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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吉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弘扬良好的师德师风,维护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我校认真开展了治理有偿补课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严禁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学校成立了以校长耿玉峰为组长,中层以上领导为成员的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严格按上级要求有序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此次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7月6日校长参加教育局的会议后,回校即刻组织学校班子成员就禁止有偿补课,规范办学教学行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治理教师有偿补课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工作小组。7月7日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文件和相关教育行政法规,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大讨论等等。通过多方途径和广泛宣传,增强教师依法从教、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自觉性。引导全校教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有偿补课,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多种途径,确保成效
1、成立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工作小组,确实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2、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羊井小学校治理教师有偿补课工作方案》,使此项工作有序开展。
3、召开专题教师大会,学习相关文件精神。
4、责任分工到人,逐个教师进行彻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补课情况。
5、学校与全体教师签订“治理三乱工作责任书”。
6、设立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全体教职工自查自纠,目前,我校没有发现一例在职教师参加有偿家教活动,为了不让有偿家教现象得到“反弹”,我们将继续努力,接受社会监督,纯洁教师队伍,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以强有力的措施抓好学习、执行和落实,端正教育行风,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现就我校落实严禁教师有偿补课治理的工作做如下自查:
一、突出学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
学校每学期开学、期末都能针对学校教师的.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近期学校又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5〕85号)等文件要求,大力深化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治理,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有力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学业负担。
二、规范管理,严抓落实相关规定
1、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职责清晰、措施到位。成立管弄新村小学有关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治理工作责任制。校长是治理有偿补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有效落实相关管理责任。
2、落实主体责任,做到目标传导、层层落实。严禁学校除正常教育教学计划之外,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对学生开展有偿补课。不得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向校外培训机构提供、透露学生信息。
3、签订承诺书,严格规范要求,为人师表。严禁在职教师不得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不得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落实细则,杜绝相关事件发生。若学校和教师违反第八、第九条规定要求,有以上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教师相应处理:
除清退违规所得外,视情节轻重,学校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年度考核不合格、取消评优评先和职务晋升资格、撤销相关荣誉称号等处理,直至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处分。
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第二次出现违规情形的,一律先调离教师岗位,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拒绝有偿家教,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依法从教,规范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自觉维护教育良好环境。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规定》的通知。
二、不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在校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和辅导;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家教;不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寒暑假、双休日在校内给学生有偿补课。
三、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非法补习班;不故意留下授课内容放到课外进行有偿补课;
四、不互相介绍学生或互相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
五、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六、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国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的一句名言:“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教育的特殊性,注定了我们教师必须淡簿名利,放弃一些世俗的追求,坚守高尚情操,乐于奉献。在这个相对浮躁和功利的社会中,我们应该学习陶行知先生的那种高尚的境界和追求,不为物质所困,不为物质所累,保持心境的纯正与安宁,抗诱惑、拒腐蚀,拒绝有偿家教,为培育学生健康成长作出无私的奉献,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守护教育者的尊严,尽到一位教师的职责―教书育人。
总之,通过本次自查整改活动,我深刻意识到“树师德,正师风”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活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下一步我将继续努力尽职尽责地工作,发挥余热,站好最后一班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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