登记,交接经主管柜员或主任监交;印、押、证分管分用,执行人离章锁;已停用、作废的印章封存上缴。

5、存款业务方面

(1).账户管理方面。个人账户、对公账户开户资料、手续等齐全,符合人民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规定;按规定对客户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签订相关结算协议。结算账户使用符合规定,单位结算账户为能按年度进行年检,资料不能及时更新;存款的开户、提前支取及大额支取、挂失、查询、控制、冻结及扣划等要求客户及有权方提供有效证件并履行相关手续;无违规办理存款人

死亡后或所有权有争议的存款过户、支付业务;

(2).存取款方面。不存在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转入长期不动户盗取客户存款现象;存款账户无透支、空收、空付,虚存虚支现象;无虚存实取套取现金的现象,无为完成任务而虚开存款的现象。没有建立《双热线联系查证登记簿》和《大额资金支取预约登记簿》;对客户风险等评定及时、准确、规范;大额现金存取业务联网核查客户身份证件、执行授权制度、按照规定登记审批,不存在分笔办理业务逃避授权现象,大额现金支取、可疑支付按制度审批登记上报;发现反洗钱或可疑支付按要求及时上报;按要求及时登录反洗钱系统进行填报。客户办理修改支控条,修改通兑标识,修改客户账户信息,重置客户密码等存款模块特殊业务时,填写特殊业务申请书,认真审核并经主管授权后办理。通过检查非账务流水和传票,打印资料等方式查看未发现柜员擅自修改客户信息,盗取客户资金现象;不存在通过储蓄单折换新,当日冲正、一记双讫,单边记账等交易侵占客户存款或盗取客户资金现象。

(3).挂失处理方面。挂失资料完整,委托挂失时被委托人提供其身份证明;挂失业务有书面挂失申请书办理挂失手续,代理人能提供存款人和本人身份证件办理代理挂失手续;挂失补发、密码重置或办理解挂时严格要求本人办理;无冒用客户名义办理存单、折挂失,盗用客户资金、套取支行利息现象。

(4)支票业务方面。对印鉴卡片的管理合规;无违规受理、使用支票,受理超期、远期等作废无效支票,现金支票做转账交易现象;无盗窃、借用他人空白支票,利用伪造的印章进行诈骗现象;无对支票要素审核不严,出现差错,未对支票进行折角验印,导致客户资金被盗现象。

(5)账户管理方面。支行综合柜员能够按规定对客户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对公存款账户未按规定执行年检。银星支行5户对公账户未按规定执行年检。此5户均为久悬户,长期不发生业务,一时难以联系到开户单位,下部我支行将积极协调争取为其销户。

支行综合柜员办理提前支取手续时坚持必须持存单和存款人的身份证明办理;代储户支取的,代支取人还必须持其身份证明的规定。

我支行对挂失处理登记薄进行自查未发现未登记、漏登记现象。

我支行业务办理手续规范。所有存取款凭条都能按照要求填写券别。

6、安全保卫及内控方面

支行负责人与每位综合柜员都签订了《案件防控、安全保卫、消防目标责

任书》,明确了工作中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和目标。

支行每月组织全行员工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学习,有相关记录,并结合支行年初制定的安全学习计划进行安全防范、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等知识的培训,与总部共同开展了各项演练。从而让员工掌握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基本防范技能、正确的操作规范和程序,以及发生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分工、动作要领,各种自卫武器、报警监控装置的操作使用,并使员工较熟练地掌握了突发性事件及遇险的应急方法,有效地提高了全员安全防范的能力。

营业网点坚持双人临柜,通往柜台的通勤门能够按照规定即开即锁;自卫器具放于随手可取的隐蔽处;监控设备能24小时正常运行,且录像能保持90天以上;能够坚持在下班前进行安全检查,下班时关闭营业厅电源;严格执行非临柜人员进出柜台的相关制度。在款箱交接、资金解缴均能款箱均置于监控下完成,交接登记完整、清楚;

三、存在的不足

我行2014年度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总行要求和自己的目标计划还有相当差距,也还或多或少地存在以下不足:

(一)思想意识有待改变。员工思想固化在总行设定的岗位职责之内,部分员工意识中只要去做本职工作,缺少主人翁意识和奉献精神;存在不适合自己口味的制度就从心里反对,缺乏服从意识,对制度执行不力;

(二)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员工日常工作不善总结,大大影响了工作效率;由于年龄因素,个别综合柜员办理业务差错率高,工作效率低;

以上为我支行的自查情况,如有不妥请领导批评指正!

2015年1月3日篇二: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为规范我行人民币支付结算、票据业务、支付系统运行和账户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支付结算管理和支付系统运行情况自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部组织会出人员学习文件精神,提出了具体的检查要求,对我部所有存量账户及支付结算、票据业务、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详细的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部共有开户客户数量39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94个,其中,基本账户10个、一般账户28个、专用账户54个、临时账户1个、单位定期存款账户1个。至2011年4月1日以来,我部共开出银行承兑汇票42笔,共计48600万元,贴现14笔,共计5924万元。

二、具体情况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的管理和开立情况

1、我部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消,确定一名人员进行审查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

2、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都能按照要求,资料保存完整,实行专卷专夹保管,开户资料基本完整。

3、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均经过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登记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

(二) 、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情况

1、银行结算账户资金使用管理符合要求,无收购资金转入个人

银行卡、个人结算账户的现象。

2、严格审核客户身份资料信息。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业务的,审查其授权书,与其身份证件或其他证明文件核对一致,并通过联网核查系统对其身份进行核查。

3、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严格执行核准制度,并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申请核准或报备。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具有合法依据。

4、严格一般存款户取现管理,一般存款账户在综合业务系统中均设臵为不可取现,无违规支取现金的行为。

5、及时准确向账户系统报备信息。新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起3日后方可输付款业务。单位从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单笔超过5万元的,支付时基本能按照要求审查付款依据,保证款项支付合法合规。

6、按照规定办理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对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三)、票据业务自查情况

1、严密审核、受理支票业务,同城票据的提出、提入及退票均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2、我部结算收费、中间业务收费标准均参照总、分行相关收费标准,及时纠正错误的收费标准。

3、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贴现时,对资料严格审查,对票据

查验执行经办行初查,市分行复查的双线查验制度,并向省分行进行资料的报备。

(四)、支付系统自查情况

1、大额往账业务均由主管在行内系统授权后及时在人行前臵机上授权,处理时间控制在十分钟之内。

2、及时接收当日他行来账业务及查询业务,查询业务一般当日进行回复。

3、小额定期借记业务均进行及时回执,无借记业务包处于“已超期”的现象。

总之,通过这次自查,使我部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和提高,以有效的维护支付结算正常秩序,防范和遏制违规开立账户进行洗钱犯罪活动,确保金融业务的稳健运行。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指正。篇三:银行个人自查报告

个人工作自查报告

为改善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中的失误,杜绝不良行为,从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力度,联社开展了这次个人工作自查。本人对照制度执行情况和操作规范性进行自查,从思想道德上、岗位职责上、业务流程上、制度机制上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下面是我对本职工作进行的总结及反思。

一、思想道德方面

本人能够自觉地学习国家的各项金融政策法规与联社下发的文件精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思想防线。自入社以来通过深入学习有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廉政文化培训了解了廉政风险防控的必要性;经案例防范实务学习,以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也充分认识到案件的严重危害性。

二、岗位职责方面

能够服从领导工作安排,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待工作有责任心和全局意识,同时在工作中也注重培养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努力工作,自觉杜绝自由散漫。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能按时、按质完成;同时能够自觉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业务和技术水平,不停地进行知识更新,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三、业务流程方面

在工作中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管理好电脑,保管好柜员卡及密码,坚持当时记帐、按日轧帐、总分核对。办理存取款、转帐业务时,能按规定进行查询操作;对领取大额现金时,要求出示证件,并及时登记,大额的按权限审批;在办理开、销户、挂失定期存款未到期支取等业务能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实行双人复核、双人轧帐、双人临柜等制度,坚守岗位,不脱岗;实行印、证分管,管理好重要空白凭证,及时清点,认真核销;临时离岗时,印、证入箱,营业终了,认真核对帐务,重要空白凭证入库保管。

四、制度机制方面

能够按照国家金融法令,有关法规制度和现金管理条例,具体办理现金、有价单证的收付和调拨工作,正确办理残破币的兑换,严格库存限额,即使调拨和上解现金;能够自觉加强柜面监督,严格审查凭证要素,做好反假工作;正确使用有关登记薄,做到帐、簿、款相符;严格按规定处理长短款,发现差错及时汇报;严格按照广东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柜员权限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好柜员卡和密码,做到保管严密,操作合规。

五、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加强银行员工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定期参加培训。加强制度基础建设,完善会计内控制度。基层行应根据总行的规章制度,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对现有业务制度进行清理,在全面综合考虑各项业务特点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标准的柜员岗位责任制和业务操作流程。对每项业务的每一个步骤和环节都进行标准化设

计,并通过授权和制约机制在操作上落实。例如,加强不同岗位、不同部门、不同机构间的人员交换与交流。对同一个客户的业务服务,不可以长期由固定人员经办。

自查人:

二〇一二年

月 日篇四:银行案防自查报告

成都成华支行2012年上半年案防自查报告

成都成华支行自2012年3月21日开业以来,在分行各级领导的带领和指导下,严格按照银监局各项文件和规章制度进行案防风险管理,结合我行目前情况,针对柜员十严禁、授权柜员十严禁、营业机构负责人十严禁、自助设备业务管理十严禁、对公账户和结算管理十严禁、借记卡源头风险管理、票据贴现业务重点环节风险、支付密码器风险隐患、电话银行柜面签约风险等重点环节进行了严密复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针对营业柜员十个严禁

我行目前各项系统采用的是账号+指纹和账号+密码两种方式,现金柜员执行上四天休两天,非现金柜员执行上五天休两天的的轮休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工作交接并建立各项工作交接登记薄,以及详细的工作日志记录,尚未涉及上门收款业务以及代发工资业务。(1)营业柜员未存在共用账号、密码以及持有非本人账号和密码;(2)未存在在未签退系统、未妥善保管好账号、密码、个人名章、业务印章、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物品情况下离柜(在营业场所内并且在本人视线范围内除外);(3)未存在没有履行交接手续,将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钥匙、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交给他人使用;(4)未存在利用客户账户过渡本人资金,或通过本人、他人账户过渡银行、客户资金;(5)未存在办理本人业务和将非工作用包带入现金区;(6)未存在代客户购买重要空白凭证、网上银行设备、支付密码器、保管银行卡和折以及代客户签名、设置∕重置∕输入密码;(7)未存在输入密码时不进行物理遮挡;(8)未存在借银行名义私自代客理财;(9)未存在私自泄露、修改客户信息;(10)未存在明知或应知是违规办理的业务不抵制、不报告。

2、针对授权人员十严禁

我行目前采用的是综合柜员授权和会计主管授权两种授权制度,综合柜员授权权限为现金5万以下,转账20万以下。(1)授权人员未存在在未审核传票、核实账务的情况下授权、编押、签章;(2)未存在使用他人名章、账号密码、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进行业务操作;(3)未存在将账号密码交他人授权;(4)未存在擅自垫款、压款,违规使用内部账户,授意、指使、强令柜台人员违规操作;(5)对已调离、停用柜员的柜员号进行了注销;(6)按规定检查库存现金、重空、业务印章等重要物品,对外出办事离开营业场所的现金柜员碰库锁箱,每周查库至少一次涉及每个柜员现金箱重空箱、主出纳大库、重空箱、自助设备现金箱并建立查库登记薄备查;(7)对柜员违规操作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和处理;(8)未存在弄虚作假,违规向上级和监管机构提供不实信息;(9)未存在泄露客户信息及本行商业秘密;(10)无案件发生,未存在重大差错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3、营业机构负责人十严禁

(1)未存在负责人指使或授意下属越权、违规、违章处理业务,干预派驻会计主管独立履行职责;(2)未存在使用其他柜员名章、账号密码办理业务;(3)未存在个人经商或违规参与协助客户之间的资金借贷、融资担保、集资经商等活动;(4)未存在个人名章、账号密码交给他人使用;(5)按规定的频率和方法查库,每月查库至少一次涉及每个柜员现金箱重空箱、主出纳大库、重空箱、自助

设备现金箱;(6)未存在违规揽存;(7)未存在泄漏客户信息及本行商业秘密;

(8)未存在开具虚假资信证明、违规出具担保承诺书;(9)未存在任何形式的账外经营和各种形式的小金库;(10)未存在对发生的违法违规案件、责任事故等重大事项拖延上报或隐瞒不报。

4、自助设备业务管理十严禁 我行现有集中管理模式的现金自助设备共计2台,暂无分散管理模式的自助设备,严格按照银监局相关文件,将每台现金自助设备均作为机器柜员录入在核心系统内来进行管理,自助设备保险柜钥匙和密码分离管理,密码管理员、钥匙管理员每五日进行一次岗位轮换。对于吞卡吞钞情况,我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退卡、上账的制度并建立自助设备吞没卡、吞钞登记薄,从开业至今,设备于2012年4月13日吞卡一张,尚未出现吞钞情况,吞卡卡号:6221533630000140166,属于他行卡,我行吞卡代保管时限为3个工作日,已于2012年4月18日剪角上缴分行个金部;我行卡的吞卡代保管时限是20个工作日。(1)所有的现金类自助设备均安装视频监控上线对外投入运行;(2)未存在单人办理自助设备现金的领取、上缴、装钞、卸钞等手续;(3)同一自助设备保险柜钥匙和密码由双人分别保管,钥匙、密码坚持平行交接和交接后密码更改;(4)进行自助设备现金业务操作均在视频监控之下;(5)未存在自助设备保险柜钥匙使用完毕后,不按规定将钥匙入库(柜)保管;(6)每周对自助设备钞箱进行查库;(7)清、装钞后与系统内的会计账务核对现金情况是否一致;(8)加钞完成后经测试正常才可对外营业;(9)未存在不对自助设备现金管理重要时段的监控资料进行调阅;(10)对自助设备服务商维修人员进场前需要其提供工作证和身份证来核实身份,并全程监督控制其使用存储设备。

5、对公账户和结算管理十严禁

我行现有对公开户 户,其中基本户 户,一般户 户,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1)受理开户、法定代表人变更、挂失补办印鉴以及更换法人预留印鉴时不仅要求企业按照我行相关规定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原件、复印件,还通过了 “四川企业信用网”、“成都企业信用网”核查营业执照信息打印并专夹留存,通过居民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经办人以及临时验资账户投资人的身份进行核查并打印专夹留存;(2)受理单位新开户时均由双人上门核实,查看是否与开户单位提供的资料相符,在新开户的账户档案中还需留存银行核实人员与申请开户单位的招牌或路牌或办公环境等合影的电子信息档案和文本资料;(3)未存在明知是中介机构代理投资人办理临时验资账户不拒绝;(4)针对已使用账户管理密码或支付密码的账户,在出售重空凭证、发行支付密码器和网上银行设备时,必须以密码进行验证,未存在员工代客户领取或保管重空、支付密码器和网银k等情况;(5)未存在一般存款账户办理现金支取、超期临时存款账户办理支付结算;(6)设立专人负责对账管理,建立按季度对账制度,尚无单位到对账期,未存在对账人员以对公记账人员打印的对账单与企业进行对账;(7)未存在不按要求审核对账回执及验印;(8)未存在银行对不反馈对账信息、反馈对账结果不符以及对账回执有瑕疵的账户不重新组织对账;(9)未存在违规办理账户冻结、解冻、扣划;(10)关注没有使用支付密码的账户,并列为风险账户管理,现无上门收款账户。

6、借记卡源头风险管理

我行按照银监局各项文件和规章制度结合自身情况进行借记卡源头风险管理,对开户、激活、挂失补卡、密码重置、办理电子银行等业务均要求柜面“三

亲见”即亲见客户本人、亲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见本人签字,同时需要通过人行居民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对客户进行联网身份核查并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专夹留存。核查姓名与身份证号码是否一致且存在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出现无照片和照片有明显差别的,需要客户出示驾照等辅助证件判断是否为客户本人办理并复印专夹留存,授权人员进行核实后授权开户。我行开业至今办理借记卡开户共计 户,均严格按照银监局相关文件进行防范借记卡源头风险。

7、我行暂未开通票据贴现业务。

8、支付密码器风险隐患

我行按照银监局各项文件和规章制度,认真贯彻四川银监局关于支付密码器存在的系统性风险专题的会议精神,及时向总行进行了专题报告,并采取措施严防风险隐患。对单位客户进行账户结算和购买重要空白凭证时,必须使用支付密码器进行密码验证并打印密码相符字样的页面留存附传票,并由会计主管和一名其他经办人员双人进行柜面热线验证填制热线验证单确认。热线验证单内注明客户名称、账号、办理业务内容,热线验证时间,单位联系人等信息,并录音留存,严格防范支付密码器风险隐患。

9、我行暂未开通电话银行柜面签约。

以上为我行的自查情况,请领导指示。篇五:某某银行征信业务自查报告 征信业务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提高个人征信系统使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水平,根据xx文件要求,我行迅速成立以行长xx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检查小组。依据xx规定,在x月xx日至x月xx日,对我行相关征信业务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行在使用个人征信查询系统,不管是那种贷款类型,我行都在客户授权情况下办理征信业务,对每位贷款客户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根据调查报告及实际情况确定发放贷款额度。

二、在查询过程中,按照审慎和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每一笔被查询者,由被查询者当面签订查询授权书,按照被查询者的授权的查询原因,进行授权内查询,做到无越权查询。并且对每一笔查询结果,做到保密制度,切实维护被查询者的个人隐私。

三、我行被查询者为借款人,对其符合发放贷款的被查询者,查询报告都做为贷款资料保存,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

贷户,我行对被查询者的信息绝不对外宣传,保证其查询信

四、我行严格管理客户个人信用信息,不得向外泄露客户征信信息。从开业至今,我行未发生将客户信息与第三方

机构或个人交易的情况;也为发生向客户违规提供信息或违规查询获得客户信用报告的情况。

五、无篡改、毁损、非法使用个人征信信息;无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恶意串通,向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虚假信用信息。同时使用个人征信系统的电脑没有连接互联网等外网。

邮政自查报告

邮储银行十条禁令自查报告

邮政四项检查自查报告

银行自查报告

邮政银行实习报告(共3篇)

第二篇:银行自查报告

个人自查报告

近期,我行开展了合规执行年专题教育学习活动,在学习活动期间,我依照总行下发的有关活动意见,并结合我平时在工作中实际情况,对职业道德诚信、合规操作意识和监督防范意识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在前一阶段针对合规执行年学习培训的基础上,我认真的进行了个人行为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平凡中奉献 ,爱岗敬业是各行各业中最为普遍的奉献精神,它看似平凡,实则伟大。 从大的方面来说,一份职业,一个工作岗位,都是一个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障。从小的方面讲,比如我们农行,每一个人所从事的工作岗位都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保障,也是农行存在和发展的必需。农行要发展,要在这个竞争激烈的金融业中不断强大,立于不败之地,没有我们每一位同志的无私奉献精神是不行的。作为驻马店银行人, 为了本行的前途,为了本行的荣誉,做一名爱岗敬业的人,是职业道德对我们最引为用以规范行为品质,评价善恶的行为规则。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合规操作意识。“没有规矩何成方圆”,身为网点一线员工,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风险防范能力,全面加强柜面营销和柜台服务,是我们临柜人员最为实际的工作任务。作为临柜人员,我深知临柜工作的重要性,因为它是顾客直接了解我行窗口,起着沟通顾客与银行的桥梁作用。因此,在临柜工作中,我始终坚持要做一个“有心人”。虚心学习业务,用心锻炼技能,耐心办理业务,热心对待客户。在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我们都很清楚地意识到:只有更耐心、周到、快捷的优质服务才能为我行争取更多的客户,赢得更好的社会形象。我们每天面对形形色色不同层次的客户和形形色色事物,更加要求我们一线员工有高度的思想觉悟。

三、增强规章制度的执行与监督防范案件意识。银行号称“三铁 :“铁制度、铁算盘、铁帐本”。正因为有了银行的“三铁”,银行在百姓心中才是可以信赖的。规章制度的执行与否,取决于广大员工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清醒认识与熟练掌握程度,有规不遵,有章不遁是各行业之大忌,车行千里始有道,对于规章制度的执行,就一线柜员而言,从内部讲要做到从我做起,正确办理每一笔业务,认真审核每张票据,监督授权业务的合法合规,严格执行业务操作系统安全防范,抵制各种违规作业等等,做好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不能碍于同事情面或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背离规章制度而不顾。坚持至始至终地按规章办事。如此以来,我们的制度才得于实施,我们的资金安全防范才有保障。再好的制度,如果不能得到好的执行,那也将走向它的反面。

通过此次合规教育活动,找到了自我正确的价值取向与是非标准,找准了工作立足点,增强了合规办理和合规经营意识,通过对相关制度的深入学习,对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有了更高的要求,为识别和控制业务上的各种风险增强能力,积极规范操作行为和消除风险隐患

第三篇:银行会计专用印章管理办法

**银行会计专用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银行会计专用印章管理,规范和统一会计专用印章的使用范围,确保客户和本行资金安全,根据《**银行会计基本制度》,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会计专用印章是指各支行办理人民币会计业务过程中,为确认并表明会计业务的合法有效或处理状态,在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票据、函件、证实书以及其他会计资料上加盖的印章。

第三条 会计专用印章是明确银行对内、对外权责关系的重要依据,各支行办理会计业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管理和使用会计专用印章。

第四条 会计专用印章相关管理部门职责

1.总行结算管理部作为全行会计专用印章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会计专用印章的管理制度和使用规范,汇总、提交印章需求,对全行会计专用印章管理和使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2.总行综合管理部作为全行会计专用印章的管理部门,根据结算管理部提交的需求,负责承办全行会计专用印章的刻制、登记、移交与销毁。

3.总行稽核审计部履行对全行会计专用印章管理和使用的检查审计职能。 4.各一级支行业务管理部负责按照规定对本行营业机构会计专用印章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5.各一级支行综合管理部作为本行印章的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会计专用印章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会计专用印章按照“谁保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保管和使用。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六条 会计专用印章由总行综合管理部统一设计、统一式样、统一字体、统一质材、统一刻制,各支行不得擅自刻制会计专用印章。

会计专用印章的设计及使用规范由总行统一规定。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对有关印章另有规定的,应遵循其规定。

会计专用印章须指定厂家刻制,刻制厂家必须保密设施好、技术力量强、内部管理严,刻制印章时应与厂家签订合同,详细规定印章刻制质量、价格和保密要求等,明确权责。

第七条 会计专用印章实行分级管理,会计专用印章刻制、发放、销毁由总行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其中销毁工作必须通过总行稽核审计部监督签证。

各一级支行综合管理部负责向总行综合管理部领取及向本行发放的会计专用印章,以及向总行综合管理部上缴本行需停用的会计专用印章。

各二级支行行长负责向本支行综合管理部领取会计专用印章,并在领取的同一日内下发给使用柜员,同时根据管理要求及时收回需停用的会计专用印章,在收回的同一日内上缴给本支行综合管理部。

第八条

会计专用印章刻制时必须确保印章上的机构名称与银监部门颁发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批准的机构名称一致,银监部门或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没有单独《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的机构,其印章上的机构名称须与内部核批机构名称一致。

第三章 专用印章种类及使用范围

第九条 根据现有业务发展情况,由总行统一管理的会计专用印章包括:

财务专用章、业务公章、存单(折)专用章、业务清讫章、结算专用章、受理凭证专用章、汇票专用章、事后监督专用章、清算中心、对账中心专用章、转讫章等。由于业务发展和业务种类增加,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和业务规范需要刻制相应的会计专用印章,由总行综合管理部负责,新增会计专用印章的使用范围在新业务的管理办法中进行规定。

第十条

会计专用印章的使用范围 1.财务专用章

用于向人民银行、金融同业、本行经费账户开户行存取款项的印信。该印章由计划财务部会计主管保管。

2.业务用公章

用于对外出具存款证明、资信证明书、委托调查报告,签发单位定期存款存单、协议存款证明、余额明细对账单、借款人欠息通知单、业务电报、挂失回单、止付通知、证实书及其他需要加盖业务公章的重要单证或报表。该印章按营业机构配备,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由网点柜员或业务主管保管。

根据本行目前人员管理和业务实际,各支行营业部必须严格执行业务主管保管业务公章,而且不得保管上述重要单证,各二级支行保管业务公章的当班柜员,不得对外开立上述重要单证,凡涉及到需要加盖业务公章的业务、凭证,需要由另一名当班柜员办理,按规定程序审核合规后再加盖业务公章。

3.存单(折)专用章

用于对外签发个人存单、存折等有价单证和重要单证。该印章按办理个人金融业务的柜员进行配备,通过编号进行区分。

4.业务清讫章

用于所有机构、网点办理本外币现金、转账业务时,加盖在现金收付款凭证、现金进账回单、现金支票及现金收付款其他凭证、表内、表外转账票据、凭证及回单等票据和凭证上。该印章按柜员进行配臵,通过编号进行区分。

5.结算专用章

用于办理票据贴现、转贴现、再贴现业务;发出、收到和办理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结算凭证;发出信汇结算凭证及结算业务的查询查复等。该印章按办理对公结算业务的网点配备(根据业务实际,如网点支行无此类业务也可以不配备),由业务主管保管。

6.受理凭证专用章

用于银行受理客户提交(含本行和他行)尚未进行转账处理的各种凭证的回单及上门服务凭证等。该印章按办理相关业务的柜员配备,通过编号进行区分。

7.汇票专用章

用于签发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办理承兑汇票转贴现和再贴现时的背书等。该印章及印模卡片按办理银行汇票的营业网点配备,由业务主办或业务主管保管。印模卡片视同银行汇票专用章保管。

8.事后监督专用章

用于事后监督中心及分中心的查询书、整改通知书等。该印章根据业务量的大小、分中心的数量进行配臵,通过编号进行区分。

9.对账中心专用章

用于对账中心和对账组加盖在系统打印的“余额对账单”。该印章根据对账中心和对账组的数量进行配臵,通过编号进行区分。

10.转讫章

用于所有机构、网点办理本、外币涉及系统外的转账票据、凭证及回单等支付结算业务。该印章可根据业务需要按柜员进行配臵,通过编号进行区分。

第四章 会计专用印章使用和管理

第十一条 会计专用印章实行“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专人负责,章证分管”的管理原则。

第十二条 以下会计专用印章必须与其配套使用的空白重要凭证实行分管分用: 1.业务用公章与用于对外出具存款证明书、资信证明书、委托调查报告、协议存款凭证、单位定期存款(通知存款)证实书、单位定期存款存单、债券收款单、有价单证等。在日常操作中,业务公章保管柜员不允许对外出具上述凭证,由另外未保管业务公章的柜员出具,并由本行行长监督加盖业务公章后才能出具上述对外证明,同时,保管业务公章人员序时登记特殊业务登记簿,并由保管业务公章人员和本行行长签章确认。

办理开卡、换卡、挂失等除上述业务凭证之外需要使用业务公章的,无须本行行长监督和登记特殊业务登记簿。

2.汇票专用章与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

第十二条 使用业务印章的各级机构必须建立《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凡印章的刻制、领取、下发、启用、交接、停用、上缴和销毁等都必须在《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上详细记载,并由有关人员签章。

总行综合管理部《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由该部门指定人员负责记录和保管。

各一级支行综合管理部《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由该部门指定人员记录和保管。

各二级支行《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由二级支行行长记录和保管。 第十三条 使用业务印章的各级机构需要进行使用交接的,还必须建立《印章使用和交接登记簿》,详细登记使用人员交接情况,并由交出人和交接人签章确认。 第十四条

支行综合管理部领取会计专用印章时,实行双人签领制度,同时出具本行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件,在《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上记录并签章。总行综合管理部将相对应《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复印,并加盖总行综合管理部印章后,交领入行作为领入行印章的依据,并专夹保管。

第十五条

业务印章在使用前必须留有印模,办理登记手续,由经办人员在《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上签章。柜员名章除人民银行规定必须预留印模的以外,其他柜员可不预留印模。但本行统一雕刻的个人名单必须留有印模,其管理同会计专用印章的管理一致。

第十六条

各种会计专用印章必须严格按规定的范围使用,严禁错用、串用、提前和过期使用,或在无真实会计记录的凭证上使用业务印章。对于超过会计专用印章经办人员处理权限的用印以及特殊业务使用的印章,须经二级支行行长审查并报支行业务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才能加盖印章,并对有关内容在《特殊业务登记簿》进行登记备案,严禁越权使用。

第十七条

会计专用印章(包括个人名章)应随用随盖,严禁在各种空白凭证、登记簿、报表等预先加盖。

第十八条 会计专用印章使用人员必须做到:专匣保管,固定存放;临时离岗,人离章收;不得私自授受会计专用印章;非经办人员严禁动用会计专用印章;非营业时间必须入库或入保险箱(柜)保管。严禁私自交接业务印章,严禁将业务印章带离营业场所,严禁业务印章专管人员之外的任何人使用业务印章。 第十九条 会计人员进行岗位调换或临时离岗由他人使用印章时,必须经二级支行行长批准,由其监督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必须在《印章使用和交接登记簿》上填列有关内容并签章,在备注栏填写监交人姓名。

第二十条 两班制会计人员在同一营业日使用同一枚会计专用印章及换班、轮班时,必须办理业务印章交接手续,并登记《印章使用和交接登记簿》。业务人员调离网点柜台工作时必须上交个人名章(由本行统一刻制的个人名章),并登记《印章使用和交接登记簿》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一条

各种会计专用印章停止使用后,应及时办理停用手续,编表连同印章按照管理级次上缴上级综合管理部门,同时,在《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上注明停止使用的日期和原因,并由上缴人、接收人签章确认。

接收缴回印章的各支行对停用的印章应登记造册,及时上缴总行综合管理部,总行综合管理部汇总全行停用会计专用印章,登记造册组织销毁,销毁人员和监销人员要在《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上签章。严禁违反规定更换、停用、收缴或销毁业务印章。会计专用印章的销毁必须由稽核审计部人员进行监销。

第二十二条

会计专用印章损坏需重新更换时,必须破坏会计专用印章的完整性,并按规定逐级上缴和销毁,同时在《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上登记。

第二十三条

会计专用印章如发生丢失,应迅速查明原因,及时逐级上报至总行,由总行综合管理部对外发出作废公告,并补制新的印章,以保证业务正常进行。补制印章的代号应顺序编列,不得与丢失印章号码相同。丢失印章的号码作废,不得再用。

第二十四条 各行要加强会计专用印章的管理,严禁对上级行隐瞒违规刻制、使用、保管业务印章以及业务印章遗失或被盗等情况。

第二十五条

总行结算管理部、综合管理部、稽核审计部要加强对辖属机构会计专用印章保管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对违反本办法超越权限范围自行刻制印章、由于使用保管不当致使会计专用印章发生遗失或被盗、违规情节严重造成资金损失的,总行将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业务人员应妥善保管个人名章,个人名章必须本人使用,不得交与他人使用。

第五章 违规处罚

第二十七条 会计专用章是本行对内对外发生权责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依据。印章管理部门、印章保管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规定。

第二十八条 印章管理部门与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各负其责,认真行使管理、检查、监督职责。如有失职,将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各支行未严格执行章、证分管制度,将对支行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对规定使用印章要求登记相关登记簿而未登记及签章不全的,对经办人员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 第三十条

在会计专用印章启用时未登记《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注明启用日期、移交人、使用人的,将对当事人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未将不使用的会计专用印章(包括坏损、作废、二级支行撤并和暂不使用的会计专用印章)及时上交管辖行,未登记《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注明注销日期,注销人未签章,在二级支行存放多余(或暂不使用)业务印章的,将对当事人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营业期间公私印章未按规定放臵在他人不易拿到,自己使用方便的位臵;未做到人在章在,离柜收起;未做到随用随盖;随意让他人使用本人保管的公私印章,将对当事人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未按规定盖章或印章不清晰发案后造成责任不清的,处对当事人50--500元以上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事先在凭证、帐、表、簿上加盖公私印章,将对当事人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营业终时不执行会计专用印章必须入本行业务库或保险柜保管的规定,将对当事人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未按规定做到在会计专用印章的领用、上缴、更换使用人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双方未在《业务印章使用交接登记簿》上签章负责的,将对当事人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将会计专用印章带离业务场所;非业务印章专管人员使用业务印章,将对当事人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发现将会计专用印章带离业务场所,非业务印章管理人员使用业务印章,不制止和报告的,将对发现人员处理100元以上罚款。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银行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开始实施,此前印发的与会计专用章相关的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银行印章自查工作总结

银行印章管理员合规工作总结

银行印章管理员工作总结(共3篇)

银行用印工作总结

银行印章自查报告

第四篇:银行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市联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本人认真学习和领会了《关于落实案件专项治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银行案件风险的通知》、《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和《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神以及省协会《关于防范操作风险做好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通过学习讨论,充分了解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认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危害性,并根据自身情况展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牢固思想防线。本人能够自觉主动地学习国家的各项金融政策法规与联社下发的文件精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思想防线

1、提高政治意识。能够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脚跟,经受得起大风大浪的考验。二是能够顾全大局,不为眼前利益所动,站在单位的角度去想问题、做工作,坚决不说不利于全局的话,不做不利于全局的事,坚决完成社里安排的工作任务。三是不计较个人得失,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以集体为重,个人利益要无条件地服从。四是能够加强自身爱岗敬业意识的培养,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自觉接受广大客户监督,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一名合格的信合人。

2、恪守规章制度。一是能够按照国家金融法令,有关法规制度和现金管理条例,具体办理现金、有价单证的收付和调拨工作,正确办理残破币的兑换,严格库存限额,及时调拨和上解现金。二是能够自觉加强柜面监督,严格审查凭证要素,做好反假工作,准确及时编制各种现金报表、调拨计划。三是能够坚持轧帐制度,正确使用有关登记簿,做到帐、簿、款相符;严格按规定处理长、短款,发现差错能及时汇报。四是能够加强库房管理,坚持钥匙分管,明确分工,同进同出,做到“六无”标准;遵守钱帐分管和“四双”制度,按要求做好库房的管理工作。五是能够严格按照福建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柜员权限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好柜员卡和密码,做到保管严密,操作合规。六是能够不断增强防范意识,落实“三防一保”;认真熟记防盗防抢防暴预案,熟练掌握、使用好各种防范器械,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护信用社的财产安全。

二、严谨工作、生活作风

在工作作风上,主要做到了以下四点:一是突出一个“实”字。工作不搞形式主义,不作表面文章;上报数字以实为本,不搞凭空捏造,无中生有;汇报工作敢说真话实话,不夸夸其谈,弄虚作假,做到说话让人相信,办事让人放心。二是牢记一个“细”字。细心做好大小票币、损伤币的兑换整理工作,做到点准、墩齐、挑净、捆紧,及时上解;严格按照金库保管制度,细心做好库房的保管工作,确保工作无疏漏。三是做到一个“快”。完成任务不拖泥带水,办理业务快而不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做到一个“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纪律的事情敢于纠正,自觉维护单位利益。

生活作风上,能够牢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教导,用工作纪律严格约束自己,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牢固树立“平凡”意识,忠于“平凡”岗位,保持“平静”心态,甘于“平淡”生活,勤勤恳恳办事,堂堂正正做人。

三、存在问题

一是学习不够深入,如政治理论学习只侧重单位里组织的学习,对许多政策、法律、法规只知其表,不知内含;业务上只注重钻研出纳工作,对其它的经济知识学习不够主动,不愿意去学。二是工作还不够积极主动,有时候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除出纳工作较为重视,对其它工作不愿主动插手。三是工作缺乏创新,按部就班;许多工作只是照着别人学,不去钻研,不去研究,不去归纳,办事凭经验,凭主观。四是内控制度的落实存在薄弱环节,同事间相互信任,“四双”制度落实不够全面等

第五篇:农商银行印章管理制度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草案)

为加强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坪农商行)印章管理,规范印章刻制、保管、使用和管理,防控印章管理风险,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印章是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

二、印章名称

镇坪农商行印章主要指: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收付章及各职能部门章。

三、各类印章管理的范畴

印章的管理涉及范畴:刻印、使用、废止、更换。

四、各类印章的具体管理制度

1.刻印:印章的刻制,由镇坪农商行总部负责刻制后交相关部门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制度。

2.使用: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领用交接登记簿》并备案。

3.保管

镇坪农商行行政公章:由行政综合部总经理保管,各支行、分理处行政公章分别由支行行长、分理处主任保管;镇坪农商行

其他专用章由相关部门保管,各支行、分理处其他印章由各支行、分理处会计主管或经各支行行长、分理处主任授权的人员保管;

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出纳或经法人授权的专人保管,使用时须经法人许可后方可盖章。

4.废止、更换

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镇坪农商行董事长核准后统一废止或缴销。

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镇坪农商行董事长核准后,签批遗失处理及处罚办法后,交由主管部门按批示处理,并登报申明。

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印章更换申请单》,申请新的印章。

5.印章保管人的责权范畴

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

行政公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的保管人对公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

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财务章的保管人对财务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

法人私章的保管人既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须经法人授权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严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独立带离单位使用,因此保管

人如遇需带公章、合同章外出办事使用时,需与办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如遇要办理工商等年检等事务,需将表格带回单位盖章。

镇坪农商行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出差的,须经镇坪农商行董事长审批并及时归还。

如遇个人需开具个人相关证明,需镇坪农商行行长签批后方能使用,但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结果由签批人与保管人以情节共同负责。

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印章使用章程,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印章只适用于与镇坪农商行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镇坪农商行利益之行为。

印章使用申请人及管理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印章,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篇:银行印章自查报告

银行印章管理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印章管理,切实防范印章操作风险,我行按照总行印章管理办法和省行体系文件的要求,并根据市行下发第xxx号工作通知单,仔细对照检查标准,认真开展了公章和业务专用章管理操作情况的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印章管理自查情况

首先,我行综合部作为支行印章的管理部门,对现有在用印章进行了一次彻底清理登记,完善了在用印章明细清册,并对已经停用的废旧印章进行了认真清理,本次共登记在用印章100枚,清理销毁废旧印章20枚。分别是璞苑储蓄所9枚、迎春园储蓄所11枚;其次,新增登记在用印章28枚。分别是中润大道储蓄所15枚(机构名称变更)、联通路分理处10枚,营业室3枚。由综合部负责了公章用印管理的自查,营业网点和客户服务部负责了业务专用章的自查。行章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上级行要求,做到指定专人保管、双人管理。由综合部经理专门保管(a角),另一保管人为印章专管人的b角。实行双人上锁保管制,行章存放于市行统一配发的保险柜内,主钥匙由a角保管、副钥匙由b角保管,用印时双人开锁。收印时双人上锁,切实做到了人离章收。严格实行用印审批登记制度,做好用印登记,印章保管人如有急事需要交接时必须登记交接登记簿,交接时间按要求准确到分钟,避免了印章保管出现的“盲区”。在xx年我行及时更换了新的印章保管交接登记簿、用印登记簿、用印审批单、印章行外使用审批单,使用印管理更加合理规范。

目前,印章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存在旧章在用现象。

机构名称更换后,现党支部章1枚未更换新章。以上印章待市行明确制发单位后统一刻制。

2、用印登记簿登记不及时。

个别部门内部存在用印完毕不及时登记,而是将存在积攒多日的用印审审批单作为登记依据,易造成登记簿漏登之现象。通过这次自查,明确以后必须坚持以下两点:1:用印前,由印章管理人首先在用印审批单中的管理人栏项双人签字确认2:用印后,立即登记用印登记簿。

3、由于人员受限,监印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篇2:印章管理自查报告

印章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为有效防范印章管理中存在问题,根据云农信联[2009]128号文《省联社转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印章管理的风险提示》的有关要求,我社于日前对印章的审批、使用、保管情况进行了一次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联社制定了印章管理办法,印章制发由联社统一刻制,停用及时上交联社有关部室,在自查过程中未发现已停用印章未上交的现象。

二.印章使用情况:信用社印章由信用社指定专人保管,对印章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用章制度;各类业务用章、个人名章坚持“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管理使用责任。业务用章和日常办理业务的个人名章只能在营业场所使用,并用于规定的业务种类,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范围使用。随用随盖,没有预盖印章和借与他人使用的情况。

三.严格登记制度:建立使用印章管理登记簿,保证印章在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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