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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精选市场乱象工作自查报告总结最新(推荐5篇)

2022-03-03 09: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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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市场自查报告

根据石编发[20__]94号《关于对部分政府工作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估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机构改革,理顺职责关系

20__年8月,按照全区机构改革工作要求,__市工商局、__市质监局由自治区垂直管理部门下划市属部门,11月11日,__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加挂__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__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__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块牌子。按照“三定”方案,我局共调整职责8项(取消4项、整合1项、加强3项),确定主要职责18项。依据职责,内设17个科室、5个直属机构和大武口区分局、惠农区分局2个派出机构;共核定行政编制254名,工勤人员编制15名,全额预算事业编制70名,合计339名。目前,实有行政编制人员241人、事业编制人员64名、工勤人员14名,共计319名。按照机构改革工作要求,我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完成了市局机关、直属及派出机构班子、机构、人员的调整整合工作,新组建成立了__市检验检测中心。

二、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深化改革,积极探索市场监管新举措,扎实推进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打假治劣、消费维权等重点工作,努力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为__市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为抓手,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一是落实普法工作计划。按照年度普法工作计划,集中组织普法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工商、质监、食药等方面法律法规。二是强化法制教育。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培训,全系统共有230人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开展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基层一线监管人员参加上级各相关业务部门技能培训,在全系统举办了12场次市场监管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提升了执法人员综合能力,实现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全员培训。四是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科技活动周等法律宣传活动,加强消费维权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努力构建四位一体的社会共治格局。五是完善执法机制,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工作规则、暂扣和罚没物资管理制度等多项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成立了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通过定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实。

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23件,罚没款169.3万元。其中,不正当竞争案件41件、产品质量案件26件、无照经营案件85件、食品安全案件208件、虚假广告案件10件、药品医疗器械案件3件、特种设备案件5件、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案件2件、餐饮案件3件、审批登记案件2件、消费欺诈案件4件、其他案件19件,无一起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或败诉。

(二)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创新体制机制,建立了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在8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试点,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二是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建立了打击取缔食品非法生产加工行为工作联动机制,推进落实《__市食品流通环节肉品销售凭证》信息追溯机制;三是在全市大型食品超市果蔬销售区推行果蔬农药残留摊位公示牌制度,积极做好初级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监管工作;四是深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定了《__市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工作实施方案》,按照“重点突破,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全市1432家餐饮服务企业推行“明厨亮灶”工程,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全市餐饮单位“明厨亮灶”改造工程,切实强化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五是健全食品安格化监管五项制度,强化督查督办和专项治理,组织开展食品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餐厨垃圾等全链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共检查食品小作坊和生产企业650家(次),检查食品流通企业5059家(次),完成食品生产流通环节民生计划抽样任务149个批次,取缔食品“黑作坊”5家,收缴不合格食品400余瓶(袋),下架未经检疫肉200余公斤,有效规范了食品市场。

2.强化质量管控,提升产品质量管理水平。一是加强生产企业证后监管,对7家强制认证产品生产企业实施“3C”认证标志检查,对中色东方、宁夏奔牛等30家获得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实施了抽查,对32家资质认定实验室进行了监督检查,对18家食品农产品认证企业51个获证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完成了56家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三是积极组织开展产(商)品抽样检定工作,共完成成品油127个批次、保健食品54个批次、化妆品60个批次、药品156个批次、中药饮片68个批次的抽样工作;四是完善药品经营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库,对16家药品批发及连锁企业总部开展了药品电子码核注核销工作,完成了321家零售药店的入网导入工作,派发数字证书160家;五是严格实施药品抽验,全年收集、分析、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870例,严重不良反应病例12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71份,较上年同期报告数量和质量都有大幅提高。

3.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一是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年”活动为契机,切实强化电梯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压力容器充装;二是完善《__市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电梯、气体充装等应急救援演练11场次;三是以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气瓶专项检查等为重点,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监管机制,加大对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气瓶、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共检查特种设备制造、安装、充装、使用单位239家(次),检查各类特种设备1492台,气瓶20800余只,发现隐患443处,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131份,对整改不达标的5家企业停业整顿。

4.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行为。一是聚焦热点领域,以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为抓手,强化部门联动机制,规范直销,压缩传销活动空间;二是以红盾护农及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为切入点,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药、种子等坑农害农行为;三是扎实开展机动车安检机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娱乐场所、虚假广告宣传及打击假冒伪劣和商标侵权等专项整治,查获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假冒白酒及啤酒437瓶,查扣无中文标签进口啤酒544瓶、无生产日期饮用纯净水19箱285瓶、过期矿泉水480瓶,没收冒用认证标志手机13部、各类不合格食品1209瓶(袋),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

5.夯实维权根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以纪念“3·15”活动为契机,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在《__日报》开设“红盾维权执法在行动”、“走进3·15”、“食品与安全”、以案说法、维权对话、消费警示等宣传报道栏目,开展了新《消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系列宣传活动,发布了全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维权热点,并依法对货值111万元的假酒1000瓶、过期药品14196盒、假冒伪劣商品50786条(袋)实施了环保销毁;二是围绕成品油、儿童用品、汽车4S店和眼镜等消费维权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净化消费市场环境;三是强化消费维权工作,加强12315、12331、12365投诉举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依法实施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咨询3073件,消费者申述575件,消费者举报19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1万元。

(三)转变职能,助推经济发展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落实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激发市场投资活力。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12687件,全市登记各类企业9573户、个体工商户3840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60户、家庭农场370户,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15.69%、3.82%、22.98%和24.16%。

2.强化服务,着力优化市场发展环境。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程,出台小微企业扶持措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全面启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及企业监管联合惩戒备忘录等4项工作,按照“两到位、两集中”的要求,整合15项审批职能,推行登记注册“一审一核”和“审核合一”制,规范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简化办事程序。同时,我局还会同市财政局、科技局、商务局等部门成功申报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城市,成为全国首批15个示范市(区)之一。

3.落实质量发展纲要,稳步实施商标发展战略。一是成立了__市质量和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精心部署20__-20__年度省级政府质量考核工作,引导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宁夏质量奖和质量贡献奖;二是围绕“品牌兴市、品牌强市”战略,指导企业走品牌发展之路,确定宁夏银晨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宁夏贺东庄园酒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为中国驰名商标培育重点,丽珠制药、德信恒通管业等企业为第十届宁夏商标培育重点。截止目前,全市培育注册商标1563件,其中,宁夏商标56件,中国驰名商标3件。

4.加强计量检定,做好计量认证管理工作。一是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认真落实乡镇医用计量器具和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免费检定机制,对政府定点蔬菜直销店和平价蔬菜超市电子计价秤及水电气热民用四表进行了专项计量抽查;二是服务节能减排,组织对全市11家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源计量审查工作;三是指导市烟草公司实施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活动,指导宁夏海华国际饭店和惠农区做好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和国家玉米种植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四是围绕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和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完成了全市25家年综合能耗2-5万吨标煤企业的节能减排考核工作。

5.强化信用监管,扎实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一是扎实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认定)活动,审核上报20__—20__年度自治区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71家;组织开展了20__—20__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活动,申报“守重”企业90家,其中,8家、自治区级18家、市级24家、新申报40家。二是以“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创建活动为契机,确定大武口区人民路市场、汉唐九街为“诚信经营示范市场”和“诚信经营示范街”,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是扎实开展企业年报公示和信息公示抽查工作。采取双随机的办法对516家企业进行了抽查,对30户初查有问题的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将1551户未按期公示年报信息、25户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强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6.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解决企业融资难题。通过指导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59份,抵押物金额58.50亿元;指导企业办理股权出质登记149件,股权质押金额20.05亿元,融资74.30亿元,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四)简政放权,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市场监管职能,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促进市场监管事权规范化、法律化、职责具体化。按照市政府《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对市场监管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清理,编制权力清单。经初步梳理,我局权力清单共涉及8个类别共计832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21项,行政处罚事项752项,行政强制事项19项,行政检查事项7项,行政确认事项6项,行政奖励事项2项,行政裁决事项3项,其他类别22项。在编制权力清单过程中,我局对部门履职情况及职责交叉进行分析规制,清晰界定本单位内外职能边界,并及时报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扎实做好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后的登记注册工作,除国务院保留的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许可外,其它一律不再作为登记前置,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文件、证件,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同时,按照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将市场监管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

照“直接办理、承诺办理、联合办理、负责办理”四种形式进行分类,重新设定、梳理办事流程,制作“三表一图”(事项办事指南、事项内容信息表、事项岗位说明书和事项运行流程图),做到工作流程明细、受理渠道畅通,目前我局行政审批工作已统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食品安全存在监管盲区,与群众期望有差距。我市食品产业普遍存在从业门槛低,基础比较薄弱的情况,全市现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1万余户,小、散、低的现象比较突出,特别是小食杂店、小餐饮店量多面广、设施简陋,农村家庭聚餐、宗教活动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特殊区域监管难度大。从业人员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较差,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执行食品质量管理规范不严格,个别经营户以次充好、弄虚作假、规避监管的情况仍有发生。

(二)监管方式亟待转变,与改革要求有差距。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行政审批发生重大变化,尤其是先照后证、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企业年检变为年报公示等制度的实施,要求从原来的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对原有的监管模式带来新的挑战,以往注重事前审批为主的思维模式未能及时转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手段还不多,监管模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做好“宽进”下的“严管”方面还需进行深入有效探索。

(三)机构改革有待深入,市场监管机制有待改进。我局组建以来,机构改革各项工作已初步完成,但在新的机构模式下系

统的有效运行和基层职能的重组亟待研究。一方面原先三个部门的人员,在工作方式、业务知识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是整合后基层市场监管所执法力量薄弱,缺乏专业性人才的问题比较突出;另一方面机构改革后,由原来的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领导,市局、县(分)局两级机构在各项监管职能定位上需要厘清,在事权划分、行政方式、职能定位等方面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积极落实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三个安全”监管,推动我市市场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下一步我局将围绕市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工作要求,重点抓好4个方面工作:

(一)守住一条底线。坚持底线思维,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百姓放心消费为重点,牢牢守住市场监管的底线,确保全市市场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影响广泛、反响强烈的负面事件,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发挥两项职能。一是强化服务促发展。积极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服务民生、维护公平市场秩序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服务发展理念,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抓好市场监管。二是强化监管保平安。根据“三定”方案对部门间职责的界定,进一步加强与卫生、农牧、商务、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部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信用监管、执法监督、企业自律、社会共治四位一体的事中事后监管联动机制,维护市场平稳、有序、安全。

(三)营造四个环境。一是营造便捷高效的准入环境。进一步简政放权,积极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推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和电子营业执照,实现网上申请、登记,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促进小微企业“双创”工作落实。二是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强化竞争执法工作,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打击传销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三是营造良好企业发展环境。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支持优势特色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支持农业大户、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创牌,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品牌,走品牌发展之路。四是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以贯彻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契机,进一步更新维权理念、创新维权方式、完善维权机制,为百姓创造一个质量可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加强五项监管。一是进一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全面推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推动追溯体系建设;扎实开展餐饮服务行业“明厨亮灶”工程,深入推行药品经营企业电子监管和医疗机构药械规范化创建达标工作。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协调、督查考核等职能,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和应急演练。二是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继续开展特设宣传“六进”活动,加大特种设备监察人员培训,完善特种设备监察信息化管理,围绕“八大类”特种设备,继续开展“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提升特种设备岗位危险源等有害因素的辨识和控制能力。三是继续深入开展打假治劣工作。积极开展市场要素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

第二篇:市场自查报告

林甸县卫健局: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网信办等8部门《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黑卫医发〔20__〕26号)精神,为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我县医疗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现对本诊所进行自查自纠,自查结果如下:

一. 应查的主要问题:

1.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职业行为。

2.依法依规查处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医师执业证书》行为 3.严肃惩治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行为

4.严厉打击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行为。

5.依法依规查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行为

6.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及药品采购、销售、库存管理混乱等行为

7.查处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8.严厉打击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9.严厉打击医疗机构校验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10.严肃处理违反“看病不求人”相关规定的行为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门诊在自查过程中未发现主要问题的错误行为。

三. 整改问题的主要措施: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整治医疗乱象是规范医疗行为、提升医疗质量、排除医疗隐患的有效方法,是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建立协同机制,落实职责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协同监管、依法履职,统筹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开展好医疗乱象整治行动,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相应部门;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线索,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第三篇:金融市场乱象自查报告

  根据总行农发银计【XX】22号《关于开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XX年统计检查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XX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银发【87】号)的要求,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立即成立统计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对照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周密安排部署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行员工认真学习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全国金融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统计工作管理制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办法内容。通过学习,统一了员工的思想认识,提高了对开展统计检查和加强统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检查的目的、内容、重点,确定了检查人员,落实检查人员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二、统计工作检查情况

(一)落实整改

XX年金融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情况我行对照去年人民银行、银监会、总行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复查。围绕整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检查,未发现重复问题,杜绝一切统计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更好地保障了金融统计工作的质量。

(二)落实人民银行统计制度的情况: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现金收支统计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3、我行依法执行涉农贷款统计和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统计制度,所报境内大中小企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情况统计表等各类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4、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拒报、屡次迟报统计数据的现象。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人民银行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三)落实银监会非现场监管报表制度的情况:1、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管理暂行办法》,依法向上级行及辖区人民银行报送非现场监管报表。2、认真开展非现场监管统计工作,设置统计管理员和操作员,互相监督、检查,确保非现场监管统计工作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数据统计、上报工作。3、通过对历年非现场统计数据的自我检查,认为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非现场监管报表数据,能够做到报送报表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四)统计工作管理情况我行统计集中管理系统配有省分行下发的专用计算机,专机专用,内外网隔离,使用合理,系统运行正常,做到专人负责使用。统计人员业务规范,操作熟练,各司其职,能按时、准确上报各类统计报表、撰写统计分析。统计岗位责任制度健全并严格遵照执行。通过检查,我行加强了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统计报表质量和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规的自觉性有了一定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检查发现,统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够规范;统计分析水平尚需提高,目前只做一些简单的分析,不能对全行业务的全面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没有较好的发挥统计分析的实效性。根据存在的问题,我行提出了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加强对统计制度、规定的学习,特别是对统计业务的学习,努力提高统计水平和统计质量。二是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上级行的要求,对统计数据进行双备份,做到异地存放,保证备份数据完好无损。三是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四是努力提高统计分析水平,充分发挥统计分析的作用,为行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第四篇: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根据县“四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在全局展开了“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懒散庸虚、铺张浪费”专项治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认真安排,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

我局专门成立了由书记高福清任组长,局财务、局办公室以及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四项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同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召集局属各部门和单位召开了会议,对专项治理活动进行了认真安排部署,要求“专项治理工作”按照要求扎实认真开展,对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

二、动真功、出实招全面开展四项专项治理工作。

为了保证“四项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我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分别对执法部、各单位财务以及机关,进行查看征费依据,翻看财务账目,到下属单位机关科室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认真检查。

三、“四项专项治理工作”井然有序,成效显著。

通过对“四项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检查发现,我局行政执法部收费依据合法,没有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没有发现变相收费、收费不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等现象,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同时在执法中通过到群众中明察暗访,没有发现“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我局执法人员都能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受到群众好评。对机关“懒散庸虚”明察暗访,我局各单位制度健全完善,工作纪律严谨,服务态度好,工作标准高,没有违反纪律的行为,在“铺张浪费”治理工作中,我局对各单位财务票据进行严格检查,没有发现违规出国和国内考察现象,没有违反规定的公务接待标准,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标准、维修、加油情况登记明细,符合上级的各项规定。

第五篇: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陶春旭口腔门诊部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林甸县卫健局: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网信办等8部门《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黑卫医发〔2019〕26号)精神,为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我县医疗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现对本诊所进行自查自纠,自查结果如下:

一. 应查的主要问题:

1.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职业行为。

2.依法依规查处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医师执业证书》行为 3.严肃惩治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行为

4.严厉打击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行为。 5.依法依规查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行为

6.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及药品采购、销售、库存管理混乱等行为 7.查处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8.严厉打击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9.严厉打击医疗机构校验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10.严肃处理违反“看病不求人”相关规定的行为

11.12.13.依法查处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丢弃、买卖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

严格治理医疗污水,严肃查处直接排放未经严格消毒的医疗污水等违法行为

.严肃查处违规收受“红包”、回扣,不在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等行为 14.重点查处: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

惩治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备案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查处分解(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等乱收费行为 15.16.17.18.19.查处不按规定公示,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的行为

查处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

查处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法行为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门诊在自查过程中未发现主要问题的错误行为。 三. 整改问题的主要措施: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整治医疗乱象是规范医疗行为、提升医疗质量、排除医疗隐患的有效方法,是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建立协同机制,落实职责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协同监管、依法履职,统筹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开展好医疗乱象整治行动,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相应部门;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线索,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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