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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微腐自查报告

2021-12-30 1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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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个人微腐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加强推进教师作风建设,根据市教育局党组的部署,按照学校要求,结合本人在思想、学习、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工作表现,现进行了自查:

一、存在问题

1、思想观念还显后进。思想认识不够,政治学习读书笔记敷衍了事,自认为这些理论太过政治化,只要走走形式,不必太过认真,

2、教育理论学习不够透彻,只停留在表象上,没有从实质上深入研究,导致教学过程中出现很多困惑,本人主观上思想怠惰,不思进取,理论修养不够。

3、教学上,备课、上课、批改、辅导等遵循教学这些环节,但课堂教学的方法过于简单,缺乏新意,还沿用传统的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在教育方面,对于学困生的关爱不够,偏爱优生,所以学生整体成绩提高不快。

二、整改措施

1、深入系统学习,党的十*大会议精神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讲话》,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法》,不断提高自己思想水平和提高自己党性修养。

2、学习专研教育科学理论知识,尤其是素质教育和教育均衡发展的理论,广泛获取教育的新思想、新理念,进一步增强自身业务素质。

3、在教学上,不断改进方法,提高自己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积极主动的探索自主学习,合作学习,主体参与型课堂模式,激活课堂,激发学生主体参与的深度和广度。在思考和学习中改进课堂教学,不断加强个人师德师风建设。在教育工作中,多方位的关心学生的需求,尊重学生的人格,把学生看成是有思想的个体。在课堂上允许学生有不同的看法,鼓励学生发表富有创造性的观点或看法。创设良好的教学情境,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学习,使每一个学生都得到健康发展。将“以人为本”的思想贯彻在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中。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实际工作,端正教育思想,丰富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技能,把“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切实运用到课堂教学中,真正做到教好书育好人。

第二篇:个人微腐自查报告

按照市专治领办《关于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微腐败”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的通知》和镇纪委印发的《**镇专项治理“微腐败”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方案》要求,**村党总支部对照“八方面”重点治理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梳理查摆自身问题,集中剖析问题症结,列出了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照检查情况

(一)惠民政策执行、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取得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及时为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困难残疾人等需要救助对象资料申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申请了2户建档贫困户,现已有1户精准扶贫户已经脱贫。

二是深刻领会惠民政策精神实质,把落实政策作为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密切党群干部的重要途径。

但是,通过本次排查,仍然发现在执行惠民政策和专项资金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惠民政策执行、专项资金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专项资金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一些经费没有列入项目预算,如设计费、评审经费、项目可性行研究报告费用、而这些经费又是需要支出的。

二是合同签订不够规范、自查中发现,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由于自身水平有限,制定的合同不够合理。

(二)村“三资”管理方面。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有利于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的利益,主要取得以下成就:

一是规范我村的固定资产管理,做到固定资产有帐可查。

二是管好农村集体“三资”,有利于巩固壮大集体经济,有利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但通过本轮自查,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没有达到村集体三资,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往往满足于组织学习,平时学习不够,没有学习计划,在学习的深入性和系统性上也做得不够,学得不够,要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思想作风。

二是服务能力建设需强化,工作主动性有所欠缺,对自己工作上没有严格地要求,往往满足于完成任务。如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思考得不够。

三是出现慢作为作风,有些村务公开不及时,固定资产公开也不及时等等。

(七)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成都市委市政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方面。

村党总支部在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的过程中,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始终把学习宣传放在首位。村党总支在开展民主生活会上,首先安排专门时间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各级文件、通知要求,但通过本轮自查,发现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仍然不够:主要表现在实际工作遇到问题耐心不够,解决问题单一,不周到,要从多方面考虑。理论和实践结合不够紧密,学用脱节,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八)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微腐败”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通过本轮自查,发现干部队伍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在村务、党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因工作繁忙,没有及时公开信息,信息更新存在滞后性。

二是财务收支上存在坐支显现。村收入的账款未及时入账,用于村上各项开支。

三是思想观念还显后进。疏于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思想认识不够,政治学习读书笔记敷衍了事,自认为这些理论太过政治化,只要走走形式,不必太过认真,也就是流于形式。

二、问题症结

对照上述查摆出来的问题,通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近期成都市纪委、彭州市纪委全会精神,使我充分认识到存在上列问题的症结所在:

(一)思想根源方面: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紧,学得不透,不够深入。

(二)廉洁勤政方面:廉洁自律意识不强,认为自己职位不高,工作范围小,权力有限,廉洁自律无关紧要。(三)党性作风方面:宗旨观念淡化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工作作风松懈,不够严谨,在工作上自我要求标准不够严格。

(四)遵纪守法方面。对法律法规还不熟悉,尤其是和自己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履职尽责方面:综合业务素质不高,工作执行力缓慢、不强,创新意识不够。

(六)工作实绩方面:工作方法不够活。

三、整改措施

(一)思想根源方面:深入系统学习党的十*大会议精神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讲话》,不断提高自己思想水平和提高自己党性修养。

(二)廉洁勤政方面: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党性作风方面:加强党性修养锻炼。牢记党的宗旨,时时处处以党员和党员干部标准要求自己,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牢记职责。

(四)遵纪守法方面:坚持把学习培训贯穿于“遵纪守法、遵规守则”学查改活动的全过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尤其是要在和自己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上下功夫。

(五)履职尽责方面:改进工作方法,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明确目标责任,拓宽工作思路,不做表面文章,对照自己的岗位职责,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下步努力方向,尽自己能力把工作做到最好。

(六)工作实绩方面:认真学习多方面业务知识,积极配合其他同志,搞好业务工作,努力学习各类相关的业务知识,学用结合,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第三篇:个人微腐自查报告

毒蛇不分大小都有毒、都伤人。“老虎”“苍蝇”都是贪、都伤民。相对于偶尔露峥嵘的“老虎”来说,随处可见的“苍蝇”有时危害更大。“微腐败”虽小,却伤根基。

俗话说“老鼠看仓,看个精光”。基层“微腐败”有“小”、“多”、“近”三个显著特征:小,小官小贪,贪污受贿的绝对数不大;多,数量多、次数多,出现的领域众多,存在的形式众多;近,离基层近,在群众身边贪。贪蝇成群,其害胜虎。习近平指出:“当前,基层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但在一些地方、部门、单位,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易发多发、量大面广。有的搞雁过拔毛,挖空心思虚报冒领、克扣甚至侵占惠农专项资金、扶贫资金;有的在救济、补助上搞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有的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疾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有的执法不公,甚至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的代言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微腐败”的危害性犹如“蚁穴溃堤”、群蝗毁田,如不能及早消灭,早晚会溃堤崩厦,无法挽回。“微腐败”和“巨腐败”虽在程度上、数量上有所区别,但在腐败的本质上却没有丝毫区别。一旦踏入腐败的泥潭,大腐败是腐败,小腐败也是腐败。更何况,那些“小贪官”一旦经过投机升为“大官”,可能比人们现在看到的“老虎”更加可怕。数量众多的“苍蝇”破坏了党与人民的感情,挫伤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信心,不仅给党和国家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更给党和国家的威信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微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与高职位的干部腐败相比,群众身边的腐败给老百姓带来的是“切肤之痛”。“微腐败”的群体是以基层工作人员为主,他们手中的权力看似不大,但由于他们处在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前沿,与基层群众打交道最多,其腐败行为损害群众利益也最直接。随着惠农、扶贫政策越来越多地出台,这些惠农款、扶贫款是老百姓的血汗钱、救命钱、安家钱,但对于一些基层“苍蝇”来说,这些钱物却成了可口的唐僧肉。一些基层干部巧取豪夺、“雁过拔毛”,想方设法满足私欲,直接损害着基层群众利益。基层执法不公问题突出,有的基层执法人员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以案谋私,有些干部甚至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的保护人、代言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直接伤害着党的群众基础,动摇着党的执政根基,如不斩尽杀绝,后果不可想象。

“微腐败”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获得感”是广大群众对物质和精神的满足感、幸福感。“微腐败”既啃食人民的物质获得感,又伤害人民的精神获得感。“获得感”首先是要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感受到社会发展带来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基层贪腐,是与民争利,从百姓口中夺食。群众经济利益受损,医疗、教育、社会服务等得不到保障,何谈获得感?“获得感”的另一方面是人民在精神层面的获得感,其中重要的一方面是人民需要活得更体面、更有尊严,需要被尊重,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享受同等的人生出彩机会。基层执法不公正是对个人权益的直接损害,也直接伤害人民的获得感。基层无小事,基层虽不易产生大案要案,但却滋生着大量的切实侵害基层百姓切身利益的案件。只有对基层贪腐进行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才能让人民群众有越来越多的获得感。

“微腐败”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在群众看来,干部职位再低,都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一颗老鼠屎,能坏一锅粥。基层存在的一些“蝇贪”,如果得不到及时处理,很容易让不明真相的群众误认为“天下乌鸦一般黑”,进而对基层治理状况和政府的公信力产生质疑,后果十分严重。干部作风清廉,群众对党和政府就会增加一份信任;干部作风不正,群众对党和政府就会减少一份信任。“微腐败”虽然看似不大,但损害的不仅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更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第四篇:个人微腐自查报告

近年来,万载县不断加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农村基层腐败问题屡有发生,从近年来查处的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来看,农村“微腐败”已成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个工作重点。如何及时掌握农村基层“微腐败”新动向,采取措施防止“微腐败”现象蔓延滋生,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一、基层群众身边“微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

“微腐败”也可能造成大祸害。这绝非危言耸听,它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破坏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基层干部中存在哪些“微腐败”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漠视群众“高高在上”。少数基层干部在位不作为、慢作为、怕作为,作风懒散,喜欢串岗、溜岗,上班时间办私事,对群众的办事要求要么拖拉、要么推诿,责任担当意识比较淡薄,基层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2)克扣截留,套取资金。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支持的力度,但是,个别地方在执行国家惠农政策时缩水走样,落实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有的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骗取各项补助资金;有的截留专项补偿款,将专项资金挪用作其他用途。

(3)手段翻新,消费隐蔽。在公款吃喝方面,方式更加隐蔽,由过去的宾馆、酒店转移到单位的食堂、乡下农家乐、村组干部家;有的将公款吃喝费用纳入会议费用报销等,部分行政村招待费用支出大。在公车使用方面,极个别单位仍然存在公车私驾、公车私用的问题等。

(4)以权谋私,作风腐化。少数基层干部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捞取好处,以权谋私。有的农村干部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处事不公、优亲厚友;少数干部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遵守相关规定,作风腐化,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基层干部中存在的这些问题,警示我们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任重道远。

二、基层领导干部产生微腐败的原因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寻找产生腐败的薄弱环节是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着重点。

(1)政治思想观念的淡薄是产生腐败的根本原因

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原则认识不足或认识不端正,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指示,反腐败斗争时紧时松、“一手软”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对腐败打击不力。

(2)权力的相对集中是产生腐败的重要因素

如果权力过于集中了甚至监督机关失去了监督作用,那么腐败产生就是必然,因为领导干部本身具有二重性。第一是作为权力使者的领导干部是以一种超社会的身份行使权力,履行职能。这种身份使领导干部通过行使权力,使各种活动处于有序状态,保证社会或集体目标得以实现,在群众眼里,领导干部是权力的化身,是自己的管理者,有的领导干部手中握有一定权力,就把权力私有化了,自身不正搞腐败。第二是领导干部也是社会中的一员,也生活在现实生活里,他们和其他普通人一样,也有七情六欲,个人的物质利益也需要满足。

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领导干部在取得个人利益时,应当以自己的合法权利参加社会利益的分配,而决不应使用国家权力和集体权力谋取个人利益。基层领导干部的思想、品德、修养越好,就越是能抵御各种非法利益的诱惑,反过来,所以要设立纪检监察等监督机关也恰恰说明每个领导干部并非都能做到秉公办事,清正廉洁。所以,纪检监督机关要充分发挥作用,形成一种社会力量来约束和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如果领导干部本身和纪检监督都失去作用,利用国家权力或集体权力来实现个人私利,即腐败现象的产生就是一种很必然的事了。

(3)制度的不完善是腐败产生的间接原因

1、制度的不完善间接产生腐败,腐败分子一旦找到制度“缺口”,就会投机经营权力而获得暴利,会为谋私利而不择手段地钻制度的空子。有的单位虽然制定有制度,但是只是形同虚设,发挥不了关键作用。尚待完善的制度没有为人们开辟合理追求个人利益的宽广渠道,却为腐败分子的“黑色收入”留下了许多逃避打击的漏洞,这在一定程度上增长了腐败分子的不法行为。有的甚至以制度不完善之机,腐败分子挖空心思搞腐败。

2、监督机制作用乏力,各种廉政制度定的不少,各种廉政措施也很多,为什么违反规定的行为仍屡禁不止?关键在于监督工作没有十分到位,监督的作用在于及时地发现和解决“苗头”问题,“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如果经常性的监督到位、措施得力,不仅可以减少上级的调查工作量,而且可有效防止不廉洁行为发生。基层监督机关存在一种“上级太远、同级太弱,下级太难”的现象,使监督作用很乏力,另外就是基层单位分布点多、线长,所管干部人多量大,容易出现上级管得着、但不一定看得见,本单位看得见、但管不着的现象,实际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空白”。

三、防治微腐败的对策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遏制基层腐败,推进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整个反腐倡廉工作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具体来说,要从四个方面着力:

(1)以教育筑牢防线。邓小平同志指出“对贪污腐化和滥用权力的行为,我们要通过两个方面来解决,一是教育,二是法律”。教育就是对党员干部进行人生观、世界观的教育,思想决定行为,有什么样的思想,就会产生什么样的行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人们的各种利益关系处在经常的变动之中,一些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也会随之发生变化,这种变化所导致的消极后果就是对党和国家的忠诚削弱了,对法律和纪律淡化了,其行为也就不可避免地发生畸变,超出了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因此,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在领导干部的内心深处建立一道牢固的拒腐防变的精神屏障,对于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蔓延具有很重要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性质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警示教育,切实加强学习法纪条规的学习,增强法制意识、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依法。努力使领导干部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作风。

(2)建立长效机制。解决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要有动真碰硬的态度、严惩不贷的手段,还要建立起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机制和制度创新。要建立完善把纪律挺在前、长管长严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通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消除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健全落实“两个责任”专题报告、述责述廉、考核通报制度;完善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公开曝光机制;坚持“一案双查”“责任倒查”等制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3)拓宽监督渠道。畅通现有的监督渠道,如“政风行风热线”、新闻媒体、网络等诉求渠道,便于群众监督。充分发挥现有的县乡村预防腐败体系,便于搜集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信息,提前防范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基层单位普遍推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部门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人大、司法、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主动出击,深入基层,实现监督全覆盖。

(4)加大惩处力度。要持之以恒开展“灭蝇”行动,重点围绕国家下拨给单位或集体的津补贴、单位或集体资金、群众原有财物和应拨付给群众的津补贴,其中还涉及农业生产、住房改造、救灾防灾、污染改善、国家优抚、基层执法等方面,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寸步不让,一查到底,形成严惩“微腐败”的持续震慑,积极创造条件动员和鼓励群众参与基层腐败治理,以求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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