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报告总结 > 自查报告 > 详情页

诊所器械自查报告范文

2024-03-31 21:57:09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诊所器械自查报告范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诊所器械自查报告范文》。

第一篇:最新医疗器械自查报告

根据全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和省局《关于医疗器械经营者和使用者专项监督的通知》(冀建协[20 x x]108号),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者和使用者进行为期三个月的专项监督检查。

为贯彻落实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会议精神和《关于医疗器械经营者和使用者专项监管的通知》,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有效使用医疗器械,我院决定在我院开展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自查自纠,特制定本自查报告。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确保人们安全有效地使用机器。这一中心任务是实践监督为民的核心理念,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科学合法、长效和谐,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严格规范医疗器械的操作和使用,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医疗器械质量事故。

二、检查的目的

要加强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管理,杜绝过期、失效、淘汰医疗器械的销售和使用及各种行为。通过这种特殊的自查自纠,可以保证人民群众使用安全可靠的医疗器械,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提高医院的知名度。

三、自查自纠的重点

重点自查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无菌卫生材料等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自1月20日起销售使用,并检查产品是否有生产企业许可证、产品注册证书和产品合格证;产品采购记录;产品的使用记录,是否建立并报告了产品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四、根据我院具体情况,自查自纠报告结果如下:

1、自查分三种: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无菌卫生材料。

2、产品合格证、合格证严格审核,所有采购、收货人员严格把关,无不合格产品。

3、应仔细记录采购记录,以确保问题和事件能够得到检查和跟踪。

4、收货人员应检查采购记录和产品,确认产品合法、正确、合格。

5、产品储存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完成。

6、使用产品时,请仔细检查其完整性、有效性和无菌性。填写使用记录。

7、在院长的领导下,我院产品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正在逐步完善,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得到进一步发展。

8、但是在实际工作和执行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容易被忽视的微妙问题。希望上级领导对我院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5、通过这次自查自纠活动,我院认真学习法律,规范操作使用行为,进一步完善自身,强化医疗器械安全使用制度,规范医疗器械操作使用行为,强化自身质量管理体系,增强知法守法意识,提高医院整体水平。

第二篇:最新医疗器械自查报告

我公司为贯彻落实《20xx年全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及《关于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专项监督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现场指导原则等法规,为确保人民群众使用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决定在我公司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自查自纠,制定本自查报告如下:

一、证件检查情况

1、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没有伪造、篡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3、经营的产品在许可、备案范围内;

4、经营的产品有有效的注册证。

二、制度检查情况

1、企业已建立质量管理制度、职责和操作程序;

2、企业存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3、企业及时了解、收集国家、省、市的最新规定、要求及通知,并自觉执行。

三、法律法规检查情况

1、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熟悉国家医疗器械有关的法律法规;

2、从事医疗器械采购、经营、管理的相关人员已熟悉国家医疗器械有关的法律法规,并经过企业培训,建立了培训档案。

四、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

1、企业已建立了供货商质量档案,并保存相关的资质证明;

2、企业已建立了所经营产品的质量档案,并保存了产品注册证;

3、企业采用KSOA管理系统能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安全和可追溯;

4、企业产品的出库证明:有个别未登记;

(整改情况:已补登记,我们将更加严格检查产品的销售出库复核环节,确保产品售后可查)

5、企业建立并保存了完整的产品质量信息反馈记录;

6、企业产品的退货、报废记录:有个别退货未登记。

(整改情况:已补登记,今后将完善产品的退后报废制度,做好产品退货、报废登记。)

五、其他检查情况

1、产品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 管理规定》

总结:

此次检查总体情况良好,但个别环节仍然存在问题,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将更加严密的做好医疗器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确保经营行为规范合法、确保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有效、确保质量管理有效运行、确保信誉合作客户满意。

推荐专题: 企业自查报告范文 诊所器械自查报告范文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