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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万州教发3号《xx市xx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教育乱收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我校严守财经纪律,财务收支运转情况良好有序,公开化、透明化。为更好地做好学校收费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收费检查,现对我校收费情况进行全面
自查:
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做好学校收费工作
本学年中,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学校收费工作,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教育乱收费。自查情况如下: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以民办学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不存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强制收费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严格执行教育惠民政策。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一免一补”专项资金,确保各项资金落实到位。
二、切实加强教职工思想教育力度
学校加强了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力度,在学校工作例会等一系例大大小小的会议上三令五申,坚决不允许任何教职工以任何理由向学生乱收费,坚决制止教师搞有偿家教,坚决制止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书等乱收费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义务教育法》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总之,一年中,在上级领导部门的正确方案领导下,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我校收费管理情况良好,不存在乱收费的现象。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学校收费工作,树立学校良好教育形象,真正落实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办学理念。
按照中心学校要求,我校于20xx年10月15日对20xx至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各项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对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开学初,我校严格执行国家“三免一补”政策,免去一至六年级学生学杂费、课本费、教辅资料费。
2、按照“一费制”要求,代收了学前班学杂费每人100元(其中:杂费47.5元,取暖费30元,代收课本费22.5元),且收费票据开写工整规范,代收的学前班学杂费已上缴财政局审核。
3、严格执行自愿投保原则,由财险公司人员在学校办理保险业务,保险单据当场交由学生家长保管。
4、除此之外,学校无任何其它收费项目。各班主任、课任教师也无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现象。
5、学校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义务教育经费大宗支出必须经过教师会议讨论决定,所有支出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公布。学校成立了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各项事务都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经过自查,我校无乱收费现象存在,代收费也符合规定。现将开学收费工作总结予以呈报,敬请指正。
为贯彻落实教育局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规范教育收费各项规定的落实,根据平泉县教育局《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秋季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所确定的治理工作任务和要求,对本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明确职责:
学校成立了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并明确了各自职责,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完小校长是完小的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了规范收费责任状。
学校开学初召开了全体教师会议,向教师宣传有关规定以及规范收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每位教师做好家长的宣传工作,特别是一年级新生家长,让其了解小学收费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公示,接受监督:
我校严格按照县教育局文件要求收费,并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及群众监督,无违规收费现象。在学校门口张贴了收费公示,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阳光操作。学校设立了专门的规范收费监督电话,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自查自纠,措施到位:
为保证教育收费工作顺利地完成,学校制定了相关规范收费的规章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在工作过程中,不断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1、规范幼儿园收费情况,定期公布。
2、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情况,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学校不存在以任何名义和方式通过办班、竞赛、考试进行招生并收费的行为。
3、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监管机制,建立教辅材料评议推荐机制,学校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不存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
4、学校没有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学校没有多报、虚报和重报学生人数,没有弄虚作假骗取或挪用免费义务教育资金行为。
5、学校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教师没有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近几年来,范镇中心小学一如既往地按照瑞昌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体育局等部门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了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了教育收费政策,加强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坚决杜绝了教育乱收费行为。每次收费前都做好宣传工作,坚持收费公示,并且给每个学生下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签字后由学生带回。所有自愿缴费项目由学生和家长自愿缴纳。收费工作结束后我校对各班收费情况进行了汇总、分类,并把有关款项汇入相关账户,做到了不截留,不挪用。真正做到了不乱收费,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扩大收费范围。现将有关收费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
每次开学前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收费文件,掌握有关收费政策、法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上形成共识。
二、加大宣传,进一步增强教育收费政策的透明度
开学前向群众广泛宣传收费政策和管理措施。公布举报电话,制作收费公示牌,坚持收费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切实做到每项收费都自主自愿、公开透明。
三、完善收费管理制度,加大经费监管力度,坚决杜绝违规收费行为的'发生
1、成立了以校长为首的收费领导组织机构,副校长及各村小校长为组织机构成员。有关人员各负其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进一步完善了收费管理制度,签订了收费责任状。从制度上杜绝了违规收费行为的发生。
3、进一步规范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一切收费项目本着学生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坚决杜绝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或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发生,确保学生的利益不受伤害。
4、认真贯彻执行收费政策,不擅立收费项目,不随意改变收费标准,做到收费项目明确,收费标准准确。除收费政策规定的项目外,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教师也不得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或其它学习用品。杜绝教师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实行有偿家教的现象发生。
5、加大了查处力度。中心小学采取查票据、听汇报、访家长的形式对各小学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收费和经费管理混乱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上报上级组织处理。
6、开学后两周内,我校对各班收费情况进行了汇总、分类,并把有关款项汇入相关账户,做到了不截留,不挪用。
由于我校领导对学校收费工作的高度重视,在教师中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采取了一系列制度和防范措施,在20xx-20xx年,我校没有乱收费现象发生。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学校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湖北省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后,我校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我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在中心校的统一要求下,我校召开了全体教师专题会议,组织教师一起学习上级有关收费文件精神,进一步加深了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思想认识,增强了依法依规收费自觉性。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加强领导。把规范治理教育乱收费当作践行科学发展观,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头等大事来抓,学校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自纠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从思想上、源头上、过程中把好收费关口。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
三、自查情况
1、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全免政策,不存在“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现象。
2、学生自愿参加保险,学校没有统一、强制行为。
3、学校、教师没有向学生推销和变相推销(引导、暗示等)教辅材料和其它学习用品以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的行为。
4、不存在教师利用自身资源在校内外进行有偿补课活动的现象。
5、不存在老师利用学生调座位等谋取私利的现象。
6、学前班收费标准不超过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实行了收费公示制度。
7、校务公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公开及时、真实。使用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学校行风建设监督卡》。
四、努力方向
1、认清形势。
不断提高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校首先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将规范治理教育乱收费,努力形成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规范的长效机制,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采取更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的手段,力争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做得更实更好。
2、坚定目标。
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法制观念,努力把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和收费行为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合理编制开支预算,继续实行学校定期公示制度,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有效控制乱收费行为的发生,扎实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3、展望未来。
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治理教育乱收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既是一个热点、焦点问题,也是一个敏感问题,关系到教育形象,关系到社会和谐,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本着从大局出发,发扬创新精神,不断强化措施,不断改进方式方法,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步入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为教育可持续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两个文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4号文件精神,按照潍坊市和寒亭区教育局《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治理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我们迅速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我校的情况自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握精神实质
在接到上级通知后,我校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山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两个文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4号及潍坊市和寒亭区教育局《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治理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文件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
学校成立了以杨建华校长为组长,以教务处主任丁彩霞为副组长,以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切实落实上级政策。
二、进一步完善各种制度,切实贯彻有关文件精神
1、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不断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制度。确保划定区域和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非正常跨区域招生的比例。
2、我校入学招生工作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零收费。
3、我校没有以募捐、摊派、服务等形式增加学生家庭负担的收费问题。学校不存在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情况,学校不收赞助等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费用,不向学生收取过任何补课费与资料费。
4、我校都能坚持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时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进一步完善学籍管理办法,积极推行学籍管理电子化,建立学生信息库,加强转出转入学生的学籍管理,接受检查与监督。
5、我校对学生教辅材料征订工作严格把关与监督,没有一个教师私自向学生收钱多订或乱订教辅材料,一切都按照上级的要求与规定操作。
6、我校不存在向学生收取过补课费与资料费。没有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7、我校没有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教师也没有参与各类“占坑班”活动。
我们将认真落实有关精神,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坚决杜绝一切违纪违规现象。更加重视收费的管理工作,把整治违规收费的行为摆在重要突出的位置,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治理乱收费工作。
一年来,我校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范收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范我校的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树立了学校的良好形象,推动了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规范收费落到实处
学校对收费工作作了认真的安排部署,成立了规范收费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学校中层各司其职,财会人员、班主任、具体操作,三级把关,责任到人。并严格根据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收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期开学的'全体教师会议上,进一步就规范收费和学校收费进行宣传,对收费流程进行指导,对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强调了收费中的注意事项。
二、规范收费行为,制止搭车收费
本学年伊始,学校领导就和全体教职员工签订了《廉洁从教承诺》和《阳城三中师德承诺》,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乱收费,增强了大家自律意识和为学生服务的意识。规范了收费管理,搭车收费现象得到了根本遏制。三、收费项目和标准张榜公布,无违规收费现象根据“中、小学生收费标准”的规定,确定我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校园张榜公布,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的监督,避免可能出现的一些违规收费现象。四、规范服务性代办项目收费及学生用书。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特别是根据“一费制”实施要求,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如学生校服、学生保险、教辅配套用书和作业本等,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事先征求家长意见,为学生征订、代办。严格根据上级或新华书店的要求征订学生用书,对于未经上级审查通过、未刊有准用号的书本资料,学校坚决予以拒订。强调学校任何处室或教师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阅教辅资料,不得擅自推荐未经核准的各类书商进入校园,一旦发现,在年终考核中以师德不合格予以一票否决。
现在,无论是学校领导还是财务人员和教职员工都对做好中小学规范收费行为工作十分重视,依法治校的观念明显增强。今后,我们将继续把收费工作纳入依法治校工作中,使我校的收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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