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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自查报告(推荐8篇)

2022-03-12 22: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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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公安民警五条禁令自查报告

五条禁令自查报告

俗话说:“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大至一个国家,需要制订法律、法规来规范国民的行为;小至一个单位,需要制订规章制度,来约束成员的举止。我们公安民警,是人民公务员,受公务员行为规范的约束;同时,我们公安民警又是肩负着特殊使命的公务员,因而需要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公安部颁布的“五条禁令”,无疑正是我们公安民警的行为之“规矩”,是对我们公安民警行为的更深一层的约束。

通过学习,我的心灵再次得到了洗礼,同时更让我有时间梳理思想。下面是我的几点思想认识和自我剖析:

1、工作中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

学习,是提升思想境界,增强本领,实现个人事业成功的阶梯。所有成功人士,无不是把学习做为生活的第一需要。而这正是我所薄弱的环节。在平日工作中,总是自我因工作繁忙而推委学习,没有一种信心和毅力来坚持。在日后的工作中,我将学习要列入生活和工作的重要环节。在学习在,一方面多学习与自己工作和生活联系最为紧密的知识,讲求实效;另一方面在学习中要联系实际勤于思考,提高质量。同进持之以恒。

2、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和自我反省

在参加工作以来,本人在思想上一直本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始终以热情和蔼为基调,真诚接待每一位车主。在清政廉洁方面,本人一方面做到“慎独”,另一方面自觉接受监督。且始终保持平静心态,耐住各种寂寞,戒骄戒躁,不图虚名,踏实干事,老实做人。与此同时,我还时常加强自我反省,不断的修正自己的方向,保持清政廉洁。

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只有严于律己,公正严明,群众才能相信。所以,我一定认真遵守各项廉洁自律的要求,严格按照原则办事。但在这多年的工作中,我也时常有些说情,通过此次教育活动,我将按照制度和规定,严格对照检查自己,自觉整改不良的地方,真正在廉洁自律方面带个好头,当好表率。

学习“五条禁令”对自己的反省和自查起到了一个很好的效果,同时对于我自己来说,这不仅是一个契机,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一次洗礼,更是一个重塑自我、提高自我的机会,我将以此为一个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强学习和思想教育,真正做一个新时代的人民警察!

通过这次学习,我有以下体会:

一、“五条禁令”是对民警政治前途的关爱。人民警察在作为法律的执行者,理应做守法的表率。然而,个别人存在着特权思想,认为自己是超越于法律之外的特殊群体。“五条禁令”实施以前,一些民警存在着涉枪、涉酒、涉赌等不法行为,不但对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而且断送了自己的政治前途,更有人为此身陷囹圄。“五条禁令”抓住问题要害,在国家法律的大框架下,将执行方式细化,对责任追究具体化,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五条禁令”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公安机关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也使得个别存在特权思想的民警不敢再以身试法。

二、“五条禁令”是对民警身心健康的关爱。人民警察肩负着维护社会安定的神圣使命,经常超负荷工作,很多人都有职业病。面对难得的闲暇时间,很多人只想好好休息一下。然而,有时亲朋好友聚会难以推托,“五条禁令”的实施,给民警避免过度饮酒提供了庇护,不但得到了大多数民警的自觉遵守,更得到了家属的拥护。

三、对“五条禁令”不可存侥幸心理。

总之,“五条禁令”不仅是惩治少数违反工作纪律的民警的有力武器,更是保护大多数民警的无形盾牌,需要每位民警自觉遵守。

第二篇:公安分局构建工作自查报告

***公安分局一季度“构建”工作开展

情况汇报

市局政治部、“三项”办:

今年以来,分局按照市局“构建”工作要求,以开展“三访三评”、“警民亲”“学雷锋”等专项活动为载体,结合实际增添工作举措,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现将一季度“构建”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主要开展工作情况:

1、制定六个方案,规划全年构建工作。《“三访三评”活动实施方案》、《纪律作风整顿实施方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实施方案》、《学习刘金国同志通知实施方案》以及《2012公安政治工作要点》等。

2、分局在开展“三访三评”活动中,借力“支持公安工作热心单位”和“支持公安工作热心群众”评选活动,简称“双热心”评选,多渠道、多层面、多形式搭建起警民交流互动新平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认同感,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3、分局召开青年外籍民警座谈会,组织青年民警植树活动,组织民警参加维和警察报名,全省教官培训一期。

4、*月**日至**日,分局配合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天网》栏目组拍摄制作分局侦破“***”命案专题片。

5、在开展“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中,分局**派出所“三四五”工作方法提升服务质量、**派出所“三化”举措升级户籍窗口服务,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用实际行动

拉进警民之间的距离,增进警民和谐。

6、编发政工简报7期,分局网站刊发部门动态信息37条,其中“三访三评”信息15条,“警民亲”信息10条,“学雷锋”信息7条,其他队建信息5条。

二、上报信息及采用情况:

一季度共上报队建信息16条,撰写调研文章2篇,其中被市局采用9条,省厅采用2条,分局队建信息全市排名第四。一季度市局主页“三重三建栏目”采用信息4条。(***分局念好“十字诀”推进“三访三评”活动、***分局借力“双热心”评选搭建“三访三评”新平台、***公安分局“三增要求”强化户政窗口便民服务、***区公安分局突出“四个转变” 推进“三访三评”活动***公安分局三招破解作风建设“三大难题”、***区分局召开外籍青年民警座谈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第三篇:公安个人廉洁自律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我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的党风廉政学习和教育,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与时俱进,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充分发挥纪检干部的表率作用,共同营造勤政廉洁、奋发向上的工作环境。现将一年来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学习制度,加强理论修养。

能够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辟论述,思想上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在思想上、行动上时刻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按照市纪委的要求,我又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使我进一步认识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更要认真学习、牢固树立、自觉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二、生活、工作之中,时刻绷紧这根弦,防微杜渐,坚持廉洁从政

始终践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了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具体体现在工作中的“三无现象”:无收受财物现象,在节假日期间和办理婚丧喜庆等事情上都能够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从未发生过利用节假日和婚丧喜庆等事宜收受礼金礼品、借机敛财等违纪行为;无以权谋私、以案谋私现象,严格依法办事,没有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杜绝执法办案中的腐败行为。

三、根据市委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的通知》用车实行了报告制度,本人没有驾驶公车,不存在违规使用公车、公车私用等情况。

四、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规范了自己的从政行为。

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都做到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奉公守法,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做到了讲究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坚持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作为纪检干部我认真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注意从思想源头上下功夫, 时刻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清正廉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一是在实际工作中,我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不讲无原则的话,不办无原则的事,坚持做到公平正直,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权力,勤勤恳恳地做好各项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办事,公正做人。二是坚持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在招待来客等方面,不搞大吃大喝和相互请吃,不搞铺张浪费。三是在各项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事。

五、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学习不够,导致政治理论水平不高,经验不足,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够,把握全局的能力欠缺,导致出现工作思路不清晰,工作的计划性不够,有时穷于应付,工作重点不够突出,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创新性不够,工作成效不够突出。

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导致工作的针对性不足,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存在一定差距。

三是业务不够精通,工作效率不够高,业务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都有待学习提高。

六、整改措施

1.应坚持做到勤学、精学、终身学,做到自觉加强学习,接受教育,不断进步。应进一步加强自身的理论学习,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提高政治素质,提高业务素质,以适应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真正体现与时俱进的要求。

2.应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特点、规律的研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创新性和有效性。

3.应进一步深入基层,了解基层的疾苦,多为基层办好事、实事。

第四篇:公安个人廉洁自律自查报告

敬爱的党支部:

作为一名基层派出所所长,本人严格按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的要求,牢固树立起了廉洁从政的意识,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做到了清正廉洁,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做到了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并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现将自己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价值观,正确行使权力,立警为公,执政为民

作为一名派出所所长,一是做到了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淡化“官念”和权欲,用平常心看待官位,用责任心看待和运用权力,做到立警为公,执政为民,即做到了“慎权”。二是做到了“慎欲”。从为谋取规定以外的特殊利益,不放纵自己的欲望,不贪吃喝、不贪钱财、不贪享乐、不贪图名利地位,堂堂正正地做人,明明白白地工作。不为声色犬马、灯红酒绿的生活方式所动,过好了享乐、金钱关,艰苦奋斗,俭以养德,保持了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三是做到了“慎微”。做到了时时刻刻就是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力争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自觉增强“守一”意识,不越雷池一步,在防微杜渐上下功夫,追求党性和道德修养的高境界。四是做到了“慎独”在廉洁自律上做到了表里如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约束自己,没有人前一个套、人后一套,严格进行自我监督。二、严格遵守《规定》,规范了自己的从政行为

(三)精心组织。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强化协调沟通,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局纪检组对全系统专项集中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作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按照统一要求,同步推进本科室、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都做到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奉公守法,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做到了讲究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三、坚持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及时听取相关部门和群众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人员的不良工作作风,提高财政部门在群众中的满意度,同时积极宣传财政工作取得的成效,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认真遵守公安局和乡镇的各项管理制度,注意从思想源头上下功夫,时刻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清正廉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一是在实际工作中,我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不讲无原则的话,不办无原则的事,坚持做到公平正直,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权力,勤勤恳恳地做好各项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办事,公正做人。

二是坚持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

在招待来客等方面,不搞大吃大喝和相互请吃,不搞铺张浪费。三是在各项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事。汇报人:

月日至月日,我们利用天时间,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进行自查自纠。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评批的武器,从领导到职工对照党纪政纪条规以及这次集中整治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自我剖析,同时进行了认真揭摆。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

下面XX整理关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学习。(二)顾全工作大局,精心维护团结。市委办公室作为市委的综合办事机构,肩负着协调各方的重要任务。办公室工作千头万绪,综合协调任务重、难度大,有时难免处处为难面对难题,我始终告诫自己以大局为重,以团结为重,主动补台不拆台,主动补位不越位,不讲份内份外,不计个人得失。在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关系的过程中,我坚持把有利于发展、有利于团结放在第一位,赢得了各部门、各单位的支持、理解和好评,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开展的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学习活动以来,我深深地认识新形势下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的重要性,在积极参加我村组织的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对自已并进行了自查,现将个人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今年以来,本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抓好本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带头做到廉洁自律,较好的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任务目标。

第五篇:公安民警纪律作风整顿自查报告

公安民警纪律作风整顿自查报告

在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中,我通过深刻反思和认真听取别人意见,认识到自己在思想、工作、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严重不足,现就这些问题进行自我剖析如下:

1、在开展整顿纪律作风活动中,片面地自我满足,自认为工作好、表现好,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对此次活动认识片面,存有偏差,态度不够端正。

2、政策理论水平不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只停留在一般水平上,没有进行深刻的研究和掌握。对先进文化的理解,不够深刻,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掌握的比较少,也比较肤浅。

3、自身建设要求不严。没有严格按照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中提出的标准要求自己,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攀比思想经常在头脑中存在,艰苦奋斗作风和过紧日子的思想淡化。 4、对工作责任心还不够强。在工作中,不严格要求自己。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在这段时间,自己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理论学习不够,政治素养不高。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缺乏系统的学习,对科学发展观没有深刻地领会,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势。

2、业务知识钻研不够,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自己尚未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故在开展工作中有时比较盲目,缺乏一定自信。

3、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1、进一步坚持定政治信念。要通过作风整顿学习活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模范意识,明确思想要求,树立先进形象。

2、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即要学政治、学理论,又要学业务、学法律、学科技。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所学的理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3、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要以这次纪律作风整顿为契机,牢固树立五种态度:一是干部的先进意识;二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意识;三是真抓实干,勇挑重担意识;四是严以律已,廉洁自律意识;五是服务学生,奉献社会意识。 4、振奋精神,务实创新。彻底改变落后的思想观念,积极主动的接受新思想,新信息;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严格遵守各项纪律。

5、加强思想修养,提高工作能力。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不参与不健康的娱乐活动,不出入与自己身份不相符的场所,始终保持言行与自己身份相符;进一步加强自身素质修养建设,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做践行严守党员干部作风纪律的表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警察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切实解决警察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广大民警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警察队伍。上级党委决定开展“整顿纪律作风,”专题教育活动中。自开展保持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以来,本人按照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根据场党委的作风教育整顿动员会会议精神,对照自我,重点从思想意识、纪律作风、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学习了有关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教育材料,对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各方面有了很大的收获和提高。总体来讲,在党组织的培养下,在同志们的关心和帮助下,能够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了政治上的鉴别力和敏锐性;能够认真学习和贯彻“xxxx”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立足本职积极开展工作;能够忠于职守,顾全大局,坚持原则,比较认真地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能够遵守党组织关于廉洁勤政的各项管理规定,加强自我监督和管理。本人重点从思想、作风、纪律、能力等方面,认真对照先进党员的模范事迹,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的表现,认真检查和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如下: (一)业务知识不足,理论业务学习不够。

参加工作以来,本人虽然一直比较重视学习,但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和具备的业务水平,还远远未达到新时期人们警察的要求。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应付目前的工作了,满足现状,对业务知识的掌握求精求深不够。虽然感到有潜在的压力和紧迫感,但缺乏自信心,缺乏向上攀登的勇气和刻苦钻研、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和态度。比如对《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还很肤浅,一些劳教管理工作等方面的业务技能还没有完全掌握。同时,我对理论武装头脑的紧迫性认识不足,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学习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存在实用主义,要用什么才去学什么,与工作关系密切的才学,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少学甚至不学。学习停留一般化,学习专题不突出,针对性不强,不分层次,一般通读多,重点精读少,虽然能完成读书笔记,但不够主动认真。平时虽然经常学习一些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的书籍,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只从字面上理解,使自己的理论知识与实际脱钩,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学用脱节,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意识不强,没有充分把理论和实践有机联系起来,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和解决问题、指导工作、提高工作水平。 (二)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够牢固。

没有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最高的价值标准和人生追求。认为共产党人要为人民服务,但不可能全心全意,更不会是最高的价值标准和人生追求,认为自己虽然是一名共产党员,但能力有限,职位有限,只能过一种平平静静、平平安安、平平淡淡的日子,只能是既没有大作为,也不会轰轰烈烈。政治思想认识不能紧跟形势的要求。每次除了参加上级和单位组织的学习外,只是看文件,连报纸,电视新闻等也很少顾及,更谈不上学习政治理论书籍。因而,世界观的改造也就不能及时与党的理论要求相结合,存在的私心杂念也就不能及时清除。因此,在工作生活中虽然与民警职工们有一定感情,但亲民爱民的思想树立得并不牢固。不能始终与群众心贴心,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不能牢记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变成谋取个人和小团体利益的工具,时不时也在想着用自己这点权力为个人和亲戚朋友办点事,为单位谋点利。

(三)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开拓创新意识不够,领导艺术有待进一步提高。

本人以前往往是领导安排什么工作就干什么,临时性的工作和活动较多,主动考虑工作还有欠缺,对自己的工作缺乏系统的考虑和研究;在处理领导与同志们的关系方面,为顾及面子往往自我批评多一些,忽视对同志的批评,存在“老好人”思想;埋头干工作多,主动向领导汇报工作和思想少;与同志们谈心交流不够,谈思想、交流业务较少。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报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有时由于私心作怪,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态度,除了自己必需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省得惹祸上身。

考虑自身存在的这些问题,有着诸多方面的思想根源,其中有客观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主观因素造成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停于形式,敷衍了事,平时虽然经常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 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只从字面上理解毛泽东思想,没有意识其思想的精髓,更没有掌握邓小平同志强有力的理论武器,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致是理论水平还达不到时代要求。提高马列主义的思想理论水平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思想理论水平的高低,决定着一名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修养和工作水平。自己学习的自觉性不高,主动性不强,满足于一知半解,在系统学、深入学、广泛学和联系实际学方面还不够。正是因为这样,才使自己在思想修养上做的不够,在工作的开拓进取上也就存在着差距,这是自身存在诸多问题和差距的一个重要根源。

未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没有深刻体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实质。没有坚持任何时候都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得失的衡量标准。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对一名人民警察的根本要求。具体到自己身上,就应当始终保持高度的敬业精神,认真负责、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尽心尽力地做好所担负的工作,并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改进、提高自己工作的标准。但是自己的这种观念树立的并不牢靠,在工作上、学习上、作风上不能高标准、严要求,提高自己、改进工作的紧迫感、责任心还不够强,离领导和同志们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有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习惯用老办法、老经验来处理工作,不能勇于打破老框框、老套路,胆子不够大。思维方式、工作作风还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创新意识和其他同志相比还有差距,思想还不够解放,工作思路不够开阔。

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使自己看清了自己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但关键不是查找了问题,分析了原因就行了,关键是今后怎样按照《党章》的要求,按照党性的要求,特别是按照xx同志提出的在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为督促自己拿出实际行动,扎扎实实地解决每一个具体问题,始终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

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多变,党员干部如果不保持政治上的警惕,不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洞察力,是非常危险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是一脉相承的科学理论体系,只有全面、系统、准确地学习和领会,才能融会贯通,把握其精神实质,掌握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我将继续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用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做到政治上更加成熟,理想信念更加坚定。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劳教工作方针政策,激发爱岗敬业的热情,积极投身到党的劳教事业中去,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法纪观念,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工作中,我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岗敬业的事业心,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勇于实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高度工作责任感和踏实工作作风,严格、公正、文明地执法,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同时我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特别是现代高科技知识。脚踏实地、勤勤恳恳的扎实工作作风完成党和人民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多动脑子想办法,敢于管理,大胆管理,坚持原则,不做“老好人”。发扬勇于开拓创新、敢于胜利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多和同事交朋友,努力开拓工作新局面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更加严格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时时处处以《人民警察法》为行动准则,时时处处,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服从大局,听从指挥,令行禁止。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紧跟时代脉搏,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作为座右铭,争做一名优秀的国家公务员。进一步强化廉政意识,锻炼意志品质,提高思想境界,自觉接受监督,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时时刻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以上是我本人在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中对自身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的剖析,如有不足之处,希望大家及时批评指正!总之,我将以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为契机,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充实、提高和完善自己,为党的管教事业,民众的生命财产添砖加瓦。

针对一些公安机关和民警中长期存在而从未根治的在毒、枪、酒、车、赌等方面的顽症,公安部颁布实施了“五条禁令”,省厅、市局颁布了“八条铁规”,这些年以来各级公安领导机关不止一次地进行过治理,然而至今仍有不少人违反“五条禁令”、“八条铁规”,严重影响了人民警察在群众心目中的威信,败坏了公安机关的形象。

“五条禁令”、“八条铁规”颁布实施以来,各部门都组织了多次的学习和讨论,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一些民警的违法违纪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个别公安民警吸食、注射毒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携枪饮酒、酒后驾车、在工作时间饮酒和参与赌博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民警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的还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极少数民警身上,但造成的社会影响却非常恶劣,严重诋毁了广大公安民警用鲜血乃至生命换来的荣誉,败坏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公安部及时制定并实施“五条禁令”, 省厅、市局也相继颁布了“八条铁规”,是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有效解决公安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公安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公安机关在新世纪新阶段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治和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

通过对“五个禁令”、“八条铁规”的学习,我感到,为贯彻落实依法从严治警方针,对涉毒、枪、酒、车、赌等五个方面突出的五种违法违纪问题,必须以坚决的态度,下大的决心,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来加以解决。本人决心对“五条禁令”、“八条铁规”认真逐条学习、熟记规定,确保做到入耳、入脑、入心,熟记“禁令”,并严格遵照执行。

公安部“五条禁令”颁布之后,我局民警面貌焕然一新。现在,无论到派出所、还是局机关的任一科室,所见的民警都是警容严谨,言谈举止彬彬有礼又不失威严。给来办事的群众一种亲切感,给犯罪分子一种正义的威慑。长沙市公安局近日决定,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公安民警(含消防、警卫现役官兵)涉毒涉枪涉车涉酒涉赌违法违纪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公安民警违反“五条禁令”和涉毒涉枪涉车涉酒涉赌等违法违纪问题。这对我们基层民警的各项工作将带来又一次锻炼促进的机会。 集中整治期间,长沙公安机关将对违反“五条禁令”和涉毒涉枪涉车涉酒涉赌民警实行“八条铁规”:公安民警吸食、注射海洛因、冰毒、麻古、K粉、摇头丸等传统毒品或新型毒品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公安民警违规使用枪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规用枪致人死亡的,所在县市区公安局局长引咎辞职。公安民警携带枪支饮酒,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公安民警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民警工作时间饮酒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公安民警使用无牌、套牌、假牌机动车辆的,给予纪律处分,领导干部免职;民警配偶子女使用无牌、套牌、假牌机动车辆的,对该民警给予纪律处分。公安民警参与赌博的,一律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情节较重的,清除出公安队伍;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公安民警为涉赌涉毒场所提供保护、通风报信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

曾经有一段时间,人家一听说我是干公安的,都会发表一通“对公安印象不佳”的感慨,有些措辞之偏激,令人实在难以接受。我曾想:是什么使得我们公安的形象在人们心目中变得如此之差呢?当人们的生命财产处于危难之时,我们公安民警总是冲锋陷阵,常常是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在与犯罪分子的较量中,我们民警的千辛万苦、斗智斗勇不足挂齿,为之流血牺牲的事件也比比皆是!一直来,我都为自己选择了这份崇高的职业而感到自豪。所以,我虽也与他人据理力争,而心中的那份委曲之感,仍会油然而生,且久久挥之不去。 痛定思痛,我开始冷静地思考、仔细地观察,发现人们的怨言与不满不是毫无来由的。你听:某某地方民警酒后开枪打死了人,某某地方民警酒后驾车交通肇事,某某地方民警参与赌博,等等、等等。或许这些只是庞大的公安队伍中极个别的现象,而由此造成的影响之恶劣,却是震天撼地的。

俗话说:“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大至一个国家,需要制订法律、法规来规范国民的行为;小至一个单位,需要制订规章制度,来约束成员的举止。我们公安民警,是人民公务员,受公务员行为规范的约束,同时,我们公安民警又是肩负着特殊使命的公务员,因而需要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公安部颁布的“五条禁令”和长沙市公安机关实行的“八条铁规”无疑正是我们公安民警的行为之“规矩”,是对我们公安民警行为的更深一层的约束,是对广大民警真正的关心、爱护。因为,我们公安民警也是人,也存在着人性的弱点,在“可为可不为”的时候,往往在“一闪念”之间,我们还是放纵了自己。有了“五条禁令”“八条铁规”,我们有了行为之“规矩”,就有了拒绝的理由,别人也会因为这“规矩”而理解我们。

让这“五条禁令”“八条铁规”之“规矩”,来铸造我们公安民警行为之“方圆”吧!相信通过对“五条禁令”的严格执行,在不久的将来,人民群众会对我们刮目相看并大加赞赏的,我们有信心使自己成为真正合格、称职的人民警察! 八项规定自查报告警察 最近我与班子成员一起学习了八项规定。八项规定是在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审议通过的,主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以下是我学习八项规定的心得体会:

八项规定内容是这样的:“改进调查研究”、“切实改进会风”、“切实改进文风”、“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特别是“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作风如何,对党风政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具有重要影响。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要下大决心改进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要做好工作,态度和本领缺一不可。本领是会干的问题,态度是愿干的问题。态度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态度,就必定有什么样的行动;态度是行动的方向,有什么样的态度,就可能有什么样的结果;态度是行动的示范,有什么样的态度,就定会有什么样的效应。因而在工作中,“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人难找”等生硬、冷淡、蛮横、粗暴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我坚决杜绝。自觉地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真诚地做到不厌烦、不推托、不敷衍,简化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有了这种态度,群众对我们才会有信心,我们在工作中才会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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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21年优秀公安民警自查报告范文

人民警察在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障国家和人民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的过程中,执法公正显得尤为重要。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更要创先争优,敢为人先。现就我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的工作情况做一个自查总结。

公正观念在人民警察的职业生涯中使用得相当广泛,如“秉公执法”、“公断是非”、“办事公道”等。公正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其含义包括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等。具体来说,公正执法既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遵循平等和正当的原则,也要求执法人员做出的各种决定体现公平和正义的精神。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执法面前更应该人人平等。无论行为人具有什么样的身份和地位,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应该在执法机关面前得到正当平等的对待,因为他们都是执法活动的平等对象。这里所说的“正当平等的对待”,既包括违法必究的含义,当然也包括权利保护的含义。总之,公正执法应该是执法活动的一条基本原则。

人民警察除了具备熟练掌握法律、政策进行工作的业务水平外,做到执法公正,不偏不倚,不仅展示出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我们这支执法队伍敢于并善于向国家、向人民负责任的道德责任感。人民警察执法公正,有利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各种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加快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人民警察所从事的工作有极强的法律性和政策性,容不得丝毫的偏差,如若执法不公,就会充斥大量“油水案、人情案、金钱美女案”、“冤、假、错”案,刑讯逼供层出不穷,警匪一家,人民怨声载道,社会秩序混乱无章。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不公,就会在一定程度上轻视乃至忽略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从总体上看,广大人民警察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都能遵纪守法,严格执法,秉公办事,文明办案,自觉地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但勿庸讳言,目前执法队伍良莠不齐,优劣并存,少数执法者的枉法、不法的行为,已成为我们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大障碍。

一、执法不公是当前法制建设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执法不公,是长期困扰公安机关正确执法的一个现实问题,它是市场经济中各种消极因素在执法活动中的综合反映,也是当前社会各界反映较多的一个热点问题。客观地说,全国的执法状况总体上是好的,维护了社会局势的稳定,保护了公民和全社会的合法权益。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人民警察执法不公的现象在执法过程的环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社会危害性,仅以其对社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所直接造成的有形损害来衡量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当对执法不公所引起的社会价值观念失衡及其不良影响有充分的认识。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危害主要在于:

第一,妨害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使国家法律形同虚设,导致社会无序化的蔓延,极大地妨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第二,破坏了我国法制的尊严和权威,弱化与消减了公民的法制观念;第三,损毁了公安机关的威信,疏淡了警民、干群关系;第四,侵害了法律精神的根基——公正与正义。一次不公平的执法活动,其恶果甚至超过数次犯罪。因为犯罪虽然是无视法律——这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执法则毁坏了法律——就好比污染了水源。就现行的法律体制而言,完善法制固然重要,但防止执法不公却更重要。总的来讲,公安执法工作近几年来有了很大变化,执法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有了一定提高,执法形象有了较大改善。但是依然存在不少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执法公正问题的认识不足

有人认为,无论程序如何,无论手段如何,只要处理结论是公正的,就是执法公正了。这种观念是需要纠正的。另一种错误观念是片面地强调打击犯罪和片面地追求执法效率,忽视执法活动的公正性和文明性,忽视对当事人正当权利的保障。另外,有的执法人员把文明执法消极理解为放松管理甚至不敢管理,存在执法不严、不公、不作为的现象。

(二)少数警察执法责任意识不强

工作方法简单,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不高,基础工作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

1、该处理的不处理。表现为该报捕的案件不报捕;该劳教的不劳教;该治安处罚的不处罚;案件虽立上了,却一拖再拖,迟迟不作处理,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有的案件立案后不是积极去处理,而是等人来说情;有的案件填表拘留时,问题不少,人一送至看守所,却不管不问,拘留期限一到就放人,这类案件,是执法不公的一个主要方面。

2、该严肃处理的却降格处理。在查处治安案件中,该报劳教的不劳教,该拘留的不拘留,治安拘留占查处案件总数的比例也一直在下降,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降格处理的问题。

3、该处理的难处理。对犯罪和违法行为本可以依法处理,却因客观外界因素的限制而不得不改变处理方式。如有的地方个别领导不能正确处理权与法的关系,干扰对具体案件的处理,使案件的办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4、该严肃处理的罚款处理。即以罚代刑、以罚代拘、以罚代教、以罚代审,罚款成为了万能钥匙。对已经查清的案件,一不看情节,二不看轻重,三不看社会效果,一律罚款了事。有的干警在开取罚没款中徇私舞弊,大肆贪污,“涌”出不少“公安大款”,这种行为是人民警察利用职权犯罪的最典型表现,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5、执法随意性大。主要反映在少数干警查处赌博、卖淫嫖娼、传播淫秽物品案件时,不能准确把握罚款幅度,不看情节轻重、危害程度,一律给予最高额罚款,搞创收,设“小金库”,利用违法人员怕出丑、怕曝光的心态,大罚特罚,开口就是三千、五千,甚至上万。在此情况下,有的被处罚人千方百计找熟人说情,一旦遇到得力的说情人,办案人员大笔一挥又改成几百元,甚至全部勾消,这种处罚的随意性,严重损害了干警在群众中的形象。

6、有的干警为获取口供,对犯罪嫌疑人简单粗暴,刑讯逼供,屈打成招,致人伤残,酿成冤案。

7、少数干部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如私放犯人,庇护犯罪,充当保护伞,收取好处费。

人民警察执法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严重玷污了公安机关声誉,败坏了社会风气。

二、存在执法不公问题的主要原因

存在干警执法不公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客观上讲,有体制不顺的影响,又有市场经济环境下社会诸多消极因素的综合影响。从主观上讲,既有干警自身素质问题,又有思想观念、思想意识问题,这些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

(一)行政干预的影响

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受社会上某些不正之风的影响,某些行政领导法制意识淡薄,长官意志严重,出于团体或个人利益,错误的预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行为的正确性,造成了程度不同的执法不公。

(二)体制不顺的影响

目前公安机关在人员编制、经费、设备、后勤保障等诸多方面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执法时不得不左请示,右汇报,干警在执法中与某些地方利益、单位利益相冲突时,有的地方利用执法机关在人、财、物等方面由当地管理的现行体制,在许多方面采取卡、压等手段,迫使干警秉承其旨意行事。有的干警因严格执法得罪当地负责人,被撤换、调离,以致有的干警为照顾各种关系,束手束脚,不敢大胆依法办事。

(三)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目前关于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虽然不少,但有些条文比较笼统,对执法程序也不够重视。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给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留有过大的空间,对证据和程序的规定也不是很清晰,造成警察权力很大。在这种情况下,难免不发生极个别警察徇私舞弊的问题。所以应当尽快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少数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不高

表现在以下几方面:①法律知识欠缺,对法律精神和实质理解肤浅。为适应斗争形势的需要,近的来公安机关充实了相当一部分警力,除正规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的大、中专学生外,也不乏之前从没有接触过法律的人员,而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繁忙的公安业务工作使部分同志上岗前得不到相应的培训,使匆匆投入业务工作。于是“以罚代法”、“法随口出”者有之;不懂装懂,违法执法者有之;机械执法,有法不依者有之。②缺乏正确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在处理问题时,要么畏首畏尾、互相推诿,要么只知道一味的“和稀泥”,使矛盾得到表面上的平息,并没有有从根源上彻底解决问题。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着“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冷、硬、横的办事态度使公安队伍逐渐疏远了同人民群众的关系。③在“权、钱、色”面前抵抗能力较差。公安机关拥有一定的权力,又处于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的第一线,接触阴暗面较多,这种特殊的地位和职权,无疑使民警成为糖衣炮弹袭击的重要目标。公安队伍中的少数意志薄弱者往往经不起考验,一旦权力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恶性膨胀,就会成为权、钱、色的俘虏,以致于私放犯人、庇护犯罪、充当保护伞等案件时有发生。值得深思的是,在整个公安队伍的执法过程中,贪污受贿数额很大的案件为数很少,而被烟、酒、吃、玩而诱入泥潭的则占有很大比重。可以这样说,权力、金钱、美色的腐蚀是当今公正执法的三大障碍,是公安干警执法的三大敌人。④干警个性主观上的惰性。一个人长期从事某一项单一的工作,无形当中就会形成一种惰性,应该说这也是一种自然现象。但人民警察在执法活动中形成惰性,所造成的后果不敢想象。如现场晚去一步,痕迹物证就有可能灭失;证据收集不充分,案犯一翻供,就束手无策;法律文书上哪怕缺一项内容,法庭上就会成为废纸一张。公安机关处在维护两个稳定和管理治安的第一线,任务十分繁重,客观上给学法带来了一定困难,但是不爱学习才是主要因素,以致于许多法律精神没有认真消化吸收。个别干警对入党、提拔、福利待遇问题有看法就发泄在执法活动中,大搞违法乱纪或消极怠工,推卸责任,把案件能否攻克抛之脑后。

(五)制约监督机制不完善

权力一旦缺乏监督,必然产生腐败。古今中外,概莫能外。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级公安机关对如何建立、健全公安执法监督机制,采取了许多措施。但是,目前监督警察的机构仍然缺位,或者是监督机构分散,配套措施没有跟上,即使有一定的监督作用,效力也不大。有的执法机关为完成任务,往往利用罚款作为内部收入来源,甚至下达了“抓人指标”,用这种指标打法律的擦边球,没有任何规章制度可以约束。所以,明知是违法行为,依然活照干,人照抓。根据法律,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检举、控告,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查处。但遗憾的是,老百姓很少有人知道在被警察侵害时还可以获得这样的法律援助。

(六)意志以外的原因

人民警察执法不公,诸多意志以外的因素所产生的消极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如警力不足,经费紧张,装备落后等严重削弱人民警察的执法力度,也挫伤了干警秉公执法的积极性。

三、解决执法不公问题的对策与思考

执法公正必须从严治警。公安责任重,万事人为本。解决执法公正问题的关键在人,关键在从严治警。人民警察要牢固树立公正观念。人民警察的公正观和社会主义公正观是一致的。社会主义公正观念的核心就是维护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人民警察树立公正观念,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体制的客观要求。人民警察树立了公正观念,不仅有利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保障人民群众的各种合法权益,而且将有益于加快发展我国的政治民主制度。

(一)加强教育,端正执法思想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重要执法机关,担负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四化”的职能。公正执法是“依法治国”的要求,是法律公正精神的体现,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律建设的需要,是维护国家政权、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密切警民关系乃至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需要,更是衡量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素质和公安民警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准。就我国目前的社会状况而言,强调公正执法特别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心愿,是民众的心声,因此,要教育广大民警自觉增强法制观念,彻底摒弃“以管人者自居”的思想,按照江泽民同志“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指示精神,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叫响对法律负责的口号,把对党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一致起来,从而保证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保障执法公正的规章制度

包括办案程序制度和组织人事制度等。在这方面,我国近年来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例如,系统向公正执法迈进的一个重要步骤。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的执法公正保障体制还不够完善,还缺少对执法权力的制约机制,还缺少对执法行为的规范机制。

(三)加快执法体制改革

如何实现司法权、监督权的分离,以有效地进行监督,确保司法公正的问题,是一个体制问题,需要加以研究。目前主要是要理顺有关人、财、物的管理、调配等关系,使干警在执法过程中摆脱来自方方面面的干扰,保障执法公正。公安机关要严格把好进人关、用人关,依法任免、考核、培训干警,采取岗位交流、挂职锻炼等方式,保持干警合理流动,从而避免长期形成的复杂人事关系的干扰。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

要以正在全国开展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对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长抓不懈,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干警的政治理论培训,提高干警的思想素质和思想觉悟;要改变过去那种“重打击、轻管理,重使用、轻培训,重经验、轻科研,重自为、轻规范”的做法,组织在岗干警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不同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与执法水平,向素质要警力;要引导干警向任长霞等一批先进典型人物学习,无私无畏,献身公安事业,以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为己任,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此外,还要提高刑侦、治安、户政、交管、签证、信访等“窗口”行业的执法水平,树立公安机关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五)加强廉政建设

要抓紧建章立制,堵塞有可能造成执法不公的漏洞,同时要树榜样、抓典型,大力宣传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加强公安队伍的党性党纪教育,使每个公安干警都自觉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对于少数干警执法犯法,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高度重视,一经发现,必须严肃认真地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六)建立、健全和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办案透明度,推进“警务公开”,是防止执法不公的重要条件。要做到执法公正,必须加强执法监督。人民警察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是职业道德的要求,是我国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也是公平正直得以实现的保证。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现有的纪检、监察、信访、法制等部门,要相互协调,加强合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法制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案件的审核把关制度,尤其是对各类案件动作环节上的把关。要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制,凡属重大案件或拟放人案件,必须经办案人员或有权组织集体讨论决定,防止领导和办案人员个人随意拍板。要加强经常性的执法大检查活动,及早着手,防止执法不公,同时要进一步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赏罚分明,对思想不纯的民警坚决清理出政法队伍,对不清除的追究领导的责任,并明确追究何种责任。要加强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行警务公开,各级公安机关可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知名人士担任执法监督员,进一步疏通信访渠道,让老百姓去介入,加强信息沟通,拓宽监督渠道,加强执法监督的力度和广度,把公安机关的工作进度和干警的执法状况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衡量工作、衡量政绩的标准,进一步防止执法不公,保证执法活动正确进行。公民或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第七篇:派出所自查自纠

派出所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上级党委的安排和部署,我所在认真组织派出所开展日常工作的同时,严格按照活动计划安排,认真学习《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及“两个文件”精神,同时查摆出一些问题,现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习抓的不紧。一是学习理论不够深入。由于平时工作任务重,大空没有,小空净不下心来,大多官兵没有下决心挤时间学习,平时多满足于集体组织学习,或者读读报纸、看看文件,学习理论缺乏深度。二是学习知识不够全面。在学习中有时存在实用主义的思想,用着就学,急用急学,先用先学,尤其对公安执法知识、现代科技知识等新知识掌握不够多,学习面还需拓宽。三是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虽然在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政治理论上也投入了一定精力,但在运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上还有一定差距,创新性地推进派出所全面工作的措施和方法还不十分多。

(二)贯彻民主集中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对一些问题决策时,有时在比较急迫的情况下征求意见不够细致,不够全面,还存在没有充分让大家发表意见而急于拍板的现象。

(三)廉洁自律意识还需强化。我所领导干部虽然能够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没有出现过大的问题,但按照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两个条例”的要求,也还存在一些小问题,如存在请吃陪请现象等。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以上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造成的。问题虽出现在表面上,但却产生在思想中。从更深层次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一)对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思想观念、工作决策、体制机制、服务发展以及营造环境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从党的先锋队一员,肩负着重要历史责任的高度去认识学习的极端重要性,没有从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现实需要去认识

学习的紧迫性。因而不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学习,并在学习中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造好主观世界,进而运用科学的理论去很好地思考问题,有效地解决问题。

(二)宗旨意识不够强。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体现在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上,体现在对事业的责任感上。有的领导干部有时片面认为公安边防工作就是为群众、为弱势群体服务的工作,自己也为广大群众做了很多有益的事情,而忽略了自己是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需要在“全心全意”上去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造成深入基层少,深入了解困难群众的疾苦少,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没能及时的给予解决。

(三)对制度建设的作用认识不深刻。原来总认为大家都是干部,觉悟都比较高,对一些干部出现的问题多提醒,多敲警钟,就能解决问题,造成一些规章制度没有出台,一些运作程序不太规范,致使一些干部放松了要求,在工作中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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