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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纳税自查报告(推荐3篇)

2022-03-12 22: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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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公司纳税自查报告

我公司于20XX年5月2日―8号对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的账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一、 企业基本情况

郑州××有限公司 纳税识别号:×××,依法成立于20XX年九月三十日,注册资本壹仟贰佰万圆整,公司股东是由×××、×××、×××构成。我公司按照房产项目开发过程设置了工程部、预算部、招采部、销售部负责项目全部销售工作。设立了综合部、财务部统管企业日常形成和财务工作,为业务部门进行支持和服务。企业目前同期运作的只有一个项目,组建项目部负责项目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工作,由于企业人员不多,管理效率也不高,项目及公司管理工作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该组织结构特点:

项目业务阶段性特点比较明显;不同阶段部门的权力在不断变化,项目制下项目部职权与职能权之间冲突比较多

二、 20XX年至20XX年纳税情况

20XX年纳税情况:本年度实现预售房款收入×××元;上缴营业税1元;上缴城建税1元;上缴土地增值税1元;土地使用税应缴1元、已上缴1元、应补税款1元;上缴印花税1元;上缴个人所得税1元;上缴教育费附加0元。

20XX年纳税情况:本年度实现预售房款收入0元;营业税应缴0 元,已上缴0元,多缴应退税款0元;城建税应缴0元,已上缴0元,多缴应退税款0元;土地增值税应缴0元,已上缴0元,多缴应退税款0元;土地使用税应缴0元、已上缴0元、应补税款0元;印花税应缴0元、已上缴0元、应补税款0元;上缴个人所得税0元;上缴契税0元;上缴耕地占用税0元;教育费附加应缴0元,已上缴0元,多缴应退税款0元。

20XX年纳税情况:本年度实现预售房款收入0元;营业税应缴0元,已上缴0元,准予扣除税款0元;城建税应缴0元,已上缴0元,准予扣除税款0元;土地增值税应缴0元,已上缴0元,准予扣除税款0元;土地使用税应缴927871。28元、已上缴558440元、应补税款369431。28元;印花税应缴0元、已上缴0元、多缴应退税款0元;上缴个人所得税0元;教育费附加应缴0元,已上缴0元,准予扣除税款0元;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缴0元、已上缴0元、多缴应退税款0元;

三、 20XX年到20XX年接受税务检查情况

在这期间20XX年上半年县地税局稽查科对我公司账务进行过检查。

四、 涉税情况的自查及结果

根据对20XX―20XX年账务自查及纳税情况,以及结合20XX年4月份之前纳税情况,结果如下:

营业税多缴应退0元;城建税多缴应退0元;土地增值税多缴应退0元;土地使用税应补税款0元;印花税应补税款0元;教育费附加多缴应退0元。综合以上纳税情况,应补税款0元。

第二篇:企业税务自查报告

按照贵局于20xx年7月4日下发的《税务稽查查前告知书》(国税稽告字[20xx]001号)的相关要求,我公司组织相关人员于20xx年7月5日至7月30日,对我公司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所属期间涉及到的相关涉税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XX公司成立于20xx年7月,注册资金1000万元整。由于公司股东从事过矿产资源的开发的相关工作,成立公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对XX市XX县当地的矿产资源进行投资开发,并同时承接部分通信电缆工程业务。

XXXX公司成立以后,主要是从事了对XXXX市XX县当地的矿产资源的前期开发工作,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成立了XXXX公司XX分公司,相继对XX县可能存在矿产资源的XX矿点、XXX矿点进行前期的办证、勘查、找矿等工作。同时,为开发当地的旅游资源,在XX县政府的要求下,投资成立了XXXX有限公司。 由于矿产资源开发的前期工作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加上国家的政策的不断变化,XXXX公司虽然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该工作难度较大,过程复杂,至今虽已开展了五年多的工作,但尚未形成具有开发条件和价值的矿点。同时,由于资金需求量大,公司资金有限,前期开发工作时断时停,公司股东大部分的精力都花在寻找具有资金实力的合作开发者上,为此XXXX公司除欠银行货款外,尚欠大量的私人借款。

二、企业涉税情况:

XXXX公司到目前为止,在对矿产资源的前期开发工作上,未有收入体现,应不存在相关的税收问题。

XXXX公司近年来除开展以上工作外,另外的业务主要是承接了XX市当地在电站开发工作中的配套通信电缆施工工程业务。其中,20xx年取得收入245494元,开具普通销售发票,已缴纳增值税7364.82元。当年公司账面反映亏损964744.37元,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934513.92元,未缴纳企业所得税;20xx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其中开具普通销售发票143071.30元,开具通信工程款发票1319050.35元,已全部缴纳营业税,当年公司账面反映亏损469615.35元,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85409.95元,未缴纳企业所得税,当年预缴所得税为2321.04元。

三、本次税收自查情况:

接到贵局通知以后,按照贵局通知后附的相关要求,我公司安排有关人员对我公司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的相关涉税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主要的检查内容分为以下部分进行:

1、 增值税相关涉税情况检查:

我公司由于涉及的流转税业务主要是通信工程施工,在20xx年度取得收入245494元时,开具了普通销售发票,按3%的比例缴纳了增值税7364.82元。20xx年开具普通销售发票143071.30元,应缴纳增值税,由于我公司属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计算,应缴纳增值税为143071.30×0.03÷/1.03=4167.13元。

2、对与收入相关的事项进行了检查。

我公司20xx年取得收入245494元,20xx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在对我公司业务及发票开具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后,特别是对公司的往来款项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分析,对预收账款、其它应付款各明细的形成原因、核算过程及相应原始凭证进行了落实,自查中发现20xx年度已挂账的预收账款-XXX电站540000万元,由于当时核算时该款项属该电站上一级单位付款,后期一直未能处理,属已收款未确认收入项目,因此在此次检查中应确认该收入540000万元。

3、对与成本费用相关事项进行了检查。

经对我公司成本费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⑴ 、产品销售成本及结转方面存在的问题:

经检查,我公司20xx年取得收入245494元,账面反映产品销售成本198450元;20xx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账面反映产品销售成本1225994元。

经对我公司财务人员及业务相关人员进行了解和核对,公司财务人员在核算产品销售成本时,是按一定的毛利率计算而得出。20xx年的成本已取得相关发票,20xx公司在开展通信工程施工过程中,大量的施工费用及工程配套材料费用款项由当地的施工队伍进行建设,工程款已实际付出,相关费用挂账于其它应收款上,由于工期较长,加上施工过程中施工队发生工伤事故(目前法院尚正式判决),公司未及时取得相关发票。在此次自查中,我公司按收入的50%确认销售毛利,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1225994元-1462122.25元×50%=494932.87元

⑵ 、期间费用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对我公司20xx年期间费用检查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① 、房屋装修及设备款共87481.37元未采取摊销,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② 、购入固定资产(电脑、办公家具等)57200元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未采取折旧方式进行摊销;

③ 、个人电话费用合计9751.72元计入公司管理费用未纳税调整; ④ 、会务费、汽车超速罚款共3380元计入管理费用-其它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⑤ 、未取得正规发票入管理费用金额1760.40元未纳税调整。 ⑥ 、支付的工程款80130元应计入施工成本科目。

在对我公司20xx年期间费用检查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① 、个人电话费用合计3276.05元计入公司管理费用未纳税调整; ② 、未取得正规发票入管理费用金额6000元未纳税调整。

3、对相关涉税事项进行了检查。

我公司在对20xx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资产类调整项目固定资产折旧62792.37元会计折旧和税法规定折旧一致,纳税调增金额62792.37元属编报错误。

4、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说明。

通过自查,我公司由于开具普通销售发票应补缴增值税4167.13元,我公司20xx、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应分别调整如下:

20xx年度:

调整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934513.92+540000+87481.37+57200+9751.72+3380+1760.40-80130 =-154810元

20xx年度:

调整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385409.95+494932.87元+3276.05+6000=118798.97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18798.97元×25%=29699.74元-2321.04元 =27378.7元

以上所述为我公司本次自查的情况总结,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第三篇:公司纳税自查报告

根据x地税直查(20xx)2002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x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xx年7月13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xx至20xx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xx年―20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

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20xx年―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3,096、18元;其中: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2013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1、10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13,881、10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20xx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

2、2013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14,061,67

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20,000,0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34,061,67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20xx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20xx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x地税直函【20xx】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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