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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及市人行的总体部署安排,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根据统计检查的具体内容逐项展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组织开展自查。
针对本次检查的相关内容,我行统计ab岗认真学习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统计自查工作,对照自查内容逐项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金融统计业务能力,明确统计岗位职责。
二、金融统计自查情况
我行在本次自查中,大中小企业贷款均按新的企业规模分类标准划分,各类贷款按照新的行业标准划分,严格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涉农贷款等专项统计制度规定;认真做好统计工作组织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农村金融机构贷款统计台帐指引》的规定。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金融统计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作为金融统计ab岗位人员,对金融统计业务、统计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全面,对统计指标理解不够深入,从而往往忽视统计口径,报表填写不规范等现象发生。
2、统计岗位新人员培训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由于统计人员变动,统计岗位新人员未实行岗前培训,或对金融统计相关业务不太熟悉,往往造成统计数据报送不及时等现象发生。
(二)整改措施
1、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金融统计相关制度规定,加深对金融统计制度和统计指标的理解,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严格按照人行金融统计要求报送统计数据,确保金融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2、认真做好统计岗位变动交接和新人员统计知识培训与指导,统计岗位新人员任职前必须学习金融统计相关业务知识和规定,新人且由老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从而确保统计数据报送准确、及时、口径一致。
按照区委区政府“建设科技南开、实现科学发展”和“抢抓新机遇、构筑新优势、实现新发展”的工作要求,金融办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全区的重点工作,以良好的作风扎实开展“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活动,认真履行对全区金融机构的协调服务、协助监管等职能,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现将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积极引进金融企业,高质量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
今年金融办重点围绕打造南开区亿元楼宇的工作目标,把引进金融企业与楼宇经济建设紧密结合,克服区内楼宇规模数量不足、品牌楼宇不多的客观难题,借助区内新载体资源,努力引进金融机构入驻我区重点楼宇,高质量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
截止目前,在我区新注册并开业经营的金融企业总共19家,其中包括银行8家,股权投资企业6家,股权投资管理企业1家,融资性担保公司1家,小额贷款公司2家,其他企业1家。现已获得筹建批筹小额贷款公司4家,正在组建的`股权投资企业2家。完成招商引资额47420万元,完成年工作目标的118.56%。
(二)强化协税护税责任,提高金融企业税收贡献率
截至9月份,金融办105家协税单位完成协税19450.82万元,完成年工作目标的88.85%,完成年冲刺目标的83.54%。2020xx年实行新的金融机构分税体制以来,金融业对我区的税收贡献率逐年增长,金融办坚持以下做法:一是努力发展高税源企业,比如深圳发展银行天津分行;二是与区财政局、税务局及工商局定期核对数据,形成追税工作机制,追税企业有光大银行、浙商银行等;三是解决异地经营问题,目前正在和有关部门共同协商,尽最大努力增加留区税收。
(三)落实金融服务业项目,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根据区2020xx年服务业重点项目责任分解情况,金融办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全力推进2个金融服务业重点项目,其中包括帮助组建普惠圣地小额贷款公司和润通小额贷款公司,总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经过金融办多次辅导帮助企业修改公司筹建材料,目前普惠圣地小额贷款公司于10月18日正式开业运营,润通小额贷款公司已经市、区金融办约谈后获批筹建,进入开业材料的准备及现场办公环境的准备阶段。
(四)搭建金融服务桥梁,重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银企互动双赢的关系,是促进经济和金融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5月份,金融办组织召开了深化“调惠上”活动服务企业座谈会,中国银行南开支行、亚联财小额贷款等9家金融机构以及天合力药物研发公司、哇点科技公司等1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负责人参会,双方就融资贷款需求进行了有效对接,初步构筑了银企对接的平台。
为解决有融资需求的企业与金融机构信息不对称问题,今年金融办投资建设金融网络服务平台,现平台已经正式上线使用,并最终与天津OTC市场网络连通,通过平台的载体作用实现金融机构与企业融资信息的有效对接。
天津创投之家有限公司作为今年我区服务业重点项目,在金融服务领域大胆创新,不断搭建银企对接新桥梁,截至目前,共举办17场企业见面会、股权融资对接会,已为全市超过5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服务金额逾30亿元,为中小企业提供“一对一、全流程、诊断式”服务。
(五)抓好企业上市工作,引导支持中小企业加速发展
我区中小企业众多,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达2400余家,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为了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全面推动有条件企业上市是金融办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按照市金融办关于建立上市企业后备资源信息库相关工作的要求,金融办建立了上市后备资源信息库,并与区科信委全力配合,已完成区内94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录入工作,为今后培育上市源奠定基础。
天津股权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平台,已经成为中小企业、科技型成长型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天津尚学教育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今年5月3日在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融资金额达1185万元。该企业是注册在我区的一家教育咨询机构,于2020xx年12月2日完成股份制改造工作,为扩大企业规模、拓展经营领域,该企业选择在天交所上市融资,是我区在天交所上市的首家企业,成为我区中小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快速发展成功案例。金融办将以此为契机,努力挖掘上市后备资源,引导支持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六)认真履行监管职能,保证金融业健康有序发展
为了加强对我区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今年金融办首次开展融资性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工作。目前在我区注册并获得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10家,注册资本达74900万元;小额贷款公司7家,注册资本达70000万元。10家担保公司2020xx年度在保责任余额达到147019.23万元,担保业务收入1225.12万元;7家小额贷款公司2016年度累计放贷104笔,放贷总额达到84400万元,实现净利润3278万元,不良贷款率为0%。
建立小额贷款公司动态信息监管系统。为提高小额贷款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和防控风险能力,有效提升监管服务工作效率和水平,按照市金融办的相关要求,金融办建立了小额贷款公司动态信息监测系统,专门负责我区注册的小额贷款公司动态监管工作。目前我区注册的6家小额贷款公司的完整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并责成专人负责监测小贷公司报送数据情况,督促公司按要求逐日上报数据。
(七)做好金融风险排查工作,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呈上升态势,目前我市出现多起借助私募股权基金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件,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了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严防非法集资引发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我市出台了《天津市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金融办全力配合区发改委按照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于今年3月份迅速展开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逐户走访已注册的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与企业签订《守法经营告知书》,与企业高管正式约谈,告知企业防范风险及配合监管部门监管等注意事项,并向企业下发市金融办印制的宣传小册子。
二是按照市发改委下发的《天津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管理办法补充通知》的有关内容,要求已注册企业提供相关材料,归入档案进行规范管理。
三是制定《南开区股权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机构设立流程》,安排专人负责股权投资基金及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的约谈、设立、变更、备案等相关工作,规范股权投资企业及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发展,严格防范金融风险及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八)加强金融知识培训,提升金融服务的能力
金融办自成立以来,金融业务知识培训工作常抓不懈,从领导到干部都把金融业务知识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随着金融服务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金融办充分认识到加强金融业务知识学习、提高金融业务能力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今年参加市金融办、市证监局等部门的有关金融业务方面的培训总共30次。金融办还邀请到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第一创业证券天津黄河道证券营业部分别针对财务报表知识及证券业务知识为工作人员开展了相关培训,组织部分工作人员到外埠参加小额贷款、担保机构从业人员风险管理专题培训班。
二、明年重点工作要点
1、金融服务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结合,多层次多渠道扩大融资。
2、金融服务与大项目落地结合,助推我区服务业综合改革。
3、以“新三板”试点为契机,全力帮扶企业上市。
4、严格金融监管职能,做好监管工作。
5、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6、强化金融业务知识学习。
根据《衡水市商业银行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制度要求,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立即成立统计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对20XX年1―6月份金融统计数据质量的自查工作照金融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本次自查中我支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将自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统一员工的思想认识,提高对开展统计检查和加强统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检查的目的、内容、重点,确定了检查人员,落实检查人员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二、金融统计自查情况
(一)确定检查时间及范围
本次自查工作的起止时间:20XX年9月3日至9月6日,自查范围为我支行20XX年1―6月份数据源、非现场监管统计报表、大额风险预警系统所涉及的所有报表以及数据源准确性。
(二)自查结果
我支行在本次对20XX年上半年金融统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有错报、漏报、虚报、伪造及篡改统计资料的情况,并且根据《银行法》、
《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未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发生。统计数据与综合业务系统统计记录,统计台帐、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致。
(三)20XX年金融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够规范。
(二)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统计人员对统计业务、统计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全面,造成对统计指标理解不深,报表填写不规范。
(三)统计报表编制工作流程未严格按照制表、复核、负责人审核的复核审批制度执行,因此有时造成报表统计有所偏差,给总部统计工作制造了不必要的麻烦。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
(二)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金融统计规定和制度,加深对金融统计制度的理解,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并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总行的金融统计要求报送数据,依法统计,确保金融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三)部门的统计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和AB岗制度,每个报表需配备2名及以上的统计人员,以便做好复核工作,同时防止出现特殊情况时,影响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
(四)对各种统计报表实行复核审批制度,做好各种数据的审核把关工作。每张报表必须先经复核岗核查,再由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送统计报表。
(五)在统计数据时,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做好业务部门间的统计数据管理和审核工作,统一数据口径和报送标准,保证数据的及时和准确性。
(六)定期对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发现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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