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报告总结 > 自查报告 > 详情页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2022-03-03 09:30:50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专项资金自查报告》,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第一篇: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XX年筹集就业专项资金1716万,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152万,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86万,上年结转178万元。今年已支出资金1676.16万,其中职业介绍补贴4.14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4.2万元,创业培训补贴68.12万元,社保补贴496.06万元,小额担保贷的款基金及担保费225万元,岗位补贴446.67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3.59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368.83万元,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2.17万元,充分就业社区奖励0.8万元,其他支出25.19万元。截止到目前滚存结余39.84万元。

二、主要工作特点及效果

1、加强领导,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秭归县领导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政府换届的同时,及时调整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调研就业创业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就业创业工作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当年的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就业和全民创业。自XX年以来,为了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更好地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将县就业办的日常管理工作归属到人社局机关直接管理,与县就业局的职能分立,主要履行综合、协调、监督、管理职能,县就业局具体经办就业服务相关业务。县就业办从资金计划、管理、流程等方面实行监督,县财政局从资金的流向及使用实行监管,从而实现了就业局申报、就业办审批、财政局复审的监管机制,强化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

2、完善制度,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程序

近几年来,秭归县在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基础上,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办法,规范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程序。一是每年初制定了就业专项资金收支计划,规定了补贴范围,确定了补贴规模,由人社局和财政局共同向县政府请示,经批准后执行,没有超越权限、违反规定、违反程序决定、干预或插手就业专项资金分配的现象。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关办法,XX年出台《秭归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帮扶暂行办法》(秭人社[XX]1号),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和帮扶政策作了相应规定;出台《秭归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秭政办发[XX]110号)和《秭归县公益性岗位及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秭人社发[XX]19号),规范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补贴的申报程序: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的款工作的'通知》(秭政办发[XX]80号),强化了小额担保贷的款的管理工作。三是建立了就业专项资金审批公示制度。几年来,秭归县坚持就业专项资金按程序申报审批,在政府和财政与编制网上进行两次公示,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性。

3、检查督办,保障就业专项资金安全

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是人社部门的职责,秭归县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资金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起到较好的效果。一是认真开展了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清理清查工作,对XX年以来的32个单位开发的820个岗位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个别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整改。二是开展了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检查。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XX]19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没有用于基本建设、租赁、交通工具购置和部门或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三是把检查督办贯穿于各个项目申报审批之中。在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等活动中,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XX〕69号)的规定认真履行检查职能,杜绝了弄虚作假、欺诈、骗取、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套取就业补贴资金的行为。在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严格按照县政府招标投标的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在确定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时,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的统一规定严格条件,秭归县只确定了县就业培训中心和县职教中心两家公办职业培训机构,保障了定点培训机构的质量标准。

第二篇: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充分发挥民政专项资金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积极作用,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落实好党的惠民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蔡村乡对全乡20xx年7月份以来的民政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自查责任,切实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

根据县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乡党委、政府成立了以乡长王红新为组长,乡纪检书记卫光远、乡民政分管领导薛高斌为副组长,民政办、财政所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织所有包村干部、大学生对各村进行自查。

二、20xx年7月份以来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1、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按标施保,低保标准不断提高,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全乡共有城市低保户280户,低保人数达517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927730元;全乡共有农村低保户588户,低保人数达1712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837420元。城乡低保做到严格政策,申报程序规范,档案资料齐全,进出渠道畅通,资金兑现及时,切实维护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完成了目标任务。

2、五保供养政策全面落实。全乡五保供养对象122户,122人,其中分散供养45人(孤儿25人),集中供养30人,食用油122桶,麻花122箱,棉衣122套,棉被122套,冬装122套,五保供养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3、生产救灾效果明显。为切实做好生产救灾工作,保证灾民生活安排,上级累计下拨救灾款12万元,面粉600袋,共救助3220余人。对救灾资金严格按照救灾款的使用和上级拨款文件要求安排使用,能够及时准时、足额下拨到困难灾民手中,使他们生产生活得到较好安排。一是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过节问题,共发放资金1万元;二是由于上李大棚受灾情况严重,县局拨付2万元,由乡民政办负责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三是县局拨付600袋面粉,乡民政办及时发放;四是认真做好春荒期间受灾情况,有效实施救助,春荒期间,上级拨付4万元,我们在第一时间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五是县局9月份下拨暴风灾害救灾款5万元,在严格程序后认真上报并及时发放。

(二)双拥优抚工作再上新台阶。

全乡共有优抚对象96户96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259488元,并在八一期间为17户对象发放光荣牌及17套夏凉被。全乡共有农村义务兵20人,每人每年1500元的标准都已发放到位。

三、社会福利工作稳步推进。

蔡村乡敬老院现共有院民30人,目前院内各项活动开展有序,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并实施每月阴历十六全乡五保对象在敬老院集中,统一组织、谈心、理发、检查、洗衣、就餐,做到了六个统一。

四、存在的问题和措施。

1、存在问题。一是在救灾款发放时,有时存在平均发放现象;二是民政工作仅靠民政部门的努力还远远不够,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2、主要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民政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制;三是建立专柜档案,做到使用档案的收集、整理及装订。

第三篇: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冶财[20xx]34号文件《关于开展全市粮食补贴和家电下乡等惠农资金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精神要求,我所对此项工作特别重视,召开所务会,及时对20xx年至20xx年惠农补贴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我乡位于大冶市境内西部、属农业区,全乡总人口40451人,农业户数10499户,下属29个行政村委会,耕地面积34502.45亩。

二、自查情况

自20xx年至20xx年,我所补贴资金严格按照上级分配进行发放,各项补贴资金按程序纳入“一卡通”发放。其中:

1、粮食直补资金:上级拨付138.9万元。实际发放138.9万元。

2、良种补贴资金:上级拨付166.3万元.实际发放166.3万元。

3、粮食综合直补:上级拨付659.9实际发放659.9万元.

4、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补贴9187台、金额292.9万元,实际发放292.9万元.

5、退耕还林资金:上级拨付159.5万元,实际发放159.5万元。

6、油菜补贴资金:上级拨付22万元,实际发放22万元。两年以来上级共拨付1439.5万元,通过“一卡通”发放1439.5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在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中,各村能够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过自查,各项惠农资金发放及时、准确到户,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现象,实行一卡通发放,全部如实发放到农户手中。对检查中农户基础信息原来上报就有很多误登,如有发现个别户身份证、户主姓名音同字不同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更改,为了今后惠农政策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确保惠农政策的顺利实施。

家电下乡补贴办理中出现农户借用亲戚或他人户口本办理的现象,以及由于我所工作人员监管不力造成一些失误。对家电下乡补贴户办理家电下乡补贴的身份证、户口本、产品标识卡和发票等原始资料没有逐一与销售网点录入资料核对审查,造成了家电下乡已补贴户号占用了其他农户家电下乡补贴指标,给被占用户汪迪良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对农村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针对我所在家电下乡工作中的失误问题全所认真进行了自查整改,整改措施如下:

通过自查自纠,我所家电下乡工作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不足:

一是补贴农户资料归档不规范没有按顺序编号,不便于查阅核实;

二是在补贴资料录入时没有与标识卡等原始资料反复核对,容易造成个别漏登漏补或多补贴现象:

三是对于补贴手续不全的农户,要求其资料拿回去重新办理的,没有做好登记和签名,造成有些资料丢失责任不明,加大了查阅补办的工作量等等。对这些问题,我所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加以解决。

在今后的家电下乡工作中,我们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落实内部基础管理,努力做到以下四点:

一是落实兑付资金审核制度。对于申报的补贴资料结合管理系统及其他农民补贴相关信息进行全面复核,做到100%电话查询,并定期进行抽查、回访,建立复核工作备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是落实补贴资金财务管理。建立家电下乡专账专柜,做到账实相符,并每月与局商贸科做好核对。

三是缩短补贴兑付时间。实行专人负责资料录入,对来办理补贴的农户,实施现场办公,在农户的监督下录入资料。每周按时上报,确保补贴及时到账。

四是规范资料档案管理。每次发放前做好标识卡、身份证、户号、发票、“一卡通”账号等原始资料与兑付表的核对。如有农户资料不齐全要做好登记,及时反馈;对农户申报合格的家电下乡补贴资料,实施编号,按月装订成册,归档管理。我所将以此次家电下乡补贴错误问题为前车之鉴,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财政人的责任心严格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杜绝家电下乡补贴及各项惠农补贴错误现象再次发生在我所辖区。

四、建议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此次检查,我们充分认识到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议上级的各项补助资金能在月中就下拨并且写明打印出资金来源以及文件及时下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所将继续加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狠抓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机制,真正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切切实实让党和政府的优惠政策惠及到每一位农民群众。

第四篇: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 私募理财通常是通过私募基金的投资来实现的。私募基金(PE)在中国通常称为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看,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私募基金已成为21世纪重塑全球资本市场的重要新兴力量,它作为一种寻求高投资回报的风险投资工具,以市场的眼光去发现技术的市场价值,去筛选创新种子和技术半成品,从而提高了市场的效率,其利益机制客观上社会上的创新活动的兴起和创新技术的发展起到了重大作用。

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稳步推进,有政府主导型的各类产业基金、引导基金业在各地纷纷设立,发展私募基金已经成为各地政府加速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

第五篇:农保基金检查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确保农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促进我县新农保工作健康有序运行,根据人社险中心函20**71号《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新农保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我中心围绕检查内容,开展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新农保临时户收支情况

我县新农保工作自20**年11月20日正式启动,按照省厅要求,结合县委、政府相关精神,为加快我县新农保工作进度,同时也是为了农保保费收缴安全,我们在信用社开立了新农保收入临时户,用于临时存管乡镇收缴的有参保意愿且未进行参保信息审核的农民缴纳的农保保费,待信息审核通过后再划转县农保收入户。

为规范农保资金管理,按照会计制度要求,3月份我中心对该临时户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于3月31日予以撤销,临时户完成了他的使命。我们通过严格审核,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民缴纳保费收入14,806,800元及账户中产生的利息收入利息8920.44元全部转入县农保收入户,同时对不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民交的保费进行了清退。

二、基金收支情况

(一)20**年基金收支情况

1、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截止20**年12月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本年累计102,00,621.85元, 政府补贴收入10,200,000.00元(其中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贴收入10,200,000.00元),利息收入621.85元。

2、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截止20**年12月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本年累计9,817,885.00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本年累计9,817,885.00元。

3、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结余

截止20**年12月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结余本年累计382,736.85元。

(二)20**年基金收支情况

1、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截止20**年6月底参保缴费人数共208,484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本年累计43,696,329.65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收入本年累计15,873,800.00元, 政府补贴收入27,617,800.00元(其中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贴收入26,170,000.00元,正常缴费补贴收入1,447,800.00元),利息收入204,729.65元。

2、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截止20**年6月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本年累计20,658,401.77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本年累计20,645,185.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本年累计13,216.77元,

3、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结余。

截止20**年6月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结余本年累计23,037,927.88元,其中:个人账户结余本年累计17,308,383.23元。

三、基金管理情况

(一)取消现金收支方式.

启动“不触币”征缴,农保中心与农村信用社达成协议,为每位参保农民办理福祥卡,作为新农保保险卡。此卡在参保缴费阶段作为缴费卡使用,在领取阶段作为领取卡使用,终身不变。农民续保缴费时可直接刷卡缴费。各收支账户和财政专户之间均实行转账,禁止使用现金支票存取。

(二)加强银行账户管理,规范基金存储

我们中心严格按照省厅要求,在省厅确定的金融部门永顺县信用联社开立了农保基金收入专户、支出专户,并与信用联社签订了服务协议(永人社发(20**)30号关于印发《永顺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在永人社发(20**)30号文件中,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银行对账制度,规定了县信用联社指定专人通过综合业务系统与农保业务系统进行信息反馈和对账。信用联社营业部对账员于每日上午9点钟前办理前一工作日对账,通过“5908个人缴费对账”交易,将缴费数据上传到新农保业务系统进行对账。并打印对账清单,加盖公章后由农保中心留存。

(三)优化经办管理模式

1、基金、信息数据的集中和规范管理情况。

我中心利用湖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系统的强大功能,不仅与信用社系统实现了对接,同时与用友财务软件也通过接口系统实现了对接,确保了基金、信息数据的集中和规范管理。

2、内控工作信息化进展情况。

由于使用了湖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系统及用友财务软件,使内控工作信息化得到了强有力的推进。也使得“不触币式”征缴和发放成为现实。

3、内控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

为确保基金的安全,永顺县人社局制定了《20**年度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对基金征缴、使用、存储、管理四个方面的工作,制定了全面的监督制度:完善内控制度;健全报表制度;强化现场监督,每月由基金监督员对整个基金情况实行现场监督,并上报基金监督报表;严肃查处问题。

(四)强化风险管理

1、满足基金安全所需的财务、内控岗位工作人员设置情况。 按照内控管理的需要,定岗定责,合理配备了各岗位工作人员。

2、内控职责和监督检查标准以及防控措施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 况。制定了《永顺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在该内控制度中,规定了各工作岗位的职责和监督检查标准和防控措施并严格遵照执行。

(五)廉政教育

1、法制廉政教育开展情况。

为了让我中心人员学法、懂法、依法办事,我中心在局机关指导下开展了法制廉政教育活动,每年考试两次相关法律知识。

(六)组织领导

1、基金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成立了基金监督工作组,组长尹明锋,副组长黄淑鑫、欧阳昆,成员为王强国、蔡凤兰、向琼。

四、严把基金支出关

严格按照省厅文件及县试行办法要求,对待遇领取人员再一次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与社保、城保退休人员信息数据进行比对,村组公示,电话举报等方式,对于不符合新农保领取条件的坚决予以剔除。建立新农保考核奖惩机制,层层捆绑、责任到人,促使村组联络员、乡镇经办人员按时如实申报死亡或失踪人员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及时做暂停参保或参保终止,防止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促进新农保事业的健康发展。

五、完善内控制度、强化监督机制

根据操作流程及财务制度要求,中心制定了《永顺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基金财务制度》,明确了各岗位职责,建立健全了岗位之间纸质业务交接手续,实现各岗位相互协作、相互监督、相符约束、责任分明的工作机制。

基金财务严格按照省厅制定的农保财务制度要求管理,配备了专职会计、出纳人员从事基金财务核算工作,不允许中心工作人员经手现金业务,所有农保基金收入通过乡镇或参保人个人直接缴入永顺县信用联社农保收入专户,确保了农保基金的安全。

第六篇: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认真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财务管理政策,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能职责、把学校资金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政策制度更加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更加阳光规范,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有序发展,现将学校教育专项资金自查报告如下:

1、学校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全体校务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分工明确,把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2、自查时间为20xx年元月至20xx年8月的资金落实情况。

3、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学校在年初做好预算,上级按时拨付资金,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存在挪用及发放补贴等违规使用现象。

4、寄宿生贫困生补助专项资金。学校寄宿生贫困生建档成册,材料规范齐全,及时公示补助标准,及时发放资金,接受群众监督。

经过自查,学校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重大事项资金使用情况能够及时公布、公开,做到了透明、阳光。我校将一如既往贯彻履行上级精神,照章办事。

第七篇:农保基金检查自查报告

县是全国第二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县之一,于20**年10月正式启动。为了使党的这项让人民群众老有所养的民心工程真正落到实处,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根据岳县纠办发〔2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保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新农保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方案》,对我县的新农保资金逐一认真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参保缴费:截止20xx年8月31日止,20xx年新农保参保缴费人数为259208人,参保缴费率为95.9%。

(二)基金筹集:截止20xx年8月底,20xx年全县共征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2747.48万元;新农保中央、省、县三级财政补贴资金6184.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贴 5335.7 万元,省级财政补贴848.6 万元。

(三)待遇发放:从20xx年10月到20xx年8月底,全县共为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养老金16352.5万元,发放率100%。

二、政策落实情况

(一)落实补贴政策。将政府每年对参保缴费者给予的30元补贴(其中省级财政负担21元、县级财政负担9元)全部计入参保缴费者个人账户。

(二)落实惠民政策。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县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100元/人.年,对五保户及特困户由民政部门为其代缴,确保特困群体100%参保;对长期连续缴费的农村居民,缴费年限十五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月基础养老金提高0.5元;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或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部分可依法继承。

(三)建立约束机制。新农保实施时,距领取养老金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首次应参保而未参保缴费的,在下一年度参保缴费时,补缴年度不享受政府补贴;新农保实施时,距领取养老金待遇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若参保人中断缴费后,隔年补缴的不享受政府补贴。

县农保经办机构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发放了《社会保障卡》,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个人账户资金只能用于参保人年老时养老,不得提前支取。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为切实加强我县新农保资金专项清理工作,我中心成立了新农保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农保中心主任为副组长,相关业务人员为成员,有力地促进了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部门协调,确保发放到位

各乡镇对全县60周岁及以上待遇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认定,经村公示、申报,送乡镇劳动保障站初审,再报县农保中心集中审批,最后通过农村信用社打卡实行社会化发放。这样既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又有效杜绝了虚报冒领等现象的发生。县公安部门对参保人员信息有误的及时进行修改,为参保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提供有力支持;县财政部门加强资金调度,及时将新农保基金划转到支出户,确保政府补贴资金和待遇发放按时足额到位;县农保中心每月下旬对拟领待遇人员及时进行预算、复核、发放等工作;各农村信用社则根据发放明细按时将支付金额划入领取人员的银行存折或社会保障卡中。通过各单位部门协调配合,确保了每个符合条件的老年农村居民都能按月及时足额享受到新农保养老待遇。

(三)加强考核督办,确保基金安全

全县上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综合目标管理和考核督办机制。县委、县政府将新农保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其考核结果将直接决定各乡镇、各部门年终目标的实现;县人社局将县农保中心作为二级单位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对其资金管理进行了规范和明确;县农保中心与农保中心所有工作人员签订了联乡镇工作责任状,负责督促各乡镇基金收缴进度、保费及时入库、按月申报死亡等各项工作。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基金安全。

总之我县新农保资金制度管理完善、操作办理规范、发放及时足额,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但由于新农保涉及的面广,参保对象多,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死亡申报不够及时,存在重复参保情况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探讨工作方法,尽力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让我县的新农保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八篇:私募基金

1.1.私募基金释义

私募是相对于公募而言,是就证券发行方法之差异,以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发行或公开发行证券的区别,界定为公募和私募,或公募证券和私募证券。根据其内涵一般可以分为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也可称为风险投资基金)三种。

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 首先,私募基金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其次,在募集对象上,私募基金的对象只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圈子虽小门槛却不低。第三,和公募基金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监管也相应比较宽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资更具隐蔽性,运作也更为灵活,相应获得高收益回报的机会也

推荐专题: 自检自查报告 基金自查报告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