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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下发的《关于开展医院感染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有关内容,我院组织人员对上述各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标准、规范。
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完善了医院感染管理体系,制订了各层级院感监控人员的岗位职责,责任明确。院感科负责全院的感控工作,并及时对科室相关工作予以正确指导,认真抓好感控日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各科室的感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强调各科室感控小组的职责,加强对感控小组成员的培训,定期检查相关制度、规范的落实情况,使各科室对感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逐步增强。
二、根据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做好感染监控工作。
加强对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操作技术的学习,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和无菌技术规程。紫外线灯消毒登记具体到每一支灯管,准确登记消毒时数、更换时间、每周95%酒精擦拭时间,每半年测试紫外线灯管的照射强度,保证消毒的有效性,并作好详细记录。
三、结合抗菌药物专项治理工作及“三好一满意”活动,加强科室间的合作及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对医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由黄居斌副院长每月调取门诊处方、住院病历详细了解院内抗菌药物应用情况,对不合理的用药、不合理的处方予以警示、处罚。
四、加强对消毒药械、一次性无菌物品的管理。库房严格检查购入产品的证件是否齐全,包装及质量是否过关,把好关口,购进后对相关物品按照要求进行贮存管理。严格防止将不合格的消毒产品、一次性无菌物品使用到病人身上,保证医疗安全。
五、加强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院感意识,从而使临床医务人员自发参与到院感管理工作中。对临床医生、护士进行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培训,使每个人了解自己必须掌握的重点内容。
六、认真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明确各类人员职责,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并定期进行督促检查。要求各科室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进行收集、归类,严禁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专人回收交接、运送至暂存点,避免造成泄漏、流失等不良情况。
七、加强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管理,保障员工安全。强化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知识的培训,规范锐器的处置流程,要求每人掌握锐器伤后的处理流程,尽量减少职业暴露造成的危害。对已发生职业暴露的人员按暴露源的种类进行追踪监测及指导,保证医务人员的安全。
八、存在的问题。
部门医务人员医院感染意识仍有待加强,相关知识仍有所欠缺,手卫生执行力度需进一步提升,部分医务人员对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流程掌握不够,消毒隔离措施方面有些细节仍需加强;还未能开展细菌的培养与监测以及院感病例或疑似病例的监管;未设有医疗废物焚烧炉,重点部门的布局与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医院污水处理系统的管理还需加强等。
九、整改措施。
1、按计划对医务人员进行院感知识的培训,熟悉掌握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流程。
2、派人到上级医院进修,争取把必要的未能开展的培养及监测开展起来。
3、申请设置医疗废物焚烧炉。
4、加强医院污水处理系统的管理。
我局对照本部门职责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要求,对我县20xx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任务明确,重点突出
20xx年,我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防范含瘦肉精等药用物质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的抽验,落实宰前尿样抽检制度,明确了定点屠宰厂负责人和生猪供应商为第一责任人。二是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三是加强了鲜肉批发环节监管,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肉品批发上市销售,杜绝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流入市场。四是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五是进一步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七是商务局与县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
三、超前谋划,制定方案
肉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县商务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含瘦肉精”残留猪肉、病害肉、注水肉等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召开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职责。
四、精心组织,落实有力
自我局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发展观,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县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含瘦肉精”残留猪肉、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县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对重点对市场上的肉摊实行每周统查与每日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认真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未经检验的“白皮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整治期间,我县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检测到“瘦肉精”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没有接到举报投诉。
五、多举并措,力争实效
一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屠宰生猪,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宰前宰后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严禁屠宰病死猪,凡未经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检疫屠宰企业不得擅自屠宰生猪,实行谁屠宰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县屠宰办的市场监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岗,对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市场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建立健全猪肉食品安全报告制度。要求市场监管人员一旦发现有出售未经检验的猪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做到及时报告,商务局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查处。对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四是加大鲜猪肉市场查处力度。县屠宰办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猪肉批发、零售市场开展明察暗访,凡发现变质变味猪肉一律予以没收销毁。
今年以来,通过积极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和检验检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含瘦肉精残留猪肉、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扼制,净化了肉类市场,市场猪肉品品质得到提高,确保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检疫率实现100%。同时,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厂也在下一步规划之中。
六、扩大宣传,普及认识
为了做好肉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使广大消费者充分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县商务局以今年“食品安全年”为契机,组织县屠宰办执法大队成员,在县城内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拉跨街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设立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肉品安全知识得到了一定的普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七、存在的问题
一是屠宰场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验设备落后,对“瘦肉精”等一些最新检测设备相对缺失。目前,乡镇未建设屠宰厂,私屠滥宰的局面还不能得到有效控制,造成对乡镇肉品监管的难度增大、监测难。乡镇屠宰户以人工屠宰为主,屠宰工具、方式都不能适应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希望各乡镇将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建设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与执法力量缺少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导致监管工作还不够到位。
八、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进一步强化对薄弱环节的整治,通过规范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对生猪定点屠宰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县城的执法力度。
2、加强部门协调和部门联动,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把解决当前存在突出问题的各项措施与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做到标本兼治。把专项整治与强化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建立从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猪肉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猪肉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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