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报告总结 > 自查报告 > 详情页

山东景区安全生产自查报告(合集)

2024-04-14 00:35:20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山东景区安全生产自查报告(合集)》,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山东景区安全生产自查报告(合集)》。

第一篇:景区的安全隐患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区旅游安全专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工作落实。上半年,全行业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主要工作

(一)强化综合协调,严格风险管控。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专委会第一主任温欣艳多次听取旅游安全专题汇报,两次组织成员单位和旅游企业召开旅游安全形势研判会,并在"春节""两会""五一"期间以及节庆活动前,深入旅游企业和重点旅游乡镇,检查督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乡镇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

二是机制逐步完善。印发了全年安全工作要点、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制度,拟定了重点工作清单,建立了日常协调、双重预防、专家查隐患、联合执法、督促检查、定期研判、季度例会等机制,组建工作微信群,保障了专委会的规范运行。

三是突出三个重点。即注重抓重要节假日、重大节庆活动、重点时期安全检查;注重抓景区开园前综合安全验收,层层检查把关;注重抓重大风险排查整改,落实"企业自己改、专家指导改、部门监督改、属地督促改"措施。

(二)加强安全培训,夯实安全基础。

一是全员施训。各旅游企业利用景区淡季、小长假前夕,取外请专家授课、内部交流分享等方式,狠抓员工安全培训,做到人人都是安全员、处处都是安全岗。

二是以会代训。旅游委将季度行业例会和专题培训相结合,上半年召开3次专委会联系会议,3次行业安全例会,开展了地灾群测群防和建设工地安全管理、森林防火和消防等专题辅导培训。

三是以检促训。各成员单位在专委会联合检查和部门专项检查中,建立沟通反馈机制,做到发现隐患、分析原因、指导整改,在实践中提高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能力和水平。

(三)落实部门职责,确保旅游安全。今年新增4A旅游景区2个、3A景区1个,新增4星级和3星级饭店各1个,新增旅行社和分社各1个、门市部3个,全区旅游行业监管对象达39家。各成员单位结合天气状况、季节特点和游客出行规律,突出工作的侧重点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强化动态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制,坚持安全生产日巡查日报告、清单式销号管理,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今年以来,专委会已开展春节、五一、汛期暑期联合检查3次,专项督促检查6次,查处无证导游非法从事旅游接待业务案件1起。

(四)强化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管理。

一是督促企业制定应急演练计划、修订应急预案,做到有备无患。

二是督促景区适时组织应急演练。

三是严格落实旅游行业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存在问题

一是汛期气候多变,极易诱发安全事故;

二是游客安全意识不强,增加了监管难度;

三是景区视频监控未能做到全覆盖,技防不到位。

下一步工作

区旅游安全专委会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七进"及"安全生产月"、汛期暑期旅游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以旅行社为重点持续推进"打非治违",加强坝区周边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时刻紧绷安全之弦、牢记安全之责、践行安全之制,自觉自愿强责任、自主自律抓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旅游环境。

第二篇:景区安全自查报告

县安监局:

xx景区为加强旅游景区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景区财产和游客生命免受危害,根据县安监局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法规(细则)和景区、景点安全规章制度,把安全工作贯穿于每个工作环节,景区安全自查报告。节前开展了自查,并进行了整改。

一、召开会议,教育员工自觉遵守旅游安全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时时防范,处处注意,增强“忧患意识”。把安全教育、职工培训制度化、经常化,培养职工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技能,对新招聘的职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二、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调整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将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职工;接受县安监部门、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行业管理和检查、监督。

三、落实安全督导检查工作。通过岗位日常自检、管理人员日常巡查、定期综合检查、各项专门检查等形式,及时了解景区安全现状,发现事故隐患,以便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将危险消除在萌芽状态,整改报告《景区安全自查报告》。我们检查了景区内旅游设备设施、安全设施以及游览环境、安全标志和救生用具、违章操作和违反安全制度的行为等,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对违反安全制度者给予批评,严重者依照制度给予处分。

坚持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管理漏洞,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经常对景区内的电源、易燃、易爆物品和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或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落实整改措施。景区区域内进行维修、改造等施工且不停止营业时,景区与施工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施工区域与其他营业区域相隔离,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四、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危险目标、启动程序、紧急处里措施等内容。应急救援预案计划节前演练1 次。景区的有关人员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以及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景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能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人员疏散,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国家和本省、市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旅游等有关部门。

五、完善安全设施。节前景区内道路全部安装了路灯,为入住宾馆的游客提供了方便。更换了洞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对原有监控进行了维修,延长了河边的防护栏杆等,大大提高了景区游览的安全系数。

我们结合创aaa工作,正在设计公共标识系统,制作温馨提示牌,争取在节前安装到位。我们将进一步落实措施,确保节日安全度汛。

第三篇:景区的安全隐患自查报告

一、高度重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了省市旅游安全和整治工作的文件精神;

二是拟定了旅游安全工作要点,确定了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总体思路和目标,旅游局领导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始终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

三是成立了旅游安全工作小组,确保此项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

二、部门配合,严把安全生产关。

一是推行旅游安全目标责任制,坚持“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深入强化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景点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做好涉旅行业安全工作, 督促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景点落实领导、落实人员、落实制度、落实责任,建立完善旅游安全目标网络体系,推行旅游安全目标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目标明确,措施得力,保障有方。

二是严格安全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关于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对安全生产工作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责任,严格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三、整合力量,切实抓好旅游安全工作。

一方面督促各旅行社和涉旅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另一方面加强部门配合整体联动,风管处、文管处以及各个旅游企业共同研究布署旅游安全检查工作,做到明确分工,相互协调,通过部门配合,整体联动,加大了安全管理力度,共同抓好旅游生产安全工作。其次是加大旅游安全投入,全面整改安全隐患,要确保安全大检查不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记录在案,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督促整改。加大旅游安全投入,对涉及安全有隐患的设备设施,进行更换和改造,不整改或改造不合格的,责令停业,以确保游客的旅游安全。再次,加强节日值班和信息畅通工作。领导带班,保证本单位24小时有人值班。旅游局将及时对外公布旅游投诉、,保证24小时有人受理,并保持各旅游企业单位的通讯畅通,确保各种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

四、细化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无纰漏。

1、进一步加强旅行社租用车辆管理。一是各旅行社在组织团队旅游时,必须租用具有旅游客运营运资质手续、技术性能检验合格、符合旅游服务质量要求、配备了技术合格、责任心强的驾驶员的旅游客运车辆接待游客。二是完善租用旅游车辆合同手续。

2、进一步加强旅行社组团建档备案工作。要求各旅行社在与游客签订合同时,务必将每位游客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等)登记清楚,并作为合同附件建档备查。

3、进一步加强旅行社保险制度。各旅行社应当按国家旅游局规定的要求,继续投保旅行社责任险,以便有效地转嫁旅行社经营风险,维护和保障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旅行社在与旅游者订立旅游合同时,应当积极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个人保险。

4、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工作。引导涉旅企业采取黑板报、媒体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宣传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多角度、有效地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树立安全意识,促进旅游业稳步、平安发展。

虽然我局在旅游安全方面实实在在地做了一些工作,付出了一定的努力,但还存在着一定安全隐患,离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因此我们将进一步学习提高,让旅游从业人员乃至社会人士都树立起安全意识,共同为我们的旅游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推荐专题: 网络安全自查报告 安全隐患自查报告 山东景区安全生产自查报告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